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十四五”規劃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十四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10月1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十四五”規劃
  • 發布時間:2021年10月11日
湖北省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十四五”規劃
目錄
一、發展基礎
(一)規劃背景
(二)工作基礎
(三)存在問題
(四)形勢分析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總體目標
(四)指標體系
三、改善自然生態環境
(一)提升自然生態本底質量
(二)建設美麗宜居公園城市
(三)塑造山水田園美麗鄉村
(四)完善生態空間服務功能
四、提升人工建設環境
(一)統籌區域人居環境建設
(二)提升城市人居環境品質
(三)轉變縣城開發建設方式
(四)提升小城鎮的建設水平
(五)推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
(六)促進建築綠色低碳發展
五、最佳化社會人文環境
(一)保護傳承歷史文化
(二)營造理想城市風貌
(三)塑造文明鄉村風貌
(四)全面改善居住條件
(五)建設全齡友好社會
(六)倡導綠色生活方式
六、加強人居環境治理
(一)創新城市治理方式
(二)加強村莊建設管理
(三)構建新型治理格局
七、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
(二)健全評價制度
(三)強化法規保障
(四)完善標準體系
(五)強化項目支撐
(六)加大政策支持
建設宜居、韌性、智慧、綠色、人文的城鄉人居環境,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實施長江大保護、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舉措,對構建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慧型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推動城市空間結構最佳化、功能完善和品質提升,建設荊楚美麗宜居鄉村,形成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打造中國特色城鎮發展和鄉村振興的湖北樣本,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具有重要意義。
本規劃以全國《“十四五”城鄉人居環境建設規劃》為引領,以《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為遵循,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與生態修復、自然資源、住房保障、交通市政、安全防災、城市更新、村鎮建設、海綿城市、智慧城市等專項規劃相銜接,闡述“十四五”時期湖北省城鄉人居環境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明確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提出了城鄉人居環境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指引。規劃期2021~2025年,規劃實施過程中適時進行評估和調整。
一、發展基礎
(一)規劃背景
人居環境的內涵。城鄉人居環境是由自然生態環境、人工建設環境和社會人文環境構成的相互支撐的整體系統。自然生態環境主要指為人類提供生態產品和服務的山水田園系統;人工建設環境主要指由居住空間、服務設施、基礎設施構成的城鄉聚落;社會人文環境包括文化特色、生活方式等。
改善人居環境是城鄉建設發展的重要目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城市工作要把創造優良人居環境作為中心目標,努力把城市建設成為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家園。習近平總書記還指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任務,要突出村莊的生態涵養功能,保護好林草、溪流、山丘等生態細胞,打造各具特色的現代版“富春山居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將“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作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之一。
(二)工作基礎
城鄉生態環境呈現新面貌。全省13個國考城市優良天數比例87.5%,較“十二五”末增加17.4%。省控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3.9%,五年提升7.3%。縣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100%,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12個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內214條黑臭水體整治全部完成。大力實施長江大保護“雙十工程”,長江岸灘岸線生態復綠面積856公頃。新增城市建成區各類綠地面積3.74萬公頃,鄉村綠化面積1.22萬公頃。全省森林覆蓋率提高到42%,“綠滿荊楚”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基礎設施功能得到新提升。全省城鎮供水普及率達到97.98%,燃氣普及率達到97.77%。污水處理設施能力顯著提升,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由121座增加至137座,尾水排放由一級B提升到一級A標準。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從2.38萬噸提升至4.97萬噸,焚燒處理能力(含水泥窯協同)占比達60%,垃圾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程度不斷提高。縣以上城市中心城區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城市人均綜合用水量下降10%左右,城市節水量累計達40.11億立方米,建成4個國家節水型城市。全省符合海綿城市建設標準的城市建成區面積達到總面積的21%。全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開工建設450公里,建成300公里,入廊管線400公里。
住房保障事業取得新成就。出台了《湖北省城鎮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等檔案,建立了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住房保障體系不斷健全完善。“十三五”期間,累計實施棚戶區改造260萬套(戶),780萬民眾“出棚進樓”,籌集公租房50.5萬套,累計發放租賃補貼40.3萬戶,解決270萬民眾住房困難問題,民眾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2019年4月以來,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3871個,涉及居民61.8萬戶。
文化建設打開新局面。“十三五”期間,實現圖書館、文化館、文化站、文體廣場、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在市縣鄉村四級全覆蓋。制定《湖北省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及歷史建築確定標準》,全省新增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5處、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22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5個、省歷史文化名城6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1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8個、中國傳統村落117個、湖北省歷史文化街區41個、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45名。
農村環境治理見到新成效。美麗鄉村建設紮實推進,“四個三”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目標圓滿完成。2.3萬個村莊開展以“五清一改”為重點的清潔行動,建改農村戶廁375.9萬戶、農村公廁2.97萬座,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90.15%。建成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項目897個,實現全覆蓋。建成鄉鎮垃圾中轉站1872座,中轉能力達到8.23萬噸/日,“戶分類、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運行管理體系全面形成。
農村清潔生產再上新台階。全省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97.86%,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93.47%,較好解決了畜禽糞污對環境的污染問題,化肥使用量連續8年下降,農藥使用量連續7年下降,農業面源污染對環境影響進一步降低。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1.73%,農用地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有效促進了農業綠色發展、清潔生產。
農村建設水平實現新突破。“十三五”末,全省74815戶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和31.83萬戶、88.23萬人的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全面完成。水利三年補短板四大工程主體基本完工,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規模化供水人口占比分別達到96%、94%、77%。開展電網改造建設,農村供電可靠率達到99.8%,電壓合格率99.95%,戶均配變容量2.15千伏安/戶。全省農村公路實現“組組通”,公路里程達到25.4萬公里,位居全國第二、中部第一。鄉鎮天然氣通氣比例達40%,行政村4G網路覆蓋率達100%,20戶以上自然村通光率、4G網路覆蓋率均達95%以上。農村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養老、托幼、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最後一公里”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城鄉治理走出新路子。探索居委會、物業公司、業委會“三駕馬車”共同發力的基層治理新模式。全省新建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老舊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60%,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續提升。建立“湖北省鄉鎮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啟用了“湖北垃圾治理監管平台”,實施污水垃圾治理常態化監管。所有行政村完成村規民約的修訂製定,從建章立制層面推進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三)存在問題
生態環境質量不高。水質污染現象仍然存在。部分城市公園綠地布局不均衡、園林綠化品質不高,園林綠化整體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市縣的園林綠化建設仍處於“增綠量”階段,尚未邁向“好不好”階段。
