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6年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由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編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投訴舉報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6年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一 概 述
2016年,我區根據國務院、省、市關於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以“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設為契機,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完善工作機制,有效將各項工作貫徹落實在日常工作中,促進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邁上新台階。
(一)運用信息技術,加強政府網站群建設和考評。 完善政府網站群建設。根據區域調整後黃埔區政府機構設定實際,再次梳理我區政府網站群的子網站情況,分別列出需新建或刪除的網站21個(其中,需新建網站9個,需刪除網站12個),在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府網站信息系統填報並經市、省逐級審核通過。目前,我區政府及其屬下部門、街道(鎮)共有網站41個。按照省、市標準和要求,指導各單位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設定,切實做好網站欄目集約化建設和信息內容整合更新工作;完成我區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規範建設工作;匯總報送我區屬行政機關信息資料納入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系統。全力完成2016年度政府網站考評工作。以區政府名義印發了《黃埔區政府網站考評實施細則》、《2016年黃埔政府網站考評方案》,深入貫徹國務院、省、市關於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考評工作要求,並根據工作方案對我區屬各單位的網站進行了考評。同時做好各項工作,接受上級對我區網站群的考評。目前,區政府入口網站及區屬部門、街道(鎮)網站全部順利通過了考評。
(二)規範工作機制,推動政府信息全面公開。對政府網站群實行巡查制度。按照全國政府網站普查指標標準,堅持對區政府入口網站及區屬部門、街道(鎮)網站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全年共發現各類問題841個,全部完成及時整改。強化政府信息發布更新制度。以區政府名義印發了《黃埔區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將各項工作任務分工至區屬各單位,並督促認真貫徹落實;按規定編制發布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原則,督促指導各單位全面公開政府信息,做到“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並確保發布的信息準確、及時。規範有關法律文書。參考市有關文書,制定了適合區情的政府信息公開法律文書範本,為各單位辦理公開業務提供有效的指導和法律幫助。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督促指導各單位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嚴格進行保密審查,做到既要全面公開又能依法保密。2016年,全區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總計11057條,受理依申請公開業務162宗,沒有發生泄密事件,也無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及時或失誤而被上級部門通報的情況。
(三)強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促進陽光政府建設。按照要求在政府入口網站建設了《黃埔區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共設定了“審批改革”、“財政預決算”等23個欄目,督促各有關部門及時公布和更新各個欄目中的信息內容,使民眾普遍關心的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全面、規範。主動公開《關於廣州開發區、黃埔區2015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的報告》,主動公開區政府和區政府屬各部門、街道(鎮)2015年度財政決算情況。全面推進權責清單公開工作,確保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在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能按規定主動及時公開相關信息,擴大公眾參與的深度和廣度,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反覆多次論證並進行合法性審查,提高決策科學民主性。這樣既能保證了廣大民眾的知情權,也促進了政府各部門更好依法行政,有效促進陽光政府建設。
(四)精心規劃組織,開展全區政務公開業務培訓。把政務公開理論知識學習納入公務員培訓內容。聯繫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等部門,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有關工作要求,將政務公開理論知識學習納入我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內容。舉辦全區業務培訓班。8月10日,舉辦了2016年黃埔區政務公開工作業務培訓班,區府屬各部門、街道(鎮)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工作人員共100多人參訓;區府屬各部門、街道(鎮)舉辦的相關業務培訓(講座)12次。通過系統的業務培訓,有效提高工作人員發布政府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整體提升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五)依託“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打造政民互動大平台。完善行政審批流程和監督監察。實行受理審批監管相分離,受理、審批、辦結全流程線上辦理。增設監督監察模組,對接實體大廳視頻監控,實現審批流程監督監察。拓展政務服務渠道。在網上辦事大廳增加線上預約功能,對接實體大廳叫號系統。在區政務服務中心增設自助服務終端,對接行政審批系統和網上辦事大廳。增設郵政快遞服務。開發大數據分析套用模組。建立大資料庫,對接市有關部門行政審批系統,實現數據互聯互通。對市場主體申請審批和被監管信息進行可視化展示。建立電子證照庫,利用數據共享和業務互認提升辦理效率。完善基層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區、街、社區三級基層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初步建設了“五個統一”服務平台,並通過資源整合,將面向基層民眾的公共服務事項納入平台集中辦理。格線化信息系統全覆蓋和推廣套用。組織實施《黃埔區城市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升級與全覆蓋套用推廣方案》。編制原蘿崗地區格線系統內圖層,完成8個社區格線基礎數據導入和核對。176項事項納入格線系統,並對格線系統與12345政府服務熱線系統進行改版升級。移動終端網路升級改造。劃定移動終端選型範圍、提出移動端接入政府VPN專線增加頻寬,開展終端及網路通信服務採購。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及其屬下部門、街道(鎮)2016年全年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11057條,其中:1.組織機構類信息122條;2.部門檔案類(包括規章、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檔案)信息835條;3.動態類信息8456條;4.行政職權類(包括行政審批、執法等)信息586條;5.財政預決算信息70條;6.建議提案辦理結果類信息219條;7.其他信息769條。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網站公開信息9829條,微博微信公開信息964條,新聞發布會公開信息2條,新聞媒體公開信息215條;政府公報公開信息47條。
