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第一、償還期
償還期是指
債務人必須全部償還債務所經歷的時間。各種
信用工具在發行時都有不同的償還期。償還期的不同可以滿足不同
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借貸期限的要求。由於信用工具是可以流通轉讓的,所以償還期的計算,只有相對於目前來考慮才有實際意義。比如1995年發行的10年期
公債,從2002年來看,償還期還有3年。
在融資工具的償還期中有兩種情況比較特殊,一是永久性公債,即公債發行人同意今後無期限地支付利息,但不償還
本金,股票的償還期也是無限的;二是銀行的
活期存款,可以隨時兌現,償還期實際為零。
流動性是指融資工具迅速變現而不致遭受損失的能力。除了現金和活期存款,各種融資工具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完全流動性。一般來說,流動性與償還期成反比,償還期越長,流動性越小,而流動性與
債務人的信用成正比,債務人信譽越高,流動性越大。
第三、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收回購買融資工具的
本金的保障程度。融資工具可能會遭受到兩類風險,一是
信用風險,即債務人不履行契約,不按期歸還本金的風險,二是
市場風險,即
信用工具的市場價格下跌的風險。信用要受債務人的信譽和
經營能力的影響,市場風險主要受
市場利率變化的影響。一般來說,安全性與償還期成反比,償還期越長,可變性因素越多,風險越大,安全性越小。安全性與
流動性成正比,與
債務人信譽成正比。
收益性是指信用工具能定期或不定期給持有人帶來收益的特性。信用工具有時就被稱為“
金融資產”。信用工具的收益性大小用
收益率來衡量。收益率有名義收益利率、
即期收益率、
實際收益率。
2、即期收益率:指融資工具的票面收益與當時的市場價格的比率。
3、實際收益率:指融資工具的票面收益加上(或減去)
本金收益(或本金損失)後與當時的市場價格的比率。
分類
融資工具可以按不同標準進行分類:
1、按融資工具的
流動性(可接受性)可劃分為具有完全流動性的融資工具和具有有限流動性的
金融工具。前者指的是鈔票和
活期存款,它們在公眾之中已取得普遍接受的資格。後者是指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流通轉讓被人接受的融資工具,如
商業票據,
存款憑證、股票、
債券等。
選擇策略
融資作為
金融體系的功能之一, 對於企業發展壯大極其重要。融資是所有企業都面臨的問題。無論是創辦一個新企業, 還是現有企業的擴張,都需要融資。中國是一個
資金短缺的國家, 融資難是中國企業面對的現實。但隨著
資金市場的不斷開放,
融資渠道和
融資方式也在不斷增多。除了銀行貸款等
直接融資方式外, 還有很多融資工具可供企業選擇。當前可供企業選擇的融資工具主要有:
短期融資券、
企業債券、
可轉換債券 分離與非分離、
股權融資、
項目融資、
權證等。本文主要探討短期融資券、 企業債券、 可轉換債券。
1.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相關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在
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
有價證券。我國短期融資券自2005年7月開始至今已發行了4000多億元。這說明企業要充分利用新的融資工具, 越新審批越容易。
(1)短期融資券的優勢。
融資成本較少。10年期企業債券總融資成本約為4.7%-5.1%,1年期
銀行貸款利率5.58%,1年期限
短期融資券融資成本在3.5%左右。另外, 發行
企業債券還必須提供擔保, 而短期融資券無需擔保,從而節約了擔保費用。發行門檻較低。企業只要具有穩定償債資金來源,
流動性良好,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就具備了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核心要件。審批程式比較簡單。短期融資券發行實行
備案制, 其惟一管理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須在自受理符合要求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
工作日內通知企業是否接受備案, 並且允許企業自主決定發行時間和利率。
發行時機可由企業自主決定, 企業在中國人民銀行核定最高餘額範圍內, 可分期發行。具體發行時間自行確定, 只需在每期融資券發行日前5個工作日, 向中國人民銀行備案即可。
(2)當前
短期融資券環境。發行規模。一年時間, 企業短期融資券市場發行規模從109億元起步, 迅猛擴張至3000億元; 截止2006年5月底,50家上市公司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籌資700億元。目前參與發行短期融資券的企業達到了近100家, 除了上市公司外, 還有中國石油化工集團等大型國企。發行利率。以一年期短期融資券為例, 自2005年5月26日起, 發行利率保持在2.92%左右, 最高的 “05梅雁CP01” 為3.72%。發行期限。涵蓋3、6、9個月和1年期4個品種, 其中1年期短期融資券為主體, 占發行規模的73.26%, 這也是短券允許發行的最長期限。發行主體。不僅包括中電信、 中石化等國有特大型企業, 也有魏橋創業集團等
集體企業、
橫店集團等私營企業以及翔鷺石化等
外資企業。
信用評級。共有5家評級公司參與短券信用評級, 分別為中誠信、 聯合、 大公、 上海新世紀和上海遠東。
(1)發行企業債券的要件。發行企業債券主要的法律法規依據是1993年的 《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 以下幾點值得注意:股份公司