交通設施有待完善。區域間、城鄉間發展仍不均衡,城市群交通一體化水平不高,城市路網亟待最佳化,農村交通發展相對滯後,路網韌性不強。城市內部斷頭路較多,道路網密度不夠,支路難以形成微循環。城市人行道、腳踏車道連續性、完整性、舒適性不夠。停車難問題急需解決。
基礎設施運行效能偏低。全省供水管道平均漏損率持續下降,但仍有三成市縣不達標,部分城市老舊城區污水管網標準低、年限久、運行效率低下。備用水源地建設未全面覆蓋,地級以上城市中武漢、鄂州仍未啟動建設,26個縣級市中有7個仍未建設。排水防澇設施系統性不足,城市排水系統與城市天然河湖水系的有效銜接性不足,抗風險能力弱。城市污水集中收集效能不高,雨污分流排水管道改造滯後。生活垃圾處理方式亟待升級,分類處理體系還不健全,民眾分類意識有待增強。
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相對滯後。農村水、電、路、氣、網等基礎設施和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滯後。鄉村風貌特色不夠鮮明,農房設計和建造品質還需提升。農村改廁質量有差距,未能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銜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高。部分山區村莊居民點位於自然地質災害多發區,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城鄉綜合治理能力有待提高。城鄉管理長效機制不夠健全,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輕管的現象,資金、用地等要素制約日趨緊張,環保壓力不斷加大,安全形勢依然嚴峻,智慧賦能有待加強,體制機制障礙仍然存在,跨部門、跨領域、跨區域任務協同實施不足,與推進高質量發展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不相適應。
(四)形勢分析
“十四五”時期,我國社會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正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我省將處於戰略機遇疊加期、政策紅利釋放期、發展布局最佳化期、蓄積勢能迸發期、省域治理提升期,發展環境和要求發生變化。城鄉建設從增量發展向存量提質轉變,城鄉治理從“重建輕管”向“建管並重”轉變,人民需求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迫切需要轉變發展方式,推進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
落實長江大保護要求,最佳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推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需要維育自然生態環境。我省在長江大保護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要求統籌城鄉生態環境建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補齊生態文明建設短板,加強生態修復和環境保護,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切實築牢長江中游生態屏障。
完善城鄉基礎功能,提升城鄉建設品質,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需要最佳化人工建設環境。“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的戰略定位,要求我們著眼新發展階段,不斷提升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能力,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新型城鎮化,推動綠色發展轉型,促進我省城鄉人居環境高質量發展。
傳承荊楚歷史文化,塑造美麗城鄉風貌,建設全齡友好社會,需要改善社會人文環境。湖北具有悠久的歷史文化,需要進一步增強文化自信,加強歷史文化傳承和保護,彰顯荊楚風采,提升城鄉文化魅力;從“住有所居”轉向“宜居安居”,適應人口老齡化趨勢,不斷提升城鄉文明程度,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創新城市治理方式,提升鄉村文明程度,需要增強城鄉人居環境治理能力。“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城市的快速發展,人民民眾的多樣化、個性化需求,需要加快城鄉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升城鄉精細化管理水平,建設更有人文關懷的城市、更加文明富裕的鄉村、更加安全健康的人居環境。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設美麗中國、推進鄉村振興和實施長江大保護的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統籌自然生態、人工建設、社會人文三大環境,聚焦人民民眾所需所盼,緊盯短板弱項對標達標,轉變城鄉發展方式,最佳化城鎮功能品質和農村人居環境,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建引領。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鄉工作重要論述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工作格局。
堅持以人為本。樹牢“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理念,從人民民眾的實際需要出發,解決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切實提高城鄉人居環境質量。
堅持改革創新。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創新城市治理方式,破解村莊治理難題,統籌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推動城鄉人居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系統觀念。堅持自然生態、人工建設、社會人文三大系統相互協調發展,強化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不斷提高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的整體性、系統性。
堅持實事求是。根據民眾接受度、財力承受度、技術可行性制定工作目標。避免不顧實際搞整齊劃一的運動式人居環境整治,避免不顧實際搞全面推進、大幹快上。
堅持共建共享。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按照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的目標,共同建設美好家園。
(三)總體目標
“十四五”期間,全省城鎮人居環境建設總體水平保持中部領先,成功打造一批宜居宜業宜養宜游的美麗城鎮建設樣板;農村人居環境顯著提升,實現從“乾淨、整潔、有序”向“整潔、優美、宜居”的跨越轉變。展望2035年,自然、人工、人文三大環境耦合統一的格局和區域、城鎮、鄉村協調聯動的人居環境體系基本建立,滿足人的全面發展需求的城鄉人居空間載體和人文氛圍不斷最佳化,人、城、自然和諧共生的相互關係總體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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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改善自然生態環境
(一)提升自然生態本底質量
1.構建連續完整的區域生態安全螢幕障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理念,統籌自然環境治理,完善以“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為骨架的生態安全螢幕障。建設長江、漢江、清江綠色生態廊道,加強江河湖庫生態保護治理,推進湖泊清淤及綜合治理,加快退化濕地保護修復,提升河湖、濕地生態系統穩定性。實施秦巴山區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態修復工程、大別山區水土保持與生態修復工程、武陵山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幕阜山區岩溶地區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加強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神農架林區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保護和管理。全面推行林長制,保護森林資源,提高全省森林覆蓋率。
2.構建層次豐富的區域生態空間網路
構建藍綠交織的多層次生態網路。貫通連線城鎮的生態廊道、公園綠地等生態空間。將自然系統引入城市,建設城鄉一體的多尺度綠色空間網路,推動城市內部綠地、水系同外圍的河湖、森林、濕地、耕地有機連線,構建功能複合、包容聯通的城市生態廊道系統。維護山水城格局的連續完整,嚴格管控城市觀山觀水的景觀視廊以及重要文化遺產的背景區域,促進城市與山水環境交融滲透。
3.構建科學合理的區域生態保護體系
科學劃定自然保護地功能分區,形成以神農架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強化重要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蹟、自然景觀和瀕危物種種群保護。實施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切實保護長江、漢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加強珍稀瀕危動植物和古樹名木的拯救與保護,建設野生動物救護場所和繁育基地、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基因保存設施,完善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體系。加強外來物種管控,提高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能力,建設林木種質資源保存庫、良種基地等設施。
(二)建設美麗宜居公園城市
1.構建山水人城融合的人居環境
形成與自然共生的城市生態本底。堅持自然修復為主,生物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系統修復城市水系、山體、廢棄地。嚴格限制過度硬化,禁止填湖造地、截彎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壞水生態環境的建設行為,恢復水體自然形態、修復自然岸線、重建退化濕地生態系統的結構與功能、增強水體自淨能力,利用濱水地帶建設公園、綠道、藍道等。
完善風道、綠道、藍道等綠色基礎設施。建立多尺度風廊系統,結合外部自然空間和內部開敞空間建設城市尺度通風廊道,將清潔空氣引入城市中心;促進局部地區風循環,建設街區尺度通風廊道,推進氣候友好型城市生態系統構建。
推進連續貫通的綠道建設。尊重自然山水脈絡,構建生態廊道,建設城市環城綠帶以及功能複合、包容聯通的城市綠道、通風廊道、慢行步道。串聯社區遊園、綜合公園、郊野公園、濕地公園、森林公園、防護綠地等大型塊狀綠地,聯結居民點、綠色公共空間、歷史文化節點以及文體商業等服務場地和設施,提升綠道服務功能,構建城鎮綠道網路體系。
加強藍道建設。鞏固黑臭水體整治既有成果,進一步深入開展水污染防治,2025年,設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完成率達到90%以上。在此基礎上,按需編制藍道專項規劃。以水為紐帶,統籌生態、安全、文化、景觀和休閒功能構建藍道系統,最佳化“三生”空間格局,打造碧水暢流、江河安瀾的安全行洪通道,水清岸綠、魚翔淺底的自然生態廊道,留住鄉愁、共享健康的文化休閒漫道,擦亮“千湖之省”名片。
