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

長沙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是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7年12月22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
  • 發文單位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時間:2017年12月22日
  • 發文字號:長政辦發〔2017〕66號
簡介,檔案內容,

簡介

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髮長沙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長政辦發〔2017〕66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長沙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2日

檔案內容

長沙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等五部門《關於推進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國管節能(2017)180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的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創建國家中心城市實現基本現代化”目標和“建設能量更大、實力更強、城鄉更美、民生更爽的長沙”的總體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處理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逐步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富有長沙特色的垃圾分類制度,實現前端分流、源頭減量、分類處置、系統治理,創建優良的人居環境。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推動,強制分類。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為生活垃圾分類的責任主體,負責督促實施所轄行政區域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市直相關部門按照職能職責積極參與垃圾分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等公共機構要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二)健全機制,系統運作。建立健全政府領導下的綜合協調、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推進機制。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支持、培育從事垃圾分類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的龍頭企業,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通過服務外包引入專業公司參與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加大公共財政支持力度,加強法規制度建設,逐步建立競爭有序、運行高效、服務規範、富有活力的生活垃圾分類運行體系。
(三)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先粗後細,先易後難,加快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步伐,積極探索、科學選擇適合長沙特點的分類模式。
(四)綜合施策,分類減量。加強商品生產、流通、消費的全過程管理,有效控制各環節垃圾產生。加強垃圾分類分流處置,減少生活垃圾中轉、焚燒和填埋處理。分年度對區縣(市)下達生活垃圾減(控)量目標,運用經濟槓桿促進減量。
(五)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加強宣傳,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習慣。強化全社會垃圾分類習慣和環保意識的教育培養,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減量的良好氛圍。
三、主要目標
以2017年各區縣(市)進入垃圾中轉場(填埋場)的年度生活垃圾(總)量為基數,綜合考慮部分漲幅因素,下達2018年分類減(控)量任務指標,後續分年度、分區縣(市)合理下達分類減(控)量任務指標。從2018年起,通過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使全市每年生活垃圾自然增量與分類減量基本持平。到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四、工作舉措
(一)加快探索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體系
1.推行“四分法”分類模式。居住區域以及黨政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賓館酒店等機構一般分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含餐廚垃圾、廚餘垃圾、農貿市場垃圾、果蔬垃圾、園林綠化垃圾等)、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車站、廣場、公園、城市幹道、體育場館、商場等公共區域,根據垃圾產生源實際情況確定分類模式。
2.逐步構建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體系。
推行分類投放。全市統一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定規範。相關責任單位按照規範要求配置分類投放設施。垃圾產生者按照本區域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將產生的垃圾投入相應垃圾容器,或者按照有關企業設定的回收箱分類投放,或通過預約上門方式投放。
推行分類收集。各區縣(市)要新建或改造與周邊環境相適應的垃圾分類收集設施,並明確分類收集主體,實行分類收集。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區域採取定時、定點分類收集方式,積極探索“垃圾不落地”模式。
推行分類運輸。全面更新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滿足垃圾分類清運要求、標誌明顯、具備直運功能、全密封壓縮、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對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實行分類運輸,嚴禁混裝混運。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可由區縣(市)政府通過服務外包或明確相關運營單位實行分收分運。其它垃圾仍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運。
推行分類處理。有害垃圾處理:由各區縣(市)負責,通過服務外包委託有資質企業或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運至市危廢處理中心處置,處置費用由區縣(市)財政負責,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可回收物處理:由區縣(市)負責,通過服務外包委託有資質企業或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運至相關資源回收利用中心進行資源化利用。易腐垃圾處理:餐廚垃圾和廚餘垃圾由有關運營單位統一收運處置或就地就近處置。其它垃圾處理:按現行環衛體系處理。試點裝修垃圾和大型農貿市場果蔬垃圾、園林綠化垃圾由各區縣(市)按照就地就近或定點的原則進行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
