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昆明市委辦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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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是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12月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
  • 印發單位昆明市委辦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印發時間:2021年12月
印發通知,制定背景,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全面建立林長制體系,建立考核監督體系,強化工作保障,市級林長名單,

印發通知

詳見下圖
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
印發通知

制定背景

為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態系統功能,進一步壓實全市各級黨委和政府保護髮展森林草原資源的主體責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20﹞34號)、《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雲廳字﹝2021﹞11號)精神,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要求,堅持生態優先、保護為主,綠色發展、生態惠民,問題導向、因地制宜,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長制,明確各級黨政領導幹部保護髮展森林草原資源的目標責任,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長效機制,爭創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建設“美麗中國”的最美麗城市。
(二)工作目標
到2021年底,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林長體系全面建立,相關制度框架體系基本形成。
到2025年,林長制度進一步完善,權責明確、保障有力、監管嚴格、運行高效的森林草原資源保護髮展機制全面建立。全市森林覆蓋率較2020年增長0.4個百分點,達到53%;森林蓄積量較2020年增長300萬立方米,達到6300萬立方米;林草產業總產值較2020年增長100億元,達到300億元;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75%以上。森林質量和生態功能得到明顯提升,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和碳匯能力顯著增強,生態安全螢幕障更加牢固。
到2035年,基本實現林草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市森林草原資源總量保持穩定狀態,生態系統功能和生態效益更加顯現。

主要任務

(一)加強生態資源保護
堅決落實保護為主的要求,嚴守生態保護紅線,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嚴格控制林地、草地轉為建設用地。強化林地定額管理,優先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民生項目和鄉村振興項目,從嚴控制用於工礦開發和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性項目。強化天然林保護和公益林管護,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科學劃定重點天然林區域和公益林範圍。落實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和草原生態保護補獎政策,加大補償獎補力度。加強滇池流域、陽宗海流域等重要生態功能區和金沙江流域等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等區域的林草資源保護,提升涵養水源、保持水土、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功能,禁止毀林毀草開墾。鞏固拓展非法侵占林地、種茶毀林等破壞森林資源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成果,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探索“林長+警長”等機制,協同推進生態環境聯防共治和跨區域聯防協作。強化森林督查,建立“天上看、地面查”全覆蓋督查體系。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長效機制,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草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創新基層保護管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監管效率,充分發揮監管員、管護員等人員作用,實施格線化管理,明確管護責任,夯實森林草原資源管護“最後一公里”。推進保護地整合最佳化,建立完善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加強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原生境)、遷地保護,開展珍稀瀕危特有物種和極小種群物種的拯救、保護和人工繁育,為守護好雲南生物多樣性寶庫做出貢獻。
(二)加快森林草原資源生態修復
