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3年,福州市審計局認真貫徹《條例》和省市相關規定精神,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辦[2013]199號)檔案要求,結合實際,進一步增強責任感,提高工作質量和實效,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在已制定的《福州市審計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暫行辦法》、《福州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暫行辦法》、《福州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監督和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福州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暫行辦法》、《福州市審計局辦事公開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等制度基礎上,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發展需求以及具體經辦處室和人員變動等實際情況,及時更新修訂了《福州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進一步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受理機構和舉報方式,並將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步驟繪製成流程圖,方便公民更快更準確的獲取公開信息。制定《福州市推進財政審計信息公開工作方案》,推進本級預算執行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情況公開的透明性和全面性。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和隊伍建設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明確分工,將責任落實到各處室和個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素材提供及時、準確,持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同時加大對有關工作人員培訓力度,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增強保密意識,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效開展。
三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推進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公開。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工作中心,制定審計機關工作規劃綱要、年度工作計畫,適時公開。著力公開審計法規規章和“六五”普法宣傳教育情況,及時更新和公布審計法規、規章,規範審計行政權力工作。著力公開審計履行職能及機構設定和人事任免、招考招聘、教育培訓、人事表彰工作。根據審計法及其條例規定,以及審計署和省審計廳統一部署要求,本著“積極、穩妥、慎重”的原則,著力推進審前公告、審計信息、審計動態、審計結果等審計業務公開。著力推進本局預算決算、公用經費和行政經費公開。
四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按照《審計法》規定開展的同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工作,突出實施審計前主動公開審計項目(單位)、審計重點內容、審計紀律。如對市屬48個部門2013年1-9月和12個縣(市)區36個鄉鎮(街道)1-7月公用經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檢查,每月15日前向市委、市紀委、市政府督查室報告情況。目前已專題報告5期。同時,加大審計整改檢查聯動機制,將2012年審計結果彙編成冊並發放至各相關部門。下一步,將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在市財政局對公用經費進行前期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審計項目,繼續開展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專項檢查,並結合審計項目整改檢查,對各責任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監督,促進全面主動公開審計整改落實情況。
信息情況
一進一步加大對審計項目審前公告力度,推動重點工作信息公開,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到目前為止累計在網際網路上公開審計項目審前公告179期,其中2013年公開47期;在我市審計結果公開制度尚未實施前2011-2013年及時編制了年度審計結果彙編印發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領導參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87條,其中2013年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8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有: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規劃計畫、工作動態、人事任免和其他應主動公開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主要為:福州審計局入口網站、局內部網站、兩館查閱場所以及電話諮詢、現場諮詢等便民渠道。
辦理情況
在嚴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的基礎上,妥善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認真做好依申請事項的答覆工作。到目前為止累計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4例,其中2013年收到網上申請形式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1例,主要涉及規劃計畫類。我局按照有關規定,向其發出《政府信息公開補正申請告知書》,但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補正相關申請內容,視為放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從2008年實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起至目前止,我局從未產生收費情況以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從2008年實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起至目前止,我局從未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從我局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際情況看,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與公眾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需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的考核和監督評議等工作仍需加強。今後我局將繼續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不斷拓展深化公開內容,重點推進社會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開。規範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時發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布主動性、權威性和時效性。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管理體系,積極穩步推進審計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全面發展。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目前暫無。
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指標明細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3年度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檔案數
| 條
| 82
| 587
|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82
| 587
|
2.政府公報公開數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 條
| 1
| 4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2.網上申請數
| 條
| 1
| 4
|
3.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1
| 4
|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3
|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0
|
3.不予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0
|
4.其他類型答覆數
| 條
| 1
| 1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數
| 條
| 0
| 0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0
|
行政複議數
| 件
| 0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