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科學制定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中共河南省委關於科學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指導意見》(豫發〔2014〕1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4〕55號)精神,圍繞最佳化城鎮體系結構、提升城鎮服務和承載能力的總體要求,遵循民生優先、綠色優質、統一規劃、適度超前、持續發展的原則,快速提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水平,嚴格落實先規劃後建設、先地下後地上的規劃建設要求,統籌協調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為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2015年,設市城市道路網密度達到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積達到12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達到93%,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燃氣普及率達到94%,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污泥無害化集中處理處置率達到80%,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4%,綠化覆蓋率達到40%,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0平方米。全省建制鎮人均道路面積達到10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達到77%,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28%,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1%。
———2020年,設市城市道路網密度達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積達到13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達到96%,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再生水利用率達到40%,燃氣普及率達到97%,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達到50%,污泥無害化集中處理處置率達到95%,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6.5%,綠化覆蓋率達到41.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平方米。全省建制鎮人均道路面積達到12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達到85%,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
完善規劃
完善規劃,科學引領城鎮健康發展
(一)完善城鎮總體規劃。牢固樹立科學發展、精明增長、規劃引領的城鎮建設理念,遵循城鎮化和城鄉發展客觀規律,在科學分析和評價資源環境承載力基礎上,合理確定城鎮發展目標與發展方向、城鎮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規模和標準,統籌安排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工作。突出民生為本,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格禁止不切實際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強化城市總體規劃對空間和重大設施布局的統籌協調作用,倡導公共運輸導向型開發建設模式,嚴格按照規划進行建設,防止各類開發活動無序蔓延。開展地下空間資源調查與評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統籌地下各類設施、管線布局,實現地下空間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加快編制鎮總體規劃以及重點區域或地段控制性詳細規劃,完善基礎設施功能,明確生態環境、歷史文化保護控制要求。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各類違反規划行為要及時查處。
(二)全面開展基礎設施普查,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省轄市、縣(市)政府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要求,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城鎮、產業集聚區、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地下管線等各項基礎設施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加快編制綜合交通、城市道路、公共運輸、供水、排水防澇、燃氣、供熱、園林綠化、照明、市容環衛、電力、通訊、廣電等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和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各省轄市、縣(市)、產業集聚區、城鄉一體化示範區要於2015年年底前完成各專項規劃和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的編制(修編)工作。加強對專項規劃的技術指導和實施監督,報請各級政府批准的各類市政公用專項規劃要經上一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查或備案。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城鎮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三)統籌規劃布局公共服務配套基礎設施。各地在統籌規劃建設城鎮基礎設施過程中,要根據城鎮、產業集聚區、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的布局和人口分布,統籌編制醫療、教育、治安、文化、體育、商業網點、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並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實施。要合理布局和建設農產品批發及零售市場、物流配送場站等,加強城市公共廁所建設和管理,加強公共消防設施、人防設施及防災避險場所等防災減災設施建設。
