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6年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由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編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投訴舉報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

一 概述
2016年,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委根據省、市有關要求,重點推進了以下工作:
一是繼續強化委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作用,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在工作中,強化“一把手掛帥、副職領導具體抓、責任到處室、任務到人頭”的工作機制,形成縱到底、橫到邊、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體系,按照我委政務公開工作方案,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切實有效的開展。
二是召開了委政務公開工作會議。委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和政務公開工作經辦人員參加會議,根據市政務公開辦公室的要求,委領導對全委政務公開工作作了部署,提出了具體要求。
三是嚴格執行工作制度。根據《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和《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嚴格按照主動公開類政府信息的種類、時限、保密審查程式,依申請公開辦理的程式和辦法等要求,切實規範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嚴格遵循“123”新聞宣傳原則,部門政策檔案印發後1個工作日內上網公布、部門領導、處室日常政務活動2個工作日內上網公布、市領導以上出席本委政務活動3個工作日內上網公布。
四是按照《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照我委職能逐項核實,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覆蓋了我委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事項的全部檔案信息,為我委政務公開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按照有關要求在市政府入口網站和委入口網站上予以公開,供社會公眾查詢。
五是通過委OA系統進行信息公開審核。在草擬公文的同時,通過OA系統同步對擬公開政府信息進行審核和明確,提高了工作透明度,確保了應公開的政府信息能夠及時公開。
二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我委2016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400條,其中:1.組織機構類信息5條;2.部門檔案類(包括規章、規範性檔案等)信息239條;3.動態類信息3461條;4.行政職權類信息(包括行政審批、執法等)665條;5.財政預決算信息2條;6.建議提案辦理結果類信息15條;7.其他信息13條。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網站公開信息2142條,微博微信公開信息1842條,新聞發布會公開信息16條,新聞媒體公開信息120條,政府公報公開信息10條。
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30次。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情況:舉辦新聞發布會10次,發布政策解讀稿20篇。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我委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0件,其中當面申請2宗,20%;網上申請8宗,占80%。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30%屬財政資金類信息,10%屬行政類信息,其餘是涉及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信息。
在已經答覆的10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4件,占總數的40%,主要涉及財政資金類、居民用電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總數的10%。主要是因為我委未製作或獲得相關統計數據;
“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的5件,占總數的50%,主要是因為申請公開內容屬於省有關部門政府信息。
四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我委2016年度依申請公開收取的費用(檢索費、複製費等)為0元。
五 因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我委高度重視依法行政,各項履職工作(含政府信息公開)均嚴格依法依規依程式進行,沒有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
六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雖然我委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網上互動有待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有待進一步完善。我委將在新的一年中加以改進。
七 說明與附表
(一)其他說明
本報告統計範圍不包括我委下屬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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