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委認真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辦[2013]199號)有關精神,進一步健全完善機制體制、拓展最佳化公開渠道、深化規範公開內容,著力推進重點領域公開,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推動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依法保障了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進一步健全完善體制機制。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設。為進一步加強領導,我委及時調整了以委主要領導為主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並重新確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處室聯絡員,確保政府信息及時、準確主動公開。二是建立完善配套工作制度。2013年3月,根據市政務公開辦《關於落實省、市<關於開展辦事公開標準化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委印發了《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務公開標準化建設實施細則(試行)》,此外,為進一步規範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我委修訂了《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辦法》。三是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通過規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發布的內容、形式、程式、時限等環節,完善依申請公開收件、轉辦、答覆、提供、歸檔等辦理流程,確保每件政府信息公開均能規範辦理。
(二)進一步拓展最佳化
公開渠道。一是加強“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建設,在保證網站內容及時更新的基礎上,加強網站“互動平台”建設,積極發布對熱點問題的民意徵集及網上調查活動,如:福州市“十二五”規劃《綱要》實施中期進展情況公眾意見調查問卷、徵集關於進一步推進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建議等,進一步擴大與網民的互動,加強網站的親和性,方便民情民意傳達到我委。二是做好“中國福州”入口網站的保障維護工作,及時將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發布到“中國福州”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進一步方便民眾獲取我委信息。2013年4月,在我委網站增加了監督檢查欄目,發布重點項目、安全生產、環境整治等方面監督檢查情況,方便民眾查閱相關信息。此外,我委還積極主動承擔起“中國福州”入口網站重大項目專欄建設,在原有“項目進展”欄目基礎上,增設了“項目批准”、“項目簡介”兩個欄目,加大對重點建設項目的公開力度,方便民眾了解重點建設項目信息。三是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製作生成3個工作日內報送市檔案局,供民眾在第一時間知悉使用我委主動公開信息。四是在委內一樓大廳設定電子觸控螢幕、電子顯示屏和公開欄等,通過動態公開政務信息,方便來委辦事的民眾查閱了解。
(三)進一步規範細化公開內容。一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市檔案局等渠道公開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二是通過“中國福州”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規劃計畫”等相關專欄,發布政府信息。三是在“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開闢政務公開專欄,把社會百姓企業關注的社會公益事業、統計信息、投資政策等信息在相關欄目公開。
(四)進一步推進重點領域公開。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辦[2013]199號)的有關精神,我委認真研究,代擬了《福州市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工作方案》報送市政府辦公廳,並主動向市政府信息公開辦作了匯報溝通。根據《福州市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工作方案》,我委在網站首頁設定了“審批公示”專欄,滾動顯示我委行政審批辦理情況,方便民眾查閱;“政務公開”專欄下設定了“辦事指南”欄目,公開了我委行政審批事項的規範性檔案。此外,我委積極主動在“中國福州”、我委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專欄公開本委行政審批信息,嚴格做到在檔案形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3年,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6條,已全部按市里要求在網上公開並按時報送市
檔案局。我委歷年累計主動公開信息1212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2013年,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有:(1)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2)規劃計畫類信息;(3)行政許可類信息;(4)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5)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社保就業類信息;(6)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信息;(7)科教文體衛生類信息。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形式有:(1)在“中國福州”入口網站及“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里公開;(2)在福州市檔案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公開;(3)我委還通過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13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3件,其中當面申請8件,網上申請24件,信函申請31件。申請公開的信息主要涉及城鄉建設和管理事項(項目審批)方面的內容。我委歷年累計受理了198件依申請公開事項。
(二)對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3年,我委受理依申請公開事項63件,均已按時辦結,其中,同意公開答覆6件,其他類型答覆57件。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中無“不予公開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為方便民眾,2013年我委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均沒有收費。我委歷年累計受理的198件依申請公開事項均沒有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0件,被提起行政訴訟1件。行政訴訟為申請人僅提供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要求我委公開其房產所在位置的項目立項信息,我委經努力查找仍無法確認所申請項目信息並依法履行補證通知、辦理告知等義務。申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審理,認為我委答覆合法,維持我委答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1件,被提起行政訴訟5件,接受行政申訴、舉報0件。
六、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是在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經常有申請人在申請信息公開時提供的資料不全,雖經我委盡力查找,仍不能確認具體項目,導致無法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二是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以及公民法律和維權意識的不斷加強,我委受理的依申請公開事項大量增加,使我委信息公開工作面臨更複雜的局面,對我委信息公開的運行機制以及具體經辦人員的執行力和溝通協調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一是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依法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繼續健全和完善各項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形式,深化公開內容。三是進一步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深入理解《條例》、《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辦法》,熟練掌握信息公開工作的流程規範,提高具體承辦人員的業務水平。四是進一步加強與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小組的溝通與聯繫,多匯報、多請教,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借鑑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我委信息公開工作。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一)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無。
(二)附表
指 標 名 稱
| 計量單位
| 2013年度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檔案數
| 條
| 266
| 1212
|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266
| 1212
|
2、政府公報公開數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 條
| 63
| 198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8
| 34
|
2、網上申請數
| 條
| 24
| 100
|
3、信函申請數
| 條
| 31
| 64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63
| 198
|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 條
| 6
| 80
|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0
|
3、不予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1
|
4、其他類型答覆數
| 條
| 57
| 117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數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0
|
行政複議數
| 件
| 0
| 1
|
行政訴訟數
| 件
| 1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