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的通知》(國發〔2022〕1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府〔2022〕121號)和《汕頭市人民政府 廣東省氣象局共同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合作備忘錄(2022—2025年)》精神,加快推進汕頭氣象科技能力現代化和社會服務現代化,不斷提升氣象服務保障能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氣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汕頭氣象高質量發展,為汕頭在新時代經濟特區建設中迎頭趕上提供高質量氣象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建成適應需求、結構合理、功能先進、保障有力、高效安全的氣象現代化體系,提升颱風、暴雨、強對流等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技術水平,氣象整體實力達到粵東西北前列。到2035年,建成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人民滿意、智慧賦能的現代氣象體系,氣象科技水平和創新能力持續提升,氣象深度融入民生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實現以智慧氣象為主要特徵的氣象現代化。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業務關鍵核心技術攻堅,強化現代氣象科技保障能力
1.開展氣象關鍵技術攻關,將氣象科技納入市級科技計畫,從項目立項和資金保障上予以重點支持。加強氣象創新團隊建設,圍繞智慧型觀測和多源數據融合分析、智慧型數位化客觀預報、氣象影響預報和災害風險預警、衛星遙感監測套用、氣候變化等領域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攻關。(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做強氣象科技創新,開展颱風、致澇致洪暴雨、強對流天氣預報預警技術研究與成果套用,建立汕頭市高解析度區域數值預報產品釋用平台。加強與中山大學、汕頭大學、中國氣象局廣州熱帶海洋氣象研究所等高校、院所開展科研合作,創建汕頭“雨窩”強降水預報預警研究中心和粵東海洋氣候資源開發套用研究中心。(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氣象基礎能力提升工程,發展精密精準精細業務體系
3.完成汕頭國家基準氣候站、南澳國家基本氣象站遷建和澄海氣象公園建設,完善南澳海洋氣象綜合探測基地配套工程建設,補齊氣象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提升基層氣象台站現代化水平。(市氣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濠江區、澄海區、南澳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共建行業氣象觀測網。針對農業、旅遊、海洋、交通、水運(海運)、生態、環境、電力等行業需求,推進行業氣象觀測站建設,組建“情景式”行業氣象觀測服務網。(市氣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局、廣東電網公司汕頭供電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城鄉綜合氣象觀測網建設。建設汕頭地基遙感垂直觀測系統,推進潮陽區、潮南區和南澳縣X波段相控陣天氣雷達建設,組成汕頭市X波段相控陣天氣雷達監測網,提升大氣垂直探測能力和天氣雷達探測覆蓋率。加快健全精密化氣象監測體系,推進“村村有氣象觀測”項目建設,穩步提高中心城區和鄉村自動氣象站覆蓋率。加強氣象探測數據的及時性與有效性保障,提升氣象數據網路傳輸能力。(市氣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完善以高解析度區域數值預報模式系統產品釋用為基礎的現代天氣業務,強化智慧型格線預報技術套用,發展分區域、分災種、分行業的影響預報和風險預警業務,不斷提升定時、定點、定量的預報預測能力和水平。(市氣象局牽頭負責)
7.加快發展精細化氣象服務體系,推進基於場景、基於影響的氣象服務技術研究,發展自動感知、智慧型研判、情景互動、精準推送的智慧氣象服務。(市氣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氣象防災減災安民行動,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8.強化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成果套用,構建全鏈條氣象防災減災新體系,因地制宜形成覆蓋“災前-臨災-災中-災後”全鏈條遞進式決策氣象服務模式和服務流程,提升氣象服務綜合保障能力。(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健全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綠色通道”制度,推進“靶向式”預警信息發布,提升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時效性、精準度。健全基於重大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高風險區域、高敏感行業、高危人群的“叫應機制”。加強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演練,完善以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為先導的部門聯動機制,進一步細化高級彆氣象災害預警停課、停工等觸發機制。(市氣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完善與《廣東省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配套的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和標準規範,做好重大規劃、重點工程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提升區域風險評估覆蓋率。加強城市氣候承載力評估和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每隔5年及時修訂本地暴雨強度公式,助力智慧城市、海綿城市建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氣象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汕頭高新區管委會、汕頭綜保區管委會、汕頭華僑實驗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完善氣象保險理賠體系,細化基於氣象指數的巨災保險、政策性農業保險等災害風險轉移制度,建立颱風、暴雨巨災氣象指數保險規範。針對蔬菜、特色水果、水產養殖等作物,按照“閾值觸賠、指數定損”的原則分區域、分災種設計基於氣象指數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產品。(市氣象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汕頭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支持將氣象防災減災納入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健全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氣象防災減災機制,提升精細到鄉鎮(街道)的短臨預報預警服務能力,完善市、縣、鄉三級聯動工作機制,構建“格線+氣象”防災減災新模式。加強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管理。(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氣象賦能生產富民工程,增強現代經濟體系服務能力