堅持科學綠化,合理規劃綠化用地,持續推進滇池及陽宗海流域、金沙江乾熱河谷帶、石漠化片區及重要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擔起長江上游保護責任,做好十年禁漁保護,狠抓長江經濟帶生態恢復治理。加快建設滇池、陽宗海高原湖泊生態廊道,固化湖泊核心保護區,推進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充分發揮國有林場生態資源優勢,加快建設保障性苗圃基地,大力培育優良鄉土樹種,推廣套用林木良種壯苗,以沿路、沿河湖、沿城鎮綠化為重點,加強生態修復,大力提升森林質量。合理布局退耕還林還草空間,穩步推進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及時組織驗收和確權發證。保護天然草原,修復退化草原,落實草畜平衡制度,支持適宜地區建設優質儲備飼草基地,探索以草原自然公園為載體的新型草原生態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模式。結合特色小鎮、美麗鄉村建設,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推動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現空間再造、生態再造、產業再造。落實部門綠化責任,加快推進“網際網路+”全民義務植樹基地建設,鞏固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成果,開展森林鄉村創建活動。
(三)加強森林草原資源災害防控
落實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治地方政府負責制,將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災害納入防災減災救災體系。開展森林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科學確定有害生物名單,按規定及時公布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疫區並加強監測、檢疫和除治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重點開展松材線蟲病、紅火蟻、松梢小蠹,紫莖澤蘭等森林草原有害生物有效治理。加強森林經營和退化林修復,改善林分結構,擴大混交比例,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堅持森林草原防滅火一體化,落實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Ⅰ級、Ⅱ級、Ⅲ級火險縣(市)區、防火重點單位、防火重點鄉鎮(街道)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分別組建不少於100人、50人、30人、20人、15人的地方專業防撲火隊伍,提升森林草原火災防控能力。推動建立滇中城市森林草原資源災害防控合作機制。
(四)深化森林草原領域改革
加快推進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於2021年底前完成滇池、陽宗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2023年底前基本實現各類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區等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完善森林經營方案,加強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管理,規範國有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建設集資源培育、產業發展、教育培訓、科研推廣等功能於一體的新型國有林區、國有林場,建立市場化、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加強林區道路、防火通道、電力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和完善產權權能方面積極探索。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規範草原經營權流轉。健全森林草原資源環境價格形成機制和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生態補償等制度,增加森林碳匯。整合各級財政資金,實施野生動物肇事公眾責任保險。
(五)發展綠色富民產業
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圍繞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制定科學利用林地資源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合理確定林下經濟發展的產業類別、規模以及林地資源利用強度,因地制宜發展林果、林藥、林菌、林苗、林花等特色林下經濟產業,強化良種選育、品牌培育和產銷對接,推進示範基地建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和市場流通體系構建。實施核桃、板栗、花椒等特色經濟林產業提質增效行動,穩定種植面積,提高加工水平,促進全產業鏈不斷完備。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上下游產業融合,加快發展各具優勢的經營加工、生態旅遊、森林康養、自然教育等綠色富民產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打造“兩山”理念踐行示範村,推進林草產業市場體系建設,加快觀賞苗木、木製品加工、特色經濟林果等特色園區、市場建設,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升林草產業數位化水平。努力實現生態受保護、林草增效益、民眾得實惠。
(六)加強基層基礎能力建設
加強縣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履職能力和鄉鎮承擔林業(草原)工作職責機構基礎設施、人員隊伍建設,增強行政執法力量,改善履職需要的工作條件,提升基層支撐保障能力。逐地逐片落實管理主體,確保林地、草地、濕地和珍稀瀕危特有物種、古樹名木等都有林長或者具體管護人員負責管理。森林草原管護基礎設施建設要納入各級政府有關規劃同步實施。推進數字林草建設,積極參與全國及省級林草生態網路感知系統建設,構建“天空地”一體化森林草原資源監測平台,不斷完善全市森林草原資源管理“一張圖”、“一套數”動態監測體系,逐步建立重點區域實時監控網路,及時掌握資源動態變化,提高監測預警和問題查處能力。按規定開展森林草原質量評價和發布工作,建立質量惡化倒查機制。