專欄1城市園林綠化“增綠提質”三年行動2023年,全省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養護水平進一步提高,新增園林綠地面積6000公頃以上,爭創2~3個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園林城市、園林縣城,城市生態和人居環境質量顯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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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設均衡共享的城市公園體系
以“園中建城、城中有園、城園相融、人城和諧”為目標編制公園城市規劃,加強城市綜合公園、專類公園、社區公園、郊野公園、濕地公園建設,構建城鄉一體的公園體系。加大留白增綠、拆違建綠、見縫插綠、破牆透綠力度,在中心城區、老舊城區增加口袋公園、街頭遊園等小微綠地,把公園建在居民家門口,打造城市與山水環境相融的公園城市生態美境。
3.營造舒適宜人的城市微環境
統籌城市交通、雨洪管理、景觀綠化和商業設施,設定雨水花園、生物滯留池、透水鋪裝,種植林蔭樹木,加強道路綠化,建設綠色街道。建設“公園綠地10分鐘生活圈”,實現“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結合城市更新,改造提升單位、社區、老舊小區綠地,科學復綠、補綠、增綠,提高綠地綜合使用效率,營造居民休閒遊憩、健身運動、互動交流的共享空間。推廣生態屋頂、立體花園、綠化牆體等,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
(三)塑造山水田園美麗鄉村
1.保護修復鄉村自然生態系統
持續推進鄉村綠化。圍繞省界門戶和主要通道、江河庫區、主要居民區周邊等,充分利用閒置土地見縫插綠,大力推進村莊“四旁”植樹,庭院綠化、立體綠化,建設集中連片的庭院林、塆子林、環村林,打造微景觀、微田園、微環境。
實施水系連通與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兼顧農村河湖管控與水生態治理保護,深入開展河湖監督檢查,以縣為單位,以流域(區域)為單元,以水係為脈絡,集中連片、統籌推進農村水系連通與生態環境整治。建立農村河湖溝塘管護機制,推廣生態循環水網治理模式,鼓勵並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打造一批獨具荊楚特色的綜合治水示範樣板。
深入治理農村黑臭水體。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明確治理範圍和時限。以房前屋後河塘溝渠和民眾反映強烈的黑臭水體為工作重點,採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體淨化等措施,消除30%以上的農村黑臭水體,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治理模式。
2.增加農業生產空間的生態價值
開展農業節肥節藥行動,深化測土配方施肥,推廣新肥料新技術套用,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有序開展輪作休耕。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推進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與綠色防控,強化重大病蟲害防控服務指導,確保全省化肥農藥年使用量零增長。推動高品質特色農產品生產,打造荊楚農優品牌。發展林下經濟、康養休閒、親水旅遊等特色產業。
3.營造山水田園融合的鄉村聚落
促進鄉村聚落環境與農田景觀相融相洽。保留傳統農田肌理、灌溉系統及農業設施,彰顯傳統農業景觀價值,構建鄉村聚落與農田景觀的有機統一體。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複合種養,通過藝術化、創意化設計,塑造具有濃郁鄉土氣息的農田景觀。
塑造荊楚田園風光和鄉村生境。突出地域文化元素符號,促進鄉村形態與自然環境相得益彰。在村落選址、建設過程中堅持自然生態原則,在景觀設計、建築形式上注重鄉土元素植入,合理布局道路、住宅、公共活動空間、重要景觀節點等,避免兵營式、排排房,避免道路、河道一味拉直取齊,避免河道渠化。
(四)完善生態空間服務功能
1.建設宜游宜養的生態經濟空間載體
展現湖北靈秀雋美山川,弘揚荊楚悠久歷史文化,打造長江鄉村旅遊帶、武漢都市農業鄉村旅遊片區、宜昌桔都茶鄉鄉村旅遊片區,恩施民族風情鄉村旅遊片區、鄂東四季花木鄉村旅遊片區、鄂西北山地生態鄉村旅遊片區、江漢平原水鄉田園鄉村旅遊片區“一帶六片區”鄉村旅遊空間格局。積極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因地制宜發展休閒觀光、體驗娛樂、科普教育等鄉村休閒產業,延伸“周末經濟”“夜間經濟”“親子經濟”“創谷經濟”等新業態,全面提升鄉村休閒旅遊業。
2.健全提升生態服務功能的支撐體系
健全交通支撐體系。充分利用普速鐵路、縣道鄉道、林區通道、田間道、水道等既有通道,發展獨具特色的旅遊鐵路、風景公路和郊野慢行系統。實現生態經濟空間載體與中心城市的快速可達,強化“大城市-大田園”的空間切換感,通過多樣化小型景區服務不同類型人群。
健全公服支撐體系。針對人口結構和需求變化細分服務市場,完善餐飲購物、運動康體、文藝展演、養老養生、會議會展、修學研習、親子娛樂等服務設施,建設信息化、智慧型化的公共服務體系。
3.發揮城市公園的多元化空間功能
依託城市公園綠地容納城市多元生活,打造品質消費和大眾創新的套用場景。提升公園綠地文化內涵和藝術品質,強化公園綠地服務居民休閒遊憩、運動健身、文化教育、防災避險等綜合功能。增強公園綠地的複合性和連通性,強化同周邊多元城市功能的連結和融合,通過“公園+”和“+公園”推進生態價值與品質消費業態、大眾創新載體的互動互促,營造可進入、可消費、可創業的新型綠色空間。
四、提升人工建設環境
(一)統籌區域人居環境建設
1.促進區域人居環境差異化均衡發展
落實“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區域發展布局,最佳化武漢超大城市中心城區功能,有序疏解一般性製造業、區域物流基地和專業市場等功能和設施,加強郊區城鎮和中心城區交通聯通,引入優質公共服務,疏解中心城區人口,打造功能完善的郊區衛星城。提升大中城市功能品質,推動公共資源配置向大中城市傾斜,支持三甲醫院和高等院校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縣城文化體育資源供給。
2.建立區域住房聯動與調控機制
推動區域住房市場統籌與協同發展。以城市群、都市圈、中心城市為主體,以縣城為重要載體,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建立健全與區域城市空間形態、人口結構、產業結構相匹配的住房供需空間協調機制,合理確定不同城市住房供應規模,引導住房供應向人口持續流入的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傾斜,探索住房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跨區域協同。
加強住房公積金跨區域統籌。加快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障的區域銜接,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效能。落實“跨省通辦”,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作用,更好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推進“跨市通辦”,大力發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實行全省住房公積金統一管理,資金跨城市融通;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跨區域合作機制,逐步實現城市群、都市圈內政策協同、數據聯通、業務通辦和違規行為聯合懲戒。
3.推動區域重大設施共建共享
統籌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和應急管理聯防聯控。推動區域交通、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助力發展相對滯後地區補齊短板、縮小差距。推動區域共建共享、聯合調度的公共衛生、應急供給、消防人防等應急設施系統,強化風險預警和評估,提升針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區域聯防聯控處置能力。
推動區域交通設施共建共享。加快推進武漢城市圈交通一體化,深化內外交通的銜接轉換,重點建設高速公路環線,完善“環形+放射”高速路網布局。強化“兩翼驅動”,建設襄陽、宜昌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加快“襄十隨神”“宜荊荊恩”城市群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促進“全域協同”,加強“一主兩翼”城市群之間的交通聯繫,立足全省東、中、西區域發展實際,著力補短板、強功能。
(二)提升城市人居環境品質
1.最佳化城市空間形態
最佳化都市圈內部空間結構。以大城市主城區為中心,統籌外圍組團、郊區新城和周邊中小城市,依託城際及市域軌道和高快速路等交通系統,推動建設以1小時通勤為基本範圍的都市圈。最佳化都市圈內部空間結構,推進城市功能、產業等協調發展,形成多中心、多層級、多節點的網路型空間結構。
合理調控城市規模。引導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組團規模不宜超過50平方公里。推動主城區人口規模過大的城市有序進行功能疏解,建成一批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的宜居宜業功能組團。
合理確定城市人口和建設密度。人口密度不宜超過1.5萬人/平方公里,新建住宅建築密度在30%以下。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加大公共開敞空間“挖潛”供給力度。合理控制各類歷史風貌保護地段的住宅建築密度。
嚴格管控建築高度。加強新建高層建築管控,嚴格限制新建500米以上建築,新建住宅建築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加強山邊水邊建築高度、體量等管控,限制新建超高層或超大體量建築。
2.完善城市服務體系
加強城市醫療衛生、養老、教育、體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發展高品質生活服務,滿足人民民眾個性化、多樣化的美好生活需求。積極拓展城市公共活動空間,推進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和數位化發展。實施全民健身設施建設補短板工程,聚焦民眾就近健身需要,規劃建設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運動場、體育公園、健身步道、小型健身運動場地和足球場等設施。
3.創新街區發展方式
打造功能混合的活力街區。促進城市各級中心區、重要交通節點和大型公共建築等周邊地塊混合利用和一體化設計,鼓勵TOD開發模式。最佳化步行環境,構建立體多元、布局均衡、便捷可達、富有活力的高品質公共空間體系。
培育多樣化的創新街區。加快建設城市產業園區、科技創新基地、孵化器、眾創空間、文化旅遊商業綜合體等創新創業載體。支持有條件的城市、產業園區開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創新用地供給,盤活閒置土地和城鎮低效用地,探索功能適度混合的產業用地模式。充分利用廠房建築和構築物,植入文化、商業、展覽、辦公等新型功能,建設主題型文化創意和創新空間。鼓勵鄰近交通節點和高校、科研院所的閒置辦公、商業建築更新改造,為科技孵化、成果轉化等提供發展空間。
有序推進舊城改造。充分挖掘老城區潛在資源和優勢,推進街區“微改造”與“微更新”。聚焦民生“痛點”“難點”,穩步推進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加強老街巷、老廠房、老院子整治改造利用,加強老建築活化利用,加強城鎮重要街區、重要地段和重要節點的環境整治和建設,改造商業步行街、地方特色街區。健全配套設施,塑造人性化空間環境,積極打造美麗民居、美麗院落、美麗街區。
4.推進基礎設施體系化建設
(1)完善交通承載功能
依託軌道交通,提升公共運輸服務能力。加快城市群軌道交通格線化建設,開展軌道交通線網和站點建設,提升公共運輸服務能力,擴大公共運輸服務範圍,提升捷運與地面公共運輸的接駁能力,實現乘客“捷運+公交+騎行”無縫對接。
