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動公開情況。2016年,通過入口網站發布各類發改信息1800餘條。製作發布圖片信息20餘條。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主動公開信息320餘條,其中概況信息7條、政策法規44條、規劃總結8條、工作動態178條、行政執法24條、財政財務54條、辦事指南7條。主動公開涉及民生的重點領域以及機關內部的信息已向市檔案館、圖書館分別公開165件。通過一樓電子大螢幕,滾動發布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和重要工作動態信息23條。編報發改動態59期。通過報刊、電台、電視台發布信息90條,通過
微博發布信息116條。及時辦理政府網站政府信箱和公眾留言540條,實現了回復率、滿意率“兩個100%”。著重做好答覆企業和民眾對價格方面政策檔案精神的諮詢,接受民眾對政府工作的建議,受理民眾在價格、收費等方面的諮詢投訴,嚴格履行“民眾的話熱心聽,民眾的事熱情辦”的服務宗旨,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在最短時間內把百姓的急事、難事、愁事辦好、辦妥,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二)回應解讀情況。“12358”價格回應事件1800多次。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今年依申請公開總計32件,全部為信函申請數。
(四)行政複議情況。依申請公開引發的行政複議數10件。
(五)行政訴訟數量。由依申請公開引發的行政訴訟8件,複議或審判機關均作出有利於我委的決定或判決,1件被糾錯,其他情形1件。
(六)信用體系建設情況。按照上級指示精神,成立了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組織編制了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現正在建設市社會信用信息體系平台。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通過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使我委行政管理行為進一步規範,辦事效率進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政府信息(政務)公開工作制度仍需不斷完善,公開的形式仍不夠新穎,網站的內容更新頻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等等。
三、下步打算
(一)總體要求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對涉及各類行政許可及行政執法事項,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要如實公開。按照規定的制度和程式,對應該公開的事項,採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時公開,便於民眾知情,有利於人民民眾行使監督權。
(二)目標任務
按照積極推進,統籌規劃,突出重點,穩步實施的要求,推行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使之成為行政機關施政的一項基本制度,進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做到政務公開的內容規範、形式完善、程式嚴密、工作機制健全。
一是健全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政務公開工作領導機構及其辦事機構,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科學合理分工,狠抓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任務落實,做好我委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加強對我委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工作的規劃和指導。建立工作有計畫、實施有檢查、年終有考核、違規違紀有責任追究的工作機制,建立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協調聯動機制,形成推動政務公開深入開展的整體合力。
二是完善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高度重視和大力加強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嚴格按制度辦事,逐步實現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制化、制度化、規範化,保障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運行和持久開展。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的各項制度,堅持公開原則的確定性與公開步驟的規範性相結合,公開內容的真實性與公開形式的多樣性相結合,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審核、保密審查、運行管理、內容保障、應急處置、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發布協調、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開備案、辦事公開等制度,規範、及時、準確、完整地在市統一信息發布平台錄入並公開本部門政府信息。同時還要大力創新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制度,通過加強用理論指導實踐,確保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健康有序地開展。
(三)具體舉措
(1)注重落實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效。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及時更新政府政務公開內容,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通過行政服務中心和檔案館、圖書館公開政務信息。對我委行政審批工作要努力做到政務決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保證公開的真實性,防止公開的隨意性,注重公開的實效性,加大信息公開的工作力度,不搞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實政務公開實效。
(2)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監督檢查力度。2017年度我委將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納入對各處室的目標管理之中,作為績效評估工作的重要內容督促檢查。加大對政務公開的督促檢查力度,實行有效監督,嚴格責任追究,確保本辦政務公開規範、有序、真實、實效,全面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四)推進方式
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要以最大限度地讓廣大人民民眾及服務、管理對象知情、便於監督、管理、服務。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可以根據信息的內容和特點,堅持“因地制宜、靈活多樣、逐步規範”的原則。在具體操作中,公開的形式和方法要根據不同的內容,採用下列方式予以公開:
(1)在本委網站完善政務公示欄。將政務公開的基本內容、辦事部門和責任人、辦事程式、投訴途徑在公示欄內公布,方便單位、民眾到機關辦事,提高辦事效率。
(2)會議公開。對於委內事務以及一些向社會公開意義不大的項目,可利用會議的形式在一定的範圍內進行公開通報。如每年的經費預算情況、正常的支出情況、幹部人事任免情況以及系統內新情況、新動態等。
(3)檔案公開。對不需要召開會議的內容,可利用檔案形式,向特定人員或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公開。如工作安排部署、行政執法活動等;
(4)加強形象宣傳。結合工作的具體情況,有目的地進行宣傳,樹立良好的公僕形象。
(5)張榜公布。主要用於對內公開,如對評先評優、幹部任用等一些與職工利益關係較大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