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國發[2008]4號檔案精神,落實國家四部委頒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提高城市防空抗災能力,做好軍事鬥爭人防應急準備工作,按照省人防辦《關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豫防辦[2008]73號)、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進行檢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信政辦[2008]76號)要求,做好迎檢的基礎性工作,確保我縣順利通過檢查,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進行檢查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地點:潢川縣
- 檔案類別:通知
- 發布時間:2008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進行檢查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各相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國家四部委頒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按照河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豫防辦[2008]73號)、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進行檢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信政辦[2008]76號)要求,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進行檢查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望認真抓好落實。
日
詳細內容
關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進行檢查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國發[2008]4號檔案精神,落實國家四部委頒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提高城市防空抗災能力,做好軍事鬥爭人防應急準備工作,按照省人防辦《關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豫防辦[2008]73號)、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進行檢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信政辦[2008]76號)要求,做好迎檢的基礎性工作,確保我縣順利通過檢查,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進行檢查,是在國際國內發展新形勢下,為提高城市人民防空建設,增強市民的防空意識、防空觀念和防空義務,做好軍事鬥爭人防應急準備的一項重要工作。這次檢查,是河南省新一屆人民政府將我省人防工程建設納入政府目標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有關法規政策的一項重大舉措,是縣政府切實加強人防行政執法工作的一次統一行動。這次檢查,主要是在縣城規劃區(包括開發區、工業園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範圍內全面查清人防工程的建設情況,查清人防工程的質量情況和易地建設費的徵收情況。通過這次檢查,將有力地促進我縣防空工程建設和人防行政執法工作。對做好軍事鬥爭人民防空應急準備,加快形成和提高人民防空應急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宣傳政策,贏得支持
這次檢查作為全省人防工作的統一行動,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都必須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對待,充分掌握清查中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要一戶不漏的摸清底子,要查清2005年元月至今各項工程建設、費用徵收、工程質量、工程管理等情況。先要自查自糾,在清查摸底的基礎上,對發現的問題首先堅持重在自糾。堅持自查自糾從寬,被糾從嚴的原則,有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手續不全的要補辦手續;工程質量有問題的,要採取補救措施。如果不自查自糾,被有關部門查對核實後而拒不執行的要依法進行處罰。
為了爭取對清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廣大市民對人民防空工作特別是新建民用建築依法履行人防手續的認識,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空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國發[2008]4號檔案精神並結合清查工作七點規定,開展深入廣泛的宣傳工作,營造社會各界關心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支持人民防空行政執法的良好氛圍。
三、成立組織,明確責任
為了將這次檢查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縣政府成立分管副縣長為組長,人武部副部長、政府辦副主任、縣監察局長、縣建設局長、縣規劃辦主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長、縣法院副院長、縣人防辦主任為副組長,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和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檢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牽頭單位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部署、協調、督促、糾正清查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全力推進人防工程建設核查和行政執法結果的落實。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這次清查工作,要給予積極的支持和工作配合。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責任,指定專人負責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牴觸、迴避、敷衍檢查,以確保檢查工作順利進行。
四、檢查的對象和內容
依據河南省發展計畫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於規範人防建設有關收費問題的通知》(豫計收費[2003]1178號)檔案要求,這次檢查的範圍和重點是2005年元月以來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情況。檢查的具體內容如下:
1、建設單位是否按規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2、繳納人防易地建設費是否符合條件;
3、人防工程建設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減、免、緩情況;
4、防護設備使用及安裝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5、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及竣工備案是否符合規定;
6、人防工程質量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7、人防工程的拆除及報廢是否按國家規定執行,補償費是否足額收取。
五、檢查的方法和步驟
此次檢查所含地域廣、時間跨度大,而上級要求時間緊,各相關部門要按照以下五個時間段,做好配合落實工作。
1、收集資料,摸清底數(9月1日—9月10日)。根據2005年以來規劃、建設部門審批項目表、人防工程審批檔案、易地建設費繳費統計表等資料,摸清底細,做到心中有數。此段工作由人防辦依據現有的工程檔案,對相關部門05年以來審批新建的民用建築和地下工程項目進行匯總。相關部門要於7月20日前完成資料的收集和上報工作。
2、核對資料,查清問題(9月11日—9月20日)。根據收集的資料,發現漏收、漏建項目。此段工作由人防辦核對各部門上報的工程資料進行匯總、登記、分類,對漏收、漏建項目重點核實後登記造冊。
3、現場檢查(9月21日—9月30日)。這次檢查採取集中領導,統一行動,分步處理的辦法,對2005年以來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此段工作由人防辦牽頭,縣相關部門配合,抽出人員組成專項檢查隊伍,現場清查並提出整改措施。
4、處理階段(10月1日—10月20日)。對查處的漏報、漏建項目,下達繳費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足額補交易地建設費,逾期不交者,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5、出具整改報告(10月21日—10月31日)。在此期間,縣人防辦要將匯總自查情況及人防工程管理系統軟體一併上報市人防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