加強骨架交通網、微循環路網建設。最佳化城市道路網路功能和層級結構,建設快速路、主幹路和次幹路、支路級配合理、適宜綠色出行的城市道路網路,加強支路、街巷路建設改造,提高建成區路網密度。
提高道路通達性及末端路網通達深度。完善城市內部生活性道路網路,打通“斷頭路”和“瓶頸路”,以街道、社區為主體,有序推動街區開放,全面推動實施社區級交通微循環建設工程,盤活存量,促進道路成環聯網,提高既有路網的承載能力和通達能力。
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形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系統供給模式。支持城市通過內部挖潛、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制定居民停車綜合解決方案。新建居住社區嚴格按照城市停車規劃和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停車位。充分利用綠化、廣場等地下空間建設地下停車場,推動立體停車和智慧停車場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按一定比例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保障公共停車供給,提高社會停車市場化程度。公共停車場建設應加強與大型公共服務設施、軌道交通樞紐、公共運輸樞紐建設的銜接,滿足居住社區、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加大公交場站配建力度,保障公車輛有序停放。引入社會資本投入運營社會收費停車場,分區域分時段調控社會停車場收費價格,合理控制停車成本。
(2)加快城市生命線工程提檔升級
實施供水設施升級改造。加快水廠、管網和二次供水設施的更新改造,設定水量、水質等指標線上監測,加強水質保障,實現全過程供水安全風險管理,避免“二次污染”,讓民眾喝上“放心水”。加強備用水源地建設,保障水源突發污染和其他災害發生時城市應急供水需求。
推進城市節水,提高城市用水效率。持續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實施城市供水管網改造,鼓勵開展分區計量管理,控制管網漏損。擴大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關停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井。推進節水型單位、節水型企業和節水型小區建設,推動建築節水,推廣節水技術和節水器具。推進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構建“城市用水-排水-再生處理-水系生態補水-城市用水”城市水循環系統。
提高燃氣管網通達率與安全保障水平。完善燃氣儲氣設施和供氣管網,拓展天然氣管網覆蓋範圍,按照“宜管則管、宜瓶則瓶”原則,推進供氣服務向縣城新區、供氣盲區延伸。液化氣場站按照標準規劃建設,淘汰不符合標準的液化氣場站。實施老舊天然氣管網改造和提檔升級工程,完善供氣網路,保障管道安全運行。強化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打非治違,實施隱患排查分級治理和安全隱患閉環整治,消除重大隱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燃氣供應安全平穩。
(3)推進城鎮污水設施提質增效
開展城區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消除污水收集管網空白區。推進連線支線管網和出戶管的“毛細血管”工程建設。加強污水處理廠和收集管網運行維護管理,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強化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
5.加快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建設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省級統籌建設CIM基礎平台,利用GIS、BIM、物聯網等技術,構建全要素的CIM基礎平台資料庫。打造城鄉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三維空間數據底板,實現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一張圖。支持有條件的城市開展CIM平台建設,急用先行開發“CIM+”套用,提高城市智慧治理能力。
建設完善城市體檢評估信息平台。以CIM平台為基礎,推動城市體檢平台與城市建設各領域專項套用平台對接,實現城市體檢評估數據協同、分析診斷、監測預警、跟蹤反饋和綜合評估等功能,打造城市精細化治理和高品質發展的數字底圖。
建設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快構建集感知、分析、服務、指揮、監測為一體的智慧型化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依託服務平台開展實時監測、動態分析、統籌協調、指揮監督、綜合評價,完善城市格線化管理體系,提升城市風險防控和管理服務水平,加快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住房管理和工程建造的數位化轉型,強化網路安全保障,逐步實現“一網通辦”和“一網統管”,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推進基於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的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系統推進城市交通系統、水系統、能源系統、環衛系統、園林綠地系統等領域智慧型化建設、改造和管理。推進市政基礎設施智慧型化終端感知設備建設,建立市政基礎設施一體化監管平台。協同發展智慧城市和智慧型網聯汽車,完善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配置。
湖北省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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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增強城市安全韌性
系統建設城市防洪排澇體系。按照“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並舉、超標應急”原則,統籌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城市建設,拓展雨洪調蓄空間。對山洪易發地區,加強水土流失治理,合理規劃建設截洪溝等設施,最大限度降低山洪入城風險。提高城市防洪治澇標準,推進堤防除險加固,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最佳化排澇設施布局,暢通排水通道,增強外排能力。統籌城市水資源利用和防災減災,統籌氣象降雨、地表徑流、管道系統、城市河道,協調基礎設施建設和預警管控,做好特別極端情況下降雨應對預案,建設系統、生態、安全、可持續的防洪排澇系統。
完善老城區排水防澇設施。針對老城區易澇積水成因,改造滯水內澇問題和混接錯接的雨污水管網,修復破損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澇設施,加大排水管網建設力度,逐步消除管網空白區,因地制宜推進雨污分流改造。暫不具備改造條件的,採取截流、調蓄等方式,減少雨季溢流污染。改造雨水排口、截流井、閥門等附屬設施,確保標高銜接、過流斷面滿足要求。充分利用綠地、廣場、立交橋區空間建設雨水調蓄設施,配套建設排澇設施及預警預報系統,按需儲備應急搶險裝備。老城區雨停後能夠及時排乾積水,低洼地區防洪排澇能力大幅提升,歷史上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易澇積水點全面消除。
建設新區排水防澇設施。科學統籌防洪排澇、治污、雨水資源化利用等各類工程,加強城市豎向設計和雨水排放通道建設,結合自然地形地貌,加強建築、道路、綠地、水體等的標高銜接,堅持先地下後地上,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城市排水設施,最佳化各類工程的空間布局和建設時序安排,避免“反覆開挖”“馬路拉鏈”“遍地開花”。
系統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科學編制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通過低影響開發,最大限度減少城市建設對原有水生態環境的影響。統籌城市老城改造和新區建設,推動雨水花園、下沉式綠地、生態濕地等海綿設施建設,提升“滲、滯、蓄、淨、用、排”能力,提高城市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最大限度實現雨水的滯蓄和利用。轉變工作思路,推動工程建設全過程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加強抗震防災能力建設。開展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調查,建立城市建設領域抗震防災基礎資料庫。推動實施城鎮住宅抗震加固工程。建設應急避難場所,提升應急疏散通道連通性,提高避災防災和疏散安置能力。提升公園綠地、廣場等開敞空間建設密度,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設施配置,滿足平災轉換要求。
湖北省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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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變縣城開發建設方式
1.塑造疏密有度的縣城空間形態
嚴守縣城建設安全底線。縣城新建建築應選擇在安全、宜居的地段進行建設,避開地震活動斷層、洪澇、滑坡、土石流等地質和自然災害易發的區域,並做好防洪安全論證。加強防洪排澇減災工程建設,暢通行洪通道,留足蓄滯洪空間,提高洪澇風險防控能力。
控制縣城建設密度和強度。縣城建設應疏密有度、錯落有致,既要防止盲目進行高密度高強度開發,又要防止攤大餅式無序蔓延。縣城人口密度應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萬至1萬人,縣城建成區的建築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應控制在0.6至0.8。
限制縣城民用建築高度。縣城民用建築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建築面積占比應不低於70%。鼓勵新建多層住宅安裝電梯。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築的,應嚴格充分論證,並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加強50米以上公共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建築物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平面設計等要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
2.倡導尺度人性的縣城建設模式
建設暢通的步行系統。建設連續通暢的步行道網路,打通斷頭路,連線中斷節點,最佳化過街設施,清理違法占道行為,提高道路通達性。完善安全措施,加強管理養護,確保步行道通行安全。鼓勵縣城建設連續安全的腳踏車道。
營造人性化公共環境。嚴格控制縣城廣場規模,縣城廣場硬化面積不應超過2公頃。鼓勵在行政中心、商業區、文化設施、居住區等建設便於居民就近使用的公共空間。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打造縣城宜人的空間尺度。控制縣城道路寬度,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不應超過40米。合理確定建築物與交通幹線的防噪聲距離,因地制宜採取防噪聲措施。
推行以街區為單元的統籌建設方式。合理確定縣城居住區規模,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因地制宜配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等設施。探索以街區為單元統籌建設公共服務、商業服務、文化體育等設施,加強社區綠化、體育公園、健身步道、公共活動空間場所建設,打造尺度適宜、配套完善、鄰里和諧的生活街區。
