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國家住建部等9部委《關於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號)檔案精神,根據《南昌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方案》(洪府廳發〔2019〕116號)部署,確保我市在年底前,圓滿完成國家住建部驗收考核任務,結合當前工作實際,制定2020年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2日
  • 實施時間:2020年
  • 發布單位: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對垃圾分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黨建引領,堅持以社區(村)為著力點,堅持以人民民眾為主體,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進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突出抓好生活垃圾分類關鍵環節,打造全社會參與、全方位覆蓋、全鏈條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南昌模式。
二、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法制保障、市場推動、橫縱結合、部門協同、齊頭並進、嚴格考核、末端保障”的原則,結合我市垃圾分類工作的開展,打造符合實際的南昌特色模式。
2020年9月前,各區、灣里管理局建成區、各縣城所在鎮(街道)必須達到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100%覆蓋,居民垃圾分類覆蓋率100%,居民垃圾分類知曉率100%,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硬性指標。
三、工作任務
(一)重點工作任務
1.公共機構全覆蓋。全市公共機構、相關企業作為強制分類主體對象,分類覆蓋率必須達到100%,並切實對強制分類主體對象實行“不分類、不收運”。收運單位發現接收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標準的,應當要求其24小時內整改;拒不整改的,收運單位有權拒絕接收,同時通知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2.居民分類全覆蓋。全市建成區範圍內居民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達100%,居民垃圾分類知曉率達100%、投放正確率達70%以上。
3.分類督導全覆蓋。每個鎮(街道)必須足額配備3名生活垃圾分類專職人員,每個社區至少配備5名生活垃圾分類專職人員,按每300戶居民必須配備1名分類督導員,負責指導居民精準分類投放垃圾。全面推行居民小區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實施撤桶並點,逐步撤出居民樓道分類投放桶,按每300-500戶設定一處生活垃圾集中分類投放點。
4.監管體系全覆蓋。建立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分類線上監管上報系統,並延伸至縣區、市直單位(公共機構)、街道(鎮)、村(居)的四級報送平台,與國家住建部線上報送系統實時對
接。
(二)推進分類設施
5.中端設施布局完善。各縣區、灣里管理局要最佳化可回收物回收網點和大件垃圾拆解點布局,按每1000戶至少配置1處面積不少於20平米的可回收物暫存點,建設一座不少於1500平米的再生資源分揀轉運中心,分揀中心應當具備:大件垃圾破碎、廢舊織物貯存、有害垃圾貯存、可回收物貯存、分類轉運、分類宣教等功能,每個街道(鎮、處)設定一處密閉式有害垃圾暫存點。各縣年底前要建成1處建築垃圾消納場;各區、灣里管理局範圍內年底前建成1-2處建築垃圾消納場,完成1處資源化利用現場移動式機械破碎工作試點。
6.末端建設紮實推進。全面推進泉嶺二期垃圾焚燒廠擴建、第二座廚餘(餐廚)垃圾處理場建設、大型生活垃圾分類轉運中心等市級項目建設。
(三)健全制度建設
7.完善機制強化考核。完善市、區兩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市、區(縣)、街(鎮)、居(村)四級管理責任人制度,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納入城市文明程度指數測評,文明單位,市、縣區、街(鎮)三級機關績效考核目標考核體系。
8.推進法規編制規劃。加快推進《南昌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地方法規出台。編制《南昌市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南昌市可回收物回收處理體系建設規劃》等專業規劃,為下一步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做出精準預判。
(四)實施源頭減量
9.推行綠色辦公,做到源頭減量。建立和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開展“光碟行動”,推動綠色採購、綠色辦公,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動賓館、酒店、餐飲、娛樂場所不主動提供一次性消費用品;加強對果蔬生產、銷售環節的管理,出台相關鼓勵政策和規範要求,積極推行淨菜上市。
10.減少過度包裝,落實限塑令。制定本市快遞業綠色包裝標準,促進快遞包裝物的減量化和循環利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過度包裝專項治理;落實限塑令,推廣使用環保購物袋,每季度開展專項檢查,遏制“白色污染”。
(五)有效回收利用
11.提高回收利用率。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獎勵機制,進一步推進廢玻璃、廢織物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類處理。推動環衛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系統“兩網”深度融合,加大資源回收網路建設,確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六)落實投放責任
12.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住宅小區、公共場所等管理責任單位實行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制度,對責任區域內的投放點、投放容器、投放時間進行配置和設定,並對投放人分類投放行為進行發動、指導、監督。
(七)完善投放設施
13.統籌組織推進轄區範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和投放收集點設定工作,推動生活垃圾投放智慧型化和數據化,探索引入智慧型化分類設施,提高居民分類投放積極性。
(八)推進分類市場化
14.推行以街道為單位,鼓勵引入第三方企業參與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和管理等工作。積極推進實行小區內物業管理、環衛清掃、垃圾分類三支隊伍完全整合。
(九)推動全民參與
15.持續開展分類宣傳。每個街道設定一處宣傳長廊;在每個小區設定一處醒目宣傳條幅或標語;利用轄區道路兩側店面LED電子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在辦公場所電梯口,居民小區樓道口設定宣傳海報;利用空白牆體或變電箱體噴塗宣傳彩繪;印製分類宣傳手冊;在每個小區設定指示銘牌;每周至少一次入戶宣傳;街道每月一次主題宣傳活動。
16.推廣分類知識普及。利用車站、碼頭、機場、高鐵、公交、捷運、樓宇電視、公園景區等公共宣傳平台滾動播放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片;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利用全媒體、融媒體等新聞媒體,報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和典型經驗,開設生活垃圾分類專欄,不斷增強生活垃圾分類在民眾心中的影響力。
