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按大類來分,企業的
融資方式有兩類,
債權融資和
股權融資。所謂股權融資是指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
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的融資方式。股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無須還本付息,但新股東將與老股東同樣分享企業的贏利與增長。股權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其用途的廣泛性,既可以充實企業的營運資金,也可以用於企業的
投資活動;債權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借錢的方式進行融資,債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首先要承擔資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後要向
債權人償還資金的
本金。債權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決企業營運資金短缺的問題,而不是用於資本項下的開支。
為規範通過網際網路開展股權融資活動,中國證監會決定近期對股權融資平台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對象包括但不限於以“私募股權眾籌”、“股權眾籌”、“眾籌”名義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平台。檢查目的是摸清股權融資平台的底數,發現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潛在的風險隱患,引導股權融資平台圍繞市場需求明確定位,切實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和作用。
特點
長期性
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不可逆性
無負擔性
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
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融資渠道
第一,
公開市場發售。所謂公開市場發售就是通過股票市場向公眾投資者發行企業的股票來募集資金,包括我們常說的企業的上市、上市企業的增發和配股都是利用公開市場進行股權融資的具體形式。
第二,私募發售。所謂私募發售,是指企業自行尋找特定的投資人,吸引其通過增資入股企業的
融資方式。因為絕大多數
股票市場對於申請發行股票的企業都有一定的條件要求,例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要求公司上市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因此對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較難達到上市發行股票的
門檻,私募成為民營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的主要方式。
私募發售
私募發售在當前的環境下,是所有
融資方式中,民營企業比國有企業占優勢的融資方式。
產權關係簡單,無需進行
國有資產評估,沒有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管,大大降低了民營企業通過私募進行
股權融資的
交易成本,並且提高了
融資效率。私募成為近幾年來
經濟活動最活躍的領域。對於企業,
私募融資不僅僅意味著獲取資金,同時,新股東的進入也意味著新合作夥伴的進入。新股東能否成為一個理想的合作夥伴,對企業來說,無論是當前還是未來,其影響都是積極而深遠的。在私募領域,不同類型的投資者對企業的影響是不同的,在中國有以下幾類的投資者:個人投資者、
風險投資機構、產業投資機構和
上市公司。
個人投資者,雖然投資的金額不大,一般在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之間,但在大多數民營企業的初創階段起了至關重要的資金支持作用,這類投資人很複雜,有的人直接參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也有的人只是作為股東關注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這類投資者往往與企業的創始人有密切的私人關係,隨著企業的發展,在獲得相應的回報後,一般會淡出對企業的影響。
風險投資機構,是90年代後期在中國發展最快的投資力量,其涉足的領域主要與高技術相關。在2000年網際網路狂潮中,幾乎每一家.COM公司都有風險投資資金的參與。國外如IDG、Softbank、ING等,國內如上海聯創、北京科投、廣州科投等都屬於典型的
風險投資機構。他們能為企業提供幾百萬乃至上千萬的
股權融資。風險投資機構追求
資本增值的最大化,他們的最終目的是通過上市、轉讓或併購的方式,在資本市場退出,特別是通過企業上市退出是他們追求的最理想方式。
上述特點決定了選擇風險投資機構對於民營企業的好處在於:
(1)沒有控股要求;
(2)有強大的資金支持;
(3)不參與企業的日常管理;
(4)能改善企業的股東背景,有利於企業進行二次融資;
(5)可以幫助企業規劃未來的
再融資及尋找上市渠道。
但同時,
風險投資機構也有其不利之處,他們主要追逐企業在短期的資本增值,容易與企業的長期發展形成衝突,另外,風險投資機構缺少提升
企業能力的管理資源和業務資源。
產業投資機構,又稱
策略投資者,他們的投資目的是希望被投資企業能與自身的主業的融合或互補,形成
協同效應。該類投資者對民營
企業融資的有利之處非常明顯:⑴具備較強的資金實力和後續資金支持能力;⑵有品牌號召力;⑶業務的協同效應;⑷在企業文化、管理理念上與被投企業比較接近,容易相處;⑸可以向被投企業輸入優秀的企業文化和管理理念。其不利之處在於:⑴可能會要求
控股;⑵產業投資者若自身經營出現問題,對被投企業會產生資者進入,影響企業的後續融資;⑶可能會對被投企業的業務發展領域進行限制;⑷可能會限制新投資者進入,影響企業的後續融資。
上市公司,作為
私募融資的重要參與者,在中國有其特別的行為方式。特別是主營業務發展出現問題的上市公司,由於上市時募集了大量資金,參與私募大多是是利用資金優勢為企業注入新概念或購買利潤,伺機抬高
股價,以達到維持上市資格或再次圈錢的目的。當然,也不乏一些有長遠戰略眼光的
上市企業,因為看到了被投資企業廣闊的市場前景和巨大發展空間,投資是為了其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但不管是哪類上市企業,他們都會要求控股,以達到合併財務報表的需要。對這樣的投資者,民營企業必須十分謹慎,一旦出讓控
股權,又無法與
控股股東達成一致的觀念,企業的發展就會面臨巨大的危機。
以上各種投資者,民營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業務特點或經營方向進行選擇。
公開發售
通過
公開市場發售的方式來進行融資是大多數民營企業夢寐以求的融資方式,企業上市一方面會為企業募集到巨額的資金,另一方面,資本市場將給企業一個市場化的定價,使民營企業的價值為市場所認可,為民營企業的股東帶來巨額財富。
與其他
融資方式相比,企業通過上市來募集資金有如下突出的優點:
(1)募集資金的數量巨大;
(3)有利於提高企業的知名度;
(4)有利於利用資本市場進行後續的融資。
但由於公開市場發售要求的
門檻較高,只有發展到一定階段,有了較大規模和較好贏利的民營企業才有可能考慮這種方式。
與銀行貸款類似,民營企業上市在國內的資本市場上也面臨不公正的對待,雖然在相關的法律和法規中找不到限制民營企業上市的規定,但在實際審批中,上市的機會絕大多數都給了國有企業,很多民營企業只能通過借殼上市或買殼上市的方式繞過直接上市的限制進入資本市場,期待通過未來的配股或增發來融資。
