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2010年潢川縣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
《2010年潢川縣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切實抓好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詳細內容
2010年潢川縣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
實施方案
為促進殘疾人就業培訓,提高殘疾人就業水平,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省委、省政府決定將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納入2010年河南省十項民生工程。為確保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在我縣順利實施,根據《2010年信陽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實施方案》(信政辦[2010]1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原則,通過實施2010年潢川縣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幫助殘疾人實現就業,提高殘疾人生活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
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採取優惠政策和扶持保護措施,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提高殘疾人的就業率。2010年全縣實現培訓城鄉殘疾人439人,就業創業219人的目標任務,初步建立促進殘疾人就業的長效工作機制。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的領導,成立潢川縣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協調小組。縣長助理吳孝國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董濤,縣殘聯理事長史國忠同志任副組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劉健,縣財政局副局長鄢金成,縣農業局紀委書記宋帆,縣農業開發和扶貧開發辦副主任張中舉,縣殘聯副理事長姚新紅為成員。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殘聯,負責日常工作。姚新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認真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財政部門要做好殘疾人就業培訓資金的預算安排,對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將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納入培訓計畫,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殘疾人技能培訓,督促人力資源市場為殘疾人提供免費的就業信息和就業服務。農業部門、農業和扶貧開發部門要將殘疾人培訓、扶貧納入“陽光工程”、“雨露計畫”。工商、稅務部門要對自主創業的殘疾人落實稅費減免等政策。新聞單位要加強對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的宣傳,動員社會力量積極支持和參與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縣殘聯和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殘疾人就業培訓狀況普查、培訓及就業、創業服務工作,努力開闢殘疾人就業、創業的新途徑。
四、資金保障
按市政府安排,2010年,全縣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按照人均1000元培訓費用的標準,為439名殘疾人免費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培訓資金按省、市、縣分級負責的原則籌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就業再就業培訓範圍,按照失業人員培訓補助標準進行補貼,鼓勵社會培訓機構對殘疾人減免培訓費用。農業部門和扶貧開發部門要對納入“陽光工程”、“雨露計畫”的殘疾人按照規定標準進行補貼。加強對培訓資金的管理,不準挪作他用。縣審計部門要依法對培訓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縣殘聯和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所每季度末要向市協調小組辦公室上報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收、支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是宣傳發動,營造氛圍。圍繞殘疾人就業培訓的宣傳主題,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報導。二是開展普查,澄清底數。建立包含縣、鄉(鎮)、村組成的普查工作體系,在3月至4月對全縣16至59周歲的殘疾人進行全面普查,並填寫《河南省殘疾人就業培訓狀況普查登記表》。普查人員要深入村組和社區,張貼普查登記告示,確保普查登記工作家喻戶曉。三是確定機構,組織培訓。縣殘聯要協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農業、扶貧、財政等部門將信譽好、培訓質量高的培訓機構確定為殘疾人就業培訓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就業再就業培訓基地,農業部門確定的“陽光工程”培訓基地,扶貧部門確定的“雨露計畫”培訓基地,要將殘疾人納入培訓範圍,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要以鄉、鎮為單位,依託當地的實用技術培訓機構和科技扶貧活動,積極開展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等農村實用技術培訓,提高農村殘疾人的從業能力。要依據殘疾人的培訓意願,按照殘疾人培訓需求,制定詳細的培訓計畫和培訓時間表,有計畫、有目的地進行培訓。要加強督促檢查,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工作開展,確保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任務按時完成。
縣政府將適時組織人員對各鄉、鎮實施2010年潢川縣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同時,做好迎接2010年省、市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
附屬檔案:2010年潢川縣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任務分配表
附屬檔案
2010年度潢川縣殘疾人就業培訓工程任務分配表
鄉鎮 辦事處
| 培訓(人)
| 就業 或創業 (人)
|
職業 技能
| 農村實 用技術
| 社區康復 協 調 員
| 盲人保 健按摩
| 合計
|
春申
| 27
|
| 7
| 1
| 35
| 30
|
弋陽
| 25
|
| 7
| 1
| 33
| 30
|
老城
| 25
|
| 7
| 1
| 33
| 25
|
定城
| 25
|
| 7
| 1
| 33
| 25
|
白店
|
| 12
| 6
|
| 18
| 10
|
卜集
|
| 11
| 6
|
| 17
| 10
|
仁和
|
| 12
| 6
|
| 18
| 10
|
雙柳
|
| 12
| 6
|
| 18
| 10
|
江集
|
| 12
| 6
|
| 18
| 10
|
張集
|
| 12
| 6
|
| 18
| 5
|
桃林
|
| 12
| 6
|
| 18
| 5
|
黃崗
|
| 12
| 6
|
| 18
| 5
|
傘陂
|
| 12
| 6
|
| 18
| 5
|
談店
|
| 12
| 6
|
| 18
| 5
|
上油崗
|
| 12
| 6
|
| 18
| 5
|
踅孜
|
| 12
| 6
|
| 18
| 5
|
來龍
|
| 12
| 6
|
| 18
| 5
|
魏崗
|
| 12
| 6
|
| 18
| 5
|
隆古
|
| 12
| 6
|
| 18
| 5
|
付店
|
| 12
| 6
|
| 18
| 5
|
傳店
|
| 12
| 6
|
| 18
| 5
|
註:1、培訓、就業人數均含殘疾人專職委員、康復協調員的培訓、就業人數;
2、就業數是指城鎮殘疾人實現按比例就業、集中就業或個體就業(創業)的人數;農村殘疾人實現勞動力轉移及通過培訓增加收入的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