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在1980年2月12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在1980年2月12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在1980年2月12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法規頒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大法律庫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令第四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80-2-12 法規內容 第五屆全國人...
(一)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都要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作出逐步實行刑事訴訟法關於偵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等規定的規劃。(二)公安機關要做到按照刑事訴訟法關於拘留、逮捕、偵查、預審的各項規定執行。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辦理部分刑事案件期限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80年07月04日 實施時間 1980年07月04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安徽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審議了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安徽省...
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和第十四次會議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規劃問題的決議,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作如下決議:一、1980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應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辦理。因案件過多、辦案人員不足,不能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關於偵查、起訴、一審、二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規定,1980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應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辦理。如果案件過多,辦案人員不足,不能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關於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期限辦理的,在1980年內,可以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
黑龍江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和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建議,特做如下決定:1980年1月1日以後公安、檢察機關偵查破獲的刑事案件和法院自行受理的案件,應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辦理。但簽於...
鑒於我省幅員遼闊,特別是一些邊遠山區交通不便、政法機關人員不足,現在就要完全實施刑事訴訟法的各項規定尚有困難。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和第十四次會議《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規劃問題的決議》。結合我省情況,特作如下決議:...
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於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81年09月10日發布,自1981年09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 (1981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一九八一年以來,全國各地開始全面執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
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發布文號: 主席令第55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12年3月1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情況,討論了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的含義及被害人對附條件不起訴的案件能否依照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問題,解釋如下: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及考驗期滿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被害人的意見。被害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案由的暫行規定(試行)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 二、總則 (一)犯罪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的決定,市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作出了在一九八零年內延長辦理刑事案件期限的決定,到今年年底,延長期限已滿。從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應完全依照刑事訴訟法關於辦案期限的規定辦理。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規...
全省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其它有關部門,都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今年實施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劃。在規劃和執行中,必須注意抓緊解決以下幾個問題:一、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都要根據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作出逐...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學習了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和第十四次會議《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規劃問題的決議》,大家一致擁護,認為我區應當堅決貫徹執行。 會議聽取了自治區高級人民...
全省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其它有關部門,都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今年實施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劃。在規劃和執行中,必須注意抓緊解決以下幾個問題:一、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都要根據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作出逐步實行刑事訴訟法...
2011年12月,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再次審議。委員們認為,修正案草案經過常委會兩次審議,吸收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已趨成熟。會議決定將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按照法定程式,於今年1月11日將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傳送全國人大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情況,討論了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的含義及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由哪個機關負責組織病情診斷、妊娠檢查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鑑別和由哪個機關對予...
為此,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的決定》,對我市1980年內受理的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法定期限,予以適當延長:一、《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中規定對被告人在偵查中羈押“不得超過兩個月”的期限,可以延長為三個月。
會議認為,我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各級黨委領導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下,為實施刑法、刑事訴訟法,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全面實施刑事訴訟法還有一些實際困難。為此,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規劃問題的決議精神,決定批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和省公安廳提...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要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規劃問題的決議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分別制訂的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的規劃,結合我省各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今年(1980)實施刑事訴訟法...
1980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已普遍實施刑法,並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施刑事訴訟法。會議對以上工作表示滿意,並批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局按照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規劃問題的決議制定的在1980年內分期分批實施刑事訴訟法的規劃。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情況,討論了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關於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可以逮捕的規定,是否適用於可能判處徒刑以下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 ……第二部分刑事訴訟法及相關配套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
《刑事訴訟法修改與司法適用疑難解析》關注2018年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和修改後的司法適用問題,是一本理論與實務兼具、偏重司法實務,並有一定工具書性質的專著。全書共三編。上編“刑事訴訟法立法修改司法適用”在回顧2018年《關於修改的決定》相關條文修法過程的基礎上,主要依據2021年剛剛施行的《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為正確理解和適用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結合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制定本解釋。 第一章 管轄 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務部關於適用簡易程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 (2003年3月14日)關於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依法執業的規定 (2003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16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