2022年氣候監測預測業務建設工作方案

2022年2月,中國氣象局印發《2022年氣候監測預測業務建設工作方案》,明確持續推進研究型氣候業務能力建設,加快氣候業務向客觀化轉型,進一步提高氣候監測評估精細化程度、氣候預測準確率和穩定性,推動氣候業務提質增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2年氣候監測預測業務建設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中國氣象局
內容解讀
《方案》指出,要加強氣候監測評價業務能力建設,提升全球氣候基本要素和極端事件的實時監測能力,拓展東亞季風和全球季風監測產品,研發全國25公里、省級10公里格線氣候監測產品,開展精細化氣候影響評估試驗。
要推進延伸期和次季節氣候預測業務能力建設,加強智慧型預測技術研發和套用,建立全國25公里、省級10公里解析度延伸期(15-30天)格線預測業務,形成次季節(15-45天)氣候預測產品。
要持續推進月、季、年氣候預測能力建設,改進第三代氣候模式和區域模式釋用技術,完善全球主要氣象要素月、季預測產品,改進年景氣候預測會商流程和預測產品,試點開展月、季基本要素機率預測能力建設。
要持續提升氣候預測檢驗業務能力,建立延伸期、次季節-月-季節尺度的氣候預測模式產品檢驗評估系統,完善月、季尺度檢驗模組,實現延伸期基本要素格線預測和過程預測的實時檢驗。
要加強面向流域和重點區域的氣候業務支撐能力建設,研發七大流域、東北和西南等重點區域10公里格線氣候監測和延伸期格線預測產品,建立西南雨季、東北冷渦等專項監測預測業務,形成東北冷渦活動和強度的月尺度監測預測產品。
要完善生態氣候預測業務,建立全國及重點地區關鍵生態氣候指標的監測、評估及預測能力。
要進一步完善氣候業務系統,最佳化改進氣候監測、預測和檢驗子系統,實現氣候監測預測分析系統(CIPAS3.0)業務化運行並完成套用能力評估。
《方案》還明確了重點任務及分工。其中,國家氣候中心負責深化全國會商改革,開展面向全國的精細化氣候影響評估等工作;國家氣象信息中心負責次季節多模式智慧型預測系統建設等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負責完善具有本地特色的氣候影響評價業務技術規範,承擔省級氣候監測、影響評價業務等;上海、湖北、廣東、重慶氣象部門負責做好月、季機率預測技術研發及業務能力建設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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