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潢川縣2013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據省財政廳、農業廳、畜牧局、林業廳、保監局《關於印發河南省2013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財金[2013]16號)精神,按照中央有關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同推進”的原則,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潢川縣2013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布地點:潢川縣
  • 發布時間:2013年
  • 檔案類別:通知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潢川縣2013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潢川縣2013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6月9日

詳細內容

潢川縣2013年農業保險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堅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護受災農民合法利益為目的,以農戶自願為前提,開展政策性水稻保險工作,按照政府引導、農戶自願、市場運作、共同負擔、部門配合、穩步推進的原則,逐步建立規範有序、覆蓋全部農作物的農業保險長效機制。
二、保險品種
2013年我縣農業保險品種為種植業水稻保險。
三、保險責任、保險金額及費率
(一)保險責任
種植業水稻的保險責任為保險契約中列明的因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旱災、病蟲草鼠害等投保農作物造成的損失。
(二)保險金額及費率
種植業水稻保險按照“低保險、廣覆蓋”的原則進行。水稻每畝保額334元,費率6%,每畝保費20元。
四、保險經營方式
我縣種植業水稻保險遵循政府引導的原則,保險承辦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開拓種植業水稻保險市場,自主經營、自擔風險。2013年,保險承辦機構為人保財險潢川支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潢川支公司。其中中華聯合財產保險潢川支公司承保踅孜、來龍、魏崗三個鄉鎮,其餘鄉鎮、辦事處由縣人保財險公司負責承保。
五、財政補貼
根據中央、省有關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2013年,我縣水稻保險繼續實行財政保費補貼政策。中央、省、縣財政分別承擔40%、30%、10%的保費補貼,參保人(即2013年度在潢川縣境內種植水稻的農戶、龍頭企業)負擔20%的保費,即:每畝負擔4元。
六、風險控制
籌備設立農業保險巨災風險金,逐步建立應對巨災風險的長效機制。
保險承辦機構應當按季向縣財政部門報送水稻保險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建立水稻保險投保及災情理賠報告制度。縣財政部門不定期檢查投保及理賠個案情況,逐步建立水稻保險試點績效評價機制。
七、保險業務操作
為有效開展水稻保險工作,各鄉鎮、辦事處要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在水稻保險的宣傳發動、風險預測評估、專家鑑定、防災防損、理賠發放等方面支持保險機構開展業務,並督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水稻保險各項基礎工作。
(一)時間要求:6月1日至6月30日為宣傳發動、承保階段;7月1日至10月30日為有關職能部門檢查及農戶報案後查勘定損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為理賠到戶階段。
(二)保險出單必須規範。保險經辦機構應在參保人繳齊保費後再出具保險憑證(見費出單),並據此申請財政保費補貼資金,農戶承擔的保費沒有繳齊,不能作為申請財政保費補貼的依據。保險經辦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諾不收取農戶保費。
(三)保險憑證必須到戶。保險憑證要載明投保品種的詳細資訊、保險責任、保險額度、各級財政提供的保費補貼、投保農戶自繳的保費金額等信息,以及理賠流程、定損辦法等。
(四)保險理賠款必須到卡。農業保險經辦機構要樹立農業保險良好信譽,嚴格按照保險條款進行賠付,不得隨意更改理賠標準,堅決杜絕拖賠、欠賠、無理拒賠,同時要簡化理賠流程。減少兌付環節,通過“一卡通”及時將理賠款項直接發放給參保人。
(五)農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可自行投保,也可由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村民委員會等單位組織農民投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行政權利、職務或者職業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強迫、限制農民或者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參加農業保險。
八、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2013年,根據我縣農業保險工作實際,調整潢川縣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調整後的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括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發改委、縣水利局、縣畜牧局、縣林業局、縣氣象局、縣審計局、各鄉鎮主要負責人以及承保機構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財政局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要從成員單位抽調精幹人員集中辦公。各鄉鎮、辦事處也要相應成立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鎮財稅所,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明確職責。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本級政府水稻保險試點工作,制定水稻保險補貼政策,做好水稻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的籌集、撥付、結算工作,評價水稻保險績效和風險預警。縣農業保險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保險承辦機構開展水稻保險業務,監督管理水稻保險市場,依法查處水稻保險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切實維護投保人的合法權益。農業、發改部門負責提出行業新險種建議,提供參考費率和保險金額;對投保品種的生產成本、產量與價格監控,提供基礎數據;加強對農戶的技術指導,防範農業大面積災害發生,防災防損。氣象、水利部門負責提供氣象預測與分析等氣象服務和水文服務。農業局和相關專家協助保險公司查勘定損,提供必要的專業鑑定作為理賠參考依據。保險承辦機構負責提供保險服務,制定保險契約,經營水稻保險業務。縣政府督查室要對水稻保險承保、財政配套資金落實及災後賠付情況進行督查,推動惠農政策落實到位。審計局要定期開展專項審計,積極對水稻保險工作加強監督審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