(四)做好建設項目儲備工作。各地要依據專項規劃和城鎮發展情況滾動編制近期和年度建設計畫,做好城鎮基礎設施項目謀劃、論證、儲備工作。按照規劃一批、建設一批、儲備一批的要求,建立健全統一的城鎮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庫,及時對入庫項目進行篩選,將符合條件的項目作為我省爭取中央資金、對外招商引資、分配城建資金的主要對象。
突出重點
突出重點,進一步提升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水平
(一)加強城鎮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網路和道路網結構,規劃建設一批地上、地下配套設施完善的城市主幹道路、快速路和重要立體交通設施,提高道路網密度,加快支路網建設和改造,弱化快速道路兩側用地的商業功能。鄭州市要突出抓好“三港兩網”(航空港、鐵路港、公路港、快速鐵路網、高等級公路網)、軌道交通、“兩環三十一放射”(三環、四環,從中心城區到各縣〔市、區〕、各組團和各產業集聚區之間的31條放射性道路)道路和市域10條快速通道建設。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要全面加強城際軌道交通、捷運、聯繫中心城區快速道路建設。洛陽市要加快推進市區至鄰近縣(市)的放射狀快速通道建設,積極推進軌道交通、快速路及大容量快速公交體系建設。其他大中城市要加快建設城市快速路、主幹道路和重要立體交通設施,加密支路,提高道路網密度。縣城要嚴格限制建設50米以上紅線道路,著力加強城區次幹路和支路建設,大力發展城鄉公共運輸。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管理,提高公共停車場配建標準,積極利用地下空間資源建設公共停車場。新建商品住宅要按不低於戶均1個的標準配建停車位。2015年、2020年省轄市每100輛汽車公共停車泊位數要分別達到10個、15個以上,占道泊車現象得到較大改觀。
加強城鎮橋樑安全定期檢測和加固改造。嚴格落實橋樑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無主”橋樑責任主體。建立健全全省統一的城鎮橋樑信息管理系統,保障城鎮路橋運行安全。2015年年底前各地要對所有城鎮橋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及時公布檢測結果,實施危橋加固改造。
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大力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加強中心城區與城市組團之間的公共運輸聯接,大中城市要統籌規劃,積極發展軌道交通或快速公交系統等,加快調度中心、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及停靠站建設。推進換乘樞紐及與城市電網規劃相結合的充電樁、充電站、加氣站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並將其納入城市舊城區改造和新區建設規劃同步實施。2020年規劃人口在100萬人以上的城市,要抓緊開展城市軌道交通或快速公交系統規劃和建設工作。2020年年底前鄭州市中心城區要完成“三橫兩縱一環”(三橫為捷運1號線、3號線和6號線,兩縱為捷運2號線、4號線,一環為捷運5號線)城市軌道交通線網和12條快速公交系統走廊建設。洛陽市要形成4條軌道交通和城區地面快速公交網路。其他大中城市要基本形成以軌道交通或快速公交系統為骨幹的公共運輸網路,基本實現城市中心城區公共運輸站點500米服務半徑全覆蓋,公共運輸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以上。推進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發展,統籌規劃建設小城鎮客運場站。到2015年年底,所有小城鎮基本實現幹線公路覆蓋。
加快步行和非機動車出行系統建設。樹立行人優先的城市交通理念,加強步行天橋、腳踏車停車場、道路林蔭綠化、照明等設施建設。加快城市主要道路平交口交通渠化改造,增設行人安全島,規範車輛通行秩序。2015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對影響通行的人行道、腳踏車道的改造和維護。大中城市要大力推進公共腳踏車租用系統建設,做好腳踏車與公車接駁換乘工作。新建、改擴建城市主次幹道要設定腳踏車道。
(二)重點加強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提高城市雨水排澇系統規劃設計標準,加快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和積水點改造,突出解決城市積水內澇問題。按照排蓄並舉原則,大力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建設“海綿型”城市。單位庭院和居民小區的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等要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管理的重要內容,因地制宜配套建設雨水滯滲、收集利用等削峰調蓄設施。加強城市河湖水系保護,強化城市藍線管理,嚴肅查處違反藍線保護要求的違法行為,提高城鎮河道排澇能力,維護城鎮水系生態和防洪功能。健全城市防洪預報預警、指揮調度、應急搶險等措施。2014年雨水管網建設里程要達到1600公里。2015年全省重點防洪城市、縣城要分別達到國家和省定防洪標準。山區、丘陵地區或地勢低洼地帶的城鎮要突出加強排水防洪設施建設,達到省定縣城防洪標準。
(三)加快城鎮供水節水設施建設。加強城鎮飲用水水源建設與保護,完善應急備用水源體系,保障城鎮供水安全。全面推進既有水廠和管網建設改造,高氟、高錳地區水廠要增加除氟、除錳處理設施。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全面改進和加強二次供水管理。加快嚴重缺水縣城供水設施建設和中心城區老化供水管網改造,加快南水北調中線工程43個受水城市配套設施建設,2014年新增城鎮供水能力60萬噸/日,2015年年底前力爭實現全省城鎮公共供水普及率和水質雙達標。加強城市供水監測機構和能力建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規定定期對106項水質指標進行監督檢測,所需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2015年年底前各省轄市、縣(市)要分別具備42項以上、20項以上水質指標常規檢測能力,日供水規模10萬噸以上的城市供水企業非常規水質指標檢測不少於30項。嚴格加強城區自備井管理,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受水省轄市、縣(市)要於2015年年底前,其他省轄市、縣(市)要於2017年年底前按規劃關閉所有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井。大力推進節水型城市、單位(企業、小區)創建工作,鼓勵推行一戶一表節水改造,推動建築中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安陽、新鄉、濮陽、商丘、周口、鞏義、登封等缺水城市要積極推進節水城市創建工作,到2020年,50%以上的城市要達到省級節水型城市標準,創建一批國家級節水型城市。
