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關於整頓和規範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和國務 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1〕12號)精神和潢川縣人民政府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項部署,全面整治學校食品經營行為,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各學校開展專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頓行動,規範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詳細內容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目前,全縣學校內開設的小賣部、小商店、小超市、食堂多數屬私人承包,無證無照經營,管理混亂,進貨渠道複雜,時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假冒偽劣食品、來路不明食品在校園內出售;校園門口附近無證照流動商販隨意擺攤設點,極易引發食物安全事故,給學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學校食品安全關係廣大師生身心健康,事關學校安全及社會和諧穩定,為加強對校園食品安全工作領導,縣政府決定建立學校食品安全整頓和規範工作聯席辦公會議制度,由縣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縣長為召集人,縣政府食安辦、教育、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商務、工商、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具體負責整頓和規範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整頓範圍
全縣各中國小校(幼稚園)。
三、整頓內容
完善監管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建立監管長效機制,提升監督能力。著力構建廣大師生共同參與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網路體系,使學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監督、防範意識進一步提升,師生食品安全意識得到提高,切實保障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監管,規範學校食堂和學校校園內小賣部、小商店、小超市及校園門口小攤點的經營行為。
(二)各校(園)要開展以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為重點的專項監督檢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和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食堂環境衛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內外環境要保持整潔,所有的餐具要陳列有序,學校食堂食品加工場所包括廚房、售賣間,應按要求配備防水、防潮、防蠅、防塵、冷藏、洗滌消毒、排煙裝置等設施。
(四)要安排專人負責加強對校內小賣部、小商店、小超市、食堂的檢查整頓,杜絕不合格食品進入校園。要學習借鑑外地成功做法,通過招商引資,引進有實力、有資質、有經驗、有信譽的連鎖經營企業在全縣中國小統一投資、建設、經營校園超市,實行委託管理、統一配送,確保校園食品安全萬無一失。要借鑑柘城經驗,積極探索公司託管經營模式,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具體工作由縣教體局負責組織實施。
(五)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誌,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櫃存放,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強對幼稚園、國小學生飲食安全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強化學生飲食安全管理。
(七)在學校內開展食品安全專題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學校領導和師生的食品安全意識,切實樹立“學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
(八)開展校園周邊飲食攤點、食品店綜合整治活動,取締、打擊流動商販不法行為,規範食品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召開專門會議,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做出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抓好工作落實,推動整頓工作紮實有序開展。
(二)嚴格考核,狠抓落實。要把食品安全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獎懲辦法,加強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督查評估。對整頓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食品安全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
(三)強化督查問責,落實監管責任。要嚴格依照學校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大監管力度,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因管理不善、監督不力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將對學校校長嚴格問責。同時,要加強溝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橫向聯動、定責落實的工作機制,對於工作中配合協同的有關部門亦要明責盡責,確保工作不走過場。
(四)著力治本,確保實效。要認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隱患,狠抓薄弱環節,制定周密措施,強化問題整改,全面推進落實。要及時總結整頓工作經驗,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強化建章立制,全面推進學校食品安全體系建設,努力構建學校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開展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宣傳活動,通過會議、宣傳欄、板報、廣播、演講比賽等形式,對廣大師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將宣傳效果輻射到家庭、社會和全社會,形成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