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信息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省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湖北省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10月14日
內容全文
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快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根據《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湖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和面臨形勢
(一)發展現狀。
“十三五”期間,省委、省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採取減源、增匯、適應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積極成效。
降碳增匯成效明顯。初步核算,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計下降24.5%,順利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人均二氧化碳排放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規模以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分別累計下降18%、22%,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16251萬噸標準煤。林業碳匯不斷增加,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2%,森林蓄積量4.2億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儲量1.78億噸。
發展方式加快轉變。產業結構不斷最佳化,三次產業比重調整為9.5∶39.2∶51.3,“光芯屏端網”產業集群加速崛起,高技術製造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10.2%。能源結構調整成效顯著,非化石能源占比達到17.5%,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占發電總裝機的比重提高到61.2%。累計關停退出煤礦111家,化解產能2043萬噸。循環經濟發展提速,國家級和省級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率分別達到85%和65%。城鎮綠色低碳發展穩步推進,綠色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達到79.3%,新增節能建築面積3.45億平方米,新增建築節能能力481.22萬噸標準煤,城市新增和更新公車中新能源車比例達到86%。
低碳試點成果豐碩。武漢市、長陽縣成為國家低碳城市試點。武漢市榮獲“C40城市氣候領袖群第三屆城市獎”,礄口區入選全球頂級城市100個低碳行動典型案例。國家級低碳工業園區達到3個,省級低碳社區達到15個。創新大型國際體育賽事碳中和模式,“低碳軍運”獲得積極反響。推出碳積分產品“碳寶包”,引導武漢市民參與低碳消費。
市場體系基本建立。深入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已納入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企業373家,企業履約率保持100%,碳排放年均下降2%左右;配額累計成交3.56億噸,成交額83.51億元,穩居全國前列,碳交易試點工作獲“湖北改革獎(項目獎)”。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系統落戶武漢,系統建設穩步推進。碳金融創新有突破,先後開展了碳資產託管、碳質押貸款、碳現貨遠期產品、碳眾籌及碳保險等業務,幫助企業融資15.4億元。自願減排有亮點,開發省內農林類自願減排項目128個,累計使用來自省內貧困地區的減排量217萬噸。
適應水平持續提升。率先在全國實現河湖長制全覆蓋,國考斷面水質達標比例達到91.2%。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累計下降30.3%,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達到0.528。主要農作物良種實現全覆蓋,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11165平方公里,分別完成防沙治沙、石漠化綜合治理任務262.4萬畝、239.0萬畝,水土保持率達到83.0%。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成投用,氣象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95%,氣候預測質量居全國前列。完成全省23個園區和20個大型風能、太陽能項目的氣候可行性論證。武漢、十堰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成效顯著。
基礎能力不斷夯實。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實現年度化,各市州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全面啟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高耗能行業集成系統診斷、空氣源熱泵、煉焦荒煤氣顯熱回收利用等低碳技術取得突破性進展。《應對氣候變化——湖北在行動》宣傳片在第三屆中國(深圳)國際氣候影視大會上獲得長片銀獎。交流合作更加深化,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培訓基地、全國碳交易能力建設培訓中心落戶湖北。
(二)面臨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也是譜寫新時代湖北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的關鍵五年。應對氣候變化仍然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機遇和挑戰並存,面臨著新形勢和新要求。
從國際看,應對氣候變化面臨的國際背景更加複雜。聯合國氣候變化格拉斯哥大會為《巴黎協定》全面有效實施奠定基礎,實現疫後綠色經濟復甦已經成為全球共識。但是,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外部環境不穩定性、不確定性加劇,給全球氣候治理帶來風險挑戰。
從國內看,減污降碳面臨的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作為最大的開發中國家,我國仍面臨著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保護環境等多重任務挑戰。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仍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工業化城鎮化加速推進,能源資源需求依然旺盛,以重化工為主的產業結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和以公路貨運為主的運輸結構沒有根本改變,減污降碳面臨的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同時,與已開發國家相比,我國要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時間更短、難度更大、挑戰更多,需要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
從省內看,應對氣候變化任務更加繁重。我省地處中國中部、“長江之腰”,山河湖庫眾多,是長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養地和國家重要的生態屏障,生態安全地位舉足輕重。《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要著力建設綠色發展的美麗中部,對我省率先在中部地區實現綠色崛起提出了明確目標。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讓綠色低碳成為高質量發展的普遍形態,對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湖北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保護與發展短期問題和長期矛盾交織,能耗和碳排放仍在上升空間,疫後重振、經濟固穩回升的迫切要求也使得產業、能源結構調整更加困難。基礎設施、公共衛生體系、基層治理能力的短板還比較突出,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頻繁出現,多災種耦合效應、疊加效應明顯增加,應對氣候變化面臨新的挑戰。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主動適應氣候變化,著力提升氣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努力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推動湖北率先在中部地區實現綠色崛起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加強統籌,協同增效。協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探索建立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機制,不斷提升氣候治理能力。
——目標導向,倒逼轉型。堅持近期任務與長遠發展戰略相結合,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科學把握碳達峰節奏,穩妥有序推進,倒逼結構最佳化調整,加快經濟社會綠色轉型。
——系統應對,保障安全。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和安全降碳。加強氣候風險防控,開展重點領域、區域適應行動,強化全社會氣候安全保障。
