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價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2013〕252號)檔案的要求,由福州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編制完成本報告。報告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

一、概述
2013年,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我局認真貫徹實施《條例》,及時、準確、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此項工作在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目前工作人員為兼職。2013年度,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5條,受理依申請公開2件,其中同意公開2件。由於市民對物價工作關注程度高,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點擊量較大。第二季度專欄瀏覽量全市排名第2,第三季度排名第4,第四季度排名第5。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辦〔2013〕199號)精神,由我局牽頭做好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工作。今年我局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工作在堅持做好基礎工作的同時,重點突出抓好政府定價目錄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公開、價格和收費監管信息公開,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和成效。
1.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今年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工作重點。按照市裡的有關部署,結合我市價格工作實際,我局對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進行了安排,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工作分解至具體責任處室。
2.認真梳理《福建省定價目錄》(閩政〔2010〕8號)授權我市管理的定價目錄,目前《福建省定價目錄》已在“中國福州”門戶網、福州市物價局網站上公開。
3.認真梳理國家和省制定的、在福州落地執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以及福州市本級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目錄。去年我局已經對我市20個部門的收費項目、標準進行了公示,今年因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有所調整,目前已完成覆核更新工作。
4.加大價格和收費監管信息公開力度。一是以政務信息、簡報等形式,及時將日常市場價格巡查專態、重大節日市場監管信息以及價費專項檢查工作的部署、開展、完成情況在我局價格服務網上實現信息公開。今年以來,共有涉及醫療服務價格、房地產價格、“5.18”、“6.18”期間市價格監管、中秋國慶市場價格監管、價格舉報諮詢件受理情況、機動車駕駕培機構培訓收費、防治禽流感相關商品價格等多個民生領域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信息上網公開。二是與主要媒體密切協作,積極宣傳普及價格和收費監管工作。今年以來,分別在《福州晚報》、《福州日報》的普法專欄上刊登2起市場價格監管典型案例;與省、市電視台相關欄目合作,公開採訪報導我局市場價格監管動態。三是及時上網公布價格違法案件查處情況。今年以來,共在“福州市網上行政處罰服務大廳”網站上公布13起價格違法案件查處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13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5條,歷年累計公開信息63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今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有:行政事業收費管理、商品價格管理、服務價格管理、房地產價格管理。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中國福州”入口網站、“福州市物價局”網站、市檔案館等是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平台。其中,“中國福州”入口網站和“福州市物價局”網站上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2013年共接受了15萬多人次的訪問,是2012年的5倍。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受理申請的數量。201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申請人通過網上申請方式,分別申請公開保全服務收費標準、2012年度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總結。歷年累計受理申請20件。
(二)對申請的辦理情況。至年底,已答覆申請2件,答覆率100%。已答覆件中,“同意公開”的2件。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內容及不予公開原因。今年我局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無“不予公開”的答覆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仍暫未收費。歷年累計收費及減免金額均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0件,因政府信息公開被提起行政訴訟0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目前我局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偏少並且還是兼職人員,工作力量不足。二是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以及公民法律和維權意識的不斷加強,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量有所增加。
以上的矛盾都對我局目前的信息公開運行機制以及經辦人員的業務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年我局將繼續加強對《條例》及相關規定的培訓工作,規範工作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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