13.提升氣象為農服務能力。開展氣象為農服務提質增效行動,助力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建設。支持建設廣東省特色農業氣象服務中心,開展全鏈條、精細化農業氣象影響預報和風險預警。(市氣象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提升海洋強市氣象保障能力。強化海洋氣象綜合保障能力,發展針對海上風電、臨港製造、海洋牧場、港航物流、濱海文旅等不同功能區的氣象影響預報。建立精細化海洋氣象服務系統和智慧型化海洋氣象信息發布系統,為海上交通安全、海洋經濟發展、海洋權益維護和海洋生態保護等提供保障。(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汕頭海事局、市應急管理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提升交通氣象保障能力。建設基於大數據的現代綜合交通氣象服務平台,推進高速公路惡劣天氣預警處置場景建設。加強鐵路、港口、臨港物流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服務,提升多式聯運物流氣象服務能力。(市氣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汕頭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提升“氣象+”賦能發展能力。建立基於行業和用戶行為分析的大數據平台,推動氣象服務深度融入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開展風能、太陽能資源精細化評估,提升電力氣象災害精準預報預警和光伏、風能發電功率預報能力。推進建築工地、城市內澇、文化旅遊、海洋牧場、海上風電、新能源等行業的氣象安全服務場景建設。(市氣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建立“+氣象”主動融入模式。引導和支持行業在發展規劃中主動對接參與氣象防災減災、氣候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等,逐步形成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格局,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市發展改革局、市氣象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氣象服務便民利民行動,滿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
18.增強公共氣象服務均衡性和可及性,支持將公共氣象服務納入市、縣兩級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優質均衡的民生氣象保障體系,提升供電、供水、供氣、交通等城市生命線氣象服務能力。(市氣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東電網公司汕頭供電局、市水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強化高品質生活氣象服務供給,聚焦“衣食住行遊學康娛購”等服務需求開展個性化、定製化氣象服務。強化旅遊出行氣象服務,挖掘氣候生態資源價值,助力全域旅遊發展。提升大型體育賽事活動和全民健身氣象服務水平。(市氣象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強化農村氣象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農村氣象應急大喇叭,解決農業氣象服務和氣象預警信息傳遞“最後一公里”問題。構建行政村全覆蓋的氣象預警信息發布與回響體系,提升農村氣象服務能力。(市氣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實施氣象防災公民素質提升工程,推進氣象科普“五進”活動,將氣象防災減災科普納入到校園安全教育重要內容。加強“汕頭天氣”新媒體科普品牌建設,基於“網際網路+”技術,打造“氣象雲科普”陣地。(市氣象局、市科協、市教育局、市應急管理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實施氣象守護生態惠民行動,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支撐能力
22.加強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推進森林景區、城市走廊、濱海濕地、海洋沿岸生態氣象觀測站建設,提升生態安全支撐能力。深入挖掘旅遊、康養、休閒氣候生態潛力和價值,開展南澳縣國家氣候標誌評定工作。(市氣象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3.推進農產品氣候品質評定,助力培育汕頭特色農產品知名品牌。依託本地獨特的自然氣候、優良的生態環境,引導條件成熟的本地特色農產品,創建“中國氣候好產品”“嶺南生態氣候優品”等品牌,助力鄉村產業發展和鄉村振興。(市氣象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強化人工影響天氣服務能力。針對水庫保供水、森林防火、農業乾旱、水環境改善等需求,推進人工影響天氣標準化作業點建設,完善人工增雨常態化作業機制,提高空中雲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健全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全鏈條安全監管體系,強化人工影響天氣彈藥存儲、運輸保障等安全管理。(市氣象局、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實施氣象引才育才用才計畫,培養高水平人才隊伍