——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發揮政府作用,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升綠色創新水平,加快布局“雙碳”發展新賽道。推進碳普惠制,擴大社會參與,切實提升全社會應對氣候變化意識。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溫室氣體與污染物排放協同控制能力明顯增強,碳排放強度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甲烷、氧化亞氮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得到有效管控。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最佳化調整取得積極進展,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高。多層次試點示範體系基本建成,綠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碳市場建設深入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取得新進展,氣候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展望2035年,全省溫室氣體與污染物排放協同控制能力進一步增強,碳排放達峰後穩中有降。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標準、政策、技術支撐體系基本建成,市場機製作用充分發揮。應對氣候變化成為社會自覺行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氣候變化風險管理水平顯著提升,應對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助推建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湖北。
表1 湖北省“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主要指標
三、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實施碳達峰行動,推動產業、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加快實現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變革,顯著提升減污降碳、固碳增匯水平。
(一)實施碳達峰行動。
落實我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制定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研究出台能源、鋼鐵、建材、化工、建築、交通等行業和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有條件的市州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碳達峰實施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避免“運動式”減碳。鼓勵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的城市和資源型城市,把減污降碳擺在重要位置,大力最佳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鼓勵開發區、產業園區開展碳達峰行動,支持大型國有企業制定碳達峰實施方案。
(二)推動產業綠色低碳轉型。
突出工業、建築、交通等重點領域,推動產業結構、運輸結構最佳化,綠色發展內生動力顯著增強。
推動工業領域低碳轉型。實施“技改提能、製造煥新”行動,以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化、造紙、紡織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全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積極推動重點行業環保績效分級。重點在鋼鐵行業協同開展節能技術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鋼鐵產品全生命周期評價,探索套用富氫冶金技術,在電子、食品、紡織、化工等行業實施一批綠色製造示範項目。大力實施數字經濟躍升工程,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建設一批數字經濟示範區,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超過12%。開展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創建行動。打造一批大型綠色產業集團,建設一批省級綠色產業示範基地,支持谷城經濟開發區建設國家綠色產業示範基地,推廣姚家港化工園等國家級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園區經驗和模式。加快壯大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產業,重點發展氫燃料電池汽車、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推動石墨烯研發基地開展國家低碳技術標準試點。鼓勵發展先進適用技術、工藝、裝備,控制鋼鐵、水泥、石灰等行業非能源活動二氧化碳排放。
專欄1 綠色製造工程 綠色工廠:推行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淨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綠色製造模式,積極支持企業創建綠色工廠。 綠色設計產品:按照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資源消耗最低化、生態環境影響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則,引導企業開發具有無害化、節能、環保、高可靠性、長壽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綠色產品。 綠色園區:鼓勵基礎設施完善、綠色製造水平高的國家級、省級工業園區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化利用水平,加強餘熱余壓廢熱資源的回收利用和水資源循環利用,促進園區內企業廢物資源交換利用,實現園區整體綠色發展。 綠色供應鏈:引導企業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採購、生產、行銷、回收及物流體系。創建一批省級綠色供應鏈管理示範企業。 |
加快建築領域低碳高效發展。積極開展綠色建築創建行動,修訂我省低能耗居住建築節能設計、綠色建築設計與工程驗收等標準。制訂我省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技術標準,支持武漢、襄陽、宜昌等地率先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築建設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零能耗建築試點。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推行光伏發電與建築一體化套用。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供暖,鼓勵發展分散式高效取暖,推動採暖、生活熱水逐步實現電氣化。在武漢、襄陽、宜昌等地積極推廣淺層地熱能供暖和製冷套用。加快推進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持續推動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推行建築能耗測評標識和限額管理,開展綠色建築後評估試點。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綠色建造,推動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因地制宜推廣磷石膏等可循環建材產品。開展星級綠色建築示範,引導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建成一批綠色生態城鎮、綠色社區、綠色校園、綠色醫院。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面積1.75億平方米,城鎮新建建築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比例達到100%,建築能效水平提高15%,綠色建材套用比例達到50%。
構建綠色低碳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強化鐵路貨運骨幹作用,突破性發展航空貨運,大力發展江海聯運、水鐵聯運、水水直達、沿江捎帶,發揮公路基礎性作用,加快形成各種運輸方式分工合理、協同高效的貨運體系。繼續推進大宗貨物向鐵路和水路轉移,鐵路、水運貨運量在全社會貨運中的占比明顯提升,貨櫃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以上。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在交通領域套用,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廣使用LNG、CNG燃料車,推進重型車輛氫燃料電池套用,加快發展電動船舶。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化提升改造,完成95個港口碼頭264套岸電樁及配套設施建設,實現長江沿線主要碼頭岸電全覆蓋。開展光儲充換相結合的新型充換電場站試點示範,全省充電樁達到50萬個以上。積極推進交通樞紐5G網建設,推動高精度地圖、北斗系統、感知系統、區塊鏈等關鍵技術套用,提升運輸服務智慧型化、便捷化水平。推進綠色公路、綠色航道、綠色港口等示範工程建設,在有條件地區開展近零碳交通示範行動。完善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運輸體系,發展城市軌道交通、智慧型交通和慢行交通,全面推進武漢、襄陽、宜昌等國家公交都市及荊州、十堰等省級公交示範城市建設。
專欄2綠色交通示範工程 綠色公路:以新開工高速公路和國省道幹線為重點,推廣節能環保技術,建設一批綠色公路和綠色服務區示範項目。 綠色水運:推進主要港口節能環保設施設備提升改造,建設綠色港口和綠色航運綜合服務區示範項目。以長江、漢江、清江等高等級航道為重點,推動生態航道建設。 近零碳交通:建成宜昌港三峽庫區智慧型港口岸電示範區。積極推廣環保、新能源車船。因地制宜開展近零碳公共運輸、近零碳樞紐站、近零碳船舶等示範。 |
