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西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編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3年西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單位:西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性質:工作報告
  • 發布時間 :2013年
引言,內容解讀,

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眾可在西城區政府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西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聯繫(地址:西直門內大街275號)。

內容解讀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單位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專門配備1名兼職工作人員,明確委辦公室為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截至2013年底,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
2013年,我委認真貫徹《條例》精神,以發揮政府信息服務於民為宗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夯實工作基礎,大力規範本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和公開行為。依法依規開展依申請公開,加強與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溝通,積極爭取市級部門業務指導和支持,確保受理渠道暢通,辦理答覆程式規範,不斷提高依申請工作的答覆質量和辦理效率,進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服務水平。總的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順利開展。
主動公開情況
本單位2013年通過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系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18條,其中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機構職能類信息6條,占總體的比例為33%;規劃計畫類信息4條,占總體的比例為22%;業務動態類信息8條,占總體的比例為45%。
2013年是全面落實“十二五”規劃的關鍵之年,是“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之年。區發展改革委高度重視發揮信息公開引導作用,圍繞全區中心工作,及時公開區域年度經濟社會發展計畫,公布“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有關情況,有效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全區發展建設,有利於營造區域蓬勃發展的氛圍,推動規劃落實等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依申請公開情況
根據《條例》第13條規定,我委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根據《條例》規定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相關制度,我委派專人負責依申請事項的受理和回復工作。
(一)申請情況
本單位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2件,同上年相比減少11件。包括當面申請和傳真、信函申請。其中,當面申請4件,占總數的33%,與去年相比減少6件;以傳真、信函等形式申請8件,占總數的67%,與去年相比減少5件。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主要涉及建設項目審批檔案、物價收費有關檔案等,均是法規檔案類信息。
(二)答覆情況
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制度理念,保障申請人依法獲取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2013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嚴格按照有關程式規範做好了登記、審批、答覆工作。其中:
“同意公開”的4件,占總數的33%;
“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總數的25%;
“非本機關信息”的4件,占總數的33%;
“補充告知”的1件,占總數的9%。
複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2013年,我委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產生的行政訴訟案。
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進展,但與當前新形勢和新要求相比還存在不足。例如:公開信息的內容與公眾需求之間還存在一定差距,主動公開信息的範圍還應該進一步擴大,公開時效性還有待加強;信息公開的有關制度和流程規範還需要進一步明確,與市、區有關部門的溝通有待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問題還應該加強歸納和總結。2014年,我委將針對以上問題,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條例》檔案精神,採取多種形式,不斷擴大公開範圍、拓展公開渠道,確保信息公開的及時準確;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尋求業務指導,提高依申請公開答覆質量和辦理效率;努力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加強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新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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