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976次。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情況:舉辦新聞發布會2次,組織政府網站線上訪談957次,發布政策解讀稿16篇,通過微博微信回應事件 0次,通過新聞媒體等其他方式回應事件1次。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區人民政府採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上採用電子化信息公開,區政府及其下屬部門、街道(鎮)均通過我區黃埔信息網信息公開專欄發布相關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信息基本實現100%網路化。為更加方便民眾辦事,我區政務服務中心全面實行實體大廳和網上辦事大廳相結合,將審批事項、辦事指南、申請材料等在網上發布,同時在實體大廳提供紙質材料供民眾取閱,儘量為市民提供更多便捷途徑去索引相關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及其屬下部門、街道(鎮)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62宗,其中當面申請47宗,占29.01%;網上申請60宗,占37.04%;信函申請54宗,占33.33%;傳真申請0宗,占0%;其他形式申請1宗,占0.62%。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城市管理、社會保障兩大類信息合計約占53.26%,國土規劃類信息約占24.15%,其餘為環保、公安、計生等信息。
在已經答覆的162宗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102宗,占62.96%,主要涉及城市管理、社會保障、公共衛生、國土規劃等;
“同意部分公開”的18宗,占11.11%,主要涉及工作會議紀要等信息;
“不予公開”的8宗,占4.94%,主要是因為申請內容涉及個人隱私,如申請公開鄰居房屋情況等;
“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的6宗,占3.70%,主要是因為申請內容屬於政府行政機關以外的信息;
“非本機關或信息不存在”的17宗,占10.49%,主要是因為區域調整後但信息資料仍屬廣州開發區保存;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4宗,占2.47%,主要是因為申請人無法明確申請內容,導致無法查找;
“與生產生活科研無關及其他”的7宗,占4.32%,主要是因為申請人無法提供相關證明。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及其屬下部門、街道(鎮)2016年度依申請公開收取的費用(檢索費、複製費等)為七十八元(78.00元)。
五、因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及其屬下部門、街道(鎮)2016年度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6宗,經行政複議機關審查決定,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6宗,占100%;發生因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7宗,經法院審理判決,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7宗,占100%。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我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運行狀況較好,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有:
(一)對專門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不夠。雖然舉辦了全區性的政務公開業務培訓,但由於部分單位對專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調整較快,人員業務不熟悉,對有關人員的專門業務培訓工作有待加強。對此,我區將進一步加強對信息公開專職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計畫舉辦2-3期全區性的專門業務培訓班或講座。同時,指導區屬各單位結合實際舉辦各類業務培訓。
(二)個別單位信息公開統計數據不準確現象偶有發生。個別單位因工作人員對信息公開數據統計的口徑理解有偏差,在信息公開數據統計報送工作中偶有發生數據不準確的現象,比如在統計針對本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的行政複議案和行政訴訟案數量時,個別工作人員誤理解為統計本單位所有的行政複議案和行政訴訟案數量,導致有關數據不準確,待審核人員發現問題後改正。下一步,我區將有針對性地加強這方面的業務培訓和指導,規範有關數據的統計和報送流程,確保數據報送工作準確及時。
七 說明與附表
(一)其他說明:1.本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指標由廣州市統一制定,統計通過市級信息公開系統報送數據,信息公開數據報送更加規範化、系統化,增強了時效性,提升了完整性;2.本年度公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的統計時間是2016年1-12月,統計範圍是本區人民政府及其屬下部門、街道(鎮)。
(二)附表
附表1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單位:條
指標
數量
主動公開信息數
11057
其中:1.組織結構
122
2.部門檔案
835
3.動態類信息
8456
4.行政職權類信息
586
5.財政預決算信息
70
6.建議提案辦理結果類信息
219
7.其他信息
769
附表2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單位:條
指標
數量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162
申請總數
162
其中:1.網上申請數
60
2.信函申請數
54
3.當面申請數
47
4.傳真申請數
0
5.其他形式申請數
1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159
其中:1.同意公開
99
2.同意部分公開
18
3.不同意公開
8
4.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6
5.非本機關或信息不存在
17
6.與生產生活科研需要無關
1
7.申請內容不明確
4
8.其他
6
附表3 申訴情況統計  單位:宗 
指標
數量
行政複議數
6
行政訴訟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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