17.提升公眾參與度。發揮共青團、婦聯、工會、宗教、行業協會等組織的作用,凝聚廣大民眾力量,構建廣泛的社會動員體系,營造全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以社區(村)的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為切入點,強化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責任,發動黨組織、黨員、志願者和民眾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提高公眾參與度和配合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區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市直單位結合實際開展相關宣傳活動。
四、責任分工
(一)市垃分工作領導小組
按照國家標準《生活垃圾分類標誌》,重新制定和公布生活垃圾分類目錄、分類投放指引,在全市範圍內逐步更換分類收集容器新標識,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教育以及業務培訓;建立完善垃圾分類線上監管平台系統,收集、整理、統計我市垃圾分類工作的信息數據和工作動態情況,並按國家住建部的要求及時上報;健全和完善有害垃圾終端處理設施並形成體系,有計畫提高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末端處置能力,確保實現城區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標;
(二)各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
制定和出台本轄區的工作實施方案、推進計畫和監督考核機制;保障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的分類收集設施、收運車輛的數量;按照國家標準規範設定分類標誌,規範編號,制定運輸作業路線、明確分類收運區域、計量完整準確、登記造冊,建立完善分類垃圾運輸車輛人員作業、安全、清洗制度,確保車身整潔,規範分類收運;在落實直管單位、部門和居民民眾的垃圾分類工作的同時,積極主動對接好轄區駐昌機構、軍隊營區、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做到全覆蓋、全推廣、全實施,採取“不分類、不收運”的措施,強制相關單位按規定進行分類投放。
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必須督促指導街道(鎮)、社區(村)履行以下垃圾分類工作職責。
街道(鎮、處)制定和出台管理區域的工作實施方案、推進計畫和監督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和完善轄區內前端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暫貯轉運的具體運轉;做好轄區垃圾分類工作的信息數據和工作動態情況的收集、整理、統計並上報,垃圾分類臨時收貯和分類轉運設施的運行和維護,居民社區垃圾分類工作的正常運行和監督管理,居民參與垃圾分類工作的教育、宣傳和組織引導工作;
社區(村)做好日常監督檢查機制;對垃圾分類一線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垃圾分類作業設備的日常管養;負責收集、整理、統計分類垃圾產生量和工作信息,按要求上報;開展入戶宣傳教育,引導居民規範操作;做好社區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宣傳員的日常管理。實行每個小區設定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實行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督導員負責監督、指導居民精準分類投放垃圾。
(三)市直各部門
市直相關職能部門要帶頭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同時要在本行業和本領域主管範圍,組織強制分類的所有機構、單位實行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指導好本行業、本系統範圍內的所有強制分類對象落實生活垃圾分類主體責任。自覺接受屬地監督,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全面深入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各級宣傳部門積極發動社區(村)黨員骨幹、熱心市民、志願者等共同參與,宣傳和現場引導、監督生活垃圾分類。市、縣(區)兩級教育主管部門要依託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等平台,切實加強學校的生活垃圾分類教育。深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等活動,切實以生活垃圾分類為載體,培養一代人良好的文明習慣、公共意識和公民意識。
全市各級團委等部門要創造條件,鼓勵和引導青少年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培育志願者隊伍,引導青少年志願者深入基層社區,與民眾面對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和服務等實踐活動,不斷提升志願活動的專業性,使廣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
各級婦聯組織要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常識,引導家庭成員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自覺成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參與者、踐行者、推動者。
市商務局負者制定《南昌市可回收物回收處理體系建設規劃》。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獎勵機制,進一步推進廢玻璃、廢織物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類處理;積極推動再生資源回收系統與環衛收運系統“兩網融合”深度,加大資源回收網路建設,確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除以上責任外,市直其他相關部門的責任分工詳見《2020年南昌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任務要點分解表》、《南昌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辦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開展生活垃圾分類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垃圾分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任務,作為“解放思想、彰顯省會擔當· 唱響南昌品牌”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動南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上水平,走前列。
(二)強化黨建引領。全市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注重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引導廣大黨員充分發揮骨幹帶頭作用,使全體黨員在單位、在社區、在家庭成為垃圾分類工作的踐行者。通過以身作則的示範促進全社會形成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自覺意識和習慣養成。
(三)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灣里管理局和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貫徹落實措施,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送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並依據國家、省、市考核辦法,完成生活垃圾分類主體責任及行業指導責任,確保國家和省里考核驗收達標。
