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 492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以下簡稱《規定》)編制。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表,附註八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在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指導下,我委積極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天津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津政辦發〔2017〕69號),堅持“統一組織、完善機制、穩妥推進、依法公開”的原則,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務水平”為目標,緊密結合發展改革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措施,規範公開流程,拓展公開形式,擴大公開內容,不斷提高機關行政效能,增強行政管理透明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服務人民民眾、推動機關建設、促進和諧幹群關係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體制機制。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年初,及時調整增補了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由委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分管委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成員由相關處室負責同志組成。同時,我委還明確了各處室分管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使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細化、分解,形成了領導小組督導抓、分管領導親自抓、各處室具體抓、信息公開辦協調統籌的工作機制,較好地確保和推動了我委信息公開工作的持續發展、穩步推進。
(二)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辦法。按照《條例》、《規定》等相關制度規定,制定和完善了《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化黨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工作方案》、《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務公開目錄》、《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務公開指南》、《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實施意見》和《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做好2017年天津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的通知》等。進一步修訂了《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提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辦法》、《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法》、《信息公開考核評比暫行辦法》和《信息公開保密審核辦法》等措施辦法,為確保委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展開、高效運作,提供了較為完備的規範依據和制度保障。
(三)進一步暢通政府信息公開的溝通渠道。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和委入口網站開展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改造完善委入口網站,著力在增強欄目的便民性和互動性上下功夫,通過委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綜述”、“通知公告”等專欄發布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通過“主任信箱”、“網民留言”、“網上投訴”等欄目和“公僕熱線”,與民眾及時進行互動溝通,回應民眾呼聲,答覆相關問題,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在網民和發改部門間搭建了便捷的“直通車”。
(四)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管控。嚴格按照《市發展改革委信息公開保密審核辦法》規範要求,對我委發文進行嚴格的保密審查,尤其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檔案,在各處室、單位提出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由委信息公開辦統一進行涉密審查,做出覆核意見,再報分管委領導把關審簽後,才能印發。對各處室、各單位建議不主動公開的相關政府信息,也嚴格按照上述審核流程,進行層層把關,把一些不涉密或可依申請公開的篩選出來,督促變更為主動公開或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由於堅持制度嚴格,依規加強管控,委公開的政府信息未出現失泄密和危害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等問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嚴格履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辦理程式,及時在市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和委入口網站發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對政府信息發生變化做到了及時更新。
(一)主動公開的主要內容
2017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2件,向市行政許可中心、檔案館、圖書館寄送紙質信息546件,電子郵件182件。先後主動公開了《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市發展改革委“三公經費”預決算。通過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網和印發張貼《天津市發展改革委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等途徑,主動公開行政審批事項、依據、條件、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其他按照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內容。通過天津政務網信息公開專欄等網站發布各類信息4393條。組織辦理答覆公眾留言等問題626件,答覆公眾電話諮詢事項件1276件,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2042條,公眾通過天津政務網和我委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訪問累計達30萬人(次)。
(二)主動公開的主要形式
1.通過天津市政務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市發展改革委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通過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主動公開的主要做法
1.不斷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的溝通渠道。堅持12358價格舉報專線24小時開通值守,在重要節假日堅持領導帶班,宣傳價格政策,耐心解釋價格問題,受理投訴舉報。進一步拓展價格部門與社會公眾之間的溝通渠道,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為“公僕接待日”,由委領導帶領相關業務處室負責同志,集中接待民眾來電來訪,解答發展改革與物價等相關政策,參加天津電台“行風坐標”、“公僕走進直播間”欄目,宣講政策,現場解答民眾提出的問題。開通“政民零距離”、“主任信箱”、“政務微博”等,廣泛收集民眾對全市發展改革與物價工作的意見建議,及時回應企業和民眾的關切。
2.不斷加大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力度。依據國辦發〔2007〕64號檔案規定,在天津市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備案管理系統中新增加了信息公開選項和審核流程,即:所有以“津發改許可”文號下發的檔案,均履行信息公開審核的相關手續,屬於主動公開的,及時進行公開。圍繞落實“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大力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信息主動公開力度。
3.不斷加強政府制定價格的信息公開。主動公開政府定調價信息,將政府定價目錄通過政務網站長期公開。在制定或調整價格時,我們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通過政務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向社會公布定價檔案,通過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價格調整的原因、標準、執行期限等,擴大政策信息和辦事流程的透明度。如:調整公租房租金和實行階梯氣價,嚴格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要求,連續三次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包括聽證會參加人、旁聽人員、新聞媒體的名額、產生方式及具體報名辦法,聽證會舉行的時間、地點,定價聽證方案要點,聽證會參加人和聽證人名單,定價決定和對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的採納情況及理由。允許媒體對聽證會進行公開報導,通過嚴格履行價格聽證相關程式,進一步擴大公眾決策價格的參與度。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委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視窗設在委辦公室和市行政許可中心發改委156號視窗,嚴格堅持“視窗受理、處室辦理、審核把關、統一答覆”的工作機制。辦理申請件,一是依法依規受理,二是規範辦理流程,三是注重辦件質量,四是力求民眾滿意。
(一)依申請公開信息受理情況
