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概述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辦〔2012〕148號)要求,2012年我區各鄉鎮(街道)、區直各有關部門深入貫徹《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報告內容
(一)積極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1、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和公共資金公開。及時公開了經人大審議的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及預算收支表。積極推進部門預算公開工作,繼續公開各類社保基金等社會公共資金年度收支情況,加大社會公共資金公開力度。
2、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加大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在“福州晉安”入口網站增設“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專欄,並公布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投訴電話。
3、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加強環境核查與審批信息公開。進一步審核現有管理職能和審批事項,梳理行政權力,規範審批程式,推進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主動公開環保核查規章制度(核查程式、辦事流程、時間要求、申報方式、聯繫方式等)和核查工作(受理時間、進展情況、核查結論等)信息。
4、推進招投標信息公開。區財政局等部門加大招投標信息公開力度,完善政府採購信息公告制度,通過 “福建省政府採購網”、“福州市晉安區政府採購網”和“福州晉安”入口網站“招標採購”專欄等及時公布我區各單位政府招標採購信息。
5、推進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公開。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對處置信息公開,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報送、調度和協調、處置制度。
6、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國家、省、市及區本級核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信息,進一步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制度,各有關單位及時公開了收費檔案依據、收費項目、收費範圍、收費標準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估、社會評議、責任追究、監督救濟、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等配套制度。同時,做好“主動公開信息按時送交”、“年度報告按時公布”、“工作情況定期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前的保密審查”等基礎工作。規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在及時依法辦好每份申請的基礎上,及時總結經驗,推動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
(三)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各鄉鎮(街道)、區直各有關部門均配備了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責任。區政府辦、區政府信息公開辦等相關單位定期深入基層開展督查調研,加強對本區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主體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不斷完善工作細則。同時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法制宣傳,加強業務培訓,開展理論研究,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和能力。
(四)進一步最佳化公開渠道。規範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完善目錄分類設定,做好信息整合連結。在暢通政府入口網站、開通區委、區政府政務微博等公開渠道的基礎上,今年在區政府1號樓二層大廳增設LED電子顯示屏,及時發布政府信息,提高了信息公布主動性、權威性和時效性。此外還進一步規範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場所區檔案館的建設,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和必要的設施設備,提高服務水平。同時推進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場所工作,督促各信息公開義務主體及時、完整、準確地向區檔案館送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2012年我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487條,歷年累計12822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1、機構職能類信息439條;
2、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189條;
3、規劃計畫類信息34條;
4、行政許可類信息2條;
5、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302條;
6、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社保就業類信息198條;
7、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信息43條;
8、科教文體衛生類信息25條;
9、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255條。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主要有區政府入口網站、區政府政務公開欄及各鄉鎮街及各部門的政務公開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檔案館、大螢幕LED屏及其他便民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2012年度我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8件,歷年累計60件,主要受理方式是當面申請6件、電子郵件申請1件、網上申請1件;
(二)對申請的辦理情況:已答覆8件,其中“同意公開”3件、其他答覆2件、“不予公開”的3件;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免予公開範圍5”、“免予公開範圍6 ”、“免予公開範圍7”類的信息,“不予公開”的原因是公民申請的信息屬於保密範疇、政府信息不存在以及非本級機關政府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無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2年度沒有受理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事件。歷年累計受理行政複議1次。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我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部分鄉鎮(街道)、區直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與社會公眾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依申請公開還需進一步規範;公開形式還需不斷完善;信息公開機制和制度建設還待繼續加強。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一是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開主體範圍。全面推進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加大教育、醫療衛生、環保、計畫生育、交通等與民眾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和辦事公開的力度。積極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延伸,進一步健全完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信息公開制度,為公眾就近及時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切實最佳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服務。拓寬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為申請人提供便捷服務。加強對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指導,加強與申請人溝通交流,主動聽取公眾的意見建議,努力提高答覆質量和水平。
三是暢通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繼續加強區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強化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功能,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和政府信息服務民眾的作用。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LED電子顯等媒介的作用,進一步拓寬受理渠道,方便民眾查詢和獲取政府公開信息。
四是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的處理、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編制、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類目備案、重大決定草案公開情況備案等工作;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評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