3.推進縣城補短板強弱項提品質
開展縣城補短板強弱項行動。補齊縣城市政設施、風險防控、公共服務短板,實施一批契合民眾需要的重點項目,著力提升縣城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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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小城鎮的建設水平
1.提升小城鎮綜合服務功能
在有條件的人口大鎮建設圖書館、體育場館等公共文體設施,打造一批集農貿市場、零售、家政、便利超市等一體化便民服務中心,構建舒適便捷、全域覆蓋的小城鎮生活圈服務體系。整合鄉鎮和縣級部門派駐鄉鎮機構承擔的職能相近、職責交叉工作事項,在鄉鎮設立“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以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鎮容鎮貌整治為重點,推進鄉鎮環境綜合整治。加強歷史文化名鎮、特色景觀旅遊名鎮保護利用。
2.實施“擦亮小城鎮”行動
以建制鎮(不含城關鎮)、鄉為主要對象,補齊規劃缺失、公共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城鎮風貌、產業發展、治理水平等七個方面短板,按照全省小城鎮普遍達到乾淨整潔有序的要求,打造一批配套完善、宜居宜業、特色鮮明的美麗城鎮,提升服務和帶動鄉村振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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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
1.推進村莊規劃建設
以縣為單位推進村莊布局規劃編制,因地制宜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脈絡,不挖山填湖、不破壞水系。引導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集聚,構建環境美品質優的鄰里空間,形成自然、緊湊、有序的農房群落。
2.有序推進庭院整治
充分尊重民眾意願,有序推進農戶前庭後院環境整治,重點整治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拉亂接等現象,引導農民整齊擺放生產工具、生活用品、農用物資,促進農戶庭院內外整潔有序。積極推廣“微田園”做法,採取適當資金補助和發放果樹苗木、花籽等方式,支持農戶在前庭後院建設小菜園、小果園、小茶園、小花園、小魚池等發展庭院經濟,打造農村特有田園景觀。採取繪文化牆、維修改造破損立面等形式美化農戶民居,探索各具特色的農戶庭院整治模式。
3.深化農村廁所革命
實施分類推進。遵循“願改盡改、能改盡改”的原則,按照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實效的要求,實施新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統籌推進一批、資源化利用試點一批、長效管護試點一批“五個一批”工程,整村推進農村戶用廁所建改。同步最佳化農村公廁布局,推進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學校、集貿市場、公共場所、人口集中居民點、休閒旅遊地、田園綜合體、實習實訓基地等無害化公廁建設,落實公共廁所管護主體責任,強化日常衛生保潔。到2025年,全省基本完成摸底確定的248萬戶農戶無害化衛生廁所建改,實現全省衛生廁所基本普及;全省新增4600個行政村完成農村生活污水與農村改廁同步治理,實現糞污資源化利用。
加強質量管控。按照“首座合格制、首村合格制、成本合理制、管護長效制”改廁工作機制,嚴把模式選擇關、產品質量關、施工質量關、竣工驗收關,建立健全施工監管機制和驗收辦法,確保改一個成一個,切實提升民眾滿意度。依託農村改廁微信平台APP信息系統,推進農村廁所信息化管理。對摸排出來的2013年以來財政支持的農村問題廁所,按照“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各負其責、分類整改”的要求進行整改。
4.治理農村污水垃圾
推廣生活污水治理適宜模式。積極探索推廣平原、山地、丘陵、缺水和生態環境敏感等典型地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模式,分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收集+處理+利用”的技術路線為主,以“收集+處理+排放”的技術路線為輔,結合湖北千湖之省、農業大省、漁業大省實際,積極推廣“小三格+利用”“大三格+利用”和“接入城鎮管網”三種模式,因地制宜推廣鄉鎮污水處理廠、微動力污水處理站治理模式。充分考慮當地農業生產需要,強化農村廁所糞污治理和資源化利用,鼓勵聯村、聯戶、村鎮一體處理,打造一批統籌農村廁所糞污和生活污水治理試點村和農村廁所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村,儘量就地消納和資源化利用廁所糞污,有效提升全省農村廁所糞污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治理水平。
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網路。加快農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擴大供銷合作社等農村生活垃圾和資源回收利用網路服務的覆蓋面,積極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與環衛清運網路深度融合,創新回收方式和業態。堅決防止城鎮垃圾下鄉,防止形成新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積極探索農村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方式,鼓勵就地用於村內道路、入戶路、農戶庭院、鄉村微景觀等建設。
以設施建設為重點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統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相關設施建設,推進有條件的縣(市、區)先行先試、科學選址,以鄉鎮或較大行政村為單位建設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中心,採取陽光堆肥房、覆膜發酵或厭氧發酵、反應器式堆肥等方式,建設集中式農村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最佳化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布局,逐步補齊農村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設施短板。探索就地就近就農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機制,穩步提升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覆蓋率。
加強農業廢棄物利用。推進“夏季機械還田、秋季綜合利用”的秸稈利用模式,引入市場主體參與廢舊地膜回收加工利用,建立健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和長效工作機制。
5.提檔升級農村公路
打好“四好農村路”攻堅戰,以打造產業路、生態路、文明路、致富路為重點,繼續完善農村公路網路布局,最佳化農村公路體系結構,健全農村公路發展體制機制。積極開展農村公路橋樑消危行動,每個縣至少建成一條農村客運文明示範線,保障農村客運安全穩定運行。按照路面寬度不低於5.5米的標準,大力實施農村道路提檔升級工程,積極實施農村道路“暢返不暢”整治工程,組織開展農村路域環境整治、美麗公路創建、示範引領創建活動。積極推進城鄉交通線下一體化進程,加快建成覆蓋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配送網路。每年創建一批“四好農村路”示範縣、示範鄉鎮,實現全省農村道路從“組組通”到“路路安”“處處美”。
6.改善村莊公共環境
補齊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短板。持續推進環境整治村和美麗鄉村示範村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連線連片建設美麗鄉村。進一步鞏固提升農村主幹道和公共場所照明條件,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著力解決農村“蜘蛛網”問題,加大農村電力線、通信線、廣播電視線“三線”整治力度,提升農村供電保障水平。加快推進清潔取暖,推動天然氣供氣設施向農村延伸,積極推廣使用生物質成型燃料、沼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提高農村清潔能源利用率。關注特殊人群需求,有序推動農村無障礙設施建設。
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推動農村千兆光網、5G網路、移動物聯網與城市同步規劃建設。加強鄉村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數位化、智慧型化建設。
加強公益性公墓建管。推行樹葬、花壇葬、草坪葬、壁葬等節地生態安葬,倡導使用無毒、可降解骨灰盒等環保用品,根治散埋亂葬,保護耕地林地和生態環境。2025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蓋所有縣市及60%以上的鄉鎮中心村,基本解決城市和鄉鎮公益性安葬設施不足問題。
7.均衡城鄉設施服務
合理布局縣城、中心鎮、行政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推進區域性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建立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強化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縣鄉村統籌,逐步實現標準統一、制度並軌。因地制宜推動城市和縣城供水、污水、燃氣管網向周邊村鎮延伸覆蓋。支持建設城鄉學校共同體,推進“網際網路+教育”發展,通過輸送免費教育資源推廣優秀教學成果等方式,幫助鄉村學校持續提升教學質量。推動縣醫院與鄉鎮衛生院建立緊密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在鄉村普遍開展遠程醫療服務,採取派駐、巡診等方式提高基層衛生服務水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六)促進建築綠色低碳發展
1.提升建築節能水平
加快發展綠色建築,推動建築節能節水,提高新建建築節能底線要求,適時修訂建築節能相關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加快推進超低能耗、低碳建築發展。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推進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提高建築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水平。推進公共建築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提高設備能效水平和智慧型管理水平,提高供暖空調系統和電氣能效水平。
2.最佳化建築用能結構
深入推進可再生能源和新型節能方式在建築領域的規模化套用,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因地制宜開發利用地熱能、生物質能、空氣源和水源熱泵等。提升新建廠房、公共建築等屋頂光伏比例,大力推動新建建築太陽能光伏一體化設計、施工、安裝,鼓勵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支持農村利用農房屋頂和院落髮展光伏發電,實現就地生產、就地消納。推進建築領域電氣化,大力提高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
3.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築
