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6年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由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編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投訴舉報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6年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
一 概述
2016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區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根據全國、省市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進一步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化,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努力滿足市民民眾的政府信息需求。
(一)健全公開工作機制,完善監督管理體系。
為更加規範有序地推進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健全我區各部門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機制,明確和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形成一級抓一級的工作管理體系。同時認真落實政務公開監察責任,實行定期檢查監督,每季度定期對全區各單位的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通報檢查結果,有力促進了各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的規範化。
(二)加大權責事項梳理力度,完善權責清單制度。
根據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區將29個部門行使的各項行政職權及其依據、行使主體、運行流程、對應責任等,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完善權責清單制度,進一步明確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許可權,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職能體系和科學有效的權力監督制約協調機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三)強化網路載體建設,確保公開及時規範。
我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意見》,明確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目標,健全政府網站信息內容更新的保障機制,提高發布時效,方便公眾及時獲取政府信息。2016年我區進一步規範越秀信息網入口網站、越秀區網上辦事大廳網站的建設,通過調整各網站的欄目設定,明確欄目責任單位,確保欄目內容保障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實現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化、標準化、規範化。
(四)暢通政務公開渠道,深化政民互動。
一是通過“區長信箱”、“行政投訴”、“12345政府服務熱線”等網上和電話渠道獲取民意訴求,暢通民眾與政府互動渠道。二是通過網上調查、民意徵集的方式,廣泛收集公眾意見和建議,更加準確、全面地掌握民眾所思、所想,切實解決好廣大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問題。三是通過“廣州越秀發布”政務微博和微信平台,增強政民互動,拓展政務公開深度和廣度。
二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2016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8160條,其中1.組織機構類信息320條;2.部門檔案類(包括規章、規範性檔案等)信息4386條;3.動態類信息22121條;4.行政職權類信息(包括行政審批、執法等)3536條;5.財政預決算信息56條;6.其他信息7741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的信息有25657條,其中主要包括1.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條件、辦理流程等情況;2.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3.優撫、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等情況。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網站公開信息37754條,微博微信公開信息28條,新聞發布會公開信息4條,新聞媒體公開信息236條,政府公報143條。
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47次。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情況,其中,舉辦新聞發布會1次,組織政府網站線上訪談46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689件。其中,當面申請474宗,占68.8%;網上申請86宗,占12.5%;信函申請128宗,占18.6%;其他方式申請1宗,占0.1%。
在已經答覆的689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545件,占總數的79.1%。
“同意部分公開”的27件,占總數的3.9%。
“不予公開”的4件,占總數的0.6%,主要是申請的內容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
“非本機關政府信息”或“信息不存在”的70件,占總數的10.2%,主要是因為要求獲取的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屬於我區政府及區屬各單位所掌握的信息,均已告知申請人與其他單位聯繫。
“與申請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8件,占總數的1.2%。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7件,占總數的1%,主要是要求獲取的政府信息內容描述不清楚。
“非《條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的19件,占總數的2.8%。
“其他”的9件,占總數的1.3%。
四 其他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2016年依申請公開收取的費用(檢索費、郵寄費、複製費等)為20元。
五 因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2016年度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2宗,結果為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1宗,結果為維持具體行政行為。
六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省、市政務公開工作部門的指導下,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社會公眾的生產生活需求不夠貼切,有待進一步深化;二是處理依申請公開案件時,個別單位政務公開工作不夠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力度有待加強。
為進一步完善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針對上述問題制定如下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以公開權力清單為契機,繼續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不斷規範政務公開各項工作,確保政務公開的常態化;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以典型案例分析會、研討會等形式進行業務指導,學習先進經驗,提高信息公開工作隊伍的業務水平。
七 說明與附表
(一)附表統計期限為2016年全年,統計範圍包括我區各街道辦事處以及區府直屬各單位。
(二)附表
附表1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單位:條
指標
數量
主動公開信息數
38160
其中:1.組織機構
320
2.規章
85
3.規範性檔案
482
4.其他檔案
3819
5.動態類信息
22121
6.行政執法類信息
1917
7.辦事指南類信息
1569
8.財政預決算信息
56
9.政府工作報告
2
10.政府公開年度報告
48
11.其他信息
7741
附表2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單位:條
指標
數量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689
申請總數
689
其中:1.網上申請數
86
2.信函申請數
128
3.當面申請數
474
4.傳真申請數
0
5.其他形式申請數
1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689
其中:1.同意公開
545
2.同意部分公開
27
3.不同意公開
4
4.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19
5.非本機關或信息不存在
70
6.與生產生活科研需要無關
8
7.申請內容不明確
7
8.其他
9
附表3 申訴情況統計表單位:件
指標
數量
行政複議數
2
行政訴訟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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