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州市城市更新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6年廣州市城市更新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由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編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投訴舉報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

一、概 述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政務公開工作部署,著力推進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完成網站升級改造和功能擴展,開通網上依申請公開,開通政務微博、微信,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人民民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服務。
(一) 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強化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做到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按照“誰管理、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形成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體系,切實有效推動政務公開工作開展。
(二)加強制度建設,加大公開力度。
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建設,規範網上諮詢及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制訂、印發《關於做好局政務微博微信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廣州市城市更新局依申請公開案件內部辦理流程(試行)》、《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網站諮詢答覆工作規定》,從各業務環節上保障信息公開內容準確,公開及時、規範,可用性強。
(三)推進平台建設,提升服務水平。
一是對局政務網站進行升級改造,完善信息公開目錄系統,規範信息展現形式;二是開通網上依申請公開,拓寬市民依申請公開渠道;三是升級改造網上諮詢系統,加強諮詢受理與回應,提升諮詢案件辦理效率;四是開通政務微博、微信,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加強城市更新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傳播與普及。
(四)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工作質量。
開展全局範圍內的政務公開工作培訓,進一步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必要性認識,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提升服務質量。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廣州市城市更新局2016年全年動公開政府信息337條,其中:1.組織機構5條;2.規章1條;3.規範性檔案3條;4.其他檔案20條;5.動態類信息232條;6.行政執法類信息0條;7.辦事指南類信息2條;8.財政決算信息2條;9.政府工作報告1條;10.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1條;11.其他信息70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法規類的信息24條,內容包括:城市更新、“三舊”改造等方面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占總體的比例為7.1%;規劃計畫類的信息4條,內容包括:“三舊”改造、綜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總結和計畫安排,占總體的比例為1.2%;屬於本單位業務類信息3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9.5%。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網站公開信息298條,微博微信公開信息354條,新聞發布會公開信息0條,新聞媒體公開信息40條,政府公報公開信息0條。
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2次。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情況:舉辦新聞發布會0次,組織政府網站線上訪談0次,發布政策解讀稿10篇,通過微博微信回應事件0次,通過新聞媒體等其他方式回應事件0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廣州市城市更新局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1件。其中當面申請1宗,占9.1%;網上申請9宗,占81.8%;信函申請1宗,占9.1%,傳真申請0宗,占0%。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62.5%屬“三舊”改造項目工作方案及規劃類信息,25%屬直管公房租金收取類信息,其餘是涉及局屬單位職責及領導等的信息。
在已經答覆的11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3件,占總數的27.3%;“同意部分公開”0件;“不予公開”的0件;非《條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的3件,占總數的27.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或申請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總數的36.4%;“其他”的1件,占總數的9%。
從申請的對象分析,來自公民的申請10件,占全部申請的90.9%,來自法人的申請1件,占全部申請的9.1%。
四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本局2016年度依申請公開收取的費用(檢索費、複製費等)為0元。
五 複議、訴訟情況
本局2016年度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0宗。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2宗,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1宗,占50%;其他情形1宗,占50%。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市民民眾的期望值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政務公開內容的深度及廣度有待進一步加大。
2017年,我局將繼續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針對存在問題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
(一)著力推進“五公開”。進一步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公開促落實、促規範、促服務、促效能,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
(二)強化政策解讀工作。加大政策解讀力度,以公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語言,主動、及時發布形象化、通俗化政策法規解讀信息。
(三)提高政務公開參與度。充分利用政務網站的民意徵集、網上調查及網上諮詢等互動功能,加大公眾參與度,並積極拓寬網路問政渠道,利用新媒體搭建公眾參與新平台,擴大不同層級、不同領域公眾的參與度。
七、說明與附表
(一)其他說明:數據統計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
附表1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單位:條
指標
數量
主動公開信息數
337
其中:1. 組織機構
5
2. 部門檔案
24
3. 動態類信息
232
4. 行政職權類信息
0
5. 財政預決算信息
2
6.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類信息
6
7. 其他信息
68
附表2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單位:條
指標
數量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申請總數
11
其中:1.網上申請數
9
2.信函申請數
1
3.當面申請數
1
4.傳真申請數
5.其他形式申請數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11
其中:1.同意公開
3
2.同意部分公開
3.不同意公開
4.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3
5.非本機關或信息不存在
4
6.與生產生活科研需要無關
7.申請內容不明確
8.其他
1
附表3 申訴情況統計表 單位:件
指標
數量
行政複議數
0
行政訴訟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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