3.長沙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導手冊、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設施設定規範等由市生活垃圾分類指導部門另行制訂。
4.率先在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2018年起,市、區縣(市)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要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
5.深入推進以社區為基本單元的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前期已列入試點的10個街道57個社區要全面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2018年,各區縣試點範圍覆蓋面不少於30%。
(二)實施生活垃圾處理階梯式計費管理,以經濟槓桿促減量
實行生活垃圾處理階梯式計費管理。市財政統籌考慮2018年價格自然調整並參考歷年垃圾量增幅情況,足額安排2018年垃圾處理經費預算。
各區縣垃圾處理年度總量高於減(控)量目標任務的部分,按階梯向市財政繳納分類控制費;少於減(控)量目標任務的部分,由市財政對相關區縣予以獎補。階梯計費管理辦法由市城管執法局、市財政局制定;瀏陽市、寧鄉市參照實施。
(三)通過分類試點、服務外包、前端分流等多措並舉促減量
1.試行裝修垃圾分類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先期在芙蓉區開展裝修垃圾分類處置試點,後段逐步推開。
2.試行農貿水果市場果蔬垃圾以及園林綠化垃圾等易腐有機垃圾集中回收綜合處理,支持有條件的大型農貿水果市場、園林綠化單位就近建設處理設施。先期在長沙縣開展農貿市場果蔬垃圾就地處置試點,後段逐步在全市日產量5噸以上大型農貿市場和園林綠化垃圾產生單位推開。
3.各區縣(市)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專業公司對轄區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4.全面推進餐廚垃圾全覆蓋收運和無害化處理。2017年全面落實中小型餐飲單位餐廚垃圾全覆蓋收運處置。
5.堅持城鄉統籌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源頭減量。純農村地區要加大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力度,逐步實現農村可就地綜合處理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不進入市生活垃圾處理場處置。
6.加強前端減量引導。賓館、餐飲等服務性行業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生產製造、服務行業要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推行淨菜進城,倡導低碳生活,多渠道、多舉措減少商品生產、流通、使用等全過程垃圾產生量。
(四)加快垃圾終端處理設施規劃建設,以末端處置引導前端分類
“十三五”期間,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產業功能布局以及新的生活垃圾清潔焚燒項目選址,統籌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利用設施,建設集垃圾焚燒、易腐垃圾綜合處理、資源化回收利用為一體的垃圾分類協同處理項目。各區縣(市)按照“市級統籌、區縣(市)實施”的原則,採用新建、改造和市場化運作等方式,加快規劃建設與本區縣(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投放、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相匹配的“分類站點”及其終端設施。近期,各區縣(市)要根據本區縣垃圾分類減(控)量目標任務要求,全面提質改造老舊垃圾站,適應分類要求,同時加快農貿市場果蔬垃圾和園林綠化垃圾、裝修垃圾、大件垃圾、廚餘垃圾等分類分流處置設施規劃建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組織協調機制,負責統籌解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成立長沙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導中心,在市固廢管理處加掛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導中心牌子,專項編制問題由市編辦研究。區縣(市)、街道(鄉鎮)、社區(村)配備相應人員,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辦公設施等條件,確保垃圾分類工作持續、深入推進。
(二)加強法規政策支撐。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法規制度,制訂出台長沙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試行)。加快長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立法和出台有關生活垃圾分類配套制度規範。
(三)加強財政保障。市財政要足額安排預算,在預期增量垃圾的處理經費預算中,按照階梯計費管理辦法,統籌結餘資金,全部用於垃圾分類工作。各區縣(市)政府要將生活垃圾分類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足額保障垃圾分類設施經費、試點工作獎補經費、工作經費、宣傳教育經費和考核獎勵經費。
(四)廣泛宣傳引導。市級統籌實施全市性的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倡導“有害先分開、能賣拿去賣、乾濕兩分離、長沙更美麗”。各區縣(市)分區域、分層級加大宣傳力度,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加強中國小環保科普教育,開展垃圾分類知識進校園活動。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培訓。建設市、區縣(市)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基地。積極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生活垃圾分類“綠色賬戶”網路平台,充分發揮“網際網路+”作用,對積極參與垃圾分類、正確分類投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積極探索“社區+志願者”等模式,組織開展志願服務等公益活動,推動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垃圾分類。深入開展社會宣傳,通過新聞報導、公益廣告、社區課堂、現場觀摩會、經驗交流會等多種形式提高生活垃圾分類公眾參與度。
(五)強化監管執法。強化對長沙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的全過程監管。加強對違規投放、收運、處置生活垃圾的執法整治,對隨意傾倒、處置生活垃圾的行為進行嚴管重罰。
(六)強化督查考核。適時開展專項督查,督查結果納入對各區縣(市)和市直相關責任單位年度績效考核。逐步將垃圾分類納入環境信用體系建設,與企業、個人的信用掛鈎。
六、本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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