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經汕頭市人民政府同意,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1月30日印發汕頭市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1月30日
  • 發布單位: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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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21〕12號)的精神,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著眼加快推進碳排放達峰、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按照全省推動能源轉型升級暨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總指揮部第三次全體會議工作部署,圍繞實現“用安全氣、用經濟氣、多用氣”目標,整體謀劃、系統推進、綜合施策,逐步構建體制更完善、供應更穩定、利用更廣泛、運營更規範、安全更可靠的城市天然氣發展良好格局,全面推進我市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保障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城市居民天然氣普及率達40%以上,年用氣量達到2億立方米以上,新建燃氣管道1300公里,積極配合全省管道燃氣“一張網”建設,加快我市天然氣規模化套用,逐步向“以管道天然氣為主,瓶裝液化氣為補充”的供氣格局轉變。建立健全全市燃氣調峰、應急儲備和應急搶險體系機制,保障城市燃氣能源安全,助力我市社會經濟快速發展。
  二、主要任務及具體工作安排
  (一)完善城市天然氣管理法規政策體系。著眼解決現行法規政策不完善、不配套等問題,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推動出台我市燃氣管理相關制度,細化強化有利於行業監管、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內容,為城市天然氣高質量發展提供法規政策保障。推動出台我市城鎮燃氣特許經營管理和考核評估辦法。規範特許經營企業招投標組織程式,按照責、權、利統一的原則,對協定簽訂內容、考核評估方法、變更和提前終止特許經營權的條件作出細化明確。(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二)強化城市天然氣氣源保障。加快我市天然氣主幹管網和儲氣調峰設施建設並推動公平開放,構建氣源多元、管網系統布局完善、儲備能力充足、市場機制不斷健全的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一是加快推動廣東粵電汕頭LNG接收站項目開展前期工作。二是推進天然氣主幹管網“縣縣通”工程。除南澳縣(海島縣)外,我市所有縣級行政區域實現主幹管網通達,具備直接從主幹管網下載氣源能力。三是推動氣源採購方式多元化。指導城燃企業、直供用戶準確核定年用氣量,按照確保穩定供應的原則,與上游氣源企業簽訂長期供氣契約。支持城燃企業直接從海外採購氣源,建立區域氣源採購協同機制。同時,充分利用雷打石生活垃圾填埋場生物燃氣進行補充供氣。(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
  (三)完善城市天然氣供應體系。積極配合全省管道燃氣“一張網”建設,加快對接國家天然氣管網,補齊城燃企業儲氣能力短板,提升天然氣穩定供應能力。一是新建、擴建一批LNG接收及儲氣設施,落實“十四五”期間建設5座天然氣門站,新建、擴建6座應急調峰儲配站(氣化站和儲配站)。二是配套完善城市供氣管網。按照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的要求,推進“縣縣通”工程接駁管線建設。大力推進配套供氣管網建設,擴大管道供氣規模,逐步減少LNG槽車運輸供氣量。三是推動供氣管網互聯互通。力爭實現不同城燃企業之間管網互聯互通,以及有條件的相鄰區(縣)之間管網互聯互通。四是加快老舊管網、場站等設施更新改造。督促指導城燃企業加大投入,積極推進管網、場站等設施更新改造,突出信息化、智慧型化升級,逐步提升管輸系統穩定供應能力和智慧型化水平。五是提升城燃企業儲氣能力。抓緊推進龍湖新溪片區氣化站、潮南印染園區LNG氣化站、潮南兩英LNG氣化站、濠江保稅區LNG儲配站擴容等項目建設;對不具備條件自建儲氣設施的城燃企業,鼓勵採取租賃、購買儲氣服務或集團統籌方式解決儲氣能力。六是加快管道天然氣置換工作,力爭三年內完成金平區和龍湖區127.39公里、澄海區106.55公里管道液化氣置換工作,切實推進管道天然氣置換進程。(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局、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四)拓展城市天然氣消費規模。著眼推動能源轉型升級,加大天然氣在民用、工業、商業以及交通等領域推廣使用力度,進一步擴大天然氣利用範圍和消費規模。一是推進“瓶改管”工程。按照應改盡改、能改都改的原則,落實《汕頭市中心城區加快普及管道燃氣建設工作方案》,於2022年4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區288個小區(約8.4萬戶)加裝管道燃氣,實現中心城區管道燃氣用戶覆蓋率提高至70%。拓展、加密城市供氣管網,各區縣要參照中心城區加快普及管道燃氣建設的做法,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加快管道燃氣建設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大城(鎮)區管道燃氣建設力度,逐步完善燃氣管網建設。積極推動供氣管網已經覆蓋的老舊小區、城中村等居民,以及餐飲、酒店等商業單位和公福用戶開通使用天然氣,支持有條件的區縣強制推行公福用戶、商業單位“瓶改管”。各區縣應鼓勵城燃企業推出“一口價”等優惠措施,引導企業“瓶改管”。(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二是推進“煤改氣”工程。在保障天然氣供應的情況下,按照“先契約後改造”的原則,實施工業鍋爐和爐窯天然氣改造,督導已完成改造的企業實際使用天然氣。統籌安排燃氣機組規劃、建設、投運時間及規模,明確有關燃煤機組、工業企業自備電廠關停時間及規模。加快推進天然氣發電項目建設。有自備燃煤熱電聯產裝置或動力鍋爐的企業,支持以天然氣為燃料的熱電聯產裝置替代。(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和改革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三是推進“油改氣”工程。加快推進市內適改船舶“油改氣”,按計畫完成LNG加注站規劃建設和船舶改造,落實各項補貼優惠措施。推動長途重卡、環衛、港區、景區等燃油車輛更新時,購置使用部分LNG燃料車輛。(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交通運輸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部門)