(四)加強城鎮燃氣、供熱設施建設。加快實施“氣化河南”工程,按照2015年全省實現管道燃氣“縣縣通”目標,加快城鎮燃氣配套管網建設及更新改造,進一步擴大天然氣利用領域和規模,研究制定配套扶持政策,推進天然氣分散式能源發展,完善生物質制氣入網標準,推進生物質制氣在城鎮管網套用。統籌完善燃氣管網和儲配設施,推進高壓管道、高壓球罐、液化天然氣儲氣站等多種儲氣調峰設施建設,提升城鎮燃氣調峰、應急、儲備能力。到2015年,力爭新建、改建城鎮燃氣管道3300公里,完成投資28億元。城鎮燃氣、供熱管網覆蓋範圍內的建制鎮要規劃建設城鎮燃氣管線與供熱設施,其他有條件的重點鎮積極規劃建設壓縮天然氣、管道液化氣或其他清潔能源設施。
推進集中供熱計量改革,加快既有城市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嚴格落實“兩個不得”(對不符合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新建建築不得出具竣工合格驗收報告,不得銷售或使用)規定,供熱計量設施要與建築工程設計、建設同步進行。熱源充足的地方要加快推行城市集中供熱,取締供熱管網覆蓋範圍內的分散燃煤鍋爐。空氣污染突出的城市要積極推進鍋爐“煤改氣”、“煤改電”、“油改氣”、“油改電”和生物質鍋爐建設,逐步替代燃煤、燃油鍋爐。積極發展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形成以大中型熱電和背壓式供熱機組為主體,多種熱源相互補充的城市集中供熱體系。加快城鎮供熱老舊管網更新改造、熱力站節能改造和供熱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到2015年,力爭新建、改建供熱管網2500公里,完成投資30億元。完成鄭州、開封、洛陽等10座熱源廠“煤改氣”工程。
(五)進一步提升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加快推進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系統改造,擴大收水範圍,提高污水處理率和污水處理廠負荷率,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主次幹道雨污分流改造。配套完善城中村、棚戶區、老城區污水管網,升級改造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新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和位於國家重點流域對水環境質量達標影響較突出的污水處理廠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加快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16年,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部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監管,認真落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制度,確保運營安全。積極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城鄉一體化示範區要配套建設中水管道系統,城市園林綠化、道路清洗等用水要優先利用中水。2014年全省完成污水處理廠項目82個,建成污水管網1500公里,完成投資100億元。加快污泥處置設施建設,到2015年,全省城市全部建成污泥集中處置設施。鼓勵省轄市、縣(市)共建共享污泥處置設施,到2017年,各省轄市、縣(市)全部實現污泥無害化集中處置。全面提升城鄉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集運處理水平。加快推進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乾渠沿線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2014年新增垃圾處理能力3000噸,完成投資14億元。2014年啟動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到2017年,鄭州、洛陽、安陽、新鄉、焦作、濮陽、平頂山、漯河、南陽、駐馬店、商丘和濟源市建成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新增處理能力1.3萬噸/日。城市周邊有大型水泥窯的,可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理生活垃圾。積極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各省轄市要建設規模化的建築垃圾處理資源化利用設施。推進餐廚垃圾處理試點工作,研究制定餐廚垃圾管理辦法,2015年年底前鄭州、洛陽市建成餐廚垃圾處理試點項目。2020年省轄市全部建成餐廚垃圾處理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城市以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為主,規劃建設循環經濟產業園,實施生活垃圾、餐廚垃圾、醫療垃圾以及污泥、糞便等集中處理,實現設施共享、污染物集中處置。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標準,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對現有生活垃圾收運設施實施升級改造,加快淘汰露天、敞開式生活垃圾集運設施,建立機械化、密閉化、壓縮化、數位化垃圾收集和中轉運輸系統。規劃建設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的省轄市、縣(市)要建設大中型中轉設施,擴大垃圾處理廠服務半徑。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能力,2017年前省轄市城市快速路和主幹道全部實現機械化環衛作業。