全面建立林長制體系

(一)建立林長制領導小組
建立以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擔任雙組長的林長制領導小組。市級林長制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書記、市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由市委副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市委秘書長,分管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草工作的副市長,市政府秘書長分別擔任。市級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1名科級幹部為聯絡員。
市林長制辦公室設在市林草局,負責林長制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林草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草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縣(市)區、有關開發度假區參照設立林長制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二)實行四級林長制
全市實行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林長制。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設立雙總林長,分別由同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設立區域林長,分別由同級黨委、政府有關負責同志擔任。村(社區)設林長,由村(社區)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村組設專管員。市級總林長由市委書記、市長擔任;市級區域林長由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分別擔任,實行分片負責,並分別明確1家市級聯繫部門(見附屬檔案)。
(三)實行分級負責制
1.林長制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推行林長制的組織領導,推行林長制管理機構建設,審核林長制工作計畫,組織協調林長制相關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的制定與實施,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的重大爭議,統籌協調其他重大事項。
2.林長制辦公室:負責林長制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制定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清單。組織落實林長制領導小組議定事項,落實總林長、區域林長確定事項,落實總督察、副總督察交辦事項。
3.總林長:負責領導責任區域林長制工作,承擔總督導、總調度職責。
4.市級區域林長: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組織領導責任區域森林草原資源保護髮展和安全工作,重點行使統籌協調、督促檢查、監督考核職能,完善責任機制,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5.縣(市)區林長: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負責責任區域森林草原資源保護髮展和安全工作。依法治綠管綠,組織實施林草工程項目,預防和處置森林災害,建立源頭管理體系;結合城管、政法等領域工作,統籌轄區格線化管理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
6.鄉鎮(街道)林長:負責組織實施責任區域森林草原資源保護髮展和安全工作,實行格線化、精細化管理,制止並配合查處破壞森林草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護林員等人員日常管理,做好災害預防和處置相關工作。
7.村(社區)林長:負責組織實施責任區域森林草原資源保護髮展和安全具體工作,開展日常巡護和宣傳,落實格線化、精細化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和報告森林草原資源違法犯罪、自然災害、風險隱患等情況。
(四)建立林長制工作機制
建立“市統籌、縣(市)區主責、鄉鎮(街道)運行、村(社區)落實”的森林草原資源保護髮展工作機制。
1.建立會議制度,負責協調解決森林草原保護修復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市林長制領導小組每年研究1—2次林長制推進工作;市林長制辦公室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季度研究調度工作,並向領導小組報告。
2.建立林長巡林制度,推動責任區域工作落實和問題整改。
3.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全面督察林長制工作落實情況。
4.建立林長工作述職評議制度,實現林長年度述職全覆蓋,進一步推動各級林長履職盡責。
5.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定期通報森林草原保護修復管理情況,及時跟蹤林長制實施進展情況。
(五)建立林長責任區域分級名錄
各級林長責任區域按照行政區域劃分,實現全覆蓋。市級林長責任區域以縣(市)區、開發(度假)區為單位,縣級林長責任區域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鄉級林長責任區域以行政村(社區)為單位,村級林長責任區域為本行政村(社區)。國有林場及涉林的公園、自然保護地林長責任區域按照行政區域劃分。

建立考核監督體系

(一)建立三級督察體系
全面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督察體系。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分別由黨委副書記擔任總督察,人大、政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總督察。總督察、副總督察協助總林長對林長制實施情況和區域林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察、督導。縣(市)區人大、政協督察、督導工作細則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明確。
(二)建立責任考核體系
建立林長制責任考核體系,制定考核評價辦法和細則。針對不同責任區域,將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草原綜合植被蓋度、濕地保護率、森林資源監管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等作為重要指標,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負責組織對下級黨委、政府落實林長制情況考核。各級林長是責任區域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及利用的第一責任人,下級林長對上級林長負責,上級林長對下級林長負有指導、監督、考核責任。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考核評價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的重要依據。堅持正面激勵與反向約束相結合,按規定對成績突出的林長及黨委、政府進行表揚獎勵,對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落實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森林草原資源嚴重破壞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建立社會參與監督體系
深入開展生態保護普法宣傳教育,推動提高全社會生態保護意識。建立林長制信息發布平台,通過各類媒體向社會公告各級林長名單,在責任區域顯著位置設立林長公示牌,公布林長職責、森林草原資源概況、監督電話等內容,主動接受監督。推行林長制實施情況第三方評估,每年公布森林草原資源保護髮展情況。探索“市民林長”、“村民(居民)自治+林長制”等創新模式,提高公眾參與度。大力開展林長制宣傳,採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生態建設和生態資源保護的重大意義,曝光破壞森林草原資源違法行為,在全社會形成愛綠植綠護綠的良好氛圍和社會風尚。

強化工作保障

依託全省林長制管理系統,建立全市林長制管理工作平台,實現市、縣、鄉、村四級林長全覆蓋套用,引入“天空地”一體化森林草原資源監測平台數據和各地區各部門基礎數據,將各級林長日常巡查、問題督辦、情況通報、責任落實等納入信息化一體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會監督。統籌各級財政林草資金,重點保障林草資源監測、規劃編制、信息平台建設、突出問題整治及技術服務等工作經費。探索制定林業投資優惠政策,創新綠色金融機制,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立長效、穩定的森林草原保護修復管理投入機制。強化法制保障,加快出台和修改完善地方配套制度。
各縣(市)區、有關開發(度假)區在每年12月15日前將年度貫徹落實林長制情況報告市委、市政府。

市級林長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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