淨資產規模不低於3000萬元, 有限責任公司淨資產淨額不低於6000萬元; 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債券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40%。用於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累計發行額不得超過該
項目總投資的20%;
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
定期存款利率的40%。申請上市的企業債券的實際發行額在人民幣1億元以上債券信用等級不低於A級; 發行企業債券需要有實際
償債能力的企業提供擔保。近期企業債券發行
利率下限:5年期3.5%,7年期4.02%, 10年期4.22%,15年期4.5%。近期浮動企業債券發行利率:
基礎利率+1%, 基礎利率一般選擇1年期居民
存款利率。
(2)中國企業債券市場存在的問題。第一,
市場規模小。與已開發國家相比, 例如2005年6月底, 美國
債券市場餘額已接近25萬億美元, 是美國股票市值的1.6倍, 是美國國內銀行貸款的5倍。而中國目前
企業債券大約只占到債券市場整體比重的4%, 債券總量只占GDP的24%, 企業債券占GDP的比例更小。與國內其它債券比, 企業債券規模遠遠小於國內其它債券同期規模, 截至2002年末, 我國
國債餘額為1.6萬億元,
金融債券餘額接近1萬億元, 而企業債券餘額只有600億元, 僅為國債餘額的3.75%, 金融債券餘額的6%。第二, 從發行主體結構情況看, 企業債券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
企業債, 而是具有 “準
國債” 的性質。第三, 企業在發行
債券過程中面臨著
多頭管理, 由國家發改委負責額度審批,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利率控制, 證監會主管上市流通。第四, 企業債券品種少, 結構單一。目前市場交易的品種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兩種, 以到期付息為主, 多為固定利息券, 大多數
債券期限集中在5-10年。
(1)可轉換企業債券的類別。可分為兩類: 分離型與非分離型, 分離型是指
認股權證可與
公司債分離, 單獨在市場上自由買賣, 非分離型是指認股權證不能與公司
債券分開, 兩者應同時流通轉讓, 也就是現在的
可轉換債券。
(2)發行可轉換企業債券的要件。最近3個
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最近3年及一期財務報表未被
註冊會計師出具
保留意見、
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
審計報告; 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
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 所涉及的事項對發行人無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 最近 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利潤不少於最近3年實現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最近3個會計年度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 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
淨資產額的40%; 期限最短為1年, 最長為6年; 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後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轉股價格應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 個交易日該公司
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的均價。
而可分離的可轉換
企業債券還有以下幾點規定值得注意: 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
認股權證的
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募集說明書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認股權證的存續期間不超過
公司債券的期限, 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 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應當約定, 上市公司改變公告的
募集資金用途的, 賦予
債券持有人一次
回售的權利。
(3)可轉換
債券市場發展及其概況。探索期。1991年曾發行深寶安轉債券, 是
可轉債發展的萌芽階段, 但由於沒有及時根據公司
股價調整
轉股價格, 最後以失敗告終。試點期。1997年3月頒布實施 《可轉換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1998年開始進入試點階段, 當年發行了南化
轉債、 絲綢轉債,1999年發行了茂煉轉債, 這3隻轉債均是
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轉債;2000年以上海機場為首, 逐步演變為上市公司發行
可轉換債券。發展期。2001年4月,
證監會頒布實施《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2002年
發行可轉債41.5億元, 總計發行5隻;2003年至2005年, 共發行30隻,