推行縣域垃圾和污水治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積極推動城鎮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2014年建設完成新密市苟堂鎮、開封縣朱仙鎮等15個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完成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污水和垃圾項目79個,新增污水處理規模4.9萬噸/日、垃圾處理規模1120噸/日。到2015年年底,完成39個“十二五”重點流域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任務,污水管網長度達到1014公里。到2020年,全國重點鎮、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乾渠沿線以及重點流域和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要全部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其他建制鎮要積極推進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六)統籌做好城鎮電網建設工作。將電網發展納入城鄉整體規劃,城市電網規劃確定的建設項目要落實到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保護規劃變電站站址和線路走廊,進一步加強城市電網建設,實現各電壓等級協調發展。2015年全省電網供電能力超過6000萬千瓦,基本形成省級500千伏骨幹網架,市級建成220千伏環網網架,縣級實現110千伏多電源供電。鄭州、洛陽市開工建設官渡擴建主變等12項輸變電工程,其他大城市開工建設許昌西等13項輸變電工程,中小城市開工建設函谷擴等15項輸變電工程,小城鎮新建及改造配變台區1300個,產業集聚區開工建設長垣等25項輸變電工程,省直管縣(市)開工建設故城等7項輸變電工程。2020年,全省電網規模、供電能力、交換能力在2013年基礎上實現翻番,10千伏及以上變電容量超過4.4億千伏安,電網供電能力超過9000萬千瓦,省間交換能力超過3000萬千瓦。大城市城市配電自動化和智慧型電錶覆蓋率達到100%,電動汽車充換電站網路初步形成;中等城市智慧型電錶覆蓋率達到100%,配電自動化全面覆蓋城市中心區;小城市的城區均建有2座及以上220千伏變電站;小城鎮新建及改造配變台區7500個;產業集聚區新建110千伏鞏中等38座變電站;省直管縣(市)新建220千伏金堤等12座變電站。
(七)統籌推進通信、廣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寬頻中原”戰略,共建共享鐵塔、桿路、光纜、管道、機房、基站等信息基礎設施。加快構建寬頻、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大力推進城市新建住宅建築光纖到戶和既有住宅區光纖化成片改造,積極推進3G(第三代移動通信)/LTE(長期演進技術)網路建設最佳化,全面提高城市寬頻網路普及水平、接入能力和業務承載能力。2015年基本實現城市光纖到樓入戶,城市家庭寬頻接入能力基本達到20兆比特每秒,鄭州、洛陽等市城區達到100兆比特每秒,3G網路基本覆蓋城鄉,長期演進技術網路實現規模商用,無線區域網路全面實現公共區域熱點覆蓋。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服務便捷、高速暢通、技術先進的寬頻網路基礎設施,城市家庭寬頻接入能力達到50兆比特每秒以上,鄭州、洛陽等市部分家庭用戶達到1000兆比特每秒,長期演進技術網路基本覆蓋城鄉。
構建覆蓋全省的下一代廣播電視無線覆蓋網。2015年省轄市有線電視雙向化覆蓋率達到100%,縣(市)達到50%。省轄市完成管道建設規模600孔公里,廣電管道資源達到9290孔公里。縣(市)入地光纜長度達到6300公里以上。2020年建成覆蓋全省、有線無線結合、支持物聯網等功能的下一代廣播電視網路,完成全省有線電視網路雙向化改造和下一代廣播電視無線覆蓋網建設,地面數位電視接收機普及率達到85%以上。完成管道建設規模3000孔公里。省轄市廣電管道資源達到12290孔公里。縣(市)入地光纜長度達到9000公里以上。
(八)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城市地下管線要實行統一規劃管理,嚴格執行地下管線工程規劃核實制度,未經核實或經核實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城市道路建設與地下管線建設要統籌推進,各類基礎設施管線力爭一次敷設到位,併合理預留管線發展空間。建立施工掘路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道路挖掘。穩步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探索投融資、建設維護、定價收費、運營管理等模式,提高綜合管廊建設管理水平。2015年省轄市要啟動地下管廊建設試點工作,帶動具備條件的城市,結合新區建設、舊城區改造、道路新(改、擴)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線密集區建設綜合管廊。已建成綜合管廊設施的,相應管線必須進入綜合管廊。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弱電、強電等架空纜線要同步入地。力爭5年內完成城市老舊管網改造,用10年左右的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線體系。
(九)加快生態園林建設。加快社區公園、街頭遊園、林蔭道路和綠道綠廊建設,實施拆違建綠、拆牆透綠、立體增綠工程。結合城市道路綠地、城市慢行系統以及生態廊道等,積極推進城市綠道建設。2015年年底前省轄市要完成1—2個綠道建設試點項目;全省城市生態園林綠化建設完成投資100億元,其中重點生態綠化項目120個,完成投資50億元。實施城鎮河道生態建設和綜合整治,建設生態護岸,積極開展河流生態景觀廊道建設,到2016年年底前,省轄市建成2條以上、縣級市建成1條以上河流生態景觀廊道。2020年省轄市基本形成綠色慢行系統。鄭州市要以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為統攬,以建設生態廊道和公園綠地為重點,全面提升綠化建設管理水平。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要以承辦第十一屆中國國際園林博覽會為契機,大力推進城市園林綠化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其他城市及縣城要加強城市河道整治和公園綠地建設,提高人居環境質量。