提高商貿服務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促進商貿企業綠色升級,有序發展出行、住宿等領域共享經濟,推廣套用節能設施設備,規範發展閒置資源交易。引導商貿企業完善能源和環境管理體系,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強化能耗水耗管理。實施綠色採購,提高綠色節能商品銷售比例,限制採購和銷售過度包裝商品,推動零售、電子商務、外賣、快遞、住宿等重點領域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以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商場為重點,引導綠色消費,開展資源循環利用,創建一批綠色商場。繼續開展綠色餐飲、綠色飯店創建。開展會展活動“碳中和”行動,推動辦展設施循環使用。以推廣使用清潔能源、發展低碳旅遊交通、開展旅遊碳足跡核算為重點,加快發展低碳旅遊。
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持續開展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清查,實行清單動態管理、分類處置。推動在建項目落實能效基準水平,力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完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部門聯審會商機制。深度挖潛存量項目,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產能。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全過程監管,嚴禁未批先建。
(三)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堅定不移推進能源革命,統籌減污降碳和能源安全,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推動化石能源清潔化利用。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煤炭消費比重降低至51%。規劃新增煤電機組全部按照超低排放標準建設,加快落後煤電機組淘汰。加快現役煤電機組“三改”(節能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平均供電煤耗下降到297克。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對煤炭、煤共伴生資源、煤矸石、礦井水等實施協調開發和綜合利用。推進油品質量升級,嚴格落實2023年執行國VI車用汽油B階段標準,有序推廣車用乙醇汽油。培育天然氣消費市場,天然氣消費量達到100億立方米,消費比重達到7%左右。加大宜昌、恩施等頁岩氣勘探開發力度,力爭頁岩氣年產能達到20億立方米。
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有序推進水電保護性開發,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新增常規水電裝機50萬千瓦,水電裝機達到3800萬千瓦。提高三峽電能湖北消納比例。創新“光伏+”發展模式,推進光伏發電多元布局。加快建設集中式、分散式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生物質清潔供暖和生物質天然氣。分別新增光伏發電、風電、生物質發電裝機1500萬千瓦、500萬千瓦、50萬千瓦,光伏、風電、生物質發電總裝機分別達到2200萬千瓦、1000萬千瓦、160萬千瓦。積極探索地熱能開發利用,開展淺層和中深層地熱能資源調查。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推進制氫、加氫試點項目建設。做好以鹹寧核電為重點的核電廠址保護。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比“十三五”末期提高4個百分點以上。
推進儲能及智慧能源建設。推動新型儲能技術裝備示範套用,積極研製成套電池裝備,支持全釩液流電池儲能裝備產業化發展和套用示範。加快發展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等物理儲能設施和鋰電池、鉛蓄電池、超級電容等化學儲能設施。推動儲能技術套用,推進一批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建設一批集中儲能電站,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到200萬千瓦。積極發展智慧能源、數字能源,提高電網與發電側、需求側互動回響能力,推動電網、燃氣網、熱力網與交通網的柔性互動和配合調控。發展能源網際網路和智慧用能新模式,建設新能源數位化運營系統、綠色數據中心。
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靈活調節電源占比達到25%,需求側回響能力達到最大用電負荷的5%左右。建設堅強智慧型電網,建成交直流互備的特高壓電網,大力發展以消納新能源為主的微電網、區域網路,實現與大電網兼容互補。
專欄3 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建設工程 水電:建設碾盤山、新集、姚家平、雅口等重點水電項目,建設通山大幕山、羅田平坦原等5個以上抽水蓄能電站。 太陽能:大力推進光伏+工程,建設光伏+農業(養殖、種植)、光伏+多能互補、光伏+儲能、光伏+旅遊等項目。支持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大型商業區等建築屋頂及附屬場地,建設就地消納的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鼓勵居民利用自有建築屋頂安裝戶用光伏發電系統。 風能:在隨州、孝感、恩施、荊門、黃岡等風能資源豐富區,有序推進集中式風電項目建設,支持已投運風電場實施擴容改造。以江漢平原為重點,建設就地消納為主的分散式風電。因地制宜開展“田園風電”“景觀風電”等項目。 生物質能:在開發區、產業園區等熱負荷需求集中的地區,建設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燒電廠。推廣生物質多元化利用,支持生物天然氣工程建設,積極發展生物質鍋爐供熱,鼓勵開展生物質與燃煤耦合發電。 地熱能:在江漢盆地、南襄盆地、武漢新洲凹陷等地區,開展中深層地源熱泵技術利用勘查、試驗、評價。 風光水火儲、源網荷儲一體化示範:在黃石、十堰、荊門、宜昌、天門、潛江等地,布局建設一批風光水儲百萬千瓦新能源基地,優先利用水電調節性能消納近區風光電力。在黃岡、鹹寧、孝感、襄陽、隨州、荊州、仙桃等地,布局建設一批風光火儲百萬千瓦新能源基地。在武漢、襄陽、宜昌等地,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示範。 |
(四)推進節能提高能效。
廣泛開展全民節能行動,加快終端用能領域電氣化、智慧型化發展,提升能效水平,促進綠色化改造。
嚴格落實能耗雙控。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加強能耗雙控政策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銜接。嚴格節能審查,新建(改擴建)項目能效達到行業、領域標桿水平或國內外先進水平。新增燃料用煤項目除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外,均實施減量替代。
全面提升節能管理能力。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實施能量系統最佳化、節能技術改造等工程。加快推行契約能源管理,開展產品能耗限額指標監督檢查、高耗能行業能效對標達標和能源審計。實施重點城市、園區、行業節能降碳工程,推進電梯、風機、工業鍋爐等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促進工業、建築、交通、公共機構、新型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能效提升。
專欄4 公共機構節能示範工程 低碳引領行動:落實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指南,組織開展公共機構碳排放統計。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試點,積極參與對外交流合作,吸收借鑑先進適用的綠色低碳技術和管理模式。 綠色化改造行動:推廣集中供熱,拓展多種清潔供暖方式,推進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改造、燃氣鍋爐低氮改造。開展綠色食堂建設,推廣套用高效油煙淨化等節能環保設備。推動中央空調改造,運用智慧型管控、多能互補等技術提升能效,建設綠色高效製冷系統。實施數據中心節能改造,最佳化升級設備布局、製冷架構,探索餘熱回收利用,大幅提升能效水平,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運行電能利用效率(PUE)不高於1.3。 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加大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熱泵、高效儲能技術推廣力度,大力推進光伏、光熱項目建設,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推動公共機構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0%。 |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園區循環化改造升級,重點推動磷石膏、冶煉渣、尾礦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推動鋼鐵、塑膠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向靜脈產業園區集聚。探索尾礦礦物碳封存資源潛力評價和試點示範。建設一批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推動國家級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建設,深化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試點。促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文辦設備等再製造產業高質量發展,推廣套用資源再生產品和再製造產品。繼續推廣“蝦稻共作稻漁種養”模式。發展工農複合型農業循環經濟,秸稈基本實現全利用,農膜基本實現全回收。加強餐廚廢棄物、建築垃圾、園林廢棄物、城鎮污泥等城市低值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加強光伏組件、動力蓄電池、碳纖維材料等新品種廢棄物回收利用。加強快遞包裝綠色治理,在武漢、鄂州、恩施等快遞示範城市開展可循環、可摺疊包裝產品套用試點與綠色發展綜合試點。
