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月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2年01月07日
- 實施時間:1982年01月07日
- 頒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1982年1月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區高級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當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建議,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會議決定:我區在1981年至1983年內,對少數案情重大、複雜或交...
1984年9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發生的重大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9.12 實施...
1984年9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根據1984年7月7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第二條規定,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確定百色、田東、田陽、靖西、德保、隆林、西林、...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81年09月10日發布,自1981年09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 (1981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一九八一年以來,全國各地開始全面執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
出席自治區政協四屆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的政協常務委員,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秋偉。會議由常委會主任黃榮、副主任梁華新、鐘楓分別主持。這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在審議之 前,常委會副主任梁華新作了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若干 問題的說明;聽取...
第五條 自治區各級人大常委會對本級司法機關辦理的案件依法進行監督。第六條 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內務司法工作的專門委員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授權負責內務司法工作的機構,是人大常委會對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實施監督的日常工作機構(以下簡稱案件監督工作機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地區工作委員會根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 召開時間 1982年1月5日至7日 召開地點 廣西南寧 代表人數 47人 這次會議,主要是為召開自治區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作準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 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提出了關於自治區五屆人大四次會議議程 ...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根據這一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對我區可以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邊遠地區作如下決定:一、靈武縣的臨河鄉、磁窯堡鄉、馬家灘鄉、白土崗鄉、五里坡鄉;鹽池縣的紅井子鄉、後窪鄉、萌城鄉、鴉兒溝鄉、蘇步井鄉、馬兒莊鄉、麻黃山鄉...
二、對於人犯在押的案件,要組織力量抓緊辦理,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中有關辦案期限規定辦結;在法定期限內確實難以辦結的案件,要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
1981年12月23日遼寧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建議。對我省1981至1983年內,幾種需要延長辦案期限的刑事案件,作如下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律援助條例》的決定第三章 程式 編輯 語音 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統一受理。當事人提出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非指定辯護的刑事訴訟案件...
1981年9月25日湖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湖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當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建議,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會議決定:我省在...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境內的國家檢察機關。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值班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檔案文稿,管理秘書事務,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
但是仍有少數案情複雜或者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刑事案件,因受人力、交通等客觀條件的限制,不能在法定時限內辦結。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對刑事案件延長辦案期限意見的請示報告,根據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公告十二屆第2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4年7月2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公布...
同時廢止1998年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2012年版 管轄 1.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貪污賄賂案件時,應當將貪污賄賂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偵查貪污賄賂案件涉及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
會議認為省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是符合我省實際情況的,應認真執行。但是,各地在執行中,確有極少數刑事案件,按規定的期限延長後,仍不能辦結。為此,特作如下補充決定:一、對極少數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
1981年以來,我省開始全面執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期限,絕大多數刑事案件都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但是,仍有少數疑難刑事案件,由於案情複雜和因受人力、交通等條件的限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1.11.17 實施時間 1981.11.17 廣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適當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報告。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的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 參考資料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規劃問題的決議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官網[引用日期2018-10-17]V百科往期回顧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次 編輯次數:3次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公子世無殤 突出貢獻榜 用戶22a3e116 為您推薦廣告 ...
1998年1月19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同時廢止。具體規定 管轄 1.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貪污賄賂案件時,應當將貪污賄賂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偵查貪污賄賂案件涉及公安機關管轄...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對於延長辦案期限後仍不能辦結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經過逐級上報,分別由省人民檢察院和省高級人民法院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再適當延長辦案期限的規定,為做到及時審批,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授權由省人大常務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討論批准。
1984年8月29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這個補充規定,總的原則是促使公、檢、法機關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期限,切實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同時對少數...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3.09.19 實施時間 1983.09.19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1981年1月1日以後受理的刑事案件,一般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辦案期限辦理;少數案情複雜或者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的刑事案件,不能按照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