實施綠色建築創建行動,推動新建建築全面實施綠色設計,將綠色建築基本要求納入工程建設強制性規範。完善綠色建築標識管理制度,建立綠色建築標識認定管理平台,推動綠色建築標識認定工作,不斷提高新建建築中綠色建築比例。鼓勵發展星級綠色建築,提升政府投資項目和大型公共建築綠色建築星級。提高綠色建材套用比例,加強工業固廢建築材料綜合利用。
湖北省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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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快推進綠色建造
探索可複製推廣的綠色建造技術體系、管理體系、實施體系以及量化考核評價體系。加強設計、生產、施工、運營企業間的溝通合作,最佳化資源配置,構建綠色建造產業鏈。有效降低建造全過程對資源的消耗和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減少碳排放,整體提升建造活動綠色化水平。
5.大力發展智慧型建造
以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為主線,完善建築市場和建築施工綜合監管機制,健全建築市場監管和信用體系,加強建築工人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數位化管理。加強建築信息模型(BIM)、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移動通信、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的集成與創新套用。加強智慧型建造及建築工業化套用場景建設,推動科技成果轉化、重大產品集成創新和示範套用。推動建築機器人、智慧型塔吊、智慧型混凝土泵送設備等智慧型工程設備的研發套用,打造一批示範項目。
6.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
大力推廣鋼結構建築和鋼結構橋樑,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築優先採用鋼結構,積極推進鋼結構住宅建設。推進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推動工程總承包向全產業鏈延伸。加強新型建築工業化與智慧型建造協同發展,建築業全產業鏈、全過程、全要素的智慧型化水平得到整體提升。深化建築用工制度改革,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築產業工人隊伍。
7.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
推動建立以標準部品為基礎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體系。推動裝配式建築全產業鏈協同發展,逐步提高裝配式建築在新建建築中的比例。完善適用於不同建築類型的裝配式混凝土建築結構體系,推進建築全裝修和裝配化裝修。推動裝配式建築優先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提高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築中的套用比例。五、最佳化社會人文環境
(一)保護傳承歷史文化
1.加強保護利用傳承
對不同歷史時期積澱的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傳統特色風貌、凝聚鄉愁的街區、道路、街巷、村鎮和建築等,進行整體保護與科學利用,構建多層級多要素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挖掘紅色文化、長江文化、炎帝神農文化、楚文化、三國文化、青銅編鐘文化、武當文化、少數民族文化等特色資源,推進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發揮歷史文化資源在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拓展歷史文化資源利用綜合效益,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傳承弘揚鄉土文化,開展農業文化遺產普查與保護,開發無損智慧型檢測,加強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發掘、保護、傳承,推動優秀農業文化遺產合理適度利用。推廣一批可複製的活化利用經驗,基本形成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融入城鄉建設的格局。積極宣傳展示城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成果,推動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納入青少年通識教育課程。
2.建設傳統文化載體
保護歷史街巷空間格局和傳統風貌。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挖掘、整理社區歷史、社區故事、社區人物等社區口述史,建設社區文化站、社區書房、社區記憶館等社區文化展示設施,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村綜合文化中心、村史館、文體廣場等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推進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掛牌工作,建設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管理資料庫,納入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基礎信息、產權變更、測繪成果等。
3.推動工業遺產提質
挖掘具有歷史、技術、社會、建築或科學價值的工業文化遺蹟,打造工業文化傳承文明展示基地、後工業科普教育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工業遺存博覽帶、漫步道等,將封閉的生產場所遺存轉變為開放共享的休閒空間。
4.完善保護管理機制
開展評估監督工作。加大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監督檢查力度。推動市縣年度自評、省級定期評估相結合,開展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評估。建立針對城鄉歷史文化遺產的日常巡查制度。
加強規劃建設管控。將保護要求納入規劃建設管控全過程,加強對既有建築的改建、拆除管理,堅持應留盡留,防止大拆大建。建立遺產保護提前介入工作機制,加強對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評估論證,對涉及老城區、老街區、老廠區、老建築的城市更新改造項目,預先進行歷史文化資源調查,確保不拆除歷史建築、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破壞傳統風貌和街道格局,堅決遏制建設性破壞行為。
(二)營造理想城市風貌
1.提升城市空間環境
營造“人城景”一體的城市風貌。運用美學體驗、文化創意和場景創構,留住城市特有地域環境、歷史文脈、文化特色和建築風格等基因。協調新老城區形態格局,加強節點區域城市風貌控制,保護和培育具有文化和地域特色的城市標誌性景觀和意境,形成平面協調、空間立體、風貌統一的城市空間環境。
全面開展城市設計工作。將城市設計作為營造美好人居環境的重要方法,創新建設管控和引導機制,最佳化城市空間和建築布局。加強城市重點地區、重要地段的城市設計,以精細化設計指導城市“微改造”。強化城市設計對建築的引導約束,嚴控新建高層高密度住宅,建築設計必須在形體、色彩、體量、高度和空間環境等方面符合城市設計要求。完善城市設計政策規章、體制機制和技術體系,建立城市設計與建築設計協同審查機制,創新城市設計智慧型化管理手段,增強城市的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風貌整體性和文脈延續性,塑造新時代城市特色風貌。
加強建築設計管理。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築方針,加強超大體量公共建築、超高層地標建築、重點地段建築和大型城市雕塑管理,嚴禁建設“貪大、媚洋、求怪”建築,嚴禁濫建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標”。開展建築評論活動,推動建築設計傳承創新。
2.整治市容市貌
整治提升市容市貌。開展市容市貌整治專項行動,規範戶外廣告設施管理,推進人行道淨化和腳踏車專用道建設,積極推進市政桿線“多桿合一”和入地,營造乾淨、整潔、有序、安全的城鎮環境。
加強基礎設施維護。加強城市道路、橋樑、公共廣場、公園及附屬設施隱患排查,加大路面破損、坑窪不平、井蓋缺失、污水滿溢等問題整治力度。規範公共候車亭、報刊亭、垃圾箱、路燈電桿等“城市家具”設定及設施維護,及時清理廢棄線桿和隔離欄,及時修復破損護欄,保障民眾出行安全。
推進城市照明盲點暗區整治及節能改造。開展功能照明“有路無燈、有燈不亮”整治,消除老舊小區、城中村、背街小巷、人行道、街頭公園、地下通道、人行天橋、慢行步道照明的盲點暗區,照明照(亮)度、均勻度不達標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增設或更換路燈。加強城市照明設施巡查維護,提高道路照明設施平均亮燈率。推廣城市照明清潔能源套用,因地制宜採用太陽能路燈、風光互補路燈。持續開展城市照明節能改造,通過綠色節能光源替換、加裝單燈控制器等方式,實現精細化按需照明。
3.加快完整社區建設
建設完整居住社區。合理確定居住社區規模,落實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補齊既有居住社區設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區同步配建各類設施,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機制,不斷改善城市居住社區環境,提升居住社區建設質量、服務水平和管理能力。
完善社區公共服務功能配套。加強居住社區養老、托育、衛生、便民商業等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停車及充電設施,配備社區警務室和智慧型安防設施,增加公共活動場地,配建足球場地等體育健身設施。健全居住社區垃圾分類和收集站點網路,完善公廁布局,加強環境衛生整治。推廣開放式小區,推動建立社區步行和騎行網路,串聯若干居住社區,營造開放便捷、尺度適宜、配套完善、鄰里和諧的“15分鐘社區服務圈”。
提高住宅健康性能。著重在飲水供應、衛生排污、固體廢棄物處理、地表水排泄結構安全以及個人和家庭內部衛生等方面提高住宅的健康性能。新建住宅按照健康住宅評價標準,對空氣環境、濕熱環境、聲環境、光環境和水環境等物理環境要求進行設計和建設,引入自然通風系統,防止室內空氣污染對人體健康的損害。支持有條件的老舊住宅參照健康住宅評價標準改造。
探索住區防疫建設。增強城市住區和建築主動防疫功能。設定社區入口健康檢查與快遞集中收取點,最佳化樓棟入口空間組織,建設無接觸智慧型電梯,配置屋頂防疫花園;在室內設定玄關入口病毒消殺區域,加強衛生間消殺,配置病毒隔離窗戶。在有條件的新建小區和部分老舊小區開展防疫住宅和防疫小區試點工作,推進防災減災示範社區創建。
推進智慧社區建設。建設智慧社區基礎管理平台,採集物業、生活服務和政務服務等數據,為智慧社區建設提供套用支撐。實施社區公共設施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改造和管理,開展廣播電視服務與智慧社區的融合場景創新套用。推進智慧社區基礎管理平台與城市政務服務平台對接,推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應急通信保障服務向社區延伸。
(三)塑造文明鄉村風貌
1.加強傳統村落保護
加大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保護力度,促進鄉村歷史文化遺產融入現代鄉村生產生活功能。開展傳統村落與傳統民居調查、申報工作,挖掘村落與民居歷史文化底蘊,編制保護規劃與指導文本。建立省、市、縣三級傳統村落名錄,建設湖北省傳統村落與傳統民居信息管理系統。推進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示範,統籌保護利用傳統村落和自然山水、歷史文化、田園風光,發展休閒旅遊、康養等產業。
2.塑造鄉村特色風貌