25.加大氣象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將符合條件的氣象人才納入地方人才政策享受範圍。加強氣象教育培訓能力建設,將氣象人才培訓統籌納入地方人才培訓體系。加大橫向交流力度,將氣象領導幹部納入地方幹部交流範圍。(市氣象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6.建立健全氣象人才評價體系和分配激勵機制,支持氣象人才申報市屬各類人才工程和人才培養計畫,培養一批高水平、具有行業影響力的氣象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開展氣象行業技能競賽,對在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市氣象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總工會,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氣象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支持市、區(縣)氣象部門文明單位創建工作。各區(縣)、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對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持力度,將氣象高質量發展相關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二)加強法治建設。加強地方性氣象法規建設,健全氣象法規規章體系,規範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氣象災害防禦、氣象信息服務、氣象資料使用等活動。嚴格執行氣象法律法規,加強雷電防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的安全監管。
(三)推動協同保障。氣象、發展改革、人力資源、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形成合力,細化政策措施,著力推動解決制約氣象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問題。
(四)加強投入保障。市、區(縣)兩級財政要加強對推動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的政策和資金支持,落實氣象雙重計畫財務保障體制。編制氣象事業發展規劃重點工程項目清單,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分級落實資金來源,落實重點工程項目和基本運行業務經費保障。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推動氣象高質量發展。
解讀
一、背景依據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氣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的通知》(國發〔2022〕1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府〔2022〕121號)和《汕頭市人民政府 廣東省氣象局共同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合作備忘錄(2022-2025年)》要求,加快推進汕頭氣象科技能力現代化和社會服務現代化,不斷提升氣象服務保障能力,制定《汕頭市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建成適應需求、結構合理、功能先進、保障有力、高效安全的氣象現代化體系,提升颱風、暴雨、強對流等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技術水平,氣象整體實力達到粵東西北前列。到2035年,建成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人民滿意、智慧賦能的現代氣象體系,氣象科技水平和創新能力持續提升,氣象深度融入民生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實現以智慧氣象為主要特徵的氣象現代化。
三、主要任務
《實施方案》包括七大任務。一是開展業務關鍵核心技術攻堅,強化現代氣象科技保障能力。將氣象科技納入市級科技計畫,加強氣象創新團隊建設,建立汕頭市高解析度區域數值預報產品釋用平台,創建汕頭“雨窩”強降水預報預警研究中心和粵東海洋氣候資源開發套用研究中心。二是實施氣象基礎能力提升工程,發展精密精準精細業務體系。完成汕頭國家基準氣候站、南澳國家基本氣象站遷建和澄海氣象公園建設,共建行業氣象觀測網,加強城鄉綜合氣象觀測網建設,完善以高解析度區域數值預報模式系統產品釋用為基礎的現代天氣業務,加快發展精細化氣象服務體系。三是實施氣象防災減災安民行動,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強化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成果套用,健全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綠色通道”制度,完善與《廣東省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配套的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和標準規範,完善氣象保險理賠體系,支持將氣象防災減災納入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四是實施氣象賦能生產富民工程,增強現代經濟體系服務能力。提升氣象為農服務能力,提升海洋強市氣象保障能力,提升交通氣象保障能力,提升“氣象+”賦能發展能力,建立“+氣象”主動融入模式。五是實施氣象服務便民利民行動,滿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增強公共氣象服務均衡性和可及性,強化高品質生活氣象服務供給,強化農村氣象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實施氣象防災公民素質提升工程。六是實施氣象守護生態惠民行動,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支撐能力。加強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推進農產品氣候品質評定,強化人工影響天氣服務能力。七是實施氣象引才育才用才計畫,培養高水平人才隊伍。加大氣象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加強氣象教育培訓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氣象人才評價體系和分配激勵機制,開展氣象行業技能競賽。
四、保障措施
《實施方案》明確具體保障措施,要求各區(縣)、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對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持力度,將氣象高質量發展相關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地方性氣象法規建設,健全氣象法規規章體系,形成部門合力,細化政策措施,著力推動解決制約氣象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問題,加強對推動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的政策和資金支持,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推動氣象高質量發展。
五、政策亮點
《實施方案》結合汕頭氣象發展實際,聚焦氣象科技創新和氣象服務防災減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美好生活、服務生態文明建設,提出建設七大任務,加快推進汕頭氣象高質量發展,為汕頭在新時代經濟特區建設中迎頭趕上提供高質量氣象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