加強園林綠化管理,提升服務功能。2015年年底前各省轄市、縣(市)要劃定城市綠線並公布綠線坐標,將“綠色圖章”制度納入基本建設審批程式。老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要達到5平方米以上,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60%以上。積極推進節約型、功能完善型園林建設,新建綠地要採用下沉式設計,現有綠地要實行下沉式、集雨式綠地改造,選用耐水濕、吸附淨化能力強的鄉土植物,提升城市綠地匯聚雨水、蓄洪滯澇、補充地下水、淨化生態等功能。設區城市2015年年底建設或改造1—2處防災避險公園,其中鄭州市要完成7個防災避險公園建設工程;到2020年,基本形成防災避險公園體系。積極推進園林城鎮創建工作,到2020年,各省轄市、縣(市)均要達到省級以上園林城市標準。積極開展園林城鎮、生態園林城鎮創建工作,建制鎮園林綠化要密切結合周邊環境,因地制宜建設,重點做好街道、河道、居民新區與小遊園綠化工作,提升小城鎮園林綠化水平。全國重點鎮、特色鎮均要達到省級以上園林城鎮標準。
(十)加強城鎮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加快全民健身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鎮體育場館設施,推進社區多功能運動場(園)建設。2015年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2020年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區要按照國家標準同步規劃和建設相應的體育場地及設施。
加強科技科普設施建設。規範和推進全省科技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2015年省級科普教育基地總數達到100個左右,國家級科普教育基地總數達到40個左右。2020年省轄市建成1個大型公共科普基礎設施,基本建立省、市、縣三級社會科普基礎設施網路體系。以高新區和省定產業集聚區為重點,積極建設創業中心、大學生科技園、留學生創業園、專利孵化中心等各類孵化器。
加快醫療衛生設施建設。最佳化配置城鄉衛生資源,提升城鄉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初步建立覆蓋城鄉、服務功能完善的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加快市級醫院、兒童醫療服務體系、全科基地、縣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裝備建設。有計畫、分步驟地全面建設改造全省市、縣兩級婦幼保健機構。重點支持愛滋病、結核病、地方病和職業病等重大疾病高發地方的市級以上獨立設定的專業防治機構和愛滋病重點醫院建設。全省產業集聚區要加強疾病控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職業病防治等公共衛生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能力建設。2015年實施15個市級醫院改擴建項目,11個兒童醫療服務體系、22個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17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110個縣級醫院、1100個鄉鎮衛生院、1090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161個疾控中心、176個婦幼保健院、8個市級專業防治機構建設項目。
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基礎設施。建設一批省直文化設施,完成“三館”(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建設任務,加強產業聚集區文化設施規劃建設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改造。建成功能齊全、覆蓋城鄉的省、市、縣、鄉、村五級公共文化服務基礎設施網路。2015年開工建設河南博物院二期(中原考古博物館)、4個省直文藝院團新建劇場。新建一批市級“三館”。實施121個未達標鄉鎮綜合文化站改造建設項目。2020年建成河南省圖書館新館、河南博物院二期(中原考古博物館),全省形成以省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為龍頭的公共文化設施網路。省轄市建成綜合性博物館,省直管縣(市)、文物大縣建成博物館,各縣(市)建成標準文物庫房。
加強基礎教育設施建設。科學修訂城市中國小布局規劃,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和全省中國小及學前教育發展有關政策,合理布局、配套完善居住小區、居住區的幼稚園、國小、中學等教育設施。2015年中等城市以下城鎮基礎教育設施實現達標,2020年大城市實現達標。
創新機制
創新機制,多渠道籌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一)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全面開放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大力推行公共私營合作制投資運營新模式,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引進專業諮詢機構,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融資頂層設計和整體策劃工作。對準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公共運輸、捷運、公共停車場、污水處理、熱力和垃圾焚燒等),通過建立投資、補貼與價格協同機制,使投資者獲得合理回報;對非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城市道路、橋樑、地下排水管網、公園綠地等),推行基礎設施建設與新城新區開發、舊城區改造、棚戶區改造、特色商業區和中心商務區建設等商業地產開發相結合的市場化融資模式,配套建設城鎮基礎設施;對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燃氣、電力等),通過公開招標,完善特許經營制度,制定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運營。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城鎮供水、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環衛保潔、垃圾清運、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事業領域的運營和養護。
