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全省縣城建設工作推進機制的通知

《關於建立全省縣城建設工作推進機制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11月1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全省縣城建設工作推進機制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縣建辦〔2013〕11號
  • 發布日期:2013年11月12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委八屆五次全會和全省縣城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工作指導、協調和服務,決定建立全省縣城建設推進機制。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縣城建設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一)成員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環境保護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體育局等單位組成,聯席會議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召集和組織。
(二)主要職責。統籌協調全省縣城建設工作,研究和協調工作推進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協調解決在政策實施、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需要省政府予以支持的事項;加強地方和省直有關部門在縣城建設中的信息溝通和協作配合,對縣城建設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
(三)工作規則。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會議,成員單位全體參加,根據會議內容邀請設區市、省直管縣人民政府列席。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有關部門執行。
(四)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研究解決縣城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縣城建設月報告、季通報、季調度制度
(一)月報告。各設區市每月上報所轄縣(市)縣城建設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由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全省縣城建設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報省政府。
(二)季通報。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對全省工作進行綜合分析,形成《全省縣城建設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報省政府,發各設區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月報告和季通報的框架內容、責任分工、時間安排等具體要求詳見《河北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建立縣城建設重點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冀縣建辦〔2013〕7號)檔案。重點縣(市)在向所屬設區市報告的同時,還要向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及相關統計報表。
(三)季調度。根據重點工作進展情況,以省政府名義或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召開縣城建設調度會。適時召開現場觀摩會。
三、建立省重點指導的縣(市)督導制度
省重點指導的縣(市)包括定州市、辛集市,《河北省縣城建設目標體系》中確定的35個B類縣(市),環首都的大廠、固安、永清、淶水、涿鹿、赤城、豐寧、灤平、承德縣9個縣,總計46個縣(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成六個督導組,由廳級領導帶隊,分片包點開展工作。
各設區市要加強對所轄縣(市)的工作指導和協調服務,選擇不同類型的縣(市)培育典型,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四、完善信息報導和宣傳機制
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接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努力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等刊播一批反映我省縣城建設的稿件。協調省級主要新聞媒體,採取動態報導、深度報導、人物訪談、言論引導等多種形式,宣傳報導縣城建設工作新進展、新經驗、新成效,推出一批先進典型。
建立全省縣城建設新聞信息月報制度、約稿制度、聯席制度和通報制度,在河北建設網設立《全面推進縣城建設 加快縣城擴容提質》專題,並與省政府入口網站首頁連結,協調長城網、河北新聞網、河北微博發布廳等重點新聞網站,及時轉載全省縣城建設重點報導,開展人物訪談等宣傳活動。
五、建立縣城建設工作考核機制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推進縣城建設的意見》、《河北省縣城建設目標體系》等檔案要求,制定河北省縣城建設工作考核辦法。省縣域經濟發展和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縣城建設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考核工作,考核結果提交省縣域經濟發展和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納入縣(市)綜合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以適當形式公布。
河北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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