專欄5 循環經濟發展工程 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園區:推進所有國家級、省級開發區開展循環化改造。重點支持宜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猇亭園區、武漢青山工業區、潛江經濟開發區、孝感高新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加強國家級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園區建設,支持天門等創建國家級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園區,支持荊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創建國家級循環經濟示範區。 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推進黃石、谷城、荊門、枝江、潛江建設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支持襄陽、宜昌創建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 資源綜合利用基地:支持襄陽、宜昌等建設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支持黃石建設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 |
(五)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
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工藝、裝備及材料,強化對甲烷、氧化亞氮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的控制。
控制農業活動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採取少免耕、秸稈還田等保護性耕作措施,因地制宜採用輪作、間作模式,選用根氧化力和沁氧能力強的水稻品種,推行有機肥和無機肥配施,加強不同灌溉條件下溫室氣體排放影響機理研究。持續推進化肥減量增效,提高氮肥利用效率。在強化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礎上,最佳化稻田水分灌溉管理,因地制宜推廣全量還田利用技術、綠色高效栽培技術,穩步減少稻田甲烷和農用地氧化亞氮排放。推廣精準飼餵技術,推進品種改良,提高畜禽單產水平,降低反芻動物腸道甲烷排放強度。深入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廣畜禽糞污處理降低養分損失技術,促進種養循環,降低糞污處理環節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協同推進氨氣減排。
控制廢棄物處理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實行城鄉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設區城市基本建成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縣(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不低於50%。引導衛生填埋場沼氣回收及能源化利用。鼓勵農村易腐垃圾就近進行生態堆肥處理。提高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在垃圾滲濾液、工業廢水處理中積極引入厭氧消化池,加快甲烷轉化、脫氮等技術套用,提高甲烷回收利用效率,控制氧化亞氮排放。
控制工業生產過程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改進硝酸行業生產工藝,套用硝酸裝置氧化亞氮爐內二級減排技術。電解鋁行業採用低溫低電壓鋁電解工藝、鋁電解槽新型焦粒焙燒啟動技術、新型導流結構鋁電解槽技術等,再生鋁行業採用雙室爐、帶蓄熱式燃燒系統等先進熔煉爐型,鼓勵鋁灰渣資源化利用。在電網系統套用六氟化硫循環再利用、替代技術。對從事消耗臭氧層物質回收、再生利用或銷毀等經營活動的企業,實施配額和分級備案管理,開展監督檢查,加快淘汰含氫氯氟烴。
(六)增加生態系統碳匯。
實施植樹造林、天然林保護等工程,增強森林、濕地、農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
增加森林碳匯。實施林業重點工程,持續推進國土綠化,完成人工造林120萬畝、森林質量提升520萬畝。推進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建設,加強城市間生態空間連線。支持宜昌、荊州、鹹寧、武漢、黃石、十堰、襄陽、荊門、隨州、恩施等加強國家森林城市建設,支持孝感、仙桃等創建國家森林城市,支持襄陽、黃石、隨州、天門、仙桃等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持續推進“網際網路+全民義務植樹”基地、森林鄉村建設,全面開展森林撫育經營,改善林分結構,增強森林碳匯功能。
增加濕地碳匯。開展濕地保護修復和退耕還濕,遏制濕地流失和破壞,著力加強小微濕地保護。以國家濕地公園為重點,開展濕地資源調查和動態監測,參照濕地碳匯計量技術規範、濕地碳庫建模調查技術規範等行業標準,開發濕地碳匯交易項目。
增加農田碳匯。開展農業農村減排固碳行動,研發套用增匯型農業技術,推廣二氧化碳氣肥等技術,改進和最佳化耕作措施,降低土壤侵蝕,增加土壤有機碳固存。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
增加地質碳匯。開展地質資源調查評價,採取改良土壤、石漠化綜合治理、增強水生植物光合作用等措施,增加碳酸鹽溶蝕速率,增加岩溶碳匯通量,提高岩溶碳匯穩定性。
四、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將適應氣候變化作為維護生態安全、產業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抓手,強化重點領域、區域的氣候韌性,提高全社會適應意識和適應能力。
(一)強化水資源領域氣候韌性。
加強水資源保護和管理,開展流域綜合治理,切實維護氣候變化條件下水安全、水環境安全、生態安全。
最佳化水資源配置。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加強水旱災害風險管理,提高氣候變化條件下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367.41億立方米以內,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實施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到2025年,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5%以上。推進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二期、引江補漢等重大引調水工程,提升鄂北、鄂中丘陵區及江漢平原供水能力。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提高農村供水安全水平。完善以河道堤防為基礎、大型湖庫為骨幹、蓄滯洪區為依託、排水閘站為補充的防洪排澇工程體系,確保重點中小河流達到10-20年一遇防洪標準,全省洪澇災害總體可防可控。全面完成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重點流域和區域山洪災害防治。以糧食主產區、乾旱易發區等為重點,因地制宜建設一批抗旱水源工程,徹底解決鄂北地區“旱包子”問題。
開展流域綜合治理。實施流域分區綜合治理,按照長江、漢江、清江3個一級流域和16個二級流域片區的“底圖單元”,在全省開展流域綜合治理。最佳化沿江企業布局,完成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任務。深化飲用水水質安全保障,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持續穩定達標,基本完成全省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立標,保障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庫區水質安全。梯次深化黑臭水體整治,推進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長治久清,基本消除縣級城市黑臭水體,統籌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鞏固深化水污染防治,加強長江、漢江、清江幹流排污口問題整治。以襄陽、十堰、潛江、鹹寧等地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為重點,推進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節能降碳。
加強水生態治理和修復。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強化河湖水生態空間管控,運用河湖清淤、水系連通、生態調度等措施,恢復江河湖庫之間自然水力聯繫。對水源涵養生態功能區和洪水調蓄功能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實施水源涵養、退田(垸)還湖、水土保持等修復治理措施。保障長江、漢江幹流及主要支流和重點湖庫基本生態用水需求。統籌考慮重要濕地周邊產業布局,加強生態隔離帶建設與保護,保障重要濕地生態功能穩定。加強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集中分布濕地的保護,恢復水生生物通道及候鳥遷徙通道,強化濕地用途管制,全省濕地保護率達到55%。