(二)創新融資方式。爭取政策性金融機構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積極爭取我省納入市政債券發行試點地區,爭取發行全國首單項目收益票據。鼓勵投融資主體通過發行企業債、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擴大直接融資比重。鼓勵發展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信託、保險資金、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股權轉讓等多種融資方式。培育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市政公用企業、投資企業上市融資,支持已上市公司通過增發、配股等方式實現再融資。省內各級人民銀行要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入力度,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通過委託貸款、銀信合作、銀保合作、理財產品等多種方式拓寬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來源。
(三)強化市政公用行業市場監督管理。實行投資、建設、運營和監管分開,建立政府主導、企業自主、權責明確、公開透明的市場化運作機制。改革現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事業單位管理模式,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模式轉變。制定相應配套政策和標準,建立完善特許經營招標投標、運營監督、市場準入退出、履約保證、產品和服務質量監管等制度,有效規範特許經營行為。健全市政公用行業監管機構,完善監管手段,加強公用事業監管。
(四)健全服務價格和費用徵收體系。進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業服務價格形成、調整和財政補償機制。省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大力推進市政公用事業價格改革,解決成本與價格“倒掛”問題,減少政策性虧損,建立良性投入產出機制。因價格、收費標準不到位造成的政策性虧損,由財政給予適當補貼。提高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將污泥處理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加強自備水源用戶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2015年年底前城市供水價格要調整到保障成本水平以上。完善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管理辦法,改進垃圾處理費徵收方式,合理確定收費載體和標準。進一步加強城市市政公用領域各項費用徵收和管理。
(五)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做好項目儲備、項目對接洽談工作,精心策劃、包裝、推介招商項目。按照“誰簽約誰負責落實”原則,加強對各類招商項目的跟蹤服務,提高契約履約率、資金到位率、項目開工率。各省轄市、縣(市)要建立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台賬,開展項目觀摩點評,強化督導考核,實施常態化全程跟蹤管理,確保項目儘快落地和順利實施。
建規立制
建規立制,提升城市規範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提升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法規、標準規範和質量評價體系。建立健全以城鎮道路建設為核心,地上、地下基礎設施同步建設的機制,避免條塊分割、多頭管理。重點加強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出台相關政策,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規範城市道路開挖和地下管線建設,杜絕“拉鏈馬路”、“窨井傷人”等現象。深入開展城鎮精細化管理活動,提升城鎮管理標準化、規範化、信息化、智慧型化水平,推進城鎮管理向服務民眾生產生活轉變。
(二)提高城鎮基礎設施防災應急能力和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體系和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高城市供水、排水防澇、燃氣、污水垃圾處理、橋樑等市政公用行業快速反應和應急應對能力。著力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健全城鎮基礎設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加強質量安全監管。規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秩序,完善建設、驗收、備案、移交等手續。加大檢查和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各種違法建設和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違法行為。
(三)提升智慧城市建設管理水平。堅持城市信息基礎設施與市政公用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深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領域信息化套用,著力推動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和智慧城市時空信息雲平台等城市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鄭州市、洛陽新區等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建設。打造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平台和民生服務平台,構建智慧城市支撐服務體系,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快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建設步伐,拓展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的服務功能,將數字城管功能逐步向地下管線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監管、城市應急調度等方面拓展。2015年年底前各地要結合地下管網普查成果,建立城市基礎設施電子檔案和地下基礎設施信息系統,納入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並與城建檔案館共享有關成果。
落實措施
