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6年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機關工作要點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機關,根據《國家發改委2016年法治機關建設“推廣年”行動計畫》(發改黨組〔2016〕17號)、《福建省2016年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點》(閩政辦〔2016〕17號)和《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全面推進法治機關建設的意見》(閩發改法規〔2015〕100號),結合本委實際,制定本要點。

一、完善制度建設,二、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四、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五、進一步增強政務公開透明度,六、提升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制度建設

1.推動重點領域立法步伐。組織開展《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修訂工作,爭取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推動《福建省信息化條例》、《福建省重點建設條例》等前期調研論證工作。(法規處牽頭)
2.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制定《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完善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落實合法性審查制度;建立規範性檔案庫,對規範性檔案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完善規範性檔案清理長效機制,實行規範性檔案目錄和文本動態化、信息化管理,根據立改廢情況及時調整並向社會公開。(法規處、辦公室牽頭)

二、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3.健全行政決策專家論證機制。加強各類規劃、計畫、重大項目、產業政策、改革方案等的論證工作,完善工作程式,細化評估內容,建立完善專家諮詢制度,充分聽取有關研究機構和專家意見。(各相關處室負責)
4.健全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在項目審批或核准前,對項目報批前置檔案中需要公眾參與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意見,嚴格進行依法依規審查。(各相關處室負責)
5.提升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建立法規處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承擔委內交辦的本委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充分發揮其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法規處牽頭)

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6.提高項目審批效率。進一步清理規範投資項目前置審批,建立完善“一口受理、同步審批、限時辦結、信息共享”的投資項目並聯審查審批機制,按照國家和省里統一部署,適時調整企業投資項目核准目錄清單。(投資處牽頭)
7.推行全流程網上辦理。逐步擴大本委行政審批事項的申報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辦理的範圍,推進全流程網上辦理,推進行政審批公開透明運行。(法規處、體改處牽頭)
8.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根據國家和我省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適時調整完善行政權力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責任清單和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法規處牽頭)
9.推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要求,開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改革試點工作。(體改處牽頭)

四、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

10.加強內部權力制約。完善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強化內部流程控制,提升工作效率。(機關黨委牽頭)
11.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制定《關於貫徹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方案》,對我委行政監督檢查事項,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法規處牽頭)完善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嚴格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監管,強化對政府投資資金安排使用情況的稽察。(投資處、稽察辦牽頭)

五、進一步增強政務公開透明度

12.完善政務公開體系。加強委入口網站運行管理,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面向社會辦理的事項,都要依法公開辦事依據、條件、要求、程式和結果。(辦公室牽頭)
13.建立健全機關內部事務公開制度。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推進機關財務預決算以及重大管理事項、大宗物品採購、重大固定資產處置、重大行政契約等事項的公開。(辦公室牽頭)加大幹部人事工作公開力度,嚴格執行有關信息公示公開規定。(人事處牽頭)

六、提升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14.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建立健全學法制度,堅持委領導帶頭學法,組織黨組中心組法制講座。(機關黨辦牽頭)全面啟動實施“七五”普法工作,引導全委幹部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法規處牽頭)
15.健全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建立重大複雜案件實地辦案、聽證審理制度。健全案件反饋機制。完善行政應訴與執行制度,依法積極應訴。(法規處牽頭)
16.提升法治隊伍建設。舉辦專題培訓班,加強對重點執法人員和新錄用公務員的法制培訓。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人事處、法規處牽頭)
17.加大“以案說法”力度。組織委內幹部旁聽項目審批、信息公開類行政訴訟案件庭審,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人事處、法規處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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