專欄6 水資源領域適應氣候變化重大工程 水資源配置:推進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二期、引江補漢等重大引調水工程,提升鄂北、鄂中丘陵區及江漢平原供水能力。推進大別山南麓水資源配置、鄂東南水資源配置等工程,緩解局部缺水區的用水困難。推進襄陽、荊州、黃岡、鄂州、恩施等城市應急和備用水源建設,地級以上城市實現備用水源全覆蓋。 防洪排澇:推進洪湖東分塊、杜家台等長江重要蓄滯洪區建設,有序推動華陽河等長江一般蓄滯洪區和主要支流分蓄洪民垸建設。加強四湖流域、梁子湖、斧頭湖、大冶湖等重點湖泊綜合治理,增強洪水調蓄能力。推進長湖、洪湖區、斧頭湖區、梁子湖區、富水網湖區等重點易澇區系統治理,重點易澇區排澇能力基本達到10-20年一遇治澇標準。 水生態修復:實施丹江口庫區、三峽庫區等重要湖庫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推進四湖流域、通順河流域、府澴河等河湖水生態修復。推進洪湖、沉湖、網湖等國家重要濕地保護與修復。實施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切實保護長江、漢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 水土流失治理:實施幕阜山區岩溶地區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實施三峽庫區及周邊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丹江口水源地水土保持工程等。 流域分區綜合治理:在國家重要生態屏障區及重點生態功能區,強化丹江口水庫、三峽庫區生態保護和水源涵養,嚴格水域開發利用管理,推進丹江口水庫及神定河、泗河等入庫支流污染整治。在重點開發區域,最佳化重點流域產業空間布局,嚴格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深化重點流域總磷、氨氮排放管控,強化流域綜合整治,提升城鎮污染治理水平,加強環境風險聯防聯控,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在大宗農產品生產基地,加強農業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治理,全面落實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限養區管控制度,強化流域水資源聯合調度,恢復河湖水系連通。 |
(二)提升敏感產業氣候適應能力。
加強適應氣候變化技術開發與運用,構建與氣候變化特徵、主體功能定位相適應的產業發展格局,切實保障生產安全。
提升農業氣候適應能力。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底線,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建設智慧農業,在不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全省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定在2500萬噸以上。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在有條件的地方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整縣示範和綠色農田建設示範,全省建成高標準農田4689萬畝。推進漳河灌區等9處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加快推進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建設,大力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立足不同地區水雨旱情特點、農業種植結構實行水庫開閘灌溉,強化灌區節水措施套用,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4。全面實施現代種業提升工程,提高農業良種化水平。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和能力建設。完善重大病蟲疫情田間監測,提高抗逆品種選育、培育力度,加強動植物防疫與病蟲害監測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現代氣象為農服務體系,加強武漢、荊州、襄陽、宜昌等地農業氣象試驗站建設。
提升旅遊業氣候適應能力。在綜合評估氣候、水文、土地、生物等自然稟賦狀況基礎上,合理開發旅遊資源。調整旅遊設施建設與項目設計,提升服務設施抗風險能力。利用和整合伴隨氣候變化而新出現的氣象景觀、植物景觀、地貌景觀等,開發新的旅遊資源。加強對受氣候變化威脅的風景名勝資源以及瀕危文化和自然遺產的保護,採取必要的保護性措施,防止氣候條件變化造成旅遊資源進一步惡化。加強氣候變化條件下旅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預警信息發布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增多條件下的勞動保護,強化安全事故防控。
提升交通運輸業氣候適應能力。提高洪澇、地質和生態災害高發地區的交通基礎設施設計標準,將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監測預警納入到城市交通設施規劃與建設中。健全道路照明、標識、警示等指示系統,增強交通車輛、公交站台、停車場和機場等對高溫、嚴寒、強降水、大風、大霧等防護能力。推進路網運行監測體系建設,基本實現對國省幹線公路重要路段、長大橋隧以及城市重要區域交通狀態等的實時監控與信息發布。加強應急搶險保通隊伍建設,提高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的應對能力。開展交通運輸行業風險評估,加強運行安全風險排查,提升基礎設施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報預警能力,推動交通安全管理從事中事後監管向事前預警防控轉變。
(三)加快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
以維護城市安全宜居為核心,堅持以人為本,加強科技支撐,統籌考慮氣候變化對城市的持續性影響,全面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強化氣候適應理念。充分考慮氣候承載力,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綠色發展中強化氣候適應理念,將適應目標納入城市發展目標。開展城市布局和城市功能分區的氣候效應評估,提升城市群氣候變化風險防範能力。推動省內大中城市制定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統籌推進大中城市氣候風險管理。完善城市氣候變化風險源發現機制,定期對城市氣候變化的脆弱性進行風險跟蹤評估,及時調整改進適應戰略,建設韌性城市。依託智慧城市建設,強化城市管網智慧型管理,加強氣象、地質、防洪排澇等領域的智慧型防控。將氣象服務融入城市生命線運行管理體系,加強城市熱島監測評估。深入開展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積極探索城市適應氣候變化建設管理模式。
完善城市生命線系統。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影響,針對強降水、高溫、乾旱、冰凍、霧霾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提高城市給排水、供電、供氣、交通、信息通訊等生命線系統的設計標準,增強設施的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全面提升全省城市供電能力,實現城鄉、區域、產業的能源服務均等化。加強電網線上氣象預警和負荷預測,積極採取輸變電設備氣象災害應對措施,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深入開展可再生能源設施氣候可行性論證,做好風能、太陽能等氣候資源保護和利用服務。根據氣候變化對城市降水、溫度和土壤地基穩定性的影響,修訂城市地下工程在排水、通風、牆體強度和地基穩定等方面的設計、建設標準。
開展重點適應行動。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工程,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新建城區基本實現海綿城市建設全覆蓋,老城區海綿化改造有序推進,設區城市建成區4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區3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實施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新建道路同步建設綜合管廊。評估氣候變化對製冷和節能標準的影響,修訂相關設施標準。實施建築設施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提升行動,積極應對熱島效應和城市內澇,推進城市更新,加快老舊小區改造。開展城市風環境分析,做好城市通風廊道設計。推進城市綠地建設,開展河道、溝渠等公共水域綜合整治,逐步恢復坑塘、河湖、濕地等各類水體的自然連通,增強城市生態系統在涵養水源、調節氣溫、保持水土等方面的功能,全省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6%以上。
專欄7 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工程 城市防洪排澇:實施城市河湖連通疏浚工程,提升改造城市雨洪調蓄空間、堤防、護岸、河道、防洪工程、排水管網等防洪排澇設施,完成城市易澇點整治。高標準新建城市排水管網,改造破損老舊管網,合理建設城市排水泵站、調蓄設施等排澇設施。 海綿城市:減少城市硬化面積,在人行道、廣場、停車場等區域推廣透水硬質鋪裝,在有條件的道路隔離帶綠化採用下沉式,對雨水進行自然吸納緩釋。 |
(四)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全力打造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湖北樣板,建立氣候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服務管理,切實保障人民民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完善疾病防控和應急救治體系。制定和完善應對高溫中暑、低溫雨雪冰凍、霧霾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的衛生應急預案,創新醫防協同機制。推進國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實行市縣級“120”指揮中心獨立運行,建立直屬急救站點,組建高水平重大疫情救治專業技術隊伍,強化公共衛生應急物資保障。強化職業病防護、診斷救治技術支撐,提高化工、冶金、建築等氣候敏感行業職業病應急醫療救治能力。推進疾控中心實驗室建設,武漢市疾控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三級(P3)水平實驗室,市(州)級疾控中心至少有1個達到生物安全二級(P2)水平的實驗室。爭創國家級重大傳染病救治基地和緊急醫學救援基地1-2家,傳染病疫情處置率100%。
