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

《梅州市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已經梅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2月7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州市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2月7日
  • 發布單位: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天然氣供應和管理,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21〕1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全市城市居民天然氣普及率預計達到70%以上,年供氣總量預計達到1.1億立方米以上,城市天然氣利用規模進一步擴大;城市建成區供氣管網基本實現全覆蓋,城市天然氣輸配系統更加配套完善;行業監管更加嚴格,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供氣層級實現扁平化,城燃企業規模化整合穩步推進,天然氣終端價格更趨合理;安全管理更加有力,天然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落實,安全風險進一步降低。
  二、主要任務及具體工作安排
  (一)配套完善城市天然氣管理政策體系。著力解決現行政策不完善、不配套的問題,為城市天然氣高質量發展提供法規政策保障。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適時啟動《梅州市燃氣管理辦法》制訂工作,建立健全適應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制度體系。
  二是強化規劃引領。加快編制出台《梅州市城鎮燃氣發展“十四五”規劃》及配套行動計畫,明確“十四五”期間城鎮燃氣發展目標任務,堅持綠色發展理念,科學謀劃天然氣管網、儲氣調峰、城市燃氣等發展布局。
  三是待省出台城鎮燃氣特許經營管理和考核評估辦法後,建立完善我市相關配套制度措施。規範特許經營企業招投標組織程式,按照責、權、利統一的原則,對協定簽訂內容、考核評估方法、變更和提前終止特許經營權的條件作出細化明確。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
  (二)強化城市天然氣氣源保障。按照國家、省、市關於加強城市天然氣氣源保障要求,推動我市加快形成主體多元、競爭適度、穩定可靠、價格合理的天然氣供應格局。
  一是推進主幹管網“縣縣通”工程。積極推進“梅州—大埔”“梅州—蕉嶺—平遠”“梅州—五華—興寧”3個“縣縣通”建設工程,統籌“縣縣通”接駁工程建設,簡化報批報建流程,確保各縣(市、區)城市門站、配套管道工程與“縣縣通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成。
  二是加強儲氣設施的建設,提升應急調峰能力。開展城鎮燃氣企業(以下簡稱“城燃企業”)儲氣設施自建工作,加快推動雁洋LNG氣化站、興寧茅塘LNG綜合站、平遠縣城LNG氣化站、大埔縣LNG氣化站、豐順縣LNG氣化站二期、五華縣儲氣設施建設。到2025年,全市天然氣儲氣能力預計應提升至550萬立方米。開展鎮區LNG瓶組氣化站建設,各鎮區新建21個LNG瓶組氣化站,其中梅江區1個、梅縣區5個、興寧市5個、平遠縣2個、蕉嶺縣1個、大埔縣3個、豐順縣1個、五華縣3個。
  三是加快推進園區分散式能源站建設。按“先行試點、逐步推廣”原則,加快推進興寧市產業轉移工業園分散式能源站項目、廣梅產業園天然氣分散式能源站項目建設,提高工業園區能源利用效率、削峰填谷能力。
  四是豐富氣源採購方式。鼓勵採取租賃儲氣設施、購買儲氣服務或企業集團統籌等方式,補齊天然氣儲氣設施短板;指導城燃企業、直供用戶準確核定年用氣量,按照確保穩定供應的原則,與上游氣源企業簽訂長期供氣契約;支持城燃企業直接從海外採購氣源,推動各縣(市、區)建立區域氣源採購協同機制。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部門]
  (三)完善城市天然氣供應體系。積極推進我市主幹管網納入“全省一張網”建設,加快城市供氣管網建設,補齊城燃企業儲氣能力短板,提高天然氣穩定供應能力。
  一是提高天然氣高壓系統接收能力,進一步加快梅州接收門站工程建設,大力推動興寧、平遠、蕉嶺、大埔、豐順、五華接收門站建設工程。到2025年,梅州門站供氣規模可達1.3億立方米/年,興寧門站供氣規模可達0.9億立方米/年,平遠門站供氣規模可達0.2億立方米/年,蕉嶺門站供氣規模可達0.2億立方米/年,大埔門站供氣規模可達0.4億立方米/年,豐順門站供氣規模可達0.4億立方米/年,五華門站供氣規模可達0.4億立方米/年。
  二是加快推進城市供氣管網建設,積極落實鎮區和企業配套管網建設工程。到2025年底,累計建設市政中壓天然氣管網達到1116.32km,實現各縣(市、區)建成區供氣管網基本全覆蓋的目標。
  三是推進城市供氣管網互聯互通。在國家天然氣主幹管網“西三線”閩粵支幹線和省天然氣主幹管網“揭陽—梅州”支幹線項目建成的基礎上,加快推進梅州市“縣縣通”及其接駁工程建設步伐,實現對接國家、省天然氣供氣管網,形成互連互通的管網結構。
  四是加大城市天然氣管網設施建設力度。完善各區域主幹管網架構,延伸管網至老舊小區、城中村、重點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區等區域。
  五是重點監測評估老舊管網、場站等燃氣設施,適時更新改造。督促指導城燃企業加大投入,定期開展老舊管網等設施的監測評估,突出信息化、智慧型化升級,將城市管網數據進行入庫管理,全方位摸清底數情況,實現對老舊管網隱患的信息化監測評估,逐步提升管輸系統穩定供應能力和智慧型化監控水平。
  六是積極探索鄉村天然氣供應模式,推進天然氣向鄉村延伸。積極開展農村微管網試點項目,配備新型智慧型信息化設備,為鄉鎮鄉村居民提供全天候安全、節能、環保的燃氣供應。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
  (四)拓展城市天然氣消費規模。著眼推動能源轉型升級,加大天然氣在民用、工業、商業以及交通等領域推廣使用力度,進一步擴大天然氣利用範圍和消費規模。
  一是鼓勵推進“瓶改管”工程。按照“應改盡改、能改都改”的原則,推動供氣管網已經覆蓋的老舊小區、城中村等居民,以及公福用戶和餐飲、酒店等商業單位開通使用天然氣;在條件具備的主城區強制推行公福用戶、商業單位“瓶改管”。