募集資金450億元左右;2006年5月, 頒布實施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管理辦法》 , 可轉換債券進入新的階段, 引入可分離公司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 目前
唐鋼股份、
雲天化等公司提出發行。
(4)
利潤分配與業績增長有利於實現
股權融資。2002-2005年, 考察24家上市公司, 在
轉股期間共有14家通過
送股或
資本公積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平均送股為每10股送6.41股。2002-2005年前3季度利潤增長情況, 在轉股期間當期利潤平均增長29%, 而非轉股的前4年同期利潤平均增長率為12.3%, 前者明顯高出。
4.3種融資工具的比較及選擇策略
從表1可以看出,
短期融資券為人民銀行新推出來的融資品種, 且發行門檻較低, 程式環節簡單,
資金成本低, 報批通過的可能性大, 企業應積極利用, 但其期限短, 企業的財務壓力大。這個問題可利用銀行將來的
票據發行便利(NIF) 工具來解決。
企業債目前對
中小企業來說不是理想的融資工具, 因為存在
多頭管理, 效率低下, 目前實際上主要是中央直屬大企業才能
發行債券。但企業債未來幾年在規模和品種上將有突破性發展, 中小企業應密切關注。可轉換
債券是一個非常好的融資和投資工具。可轉換債券資金成本最低, 期限長, 企業還本付息的壓力小, 並且
可轉換債券有
轉股的可能, 一旦轉股, 由於在中國債權是硬約束而
股權是軟約束, 這將消除還本付息的壓力。為了達到這個目的, 企業應創造條件讓
可轉債轉股。另外可分離的可轉債是新推出來的融資工具,
上市公司應積極申報, 獲批的可能性很大。
非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的融資近幾年發展很快, 特別是在
風險投資中得到廣泛的利用, 這對
創投企業來說是一個不錯的融資選擇。
表1 3種融資工具的比較
券種 | 年成本 | 約束 | 期限 | 門檻 | 程式與環節 | 發展趨勢 |
| 3%-3.5% | 硬 | 短期 | 低 | 簡單 | 向好 |
| 4.5%-5% | 硬 | 中長期 | 高 | 較複雜 | 向好 |
| 2% | 硬 | 中長期 | 高 | 複雜 | 向好 |
其它相關
幾種新型融資工具
資產支持票據是一種債務融資工具,該票據由特定資產所產生的可預測現金流作為還款支持,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資產支持票據通常由大型企業、金融機構或多箇中小企業把自身擁有的、將來能夠生成穩定現金流的
資產出售給受託機構,由受託機構將這些資產作為支持基礎發行
商業票據,並向投資者出售以換取所需資金。
資產支持票據在國外發展比較成熟,其發行過程與其他資產證券化過程類似,即發起人成立一家
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 SPV),通過
真實銷售將應收賬款、銀行貸款、信用卡應收款等資產出售給
SPV,再由SPV以這些資產作為支持發行票據在市場上公開出售。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
資產支持票據已經成為私募中一個日益重要的組成部分。目前資產支持票據在我國還處在前期的試點研究階段,是2010年銀行間
債券市場創新產品重要內容之一。2009年2月25日,根據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要求,由
興業銀行、
招商銀行、浦發銀行三家牽頭,包含中金公司和
中信證券組成了資產支持票據工作小組,啟動資產支持票據設計開發方案。資產支持票據的發行,將有利於拓寬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是未來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一個熱點。
2、信用卡貸款
招行個人信貸有關負責人介紹,94%以上小微企業的貸款需求額度在50萬元以下,高額信用卡200萬元~500萬元的
授信額度足以滿足其信貸需求。此外,企業主借款,還款手續簡便,企業在向交易對象支付貨款的同時,就完成了貸款提用的流程,並且還能自主選擇
貸款期限。
專家表示,針對小微企業推出信用貸款,憑藉著無抵押、流程短的優勢,
信用卡貸款可有效滿足“小、頻、快”的信貸需求,今後將越來越受企業主的青睞。
據介紹,截至7月末,在產品開發不到5個月的時間內,光大銀行“易快發”信用卡的小微企業客戶達5200個,實現透支餘額31億元,戶均貸款62萬元。
除了貸前的資質審核,信用卡發放
小微企業貸款仍有著嚴格的貸後監控和催繳管理。
中國銀行個貸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信用卡對小微企業
授信雖然是創新產品,但仍然採用信用卡較為成熟的
貸後管理機制。
不過,專家提醒,不少銀行針對小微企業開設的信用卡融資服務沒有
免息期,往往是協定價,適合流動資金一時短缺、很快可以還款的客戶,不應將其作為長期融資工具。
中小企業
集合信託是針對成長型中小企業,以
信託公司作為融資平台,通過發行信託直接向社會籌集資金。這類項目大多由地方政府牽頭,並且由國有擔保企業承擔連帶責任擔保。
中融信託總裁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表示,“中小企業因為缺少資產和實物抵押,貸款風險大,很難從金融機構拿貸款。中小企業信託屬於高風險、高收益產品,不過有政府牽頭、統一徵信,信託公司也就樂意配合。”
中小企業集合信託產品由企業和政府共擔風險,但最終都是政府兜底,有了政府信譽作擔保,市場認購踴躍。例如上述向日葵3號產品,預期募集資金5000萬元,截至8月8日,共簽署
信託契約43份,募集資金1.1525億元,市場認可度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