提高監測評估水平。深化氣候變化對人體健康影響因素、作用機理、應對策略研究,以心腦血管疾病、呼吸系統疾病、媒介傳播疾病為重點,強化危害因素監測、健康風險評估、防治統計調查,重點急性傳染病監測任務完成率達到100%,63個流行縣中50個達到消除血吸蟲病標準。依託各級疾病預防控制網路,完善省市縣三級氣候變化相關疾病監測評估網路,建立完善慢病危險因素監測、心腦血管事件報告等慢性病監測系統,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覆蓋率達到20%。建立高溫熱浪與健康風險的早期預警系統,形成部門、行業、社區格線和全民參與的預警信息閉環。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和安全保障服務,城鄉飲水監測覆蓋率達到100%。適時修訂特殊勞動防護用品配備規範。
加強健康管理服務。實行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強化重點人群健康宣傳教育,普及公眾適應氣候變化健康知識和極端天氣事件應急防護技能。組織開展健康管理、醫養結合管理服務、疾病早期預防、康復護理、長期照護等項目,將重點人群健康管理作為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人體健康公共信息服務系統,建立電子疾病檔案,推進電子健康卡(碼)套用,著力加強極端天氣敏感脆弱人群的專項信息服務,實現100%醫療衛生機構數據自動採集交換。
(五)增強綜合防災減災能力。
完善極端氣候事件和災害精密監測、精準預報預警體系,加強氣候變化風險防範和管理,基本建成適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要的綜合防災減災體系。
健全影響和風險評估機制。開展氣候變化風險評估,識彆氣候變化對敏感區水資源保障、糧食生產、城鄉環境、人體健康、重大工程的影響,提高風險實時動態研判能力。開展對氣候變化背景下極端災害多發性及其影響異常性的風險分析和評估。加強氣候變化風險管理,建立全省氣候綜合風險成果信息庫,編制數位化氣候變化風險地圖。建立健全氣候變化風險防範制度,規避城市規劃、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及安全生產中的氣候變化風險,提升設防水平和承災能力。綜合分析評價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穩定性、風險等級,實施避險搬遷。建立氣候變化風險分擔和轉移機制,推動氣候變化風險評估在保險、期貨等行業的套用,強化政策性農業保險,推廣氣候巨災保險。加強綜合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提升公眾氣候變化風險防範意識。推動災害防禦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著力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
增強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建立生態氣象衛星遙感監測體系,推進“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多源立體、協同智慧型的生態氣象觀測網建設,增強精密監測能力。完善天空地一體化全域覆蓋的災害監測網路,加強氣候災害基礎信息收集和數據分析,探索開展關鍵部門和重點領域氣候災害監測評估。加強對氣候變化誘發地質災害及地質災害易發區域山體崩塌滑坡、土石流的監測。完善分類管理、分級預警、平台共享、規範發布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體系,加強水利、環保、農業、國土、測繪、交通、旅遊、應急等部門防災減災數據信息共享套用,強化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預警信息發布,災害性天氣精密監測率達到85%。搭建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大數據人工智慧(AI)算法平台,加強防災減災大數據綜合分析及套用,發展基於影響的預報預警,加強致災閾值分析。
提升應急處置水平。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建立數位化氣候變化應急預案庫,加強應急指揮協調聯動,提升氣候變化相關災害應急救援能力。整合應急資源儲備、應急調度指揮、綜合交通執法、公路養護、清障施救等功能,為應對重大災害和突發事件提供基礎保障。建立政府儲備和社會儲備、實物儲備和產能儲備有機結合的物資儲備機制,推進“中心庫+區域庫+前置庫”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完善應急基礎設施,增強航空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國家華中區域應急救援中心、應急物資供應鏈中心及集配中心和省級應急救援基地。推動在市州建設一批綜合性應急避難場所,推進災害易發多發縣、鄉、鎮新建或改擴建一批應急避難場所,完善應急避難場所生活設施。開展應急科普教育,加強日常應急知識培訓和演練,提升公眾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技能。
專欄8 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工程 氣候綜合風險成果信息庫:建立災害分類信息庫、承災體脆弱性指標庫、風險評估指標模型庫、典型案例庫和成果庫,協同氣象、水利、自然資源、林業、應急管理等各相關部門,匯集氣候災害致災因子、承災體、歷史災害、減災能力等災害風險要素調查成果及主要災害隱患、綜合隱患評估成果信息,編制數位化氣候變化風險地圖。 氣候綜合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接入氣象、水文、地質、森林、地理信息等相關監測資源和基礎數據,構建協同聯動、全域覆蓋的監測預警網路,提升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風險監測、風險早期識別和預報預警能力。 氣候災害應急預案庫:依託應急指揮平台,建立數位化氣候變化應急預案庫,多部門共享災害事故情報、態勢分析研判、應急力量分布、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預案等信息,形成統一指揮、協同研判應急處置機制。 |
五、推進碳市場建設
深入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建成制度健全、主體明晰、交易規範、監管嚴格的區域碳市場,爭取將武漢打造成全國碳金融中心。
(一)深入推進碳排放權交易。
深入推進湖北碳市場建設。完善碳市場配套制度,適時修訂《湖北省碳排放權管理和交易暫行辦法》。最佳化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建設基礎資料庫,加強碳市場排放數據報送、配額分配、核查、履約等數據開發和管理,支撐區域碳市場建康發展。以武漢市為主體,研究降低企業納入門檻,進一步擴大碳市場覆蓋範圍。加強碳市場風險監控和防範,確保控排企業履約,維護市場公平環境。強化企業責任,將重點排放單位數據報送、配額清繳履約等實施情況納入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依法公開交易及相關活動信息。
拓展註冊登記結算平台功能。修訂完善註冊登記結算機構組建方案,推動完成全國碳市場註冊登記結算機構組建。進一步完善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結算系統平台功能,提升數據分析能力,確保系統安全運行,支撐全國碳市場平穩運行。
加強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進一步規範碳排放監測、報告和核查制度,加強對第三方核查機構、碳交易諮詢機構的監督管理,確保碳排放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交易的規範性、合法性。加強碳排放數據原始台賬管理,定期核實,隨機抽查,建立碳市場排放數據質量管理長效機制。加強碳排放數據專項監督執法,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數據造假等問題。
(二)推動碳金融集聚發展。
支持武漢、十堰創建國家綠色金融創新改革試驗區。推動組建武漢碳清算所。設立並用好碳達峰碳中和基金,突破性開展碳金融創新,出台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相關規定,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碳排放權、碳匯收益權等業務,深化碳債券、碳信託、碳保險等產品創新,推廣綠色資產證券化融資工具,探索碳遠期、碳期權、碳掉期等金融衍生品。引進碳資產管理諮詢評估公司、第三方核查機構、會計師及律師事務所等,大力開展節能環保、節能低碳認證、碳審計核查、自願減排諮詢、碳排放權交易諮詢等服務。加大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環保裝備等項目的融資支持力度,推動綠色低碳產業集聚發展。
(三)建立“碳匯+”交易機制。
在碳匯資源豐富的縣(市、區),開發光伏碳減排、林業碳匯、濕地碳匯、沼氣碳減排等“碳匯+”項目,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的“碳匯+”交易機制,助推鄉村振興。逐步引入農田碳匯、測土配方減碳、礦產資源綠色開發收益共享等其他“碳匯+”交易內容,探索其他生態保護補償措施。
(四)建立碳普惠制。
建立武漢市碳普惠體系,引領武漢都市圈碳普惠一體化發展。制定碳普惠核證規範、交易管理等配套政策,建立碳普惠標準。設立碳普惠運營管理機構,搭建碳普惠雲平台,開設企業和個人碳賬戶,推動成立碳普惠商家聯盟。完善碳普惠產品體系,推動綠色低碳技術、非化石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生態系統碳匯重點領域項目開發,豐富低碳生活、公務等套用場景。推動碳普惠減排量與碳市場、各類試點示範銜接,鼓勵各類低碳、近零碳試點單位優先使用碳普惠減排量抵消部分碳排放,鼓勵大型活動優先採用碳普惠減排量實現碳中和。
專欄9 碳市場重要平台建設工程 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結算系統:修訂完善註冊登記結算機構組建方案,推動完成全國碳市場註冊登記結算機構組建。進一步完善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結算系統平台功能,提升數據分析能力,確保系統安全運行,支撐全國碳市場平穩運行。 “碳匯+”交易平台:完善“碳匯+”交易管理平台功能,針對增匯減排項目,開展碳排放量數據動態採集、碳減排量智慧型核算及註銷。 碳普惠平台:開發移動端網路應用程式,探索套用區塊鏈技術,引入金融機構、商業機構、個人等主體,在各類場景動態採集用戶低碳行為產生的數據,建立碳普惠減排量的核算、登記、簽發、交易機制。以碳普惠平台為載體,在武昌區試點開設單位和個人電子碳賬戶。 |
六、拓展試點示範
實施“碳惠荊楚”工程,開展近零碳、氣候投融資、氣候適應型城市(區域)等試點示範,形成可複製、可推廣樣板。
(一)著力推進近零碳排放示範工程建設。