  二是鼓勵推進“煤改氣”“油改氣”工程。在保障天然氣供應的情況下,遵循“先契約後改造”的原則,實施工業鍋爐和爐窯天然氣改造;大力發展天然氣分散式能源,鼓勵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五)規範城市燃氣經營秩序。強化城市天然氣經營監管,推動城燃企業集約化經營,壓減天然氣供氣層級,切實規範城市天然氣運營秩序。
  一是以市場化方式推動城燃企業規模化、集約化整合。依法依規推動城燃企業整合,淘汰部分規模小、實力弱、經營管理和供應保障水平低的企業。
  二是提高天然氣市場準入門檻,加大特許經營企業考核評估力度。針對部分特許經營企業“跑馬圈地”、無序競爭、服務低下、忽視安全等問題,組織開展特許經營權考核評估,對新增的特許經營企業,嚴格約定責任義務;對現有的特許經營企業,推動簽訂約束性補充協定;對到期的特許經營企業開展專項評估。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六)推動城市天然氣終端價格更趨合理。強化成本約束,規範收費行為,逐步形成結構最佳化、水平合理的配氣價格體系。
  一是強化天然氣定價成本監審。嚴格按照定價成本監審等有關規定,強化對城市天然氣企業準許成本、有效資產等監審。
  二是合理制定管道天然氣價格。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城市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並核定配氣價格,加強城燃企業配氣價格成本監審,及時調整、最佳化配氣價格(購銷差價),降低用戶負擔。
  三是規範城市天然氣企業收費。加強價格執法,打擊價格違法行為。清理規範城燃企業收費,對城燃企業的各項收費進行梳理,凡不屬於依法依規設立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不得變換名目再另行收取費用。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七)加強城市天然氣安全管理。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創新管理手段,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城燃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安全監管機制。全面梳理城鎮燃氣監管職責劃分和部門設定等方面的問題,對最佳化燃氣監管職能、部門設定和人員配置等事宜進行研究,加強部門協商,細化管理部門職責。
  二是壓實企業主體責任。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形成以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為重點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體系;加強專業技能培訓建設,督促落實對城鎮燃氣從業人員開展多種方式、頻次、類型的燃氣安全生產和專業技能培訓教育活動;加強應急搶險能力建設,督促燃氣主管部門、燃氣企業完善應急預案,督促城燃企業高標準建設應急搶險隊伍,配齊應急搶險設備物資,科學制定應急預案,強化針對性應急演練,確保一旦出現險情,能夠及時出動、有效處置。
  三是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加快推進燃氣設施普查建檔工作,全面掌握燃氣設施的建設年代、管道材質、安全狀況等情況,深查徹查燃氣建設、經營、輸送、使用全鏈條風險隱患,實施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督促燃氣企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對供氣管網、燃氣場站運行管理情況檢查和評估,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專項治理。
  四是創新安全監管手段。著力打造“智慧燃氣”,加快建立健全燃氣管網“數字地圖”,建設管網智慧型運用大數據平台、智慧型燃氣客戶服務管理系統、燃氣場站智慧管理系統等信息化平台,實現監控預警、應急搶險和巡檢維護全面智慧型化管理;建立燃氣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制定並實施各類餐飲企業、商場、學校等公共場所全面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計畫。鼓勵以梅州市中心城區為試點,構建天然氣智慧系統平台,推動城市天然氣管網監測與保護建設;加快梅州市中心城區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構建智慧型氣瓶全流程管理平台,實現在生產、運輸、銷售、配送的實時監控及預警,實現智慧氣瓶管理;推進興寧市燃氣調度中心建設項目,包括建設SCADA系統和GIS系統;推進蕉嶺縣鄉鎮鄉村中燃智慧型微管項目建設,實現自動遠程24小時監控。
  五是最佳化瓶裝站點布局,確保燃氣用氣安全。按照“標準提高、只減不增、共建共享”的原則,按照“市縣(區)統籌、企業建設”的模式,通過現有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的轉、並、改、擴,淘汰一批非法經營、安全隱患突出、供應能力不足的供應站,確保液化石油氣用氣安全。加快推進梅州市中心城區和五華縣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安全排查,撤消存在安全隱患的瓶裝供應站,新建高等級的瓶裝供應站和充裝站。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
