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2013年潢川縣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
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2013年潢川縣食品安全工作要點》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5月7日
詳細內容
2013年潢川縣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一、全面排查隱患,深化治理整頓
(一)深入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集中力量全面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種植、養殖、屠宰、生產、流通、餐飲以及進出口等各環節廣泛排查各類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深挖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重點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的物質,堅決依法處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和消費領域。在此基礎上,建立風險隱患清單,實施整治督辦制度,堅決清理整頓不符合食品安全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堅決取締“黑工廠”、“黑作坊”和“黑窩點”,切實淨化食品市場和消費環境,有效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
責任單位:各鄉鎮、辦事處、產業聚集區,縣食安辦、農業局、畜牧局、水產局、林業局、糧食局、食藥監局、質監局、工商局、工信局、商務局、公安局。
(二)開展飼料農藥獸藥專項整治。全面加強對飼料、農藥、獸藥和魚藥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嚴格執行許可準入制度。嚴厲打擊在飼料中添加激素類藥品或其他禁用藥品、在農藥、獸藥、魚藥中添加違禁物質等違法生產銷售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照制售假劣農藥、獸藥、魚藥的“黑窩點”。以蔬菜、水果、茶葉種植基地和畜禽、水產品養殖場(小區)為重點,嚴厲查處使用禁用農藥、獸藥、魚藥或其他違禁物質、超範圍超劑量使用農藥獸藥魚藥、將人用藥品用於動物、不執行休藥期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食用農產品農藥、獸藥、魚藥殘留監測,強化小麥、水稻、油料等主要糧食品種質量安全監管,確保糧食質量安全。開展產地環境監測評價工作。加強農產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管理,嚴禁廢水、廢液、廢渣非法排放。
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商局、商務局、食藥監局、畜牧局、水產局、農業局、林業局、工信局、公安局、衛生局、環保局。
(三)開展食品標籤標識問題專項整治。強化食品出廠檢驗、流通環節食品標籤標識檢查,嚴厲打擊篡改生產日期、偽造產地、違法塗改標籤、偽造冒用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及“三品一標”(即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標識等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商局、商務局。
(四)開展重點場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清理、取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窩點”,依法查處從非正規渠道進貨的食品經營單位。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畫實施過程中的食品安全監管,重點治理中國小校和幼稚園食堂及其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隱患。集中開展一次小作坊、小攤販專項整治行動,整頓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依法取締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和無餐飲許可證的“三無”小作坊、小排檔、小攤點、小食品店、小餐館等“五小”餐飲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責任單位:縣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教體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公安局。
(五)開展私屠濫宰和“注水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嚴格屠宰行業準入,加強定點屠宰企業資格證牌使用管理。規範屠宰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行為,落實“兩章兩證”(即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章、生豬檢疫合格驗訖章、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制度,嚴懲重處只收費不檢疫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肉品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私屠濫宰窩點。嚴懲收購加工病死畜禽、向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農貿市場和超市等生鮮肉經營場所、肉製品加工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等生鮮肉採購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加強對屠宰場所的監督檢查,督促屠宰企業落實進場查驗、來源和產品流向登記、問題產品召回、病害畜禽及產品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加強屠宰廠(場)治污設施管理,確保生產廢水、固體廢物無害化處置到位。
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工商局、質監局、畜牧局、公安局、環保局。
(六)開展餐飲具、食品包裝材料專項整治。對餐飲具集中消毒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依法打擊無證照從事餐飲具集中消毒經營服務行為,取締不具備食品安全基本條件、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餐飲具消毒企業。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重點查處使用不合格餐飲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規範等問題。依法取締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包裝材料的“黑窩點”。
責任單位:縣衛生局、工商局、食藥監局、質監局、工信局。
(七)切實鞏固治理整頓成果。繼續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進一步深化乳製品、酒類、調味品、食品包裝材料、“地溝油”等綜合治理和專項整治。重點加強蔬菜、肉製品、水產品、速凍食品、小食品、飲料和飲用水專項執法,繼續實施放心奶、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製品“四大放心”工程。開展豆芽及豆製品、清真食品、注水牛羊肉專項整治行動。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開展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試點工作。擴大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市場巡查、執法抽檢的頻次、範圍,督促企業規範內部管理,切實鞏固各項治理整頓成果。及時總結治理整頓經驗,細化完善監管措施,健全長效機制。
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商局、商務局、食藥監局、畜牧局、水產局、農業局、宗教局、公安局、衛生局、環保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二、嚴懲違法犯罪,加強應急處置
(八)進一步加大打擊懲處力度。各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重典治亂,切實提高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建立健全公安機關和監管部門之間案件移交、立案等銜接機制,提高辦案效率。公安機關要進一步鞏固“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成果,嚴厲打擊在飼料、農藥獸藥魚藥、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違禁物質和為謀財有危害食品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案件查辦要全面體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的《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確保對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的責任追究到位。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局、水產局、環保局。