選擇一批有代表性的城鎮、園區、社區、校園及商業場所,組織開展近零碳排放示範工程建設。城鎮以推動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碳排放下降及碳達峰為目標,重點開展近零碳產業、建築、交通、能源、生活等五大工程。園區以單位工業增加值碳排放下降為主要目標,嚴格實行低碳門檻管理,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鏈,培育綠色低碳產業,探索建立減污降碳與生態環境協同治理機制。社區以控制居民人均碳排放量為主要目標,重點建設低碳交通、能源和水資源利用系統,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校園以控制師生人均碳排放量為目標,將近零碳理念融入學校教育、技術創新、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及考核評價中,營造濃厚的近零碳發展氛圍,打造近零碳校園發展模式。商業場所以逐步實現碳中和為主要目標,重點完善綠色供應鏈體系、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引導消費者購買碳配額、碳信用、“碳匯+”交易產品並消除碳足跡。動態跟蹤評價近零碳排放示範工程實施效果,宣傳推廣建設經驗,在全社會形成近零碳排放發展新風尚。
(二)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
探索建立基於全國碳排放權註冊登記結算系統的氣候投融資體制機制,從健全政策頂層設計、強化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完善激勵機制等方面建立氣候投融資政策體系,支持武漢市武昌區開展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創新發展碳金融體系,推動企業、金融機構開展碳核算與氣候信息披露,鼓勵金融機構為氣候友好型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有效金融支持。引導試點主體對標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培育氣候投融資項目。推動產融合作,依託“鄂綠通”等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台,支持綠色產業項目建設。積極對接國家綠色發展基金、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和國家低碳轉型基金等,統籌整合地方財政資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支持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構建碳減排第三方認證體系,探索建立氣候投融資信息披露地方標準,強化信息披露與綠色金融標準的銜接,完善低碳產品認證及優先採購制度。
(三)深化低碳試點示範。
支持武漢、長陽深化國家低碳城市試點示範,支持花山生態新城深化國家低碳城鎮試點示範,加快建設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建成低碳技術創新承載區。深化省級低碳城市(鎮)試點示範,協同推進環境治理,提升城市(鎮)碳數據管理、碳排放評估水平。支持中法武漢生態示範城打造“產業創新、生態宜居、低碳示範、中法合作、和諧共享”五位一體的創新型生態城市發展模式,樹立城市可持續發展標桿和典範。探索低能耗、低成本CCUS項目示範,開展二氧化碳封存監測等技術、裝備研發,探索在江漢盆地開展二氧化碳鹹水層封存試驗示範。引導企業主動參與低碳認證,鼓勵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參與出口產品低碳認證改革試點。
(四)探索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示範。
在城市、行業、園區等領域探索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示範,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在有條件的城市推進碳排放和大氣污染協同治理,走出一條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同共進的發展道路。鼓勵鋼鐵、建材、有色等行業企業開展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管控試點示範。鼓勵低碳發展基礎好的工業園區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示範,積極爭取國家工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示範。
(五)爭創國家氣候適應型城市(區域)試點。
引導武漢、十堰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依據氣候韌性城市建設技術導則,開展專項適應試點行動,加強監測、評估與反饋,實現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與海綿城市、無廢城市、綜合管廊、交通基礎設施、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等行動的協同,建成安全韌性宜居城市。鼓勵各地結合現有海綿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等相關試點,將適應氣候變化目標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積極爭取國家氣候適應型城市(區域)建設試點。
七、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落實各類主體責任,全面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協同共進,形成導向清晰、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氣候治理體系。
(一)完善制度標準。
落實碳減排量評估與績效評價標準、低碳評價標準、碳排放核算、核查等管理技術規範。依據移動源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國家標準,探索開展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相關標準研究。探索編制近零碳地方標準。
(二)實施分類指導的區域政策。
基於各地氣候、資源稟賦、溫室氣體排放特徵,結合各地發展定位,分類組織實施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政策,差異化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升應對氣候變化水平。
武漢都市圈。鼓勵武漢開展碳中和研究,做強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重大平台,以“光屏芯端網”、打造中國“綠谷”為突破口促進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努力建成低碳發展示範區、中部地區綠色崛起先行區和國家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引領區。深化鹹寧省級低碳城市試點示範,支持黃石、潛江等資源型城市轉型升級,推進黃岡、鄂州培育壯大綠色低碳產業集群、發展低碳航空貨運物流,建成綠色低碳轉型示範區。著力控制黃岡、孝感農業活動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武漢、孝感廢棄物處理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深化武漢氣候適應型城市試點,支持仙桃、天門共創非織造布應急防護物資供應儲備基地,提升城市防災減災能力。
襄陽都市圈。深化襄陽省級低碳城市試點示範、加快建設新能源與智慧型網聯汽車走廊。推進襄陽“中國有機谷”、十堰“中國養生谷”、隨州“現代農港”建設低碳農業基地,著力控制農業活動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深化十堰氣候適應型城市試點和“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支持環丹江口庫區綠色發展,提升神農架生態服務功能。推進武當山、神農架旅遊和生態深度融合,全力打造低碳旅遊和碳中和示範樣板,支持十堰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示範區,支持神農架林區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
宜荊荊都市圈。著力推動宜昌、荊州、荊門等地磷化工、煤化工、鹽化工、矽化工向高端化、精細化發展,示範引領長江經濟帶產業轉型升級。引導合力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示範工程,推動宜昌、荊州共建中華鱘保護區,支持荊州建設國家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基地、江漢平原高質量發展示範區,支持荊門建設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市和省級綠色發展示範市,打造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鼓勵恩施打造“涼都”品牌,建成全國氣候資源利用示範區、“兩山”實踐創新示範區。
(三)強化激勵約束政策機制。
完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機制、政策體系,不斷強化激勵約束政策機制。
完善工作機制。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加強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地應健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機制,確保重大任務、重大項目落地見效。將氣候變化因素納入巨觀和行業部門政策制定,形成政策合力。
實施經濟政策。探索制定投資負面清單,抑制高碳投資,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產能擴張。對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實行懲罰性價格政策,落實水泥、電解鋁、鋼鐵等行業基於能耗標準的階梯電價政策。依據分行業能耗和排放標準,完善差異化水電氣價格政策。落實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污水垃圾與污泥處理及再生水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等稅收優惠政策。推動氣候投融資與綠色金融政策協調配合。
