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補充決定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補充決定

1983年9月34日貴州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補充決定
  • 頒布時間:1983年09月24日
  • 實施時間:1983年09月24日
  • 頒布單位:貴州省人大常委會
依據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和貴州省五屆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為了及時辦理對提請延長辦理刑事案件期限的審批,根據當前實際情況,貴州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今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適當延長辦案期限,由省人大常委會法律委員會予以審批;法律委員會應將此項審批情況定期向省人大常委會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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