優勢
(1)股權融資需要建立較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一般由
股東大會、
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經理組成,相互之間形成多重風險約束和權利
制衡機制。降低了企業的經營風險。
(2)在現代金融理論中,
證券市場又稱
公開市場,它指的是在比較廣泛的制度化的交易場所,對標準化的
金融產品進行買賣活動,是在一定的
市場準入、
信息披露、公平
競價交易、市場監督制度下規範進行的。與之相對應的貸款市場,又稱協定市場,亦即在這個市場上,貸款者與借入者的融資活動通過直接協定。在
金融交易中,人們更重視的是信息的公開性與可得性。所以證券市場在信息公開性和資金價格的競爭性兩方面來講優於貸款市場。
(3)如果借款者在企業
股權結構中占有較大份額,那么他運用企業借款從事高
風險投資和產生
道德風險的可能性就將大為減小。因為如果這樣做,借款者自己也會蒙受巨大損失,所以借款者的
資產淨值越大,借款者按照貸款者的希望和意願行事的動力就越大,銀行債務拖欠和損失的可能性就越小。
風險缺陷
當企業在利用
股權融資對外籌集資金時,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就可能產生進行各種非生產性的消費,採取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股東的投資政策等
道德風險行為,導致
經營者和股東的利益衝突。Jensen & Mecking(1976)認為當融資活動被視為契約安排時,對於股權契約,由於存在委託(股東)――代理(經理人)關係,代理人的目標函式並不總是和委託人相一致,而產生
代理成本。
代理人利用委託人的授權為增加自己的收益而損害和侵占委託人的利益時,就會產生嚴重的道德風險和
逆向選擇。對於解決經營者的這種道德風險,轉換
融資方式,企業投資所需的部分資金通過負債的方式來籌集被認為是比較有效的方法。經營管理者的
道德風險主要源於管理者持股比例過低,只要提高管理者的持股比例就能有效地抑制其道德風險。因此,在管理者的持股比率不變的情況下,在企業的融資結構中,增加負債的利用額,使管理者的持股比率相對上升,就能有效地防止經營者的道德風險,緩解經營者與股東之間的利益衝突;
另一方面,由於負債的利息採用固定支付的方式,負債的利用有利於削減企業的閒余現金收益流量。在Jensen & Mecking的分析框架中,債務是通過提高經理的
股權比例來降低股權的
代理成本的。因此,對管理者幾乎或根本不擁有股權的大型現代公司解釋力不足。Grossman & Hart(1982)彌補了這個缺陷,在他們的研究中假定經營層在企業中持股比例為零或接近於零,這時債務可視為一種擔保機制,從而降低代理成本。當企業利用
負債融資時,如果企業經營不善,經營狀況惡化、
債權人有權對企業進行
破產清算,這時,企業經營管理者將承擔因企業破產而帶來的
企業控制權的喪失。因此
債務融資可以被當作一種緩和股東和經理衝突的激勵機制。
相關區別
非法集資的概念
依據央行1999年發布的《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可以給
非法集資做出這樣的定義:單位和個人未按照法定的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
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
債權憑證的方式向
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的特點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准的集資以及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的集資;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
(3)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
主要表現形式有:一些單位和個人,以貌似合法的形式假冒金融機構,以高於同期
銀行利率若干倍的高息為誘餌,吸收公眾
存款,用於投資或
非法放貸。他們常常利用網際網路搞網上購物、網上求職培訓等方法,或藉助
傳銷手段進行
非法集資活動。另外,大多以配送產品為幌子,誘使客戶存款。
融資方式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
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
融資方式是
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賬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係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
銀行承兌最多只能開12個月的。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
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
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係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賬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賬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定。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裡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
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
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
再貸款的。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是
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
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賬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賬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
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種
融資方式是
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
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
資產的抵押或
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服務方式
項目式
普通諮詢服務實行項目制運作,通過簽訂顧問協定來確定工作範圍、職責、期限、收費方式等。
佣金式
在涉及投融資、併購重組、
股權轉讓等中介類型的項目中,基於客戶的利益幫助客戶促成交易,交易結束後按成交額的一定比例(契約中約定)提取佣金,一般不收取服務費。
投資入股式
在為客戶提供諮詢服務時,不收或少收諮詢費用,用以換取客戶的部分股權或者用資本按一定的優惠價格投資入股客戶,成為客戶股東,與客戶共擔利益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