(九)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生產經營者,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直至停產整改、吊銷證照。
責任單位:縣農業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畜牧局、水產局、林業局、糧食局、環保局。
(十)提高監管執法能力。重點加強行政執法部門食品安全監管專職隊伍建設,推進公安部門食品安全執法專職隊伍建設。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保障監管執法裝備、檢測設備和辦案經費。
責任單位:縣編辦、公安局、財政局、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畜牧局、水產局、林業局、環保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
(十一)強化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分級制定轄區、行業應急預案,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回響原則,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式。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快速回響能力。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序開展事故調查、危害控制、醫療救治、分析評估、信息發布等工作,確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時間得到有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危害。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報送體系,細化信息報送時限、程式、責任等要求。
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縣政府新聞辦、縣食安辦、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畜牧局、水產局、林業局、工信局、糧食局、公安局。
(十二)加強輿情監測和信息發布。全面建立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制度,密切監測輿情特別是網路輿情,強化信息通報。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前的相互溝通,確保信息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及時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統一歸口發布。針對人民民眾關心的食品安全熱點問題,及時、客觀、準確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注。
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縣政府新聞辦、縣食安辦、廣電服務中心、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畜牧局、水產局、林業局、工信局、糧食局、公安局。
三、加強能力建設,夯實基層基礎
(十三)健全綜合協調機構。健全食安辦,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隊伍建設,確保建立省、市、縣三級貫通、上下對口、協調一致、高效統一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
責任單位:縣編辦、縣財政局、縣政府食安辦。
(十四)明確部門監管職責。查找、梳理本地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能交叉和空白問題,明確監管職責,細化任務分工。重點針對小作坊、小攤販、前店後廠、現場制售等未能實現監管覆蓋的生產經營活動,逐項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要求,堵塞監管漏洞。
責任單位:縣編辦、縣食安辦、法制辦、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
(十五)加快基層監管體系建設。推進監管重心下移,重點落實鄉鎮政府和辦事處以及村(居)委會、社區的食品安全職責。建立縣食安辦、各監管部門和基層派出所、工商所、衛生院(所)、農技中心等機構的聯防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基層派出機構及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的作用,加快構建覆蓋社區(村)的協管員隊伍。加強鄉鎮、街道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協作,密切協管員隊伍與監管執法隊伍的銜接配合,全面推行基層食品安全格線化監管,加快形成分區劃片、包乾負責的基層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網。
責任單位:縣食安辦、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農業局、畜牧局、水產局、林業局、糧食局、公安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
(十六)完善食品安全政策。切實將食品安全薄弱環節的監管納入法制化軌道,研究制定牛、羊、禽類的屠宰管理規範性檔案,推進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設。
責任單位:縣政府法制辦、食安辦、畜牧局、商務局、宗教局。
(十七)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重點做好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開展糧油食品、米麵製品、土特產品等我縣特色食品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為企業生產經營和監管部門執法提供依據。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培訓及跟蹤評價,及時做好標準的解讀工作。
責任單位:縣衛生局、質監局、食藥監局、工信局、農業局、糧食局。
(十八)加強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加強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按照“統一計畫實施、統一經費渠道、統一資料庫、統一結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利用疾控、醫療、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和監管執法信息系統,進一步完善全縣風險監測網路。加強對以食物中毒為主的食源性疾病發病趨勢及病因的分析,強化對糧食、肉類、禽類、水產品、蔬菜、水果以及速凍食品、乳製品、豆製品、食用油等重點行業、重點品種的風險評估和風險預警,提高監測評估實際效能,為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執法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提供技術支撐。
責任單位:縣衛生局、農業局、畜牧局、水產局、林業局、質監局、工商局、糧食局。
(十九)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按照“提高現有能力水平、按責按需、填平補齊、避免重複建設、實現資源共享”的原則,整合各食品安全檢驗資源、檢驗能力,推動縣域內食品安全檢驗人員和設備的統籌使用,檢驗經費的統一歸口管理,檢驗建設項目的統籌規劃安排,檢驗任務的統一部署實施,提高全縣整體檢驗水平。支持農貿市場檢驗檢測站建設,補助檢驗檢測經費。嚴格檢驗機構管理,規範委託檢驗行為。規範食品快速檢測試劑及設備的技術認定。繼續推動提升食品企業檢測水平。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財政局、科技局、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畜牧局、水產局、林業局、糧食局、信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潢川辦事處。
(二十)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推進建立食品生產質量安全動態監管體系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體系,建設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平台,推進糧油、肉、禽、蛋、菜、果、酒類等電子追溯體系建設。
責任單位:縣食安辦、財政局、科技局、衛生局、工信局、質監局、工商局、商務局、農業局、畜牧局、水產局、林業局、糧食局。
(二十一)組建食品安全專家組織,參與食品安全政策研究、標準制定、風險評估、應急處置、人員培訓、監督管理等工作。
責任單位:縣政府食安辦、衛生局、質監局、工商局、食藥監局、農業局、畜牧局、水產局、糧食局。
四、加強誠信建設,落實主體責任
(二十二)健全企業生產經營監管制度。嚴格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加強對集中供餐單位的源頭監管,嚴厲查處違規冒用亂用品牌標識等行為。
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商局、食藥監局、教體局。
