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委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辦【2012】148號)有關精神,進一步健全完善機制體制、拓展最佳化公開渠道、深化規範公開內容,著力推進重點領域公開,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推動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依法保障了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進一步健全完善體制機制。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設。為確保政府信息及時、準確主動公開,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絡員制度,每個處室指定一名業務骨幹擔任聯絡員,承擔本處室生成信息的主動公開報送工作。二是建立完善配套工作制度。2012年3月,我委在制定《2011年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網站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基礎上,修訂印發了《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信息保障管理辦法(試行)》,並指定專人負責對接各處室主動公開信息的上網發布工作。三是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通過規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發布的內容、形式、程式、時限等環節,完善依申請公開收件、轉辦、答覆、提供、歸檔等辦理流程,確保每件政府信息公開均能規範辦理。
(二)進一步拓展最佳化公開渠道。一是加強“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建設,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調整增設“信息公開意見箱”二級專欄,進一步增強與民眾的互動聯繫。二是做好“中國福州”入口網站的保障維護工作,及時將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發布到“中國福州”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進一步方便民眾獲取我委信息。三是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製作生成3個工作日內報送市檔案局,供民眾在第一時間知悉使用我委主動公開信息。四是在委內一樓大廳設定電子觸控螢幕、電子顯示屏和公開欄等,通過動態公開政務信息,方便來委辦事的民眾查閱了解。
(三)進一步規範細化公開內容。一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市檔案局等渠道公開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二是通過“中國福州”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規劃計畫”等相關專欄,發布政府信息。三是在“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開闢政務公開專欄,把社會百姓企業關注的社會公益事業、統計信息、投資政策等信息在相關欄目公開。
(四)進一步推進重點領域公開。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辦【2012】148號)的有關精神,我委作為推進招標投標信息公開牽頭單位之一,積極開展我市招投標現狀研究。依據目前我市各招投標活動參與主體信息、從業人員信息、違法處置信息的保存和公開情況,我委協助市政府信息公開辦代擬了《福州市推進招投標信息公開工作方案》並及時上報市政府辦公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2年,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5條,已全部按市里要求在網上公開並按時報送市檔案局。我委歷年累計主動公開信息94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2012年,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有:(1)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2)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3)文化、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4)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5)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6)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7)應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形式有:(1)在“中國福州”入口網站及“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里公開;(2)在福州市檔案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公開;(3)我委還通過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12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1件,其中當面申請2件,網上申請8件,信函申請11件。申請公開的信息主要涉及城鄉建設和管理事項(項目審批)方面的內容。我委歷年累計受理了135件依申請公開事項。
(二)對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2年,我委受理依申請公開事項21件,均已按時辦結,其中,同意公開答覆6件,其他類型答覆15件。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中無“不予公開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為方便民眾,2012年我委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均沒有收費。我委歷年累計受理的135件依申請公開事項均沒有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2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開辦理行政複議1件,被提起行政訴訟4件。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委因政府信息公開累計辦理行政複議1件,被提起行政訴訟4件。
六、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是在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經常有申請人在申請信息公開時提供的資料不全,雖經我委盡力查找,仍不能確認具體項目,導致無法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二是部分申請人在申請信息公開時沒有留下有效的聯繫方式或電話無人接聽,致使我委無法在第一時間與申請人取得聯繫。三是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以及公民法律和維權意識的不斷加強,我委受理的依申請公開事項大量增加,使我委信息公開工作面臨更複雜的局面,對我委信息公開的運行機制以及具體經辦人員的執行力和溝通協調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一是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依法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繼續健全和完善各項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形式,深化公開內容。三是進一步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深入理解《條例》、《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暫行辦法》,熟練掌握信息公開工作的流程規範,提高具體承辦人員的業務水平。四是進一步加強與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小組的溝通與聯繫,多匯報、多請教,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借鑑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我委信息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