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縣城建設重點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

《關於建立縣城建設重點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8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縣城建設重點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縣建辦〔2013〕7號
  • 發布日期:2013年08月28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今年是縣城建設攻堅戰的開局之年,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至關重要。為貫徹落實省委八屆五次全會和全省縣城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加大縣城建設工作推進力度,全面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經研究決定,建立縣城建設重點工作報告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月報告和季通報制度
依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縣城建設的意見》、《河北省縣城建設目標體系》及有關配套檔案,建立全省縣城建設重點工作月報告、季通報制度。
(一)月報告。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每月上報所轄縣(市)縣城建設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由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全省縣城建設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報省政府。
(二)季通報。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對全省工作進行綜合分析,形成《全省縣城建設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報省政府,發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各縣(市)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
二、報告和通報框架
(一)工作推進情況。包括整體工作思路、實施方案和計畫,現場會、觀摩示範等重要推進活動情況。
(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包括規劃編制與實施、配套設施建設、產城園區建設、住房建設與城中村改造、改善環境質量、風貌特色塑造、精細化管理、體制創新等情況。月報告根據省政府安排的重點工作,確定報告的內容;季通報按照上述8個方面進行全面通報。
(三)下步工作安排。每期月報告和季通報,都要在總結工作進展情況的基礎上,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進而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舉措。
三、報告和通報內容及分工
(一)總體推進情況。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縣城建設工作領導機構每月將所轄縣(市)縣城建設總體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形成文字材料,經市政府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報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縣城建設工作領導機構按照上述八項重點工作內容,將重點工作情況和統計報表(見附屬檔案1),經縣城建設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同志簽字蓋章,分別報省直有關部門。省直部門匯總後,經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將各行業重點工作情況和統計匯總表(見附屬檔案2),報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1、規劃編制與實施情況,報省住建廳城鄉規劃處。
2、配套設施建情況,分別報省住建廳城建處,民政廳、省交通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體育局。
3、產城園區建設情況,分別報省發改委、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
4、住房建設與城中村改造情況,報省住建廳住房保障處、房產處。
5、改善環境質量情況,分別報省住建廳城建處、科技處,省環保廳。
6、風貌特色塑造情況,報省住建廳規劃處、城建處。
7、精細化管理情況,分別報省住建廳城建處、質安處、省民政廳。
8、體制機制創新情況,分別報省住建廳綜財處,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
(三)重點縣(市)工作情況。按照《河北省縣城建設目標體系》確定的35個B類縣(市),在向所屬設區市報告的同時,還要向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報告應經縣(市)政府主要領導簽發。
四、時間安排
(一)上報材料。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總體推進情況和八項重點工作,各重點縣(市)工作情況,於每月28日前向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直有關部門報送。
(二)匯總分析。省直有關部門對各設區市上報材料進行匯總、核實、分析,形成所負責的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報告,每月2日前將上月工作情況報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撰寫報告。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部門上報材料,於每月6日前將《全省縣城建設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報省政府。
河北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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