以鄉村人居環境風貌為底色、民居建築風貌為特色,尊重山水格局、田林資源、地域文化,加強鄉村風貌引導,彰顯民族特色、地域特點、鄉村特徵。堅持新村宜建則建、老村宜改則改、古村宜保則保,組織編制鄂東北、鄂東南、江漢平原、鄂西北、鄂西南片區鄉村建築風貌規劃設計導則和圖集,引導荊楚鄉村建成多元價值空間、高品質宜居空間、和諧舒適美好空間。
3.開展村莊清潔行動
堅持市縣鄉村四級聯動,強化村莊清潔行動領導,統籌支部主題黨日活動、愛國衛生運動、河湖長制“周末大清河”、河湖“清四亂”等相關行動,圍繞“五清一改”內容開展制度化、常態化和長效化的村莊清潔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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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改善居住條件
1.解決新市民等群體住房問題
各地應通過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促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特別是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和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摸清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情況,從實際出發,因城施策,採取多種方式,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支持在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因地制宜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供應範圍以戶籍人口為主,逐步擴大到常住人口,主要面向有一定經濟承受能力但買不起商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
2.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統籌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完整社區建設,科學編制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畫,尊重民眾意願,因地制宜確定改造對象、改造目標、改造任務與改造時序,落實“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改造內容。建立改造資金政府與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機制,積極探索適宜的融資模式、建設模式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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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進農房建設現代化
建設功能現代、風貌鄉土、成本經濟、結構安全、綠色環保的宜居型農房。實施農村房屋節能改造,鼓勵和發展各類適宜綠色技術在農房建設中的套用。完善農村現代宜居農房建設技術體系和技術要求,提高農房設計水平和建設質量。支持通過對口幫扶、設計競賽、組織培訓等方式推進設計下鄉,引導優秀設計團隊駐鄉開展技術指導和服務,提高農房設計水平。
(五)建設全齡友好社會
1.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
加強無障礙和適老化設施建設,推進公共設施和老舊小區無障礙提質改造。補齊農村無障礙環境建設短板,著力改善農村殘疾人、老年人居住條件,完善農村殘疾人、老年人無障礙基本公共服務。培育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無障礙環境建設與維護的良好氛圍,提升全社會關愛老年人、殘疾人的意識。
2.建設養老服務體系
建設連鎖化、標準化、網路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滿足提供失能照護及助餐助浴助潔助醫助行等服務的要求。新建或改擴建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提升公辦養老服務機構護理能力和消防安全水平,推進公共場所、基礎設施和居家環境適老化改造,加強對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推進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重點對房屋建築及設施按照功能性質合理分區並進行適老化改造。培育養老新業態,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構建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
3.建設兒童友好城市
研究制定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建設地方標準,推進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學校、幼稚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兒童之家”、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等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建設。支持城市街區、道路、社區以及學校、醫療機構、公園、圖書館、綠地等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適幼化改造,推進兒童友好型服務設施、兒童友好型公共空間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提升兒童安全出行環境,最佳化兒童成長社會環境,推進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培養健康向上的文化環境。加大兒童友好政策支撐,建立兒童參與的長效機制,構建兒童安全健康發展的城市環境。
(六)倡導綠色生活方式
1.倡導節約資源生活方式
推行綠色生產,倡導綠色出行,鼓勵使用再生水和新能源,鼓勵使用綠色建材、家具、家電等生活耐用品,減少一次性消費品。引導居民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轉變觀念,形成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生活方式。
2.推進綠色社區創建行動
指導各地統籌推進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設計、建設、管理和服務全過程。以整潔、舒適、安全、美麗為目標,推進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創建成果。
3.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推進垃圾分類投放。區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因地制宜設定簡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裝置,合理布局居住社區、商業和辦公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設施設備,方便居民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社區、示範村創建活動,推動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確保有害垃圾單獨投放。推廣乾濕垃圾分類等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的成功經驗和先進模式,探索制定便於實施、易於監督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激勵機制,廣泛宣傳普及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知識,增強農民民眾垃圾分類意識。
完善分類收運系統。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相銜接的收運網路,合理確定分類收運站點、頻次、時間和線路,配足、配齊分類收運車輛,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後混、混裝混運”。逐步推行“車載桶裝、換桶直運”等密閉、高效的廚餘垃圾運輸系統,減少裝車運輸過程中的“拋灑滴漏”。
提升分類處理能力。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科學評估本地生活垃圾產出水平,按適度超前原則,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設施,鼓勵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園區、資源循環利用基地等建設。
加強垃圾分類產品資源化利用。鼓勵各地採用符合本地實際的技術方法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推動堆肥、沼液、沼渣等產品在農業、林業生產中的套用。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轉型升級,統籌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和廢舊物品交投網點建設,規劃建設一批集中分揀中心和集散場地,推進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4.鼓勵引導綠色出行
全面改善綠色出行環境,鼓勵選擇公共運輸、腳踏車和步行等出行方式,提升綠色交通出行分擔率。最佳化交通出行結構,推進“公交+慢行”引領的綠色交通體系建設,持續提升公共運輸設施供給和服務水平。科學制定城市慢行系統規劃,建設連續、通暢、安全的步行和腳踏車交通系統,構建人、車、路和諧共處的交通環境。整治侵占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和腳踏車道等不規範停車行為,加強行人過街設施建設。規範各類道路附屬設施布局,集約設定各類桿體、箱體、地下管線等設施,提高慢行空間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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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強人居環境治理
(一)創新城市治理方式
1.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
推動完善黨委政府統籌協調、各部門協同合作的城市管理工作機制。全面清理規範執法事項,建立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職責清單。加強城管執法隊伍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持續鞏固深化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
2.開展城市管理服務評價
圍繞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民眾滿意等目標,開展城市運行管理服務評價工作,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服務水平。
3.最佳化建設項目審批制度
進一步清理壓減審批事項和條件,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管理,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線上審批,不斷提高審批效能,提升審批便捷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全流程審批監督管理,完善審批和管理體系。
4.強化建築質量監督管理
