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三年行動(2022—2024年)

《雲南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三年行動(2022—2024年)》由雲南省發展改革委、省科學技術廳聯合印發,提出到2024年,雲南生物醫藥產業生態逐步最佳化,創新能力明顯提升,市場主體不斷壯大,產業規模持續增長,營業收入超3600億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三年行動(2022—2024年)
  • 印發單位:雲南省發展改革委、省科學技術廳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6月,省發展改革委、省科學技術廳日前聯合印發《雲南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三年行動(2022—2024年)》(以下簡稱《行動》)。

內容解讀

建設100個規範化種植養殖基地
在遠期目標方面,《行動》提出,通過“打基礎、重培育、抓人才、強產業、擴市場”,建成現代化生物醫藥創新體系和產業集群。到2035年左右,雲南實現生物資源高值利用,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將生物醫藥產業培育成為雲南的支柱產業,將雲南建設成為輻射南亞東南亞的區域性生物醫藥創新基地和製造基地。
在近期目標方面,《行動》提出,到2024年,雲南生物醫藥產業創新能力明顯提升,在研創新藥物20—30個,新增新藥批准文號3—5個,新增科研服務平台6—8個。市場主體不斷壯大,打造營業收入500億元以上園區1個、100億元以上園區6個;引培年銷售收入超100億元企業(集團)4戶以上、超50億元企業(集團)5戶以上、超10億元企業(集團)20戶以上。產業規模持續增長,營業收入超3600億元,產業增加值達1100億元。
圍繞上述目標,《行動》提出,支持資源挖掘、關鍵技術攻關、成果轉化、打造基地、提升園區、培育產品、做優本土企業、招引領軍企業、培養團隊及打造平台10項重點工作。在關鍵技術攻關上,支持平台技術攻關、藥物研發技術攻關、實驗動物技術攻關、產業配套技術攻關等。
在打造產業發展基地上,《行動》提出,建設標準化道地中藥材基地、中醫藥康養服務基地、生物醫藥有效性和安全性評價基地、醫研企協同創新基地及提升中藥材交易市場、打造醫藥先進制造集群等,包括圍繞“十大雲藥”及優質特色品種,建設10個數位化基地、50個道地優勢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和100個規範化種植養殖基地;高標準建設60個“雲藥之鄉”,促進中藥材資源可持續發展;以道地藥材為主,制定適合產地趁鮮切制的15個以上中藥材試點品種目錄,制定趁鮮切制產品標準。
力爭3年內形成10家左右領軍企業
《行動》提出,提升雲南滇中新區、昆明高新區、昆明經開區、玉溪高新區、楚雄高新區、文山三七產業園、生物醫藥專業化園區、騰衝經開區、普洱生物醫藥產業園等園區的專業化程度。昆明高新區到2024年營業收入達800億元,重點支持該園區發展“雲藥”特色產業、新型疫苗等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加快建設符合細胞製造產業鏈的標準製備中心,建成創新疫苗研發及產業化集群,推動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向高端化、國際化、平台化方向發展。昆明經開區到2024年營業收入達400億元,重點支持該園區發展中藥、健康產品,支持雲南現代民族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平台建設。
《行動》提出,將做大做優本土企業,建立涵蓋專利數量、研發投入、技術水平、市場潛力、研發進展等指標的企業篩選指標體系,在全省範圍內,每年滾動篩選出10家潛力企業進行重點培育,切實解決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力爭3年內形成10家左右領軍企業。開展生物醫藥企業上市培育工作,持續推進生物醫藥“金種子”企業上市進度。支持企業以資本、技術、品牌等為紐帶,面向國內外,通過併購、協定轉讓、聯合重組、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進行兼併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
《行動》明確,招引國內外領軍企業,包括瞄準國際500強、生物醫藥國內100強以及擁有核心技術的中小型高科技生物醫藥企業,開展精準招商、成果招商,支持生物醫藥企業在滇建基地、建園區、建市場、建平台、建渠道,按“一事一議”重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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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條措施支持雲南生物醫藥產業做大做強
日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學技術廳聯合印發《關於支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明確,雲南將通過實施6個方面的20條措施,推進生物醫藥產業做大做強。
《措施》明確,將從全面落實各項支持政策、加強創新支持、提升臨床服務能力、加大中藥支持力度、推進產業園區及企業發展、提升產業服務水平6個方面,進一步完善雲南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支持政策體系。
在鼓勵創新產品研發方面,對新獲得臨床研究批件或默示許可的疫苗等生物製品、中藥品種、化學藥,每個品種按照臨床前研究階段研發費用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新獲得國家新藥證書或生產批件且在我省實現產業化的生物製品、中藥品種、化學藥,每個品種按照臨床研究階段研發費用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有望解決重大臨床需求與市場需求的新藥,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在加快創新產品轉化與套用方面,推動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改革,科技成果轉讓、許可收入或其他淨收益,不低於70%歸屬成果完成人及其團隊;在技術發明人向所在單位提交備案並承諾技術、發明專利收益不低於30%歸屬所在單位的前提下,支持科學家自主以技術、發明專利等在滇創辦原創技術企業。
在中藥創新發展方面,支持企業、醫療機構、科研院所自主研發基於中醫藥及傣族醫藥、藏族醫藥、彝族醫藥等民族醫藥經方、驗方及秘方等開發中藥新藥與醫療機構製劑。支持提升中藥材產地初加工水平,每制定一個產地趁鮮切制標準補助5萬元。支持對中藥材標準、中藥飲片炮製規範進行制定修訂,對新公開發布總數在20個以上的,按照每個品種標準規範10萬元,給予研究單位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對在國家藥典委員會新完成備案的省級中藥配方顆粒標準,每個品種補助3萬元,每個單位每年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措施》明確,加大對彝族醫藥、傣族醫藥及藏族醫藥等中醫藥經典名方、診療技術及科研成果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鼓勵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將其所持有的中醫藥民族醫藥經方、驗方及秘方、診療技術、炮製技術和科研成果依法轉讓或合作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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