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2012-2016年空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12〕163號)要求,黃埔區人民政府決定在本轄區內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關於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通告》是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 為進一步改善海珠區空氣品質,持續有效控制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關於劃分高污染燃料的規定》和《廣州市2012-2016年空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荔灣區人民政府決定劃定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區域(以下簡稱禁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