(二十三)督促企業強化內部管理。嚴格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強化內部管理,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等制度。強化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等生產經營主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年底前,督促所有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和相應的經營單位設定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推進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試點,開展食品生產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試點。切實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能力。集中開展一次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檢查活動。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質監局、工商局、商務局、農業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
(二十四)加快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快質量信用平台建設,推進規模以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全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信用檔案,完善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實施“黑名單”制度,公布失信食品企業名單,促進行業自律。加快規模以上肉類、水產、糧油、酒類等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試點和誠信體系評價建設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信用檔案,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加強對食品相關行業協會的監督指導,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
五、加強規範引導,促進產業發展
(二十五)大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範圍,打造一批精品科普欄目、節目、宣傳片,利用報刊、廣播、電影、電視、網際網路、手機等各類媒介,深入宣傳黨和政府抓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心、部署和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食品安全意識、認知水平和應對風險能力。組織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傳周等重大宣傳活動。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先進人物和誠信經營典型的宣傳,發揮示範引導作用。
責任單位:縣政府新聞辦、縣食安辦、縣政府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
(二十六)強化食品安全培訓。制定年度培訓計畫,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業務素質。加強對協管員隊伍的基礎知識培訓。強化對食品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知識培訓。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全年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責任單位:縣食安辦、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畜牧局、水產局、林業局、農業局、商務局、工信局。
(二十七)加快推進產業升級。依託產業集聚區,建設特色食品產業集群。培育發展全產業鏈食品企業,提高食品產業鏈條的安全控制能力。培育發展食品企業知名品牌,提高我縣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創建現代農業示範區,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提高農業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和集約化水平,推進出口農產品、食品基地和質量安全示範區建設,進一步擴大食品農產品出口規模。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工信局、農業局、畜牧局、水產局、質監局、工商局、糧食局。
(二十八)加強對小作坊、小攤販的規範引導,積極提供政策、技術、場所等支持,幫助其改善生產經營條件,鼓勵和引導食品個體從業人員進入固定場所從事生產經營,逐步達到依法合規要求。
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商局、食藥監局、發改委、商務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二十九)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完善分類監管措施,切實提高大型食品企業的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信局。
六、加強組織保障,嚴格責任追究
(三十)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加強對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轄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直接負責,逐級落實工作責任。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將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經費及行政管理、風險監測、應急處置、科普宣教等各項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強化對經費的統籌分配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積極開展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和全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範縣創建工作。
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縣食安辦。
(三十一)強化協調配合。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形成全程監管合力。各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提高執行力,確保監管到位,建立違法案件查處首責制,消除監管盲區、死角。堅決杜絕有案不查、推諉扯皮等問題。加強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紮實推進。
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縣食安辦、農業局、畜牧局、水產局、林業局、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商務局、食藥監局、環保局、公安局。
(三十二)落實有獎舉報制度。設立專項獎勵資金,完善對舉報人的保護措施,確保及時核查舉報線索、及時兌現獎勵資金,調動人民民眾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積極性。
責任單位:縣食安辦、財政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
(三十三)強化社會監督。依託社區、村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監督員等民眾性隊伍,拓展群防群控的途徑。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加強正面輿論宣傳,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導食品安全問題,為食品安全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縣政府新聞辦、縣食安辦,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
(三十四)強化考核評價。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逐級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加強對鄉鎮政府、辦事處、監管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將信息通報、行政執法、違法行為處理等列入對監管部門履職情況考核的內容。將食品安全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政府績效考核內容。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評優評優、文明(衛生)單位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
責任單位:縣政府目標辦、文明辦、縣監察局、食安辦,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
(三十五)嚴格責任追究。健全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細化責任追究對象、方式、程式。縣食安辦要督促各監管部門建立具體到單位、人員、崗位的責任制。監察部門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職瀆職責任。制定獎勵辦法,對食品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責任單位:縣監察局、縣食安辦,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聚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