2017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385件,其中,當面申請122件,網路申請202件,信函申請61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固定資產投資、金融改革創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行業準入標準、小城鎮建設、價格政策等方面。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2017年,共答覆依申請公開信息385件。其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的10件,同意公開答覆的136件,不同意公開答覆的15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的25件,申請信息不存在的188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的10件,檔案利用1件。達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民眾較滿意效果。
(三)指導和促進系統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我委嚴格按照《關於在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落實好便民原則的通知》(津發改函〔2015〕76號)的要求,對辦理依申請公開非發展改革部門製作的政府信息答覆時,在能夠確定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情況下,應當本著便民的原則,在“信息公開告知書”中明確告知申請人具體的機關名稱及聯繫方式,儘可能的為申請人提供便利服務,避免引發不必要的行政爭議。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複議答覆工作的通知》(津發改法規〔2015〕637號)的要求,從複議的角度,對委內各處室及區縣發改委部門行政複議答覆工作進行規範。特彆強調要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審查力度,重點審查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是否對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請求一一做出回應;二是是否盡到了搜尋查詢義務;三是是否按照申請人要求的方式公開相關信息;四是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內作出答覆,如申請公開的信息需徵求第三方意見,是否書面告知申請人需延長答覆期限;五是是否對“屬於商業秘密不予公開”的答覆行為本身的合理性一併審查。按照《關於在政府信息公開答覆過程中全面進行告知的通知》(津發改函〔2015〕169號)的要求,在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答覆時,我委嚴格按照《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首先表明本機關是否製作或獲取相關信息,再區分情況作出答覆。信息公開答覆內容中應全面回應申請人的請求,確保發展改革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既能體現為民服務的原則和宗旨,又能儘量避免引發歧義、造成不必要的行政爭議。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委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免收任何費用。
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我委發生涉及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12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4件,被依法糾錯5件,其他情形3件。行政訴訟3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駁回原告訴訟請求1件,其他情形2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雖然,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不足,一是在實際工作中個別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判別尺度把握不夠準,致使部分政府信息該主動公開的未能主動公開;二是在接待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過程中,還存在如何界定申請人是否基於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而提出申請的疑惑問題;三是有的屬依申請公開的歸入了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的範疇。
針對上述問題,我委在今後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要著力推進“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全面準確把握《條例》和《規定》精神,緊緊圍繞市新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和發展改革工作,積極適應新形勢下信息公開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特點、新任務,不斷研究探索與時俱進的新思路、新機制、新方法,紮實穩妥推進委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發展、創新發展。二是要積極研究整飭改進的辦法措施,及時加以糾治修補,以全面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效益。三是要進一步加強委信息網站建設,不斷最佳化互動欄目,增強及時性、全面性、規範性、互動性,提高廣大民眾的認知度和認可度。四要進一步規範工作流程,創新工作方法,轉變工作作風,主動靠前服務,努力推動委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台階、再創新佳績。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統 計 指 標
單位
統計數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67806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45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45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119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39498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7610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10193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3382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949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234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22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1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1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325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108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763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7065
  1.當面申請數
751
  2.傳真申請數
2
  3.網路申請數
3892
  4.信函申請數
2420
  (二)申請辦結數
4425
  1.按時辦結數
1135
  2.延期辦結數
3290
  (三)申請答覆數
4308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248
  2.同意公開答覆數
905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44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209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10
涉及商業秘密
14
涉及個人隱私
15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0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7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4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862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904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720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416
四、行政複議數量
318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259
  (二)被依法糾錯數
27
  (三)其他情形數
32
五、行政訴訟數量
434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404
  (二)被依法糾錯數
21
  (三)其他情形數
9
六、舉報投訴數量
9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0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46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42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135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25
  2.兼職人員數
568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萬元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189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65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人次
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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