強化企業責任。落實企業碳排放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推動涉氣候投融資項目企業依法公示碳排放信息,作出公開承諾。督促重點排放單位定期報告碳排放數據、清繳碳排放配額、公開交易及相關活動信息。探索建立企業碳賬戶。
(四)提升統計監測核算報告能力。
按年度編制省級溫室氣體清單,完善市州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機制,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開展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加強清單質量管理。加強市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監測、報告與核查工作。依託碳衛星、鹹寧金沙大氣本地站等,持續開展遙感反演監測、溫室氣體濃度和通量高精度觀測監測,提升溫室氣體濃度對比分析、套用能力。推進溫室氣體統計數據與監測數據的統籌融合,建立省級溫室氣體數據集成、套用平台。
(五)促進與生態環境保護協同共進。
以降碳為總抓手,統籌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促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加強戰略協同。按照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在落實全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制定適應氣候變化戰略中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的戰略協同,協同推進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與污染物減排相關目標與任務,評估碳達峰行動對拉動投資、穩定就業、減少污染物排放的協同效應,研究我省重點行業碳排放標準。將應對氣候變化目標任務全面融入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作為生態省建設目標指標體系的重要內容。
完善工作協同。建立協同治理機制,推動統一政策規劃標準制定、統一監測評估、統一監督執法、統一督察問責等。在環境統計工作中協同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相關調查。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拓寬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方式,深化宜昌、十堰、鄂州、恩施、神農架等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把生態價值轉化為經濟價值、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探索多元化實現碳中和路徑。
適時推進碳評。探索將應對氣候變化納入“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適時將碳排放影響評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體系。通過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推動區域、行業和企業落實煤炭消費削減替代、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
(六)加強科技創新。
持續深化基礎和套用研究,推進重大平台建設,加快集成推廣套用,全面提升應對氣候變化科技創新能力。
推進重大平台建設。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最佳化學科布局和研發布局,開展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行動。建立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科研平台,爭取納入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平台建設布局。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建立綠色低碳技術孵化中心。培育一批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領軍企業,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治理高效、創新能力強的專業化分工格局,促進全省綠色低碳產業和優勢學科發展,開展能源、工業、交通、建築、農業等重點領域單項適用技術及共性關鍵低碳技術研發。
加快技術推廣套用。建立完善減污降碳技術評估檢測體系。積極對接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發揮省級創投引導基金作用,支持科技成果集成推廣套用,建設一批成果產業化示範項目。依託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公共平台,持續開展各類先進技術遴選,加強技術指導和推廣套用。促進“政產學研金介”多方聯動,建立健全低碳技術轉移轉化市場交易體系。
專欄10 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工程 領軍企業培育:遴選、培育一批產值50億元以上、行業地位領先、核心技術能力突出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領軍企業,集聚行業人才、資本、技術等創新要素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組建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聯合體(創新聯盟)等創新平台,打造綠色技術創新生態圈。 示範項目推進:以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和裝備研發製造、產業化及示範套用為重點,滾動實施一批省級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示範項目。採取資金補助、要素保障等方式,推動示範項目早建設、早投產、早見效。 公共平台建設:創建一批省級綠色低碳科技資源共享服務、綠色低碳技術(產品)交易、綠色低碳技術推廣、綠色金融服務、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基礎設施等公共平台。 |
(七)擴大社會參與。
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推動全社會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加衣、食、住、行、用、游等重點領域綠色產品和服務的有效供給,反對奢侈浪費。鼓勵低碳消費,推行低碳產品認證、標識和綠色產品政府採購制度,國有企業率先執行企業綠色採購指南。倡導低碳出行,完善湖北省公眾出行信息服務平台,推廣使用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移動支付等,引導私人小客車合乘、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等業態健康發展。鼓勵公眾、新聞媒體等對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及活動進行科學評價和監督。持續開展“全國低碳日”主題宣傳,運用新聞發布、政務新媒體矩陣等,加大科普、宣傳教育和培訓力度,提高全社會應對氣候變化認識和能力水平,講好綠色低碳發展“湖北故事”。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強化省級應對氣候變化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分工協作、強化配合,形成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強大合力。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規劃任務落實方案,完善工作機制,有序推進各項任務落實落地,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實現。市州要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融入能源、產業、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規劃。
(二)加大投入力度。
繼續將應對氣候變化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落實相關經費保障,確保規劃任務順利推進。加大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技術研發、統計核算、宣傳培訓、項目實施等方面的資金支持力度。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創新,為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供靈活多樣的產品和服務。積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價格等多種政策,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氣候變化項目。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等,鼓勵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和社會捐贈資金增加應對氣候變化投入。
(三)深化合作交流。
強化碳市場建設交流合作,依託全國碳交易能力建設培訓中心、“一帶一路”低碳大數據平台、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培訓基地,加強與重點國家、地區、國際組織等合作,積極參與國家綠色基礎設施共建、重大項目碳排放管理及低碳技術交流套用。加強與國際金融機構、外資企業在氣候投融資領域的務實合作,積極借鑑國際經驗。
(四)強化評估考核。
將約束性指標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績效考核,將應對氣候變化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定期對應對氣候變化目標和任務實施進度開展評估考核。建立規划動態調整機制,適時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