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6年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廣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法》要求,由廣州市政府辦公廳綜合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有關行政機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基礎上編寫而成。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申訴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廣東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緊緊圍繞繼續推進“五公開”和“陽光政務建設”的要求,結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統籌部署,積極探索陽光政務建設的途徑,回應社會關切,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一)制度先行,積極貫徹落實上級部署。
2016年是黨和國家深化推動政務公開的關鍵年,國家層面下發了數份專門規範政務公開的檔案。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檔案精神,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結合實際,我市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正式印發了《廣州市政府網站考評實施細則》、《廣州市2016年度政府網站考評方案》、《廣州市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及省府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作為我市貫徹國家和省有關方案的檔案。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進一步深化,財政非稅收入的公開已至最細化的“目”級。
(二)強化合作,充分發揮媒體作用。
2016年,廣州市廣播電視台與廣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廣州政務媒體中心。採取全媒體運營模式,著力提升城市政務服務效率和水平,推動廣州市政務服務全媒體化高效運營、服務民生的建設理念,打造“網際網路+政務+媒體+民生”全新體系,讓市民“看得到”“聽得清”“讀得懂”。以“正”APP為載體,以豐富且具有民生視角的專業媒體力,與市政府匯聚的權威政府信息資源融合。通過建立可控、有序、開放性API(開放平台)機制,經過審核認證後,不同媒體機構(含新媒體)和非媒體機構均可參與協同采編,充分發揮媒體融合的靈活性與廣泛性。通過API(開放平台)機制和協同機制,不同內容特性的媒體產品,能通過政府權威發布渠道、廣州台優勢傳播渠道、網際網路新媒體渠道、線下媒體渠道等,以圖文、視頻、音頻、互動等多種形式發布,讓市民更便捷、更充分地接收城市政務和生活信息。廣州政務媒體中心將運用創新思維,進一步推動媒體與政務融合發展,按照一體化思路努力打造在全國有影響力的政務多媒體平台,按照齊抓共建的要求共同推動政務多媒體平台的建設。
(三)抓好培訓,提升隊伍業務水平。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策劃組織的全市性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參訓範圍覆蓋了市直各單位和各區政府,參訓人數達300餘人。培訓內容專業、深入、實操性強,既有理論解析,又有實踐要求,還有案例分析討論、經驗交流和互動環節,讓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在短期培訓中加強了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增強了專業素養和工作能力,是對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大促進,為推動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約62萬條,其中:1.組織機構類信息422條;2.部門檔案類(包括規章、規範性檔案等)信息4442條;3.動態類信息57995條;4.行政職權類信息(包括行政審批、執法等)約37萬條;5.財政預決算信息384條;6.建議提案辦理結果類信息550條;7.其他信息約19萬條。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網站公開信息約49.9萬條,微博微信公開信息77280條,新聞發布會公開信息1410條,新聞媒體公開信息23523條,政府公報公開信息525條。
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1105次。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情況:舉辦新聞發布會440次,組織政府網站線上訪談198次,發布政策解讀稿1385篇,通過微博微信回應事件4356次,通過新聞媒體等其他方式回應事件902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門全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0256宗,其中網上申請2001宗,占19.5%;信函申請603宗,占5.9%;當面申請7477宗,占72.9%。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70%屬國土規劃類信息,15.2%屬房屋管理、工商、人力資源類信息,其餘是涉及發展改革、人口計生等的信息。
在已經答覆的10256宗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8302宗,占總數的80.9%,主要涉及國土規劃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開”275宗,占總數的2.7%,主要涉及國土規劃、人力資源等信息。
“不予公開”的145宗,占總數的1.4%。主要是因為涉及國家機密;
“信息不存在”的365宗,占總數的3.6%。主要是因為申請信息不存在;
“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的403宗,占總數的3.9%,主要是因為不屬於本機關信息;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151宗,占總數的1.5%。主要是因為要求補正、更換申請信息。
從申請的對象看,以本地公民為主,占全部申請的98.1%,也有部分是來自北京、湖南的外地公民。以組織名義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請有110宗,主要是房地產類公司或本地企業。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2016年,本行政機關(廣州市政府及市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費用全部在行政經費中列支,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度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264宗,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158宗,占60%;撤銷、變更或確認違法的57宗,占21.6%;其他情形49宗,占18.6%。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126宗,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82宗,占65%;確認違法的11宗,占8.7%;其他情形33宗,占26.2%。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當前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仍存在一定問題。一是各級各部門配置的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二是各業務部門對將履職信息轉化為公開信息的工作重視不夠,投入不夠,尚未完全形成系統化、標準化、常態化的格局。三是輿情引導和回應關切的主動性尚需進一步加強。四是規範行政職權事項公開運行的工作,距當今“陽光政務”建設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我市將抓緊出台《廣州市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調整充實廣州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隊伍建設;加大力度推進各級審批部門和各執法主體“陽光政務”建設,積極探索本部門本單位陽光政務建設途徑;進一步深化“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合作模式,引導社會預期,回應社會關切。
七、說明與附表
(一)其他說明(包括對統計指標的說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說明的情況,如統計期限、統計範圍是否包括下屬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等)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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