推進施工圖數位化、智慧型化審查,改進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強化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全過程信息化監管,提升勘察設計質量,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完善省、市、縣三級監管體系,強化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
5.開展城市建設安全整治
實施城市應急和防災減災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加強建築和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管理,開展市政公用事業和房屋安全管理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斷健全城鎮安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提高城市綜合防災能力和安全防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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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強村莊建設管理
1.加強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
加強農村房屋設計、審批、施工、驗收、使用等全過程管理。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消除住房安全隱患。健全閒置農房改造利用技術體系,有序開展閒置農房市場化利用試點。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確保各類農村房屋達到基本的抗震設防要求。
2.健全人居環境設施管護機制
明確農村人居環境基礎設施管護主體和責任,建立設施建設管護制度、標準和規範,實現城鄉管理一體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一體化、專業化、社會化的運維管護模式,實施城鄉人居環境設施管護依法合規整體打包。健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管護隊伍,合理配置公益性管護崗位,優先從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群中按一定比例配備“四員合一”管護人員,負責相關設施的日常巡查、養護、保潔等。將河湖長制延伸到村一級,全面明確農村小微水體的村級河湖長,設定農村小微水體“一長兩員”(河湖長、管護員、監督員)。鼓勵社會資本和專業化企業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保障管護主體合法收益,形成多元管護格局。
3.探索設施管護費用分擔機制
按照“誰污染、誰付費,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明確環境責任劃分,合理制定分擔機制,建立財政補助、村集體補貼、村民適當付費的運行管護經費保障制度,加快推動生活垃圾污水服務市場化。
(三)構建新型治理格局
1.加強地下空間建設管理
開展城市地下基礎設施普查。全面開展城市地下空間和市政基礎設施普查,摸清地下市政管線底數,查清公共空間地下使用情況,掌握地下空間風險因素,建立設施危險源和風險隱患管理台賬。普查期間統籌開展新建設施審查、驗收、資料收集和平台錄入工作。
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建設管理。統籌地上地下設施建設,加強城市道路、地下管線、綜合管廊、軌道交通和人民防空、地下綜合體等工程的統籌建設與有效銜接。推動城市地下空間豎向綜合開發和橫向聯通開發,平戰結合推進人防工程建設。對照普查發現的設施危險源以及風險隱患管理台賬,及時處置已廢棄或“無主”的設施,加強城市老舊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力度,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市政管網管線智慧型化監測管理。
2.構建鄰避設施管制體系
科學編制鄰避設施專項規劃,合理確定設施選址,推進設施集中化、地下化布局。建立設施建設—運營維護—公共決策全過程相互銜接管理機制,加強設施規範建設,推進技術最佳化更新,強化全周期運營管理,通過提高鄰避設施周邊綠化建設標準、設立緩衝區、加強環境管理等措施消減風險,有效降低設施鄰避效應。七、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
強化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始終把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於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的各階段、各環節,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會同省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推進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工作。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抓緊制定專項規劃或指導意見,細化落實並指導地方完成本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
壓實地方責任。各地政府要強化責任意識,切實扛起推進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的重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台細化落實舉措,讓本規劃落實落地。
(二)健全評價制度
1.建立監測評估機制
樹立城鄉人居環境“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建立“建設規劃—年度計畫—體檢評估”工作體系,以城市體檢評估和鄉村建設評價工作為抓手,開展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實施情況動態監測和評估,監測評估結果作為改進工作的重要依據。
2.開展城市體檢評估
建立上下貫通、橫向聯接的城市體檢評估體系。確立“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常態化城市體檢評估機制,建立“監測—診斷—預警—維護”的城市體檢工作閉環,因地制宜開展城市體檢評估指標體系和方式方法研究,制定體檢評估技術規程,有效實施城市建設運行跟蹤監測。
3.開展鄉村建設評價
聚焦農民生產生活,從發展水平、農房建設、村莊建設、縣城建設等方面開展縣域鄉村建設評價,掌握鄉村建設狀況和水平,深入查找問題短板。評價成果作為編制鄉村建設規劃、制定有關政策、確定鄉村建設年度計畫和項目庫的重要依據。
(三)強化法規保障
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及省關於人居環境建設的總體要求,提高規劃編制、項目安排、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加強城市建設、鄉村建設、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傳承等地方性立法研究工作。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秩序,有效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
(四)完善標準體系
建立健全湖北省城鄉人居環境建設技術標準體系。對需要在本省行政區域範圍內做出統一規定的技術要求,應組織制定相應的地方標準。為突出資源稟賦和民俗習慣,促進特色經濟發展、生態資源保護、文化和自然遺產傳承,地方標準可高於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合理統籌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加強地方標準同國家標準、團體標準的銜接配套與協調管理。
(五)強化項目支撐
建立城鄉人居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庫,謀劃一批重大基礎設施與生態環保、民生保障項目,優先列入省級重點項目清單,在用地、融資、審批服務、協調推進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建立項目化、清單化推進機制,構建“責任制+清單制+項目制”管理體系,啟動一批標誌性重大項目建設,形成典型示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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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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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政策支持
1.加大財政金融支持
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重點領域基礎設施建設,省級相關部門在專項資金安排上要向城鄉人居環境重點項目傾斜,省級財政要指導各市縣將地方政府債券優先用於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各地要做好規劃編制經費保障工作,加大對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的投入。將供水、垃圾和污水處理等相關設施管護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將應由政府承擔的管護費用納入本級政府預算。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風險分擔、收益共享的合作機制,明晰經營性收益權,採取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項目。
2.保障城鄉建設用地
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最佳化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指標分配,簡化城鄉人居環境建設重點工程項目審批核准程式,保障城鄉人居環境建設項目的合理用地需求。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和低效土地,優先用於城鄉人居環境建設項目。
3.加強人才交流培養
建立健全激勵機制,鼓勵各類社會人才投身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組織幹部輪訓,提高基層幹部開展人居環境建設的實踐能力。推動專業技術人員下基層開展人居環境建設專業服務。加強城鄉、區域、校地之間人才培養合作與交流。
4.宣傳引導示範帶動
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路新媒體手段,通過製作公益廣告片、宣傳冊等方式,及時全面客觀宣傳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積極推廣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動員社會各界積極支持、踴躍參與,引導形成有利於推進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的輿論氛圍。
推進示範帶動。開展人居環境示範城市、示範鎮建設,樹立人居環境建設樣板,創新資金投入方式與運營模式。適時推動設立“湖北省人居環境範例獎”,授牌獎勵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區和項目,推薦申報中國人居環境獎和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支持美麗鄉村示範村建設試點工作,總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麗宜居鄉村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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