  (八)落實儲氣能力建設。按照《廣東省天然氣儲氣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粵發改能源函〔2019〕1515號)和粵發改能源函〔2020〕45號要求,推進我市完成政府平均3天用氣量的儲氣能力、城燃企業不低於年用氣量5%的儲氣能力的建設任務目標。促進城燃企業加快企業儲氣能力建設,在建設用地方面予以保障。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部門]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天然氣利用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解放思想,強化系統思維,主動擔當作為。各項任務牽頭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配合單位要積極參與配合,認真對照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標和各項任務分工狠抓落實,確保各項任務有效落實。各項任務牽頭單位於每年12月10日將工作進展情況前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綜合匯總形成我市工作進展情況,並按程式報市政府審定後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和新媒體,推廣普及天然氣使用和天然氣管道保護知識,大力宣傳天然氣推廣使用對節能減排、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等的積極意義,鼓勵倡導清潔能源消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抓好項目落實。加強全市各級各部門聯動,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強化項目督促檢查,集中力量破解項目推進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各縣(市、區)要進一步最佳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時間節點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解讀

一、制定背景
  天然氣是優質高效、綠色清潔的低碳能源,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事關民生福祉和綠色發展,涉及千家萬戶、各行各業,是一項“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系統性工程。為加強梅州市城市天然氣供應和管理,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的高質量發展,強化天然氣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有關檔案精神並結合梅州實際,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據
  1.《廣東省加快推進城市天然氣事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粵府辦〔2021〕12號);
  2.《梅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
  3.《梅州中心城區燃氣專項規劃(2020-2030)》;
  4.《梅州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梅市府辦函〔2020〕17號);
  5.《梅州市城鎮燃氣“十四五”發展規劃(2021-2025)》。
  三、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
  至2025年,全市城市居民天然氣普及率預計達到70%以上,年供氣總量預計達到1.1億立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區供氣管網基本實現全覆蓋,城市天然氣輸配系統更加配套完善;城燃企業服務質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更加有力、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落實、隱患排查整治成效明顯、安全風險進一步降低。
  (二)主要任務及具體工作安排
  一是完善燃氣管理體制機制。完善政策規劃體系、加強規劃引領、加強燃氣行業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二是強化燃氣供應能力。加強天然氣氣源保障。提升城鎮燃氣儲備調峰能力,落實政府3天用氣量的儲氣能力、城鎮燃氣企業不低於年用氣量5%的儲氣能力的建設任務目標;著力推動縣級行政區實現主幹管網通達目標;進一步豐富氣源採購方式以強化城鎮燃氣穩定供應保障。
  三是完善城市天然氣供應體系。加快城市供氣管網建設,實現各縣(市、區)建成區供氣管網基本全覆蓋目標;推動城市供氣管網互聯互通;推動天然氣管網設施提質增效;提高燃氣設施監測評估能力;積極探索鄉村天然氣供應新模式,推進天然氣向鄉村延伸。
  四是拓展燃氣消費規模。推動能源轉型升級,鼓勵推進“瓶改管”“煤改氣”工程,鼓勵發展天然氣分散式能源與調峰電站。
  五是規範燃氣經營秩序。推動城燃企業規模化整合,推動完善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制度,推動天然氣供氣層級扁平化,規範工業企業自建燃氣設施管理,強化執法規範行業秩序。
  六是提升燃氣服務水平。提高燃氣經營服務質量,建立健全燃氣經營企業評估機制,加強燃氣質量監管;強化成本約束,規範收費行為,完善配氣價格體系。
  七是加強燃氣安全管理。完善燃氣安全監管體系,推進燃氣安全管理分級管控;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形成以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為重點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體系;加強燃氣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治,加大燃氣設施普查建檔工作力度和燃氣管道設施保護力度。
  八是提高燃氣科技信息化水平。著力打造“智慧燃氣”,加快燃氣管網“數字地圖”建設;建立燃氣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實現監控預警、應急搶險和巡檢維護全面智慧型化管理;提升燃氣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加強燃氣行業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輿論宣傳和抓好項目落實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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