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東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東莞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要求,現公布2016年東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內容涵蓋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東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概述
(一)加強督查指導,落實公開要求。印發《2016年東莞市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重點》,明確工作分工和牽頭、配合單位。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做好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欄目更新工作的函》和《關於規範使用政府信息公開專用章的通知》,指導各鎮街、各部門做好網站普查整改、欄目信息更新、依申請公開等工作。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完善制度規範,赴市國土局、市規劃局等受理依申請數量較多的部門進行調研、指導。根據部門落實科學發展觀考核、依法行政考核和網站考評要求,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分。
(二)加強載體建設,最佳化公開渠道。全年在《東莞日報》刊登政務公布版99期,編印《東莞市人民政府公報》11期,結合時政熱點,刊登政務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績效評測結果、2016年市政府十件實事進展情況、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等陽光政務專題。完善12345政府熱線運營和管理,規範工單辦理及知識庫更新維護,打造優質公共服務品牌。落實省的要求,開展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集約化建設,對目錄系統進行全面升級改版。最佳化市依申請公開系統功能,指導鎮街、部門及時錄入有關數據和信息,利用統計系統,實現全程線上報送、審核、匯總數據,提高工作效率。
2016年東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東莞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
圖1:東莞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
(三)突破重點難點,拓寬公開廣度。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部署,整理修訂《東莞市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規範》,在原有公開專欄的基礎上,增加公開重點,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全面公開。配合市財政局協助300多個市直單位按規定公開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提高財政資金信息透明度。
圖2:東莞市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發布政府信息1885條。
2016年東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6年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圖3:2016年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二)《公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編輯出版《公報》12期,發行量10200本,共發布政府信息100條,其中,市政府檔案39條,市政府辦公室檔案56條,人事任免信息5條。全文電子化率100%,以電子郵件及網路版為主導,促進信息共享和減少資源浪費。
圖4:2016年《公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東莞日報》政務公布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東莞日報》政務公布版共刊登99期,共119版,刊登了市政府十件實事進展情況等陽光政務專題24.5版。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及辦理情況。
2016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408宗,市政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數從2015年的51宗增加到108宗,增幅達111%。
2016年東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全市依申請公開情況
圖5:全市依申請公開情況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全市共有73宗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其中因涉及國家秘密、涉及商業秘密、涉及個人隱私和法律規定其他情形的合計17宗,非政府信息的有56宗。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全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支出0元。
五、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全市因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為109宗,行政訴訟為53宗。其中,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案件從2015年的41宗增加到109宗,增幅達166%。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主動公開工作不夠規範。部分鎮街和部門網站信息存在正文格式不統一,信息公開不主動,信息發布不及時,信息內容不完整等問題。
(二)依申請公開工作量倍增。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量逐年增加,職業申請人、行政訴訟和歷史遺留問題不斷湧現,占用了大量行政資源,影響了其他申請的答覆辦理效果。
(三)信息公開行政案件數攀升。個別部門因處理依申請公開不嚴謹、不規範和欠缺經驗,引發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損害政府公信力和形象。
(四)工作隊伍建設亟需加強。部分鎮街、部門尚未完善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缺少專職人員,且人員變動頻繁,工作交接不順暢,影響工作順利開展和工作效率。
七、下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計畫
(一)抓好政務信息公開載體建設。繼續做好《東莞日報》政務公布版和《公報》編輯出版工作。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集約化平台,促進政府網站之間資源共享和協同聯動。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進行檢查,確保網站信息更新、互動回應和服務實用等指標符合要求。
(二)深化政務信息公開內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部署和要求,協調市有關部門依法公開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食品藥品、保障性住房、質量價格、國土資源、社會信用、交通運輸、旅遊市場、國有企業運營、公共資源交易等信息,推進全市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抓好主動公開工作,規範公開的內容、時限和程式,全面推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
(三)提高依申請公開工作水平。繼續加強對依申請公開工作指導,組織業務培訓,認真研判社會關注度高和涉及敏感信息的信息公開申請,總結往年案例和經驗,減少信息公開行政案件,提高辦理工作水平。完善政府信息網上依申請公開系統功能,提升系統的易用性、靈活性、方便性和安全性。
(四)強化政務信息公開監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和社會評議制度,加強對各鎮街、各部門入口網站的信息公開欄進行實時監督,督促及時更新政務信息,提高公開質量和公開實效。完善市政務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拓展系統的績效評估、信息服務與投訴處理功能,充分發揮系統的監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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