落實措施,確保完成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目標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建立由省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環保、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金融、文化、教育、體育、衛生計生、通信管理等部門和駐豫部隊組成的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統籌協調相關重大事項。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城鎮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監督指導;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研究制定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等支持政策;省財政廳負責督促落實項目建設財政配套資金;省國土資源廳要優先保障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求;省商務廳要會同有關方面做好項目發布、對接、洽談、謀劃等工作;省政府金融辦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金融支持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要最佳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手續。各省轄市、縣(市)、鎮政府是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健全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協調和推進機制,統籌舊城區與新城區及產業聚集區等城鎮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制訂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建立統一、準確、全面的基礎設施建設統計信息等制度,狠抓項目落實,確保各項重點任務順利完成。
(二)加大財政和土地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投入。加大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城鎮污水管網專項等支持我省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全省城鎮基礎設施規劃、標準制定、監測監督、信息平台建設運營等。研究出台配套財政扶持政策,認真落實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稅費減免優惠政策。結合實際,合理提高城鎮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標準,專項用於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優先保障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求,將其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要以劃撥方式供應建設用地。項目所在地政府要落實土地徵收、民眾安置的主體責任,做到和諧徵收、無障礙施工。做好土地儲備和兩級循環開發工作,增加土地增值收益併合理分配,提高用於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的比例。既有市政公用設施改造所節約的土地,可以按法定程式改變土地使用性質進行開發利用,取得的收益用於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
(三)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對確定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加快項目立項、規劃、環評、用地等前期工作。進一步最佳化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減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干預,逐步推行備案、核准與審批相結合的專業化管理模式。要強化部門間分工合作,做好環境、技術、安全等領域審查論證工作,對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探索建立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效率。
(四)加快項目建設。各省轄市、縣(市)要統籌組織協調在建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加快施工進度。重要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要納入省重點項目管理範圍,強化督導協調推進。建立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信息系統,全面掌握在建項目進展情況。對城鎮基礎設施在建項目,要確保在規定工期內完成。各省轄市、縣(市)要列出在建項目的竣工時間表,倒排工期,分項、分段落實;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建設資金、材料、人工、裝備等及時到位;要最佳化工程組織設計,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推進在建項目實施。對經審核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要抓緊落實招投標、施工圖設計審查、確定施工及監理單位等配套工作,儘快開工建設。
(五)強化監督考核。省政府與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簽訂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書,將涉及民生和城鎮安全的城鎮管網、供水、節水、排水防澇、防洪、污水垃圾處理、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點項目納入各級政府考核體系,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組織考核。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城市、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沒有完成目標任務、質量評價不合格、發生重大事故地方的政府負責人進行問責,限期整改,依法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