(四)落實資金保障。各級政府應當將垃圾分類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大資金投入。市財政每年對垃圾分類實行財政補貼,按照我市垃圾分類開展區域的戶籍人口每人每年20元的標準安排垃圾分類獎補經費(具體獎補情況詳見南昌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辦法)。同時對有害垃圾回收運輸處理以及線上監管平台建設、運營、宣傳、辦公等其他工作經費予以保障,並列入每年城維費安排或部門預算。各縣區應當按照實際需求補足經費。
(五)持續宣傳發動。要大造輿論、形成濃厚的垃圾分類氛圍。全市各級宣傳部門、新聞媒體、和各單位、部門要通過報刊、電視、電台、網路、公眾號等媒體加大對生活垃圾分類意義的宣傳,普及分類知識。各縣區、灣里管理局街辦(鎮、處)要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的入戶宣傳和現場引導,切實提高廣大人民民眾對生活垃圾分類的認識,促進形成垃圾分類“人人有責、人人盡力、人人作為、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圍,把南昌打造得更加宜居宜業、精緻精美。
(六)加強部門協同。市垃分辦按照《2020年南昌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任務要點分解表》(詳見附屬檔案),指導、督促市直各相關責任部門和各縣區、灣里管理局認真履職盡責,協同作戰,每月召開一次市直各成員單位、各縣區參加的工作聯席會,推動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和完成。
(七)強化督查考核。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和市直各部門要快速行動、擔當作為、履職盡責,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單、任務線路圖,倒排時間進度,掛圖銷號。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縣區、市直單位開展督促檢查,並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分,對長期進展緩慢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啟動問責機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的責任。

印發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南昌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20年8月2日

解讀

我市正式印發《南昌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在今年9月前,南昌市各區、灣里管理局建成區、各縣城所在鎮(街道)必須達到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100%覆蓋,居民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100%,居民垃圾分類知曉率100%,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硬性指標。
每個社區至少配5名生活垃圾分類專員
《方案》要求,垃圾分類的重點工作任務為公共機構全覆蓋、居民分類全覆蓋、分類督導全覆蓋、監管體系全覆蓋。
全市公共機構、相關企業作為強制分類主體對象,分類覆蓋率必須達到100%,並切實對強制分類主體對象實行“不分類、不收運”。全市建成區範圍內居民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達100%,居民垃圾分類知曉率達100%、投放正確率達70%以上。
每個鎮(街道)必須足額配備3名生活垃圾分類專職人員,每個社區至少配備5名生活垃圾分類專職人員,每300戶居民必須配備1名分類督導員,負責指導居民精準分類投放垃圾。全面推行居民小區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實施撤桶並點,逐步撤出居民樓道分類投放桶,按每300-500戶設定一處生活垃圾集中分類投放點。
根據《方案》,針對中端的垃圾回收程式,我市要求,各縣區、灣里管理局要最佳化可回收物回收網點和大件垃圾拆解點布局,按每1000戶至少配置1處面積不少於20平方米的可回收物暫存點,建設一座不少於1500平方米的再生資源分揀轉運中心;每個街道(鎮、處)設定一處密閉式有害垃圾暫存點。各縣年底前要建成1處建築垃圾消納場;各區、灣里管理局範圍內年底前建成1-2處建築垃圾消納場,完成1處資源化利用現場移動式機械破碎工作試點。
此外,對於垃圾分類的末端處理,南昌市還將全面推進泉嶺二期垃圾焚燒廠擴建、第二座廚餘(餐廚)垃圾處理場建設、大型生活垃圾分類轉運中心等市級項目建設。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達到35%
《方案》提出,完善市、區兩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市、區(縣)、街(鎮)、居(村)四級管理責任人制度,加快推進《南昌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地方法規出台;編制《南昌市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南昌市可回收物回收處理體系建設規劃》等專業規劃。
此外,《方案》要求實施源頭減量措施。建立和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開展“光碟行動”,推動綠色採購、綠色辦公,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動賓館、酒店、餐飲、娛樂場所不主動提供一次性消費用品;加強對果蔬生產、銷售環節的管理,出台相關鼓勵政策和規範要求,積極推行淨菜上市。
同時,制定本市快遞業綠色包裝標準,促進快遞包裝物的減量化和循環利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過度包裝專項治理;落實限塑令,推廣使用環保購物袋,每季度開展專項檢查,遏制“白色污染”。
提高回收利用率。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獎勵機制,進一步推進廢玻璃、廢織物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類處理。推動環衛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系統“兩網”深度融合,加大資源回收網路建設,確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引入第三方企業參與垃圾分類
《方案》提出,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住宅小區、公共場所等管理責任單位實行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制度,對責任區域內的投放點、投放容器、投放時間進行配置和設定,並對投放人分類投放行為進行發動、指導、監督。
統籌組織推進轄區範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和投放收集點設定工作,推動生活垃圾投放智慧型化和數據化,探索引入智慧型化分類設施,提高居民分類投放積極性。
推行以街道為單位,鼓勵引入第三方企業參與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和管理等工作。積極推進實行小區內物業管理、環衛清掃、垃圾分類三支隊伍完全整合。
此外,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縣區、市直單位開展督促檢查,並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分,對長期進展緩慢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啟動問責機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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