  (五)規範城市天然氣經營秩序。強化城市天然氣經營監管,推動城燃企業集約化經營,壓減天然氣供氣層級,切實規範城市天然氣運營秩序。一是以市場化方式推動城燃企業規模化整合。採取企業併購、協定轉讓、聯合重組、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依法依規推動城燃企業整合,淘汰部分規模小、實力弱、經營管理和供應保障水平低的企業。二是推動供氣層級扁平化。按照減少供氣環節、降低輸氣成本的原則,積極推動大用戶直供。城鎮燃氣管網已覆蓋的區域,直供用戶可自主選擇直供方式或城燃企業管網代輸方式供氣。儘快取消沒有實質性管網投入的“背靠背”分輸站或不需要提供輸配服務的管道。按照“國家管網—城燃企業管網—用戶”的供應模式,整合城市供氣管網,允許有條件的城燃企業就近接入主幹管網下載氣源,解決層層轉輸、層層收費問題,實現供氣層級扁平化。三是提高天然氣市場進入門檻。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和省“城鎮燃氣經營許可管理細則”,研究制定我市城鎮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從氣源供應、場地設施、人員資質、安全管理等方面,細化完善燃氣經營許可申報資格、程式、審批以及考核等事項。組織開展全市城燃企業燃氣經營許可核查,對違規發放的燃氣經營許可證進行清理,對部分供應保障不力、經營管理不規範、用戶服務質量差、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城燃企業,嚴格督促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收回經營許可證。四是加大特許經營企業考核評估力度。針對部分特許經營企業“跑馬圈地”、無序競爭、服務低下等問題,組織開展特許經營權考核評估,對新增的特許經營企業,嚴格約定責任和義務;對現有的特許經營企業,推動簽訂約束性補充協定;對到期的特許經營企業開展專項評估。(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司法局、財政局、應急管理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六)推動城市天然氣終端價格更趨合理。規範收費行為,逐步形成結構最佳化、水平合理的配氣價格體系。一是按照調定價程式合理制定管道燃氣價格。按照“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城市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並核定配氣價格,從嚴控制企業利潤水平,嚴防城燃企業天然氣綜合購銷總差價(配氣價格)高於政府核定配氣價格。探索按用氣量分類制定非居民用戶用氣配氣價格,切實降低城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二是清理規範城燃企業收費。對城燃企業的各項收費進行梳理,凡不屬於依法依規設立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不得變換名目再另行收取費用。三是加強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通過改變計價方式、增設環節、強制服務等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燃氣市場秩序。(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場監管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部門)
  (七)加強城市天然氣安全管理。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創新管理手段,消除安全隱患,提升城燃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安全監管機制。全面梳理城鎮燃氣監管職責劃分和部門設定等方面的矛盾問題,加強部門協商溝通,進一步細化燃氣管理部門職責,建立完善城鎮燃氣安全監管工作機制。二是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市統一部署,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形成以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為重點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體系。三是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對各區縣行業主管部門、城燃企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以及供氣管網、燃氣場站運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專項治理。四是創新安全監管手段。按照“網際網路+監管”要求,建設燃氣監管信息化平台。推廣運用泄漏報警器、新型巡檢設備、智慧型燃氣表等新技術,提高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理能力。五是加強應急搶險能力建設。督促城燃企業高標準建設應急搶險隊伍,配齊應急搶險設備物資,科學制定應急預案,強化針對性應急演練,確保一旦出現險情,能夠及時出動、有效處置。(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天然氣利用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解放思想,強化系統思維,主動擔當作為。市級建立健全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發揮總牽頭作用,各項任務牽頭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配合單位要積極參與配合,確保各項任務有效落實。各區縣政府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解決阻礙天然氣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細化完善方案計畫,積極推動工作落實,並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有關工作情況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二)加強政策支持。要充分發揮環保、產業、金融、財政、價格等政策作用,加大資源投入和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簡化最佳化項目建設審批,降低城燃企業投資成本,為城燃企業推進基礎設施建設、拓展供氣範圍和規模、規範經營秩序提供有利條件。
  (三)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和新媒體,推廣普及天然氣使用和天然氣管道保護知識,大力宣傳天然氣推廣使用對節能減排、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等的積極意義,鼓勵、倡導清潔能源消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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