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浙江省頒布的關於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是一項地方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浙江省
- 分類:地方法律法規
《浙江省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浙江省頒布的關於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是一項地方法律法規。
《浙江省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浙江省頒布的關於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是一項地方法律法規。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
《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促進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歷史建築保護和管理工作,根據《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類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包括補助資金和獎勵資金。其中補助資金占70%,獎勵資金占30%。1.補助資金分配 (1)財力因素。按照省財政關於地方財政財力狀況的分類分檔辦法確定補助係數測算。(2)基本因素。主要根據...
《寧波市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浙江省寧波市文化廣電旅遊局發布的規範性檔案,於2021年5月1日1起施行,有效期三年。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寧波市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與...
2022年9月16日,浙江省財政廳、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印發《浙江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浙江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快建設新時代文化浙江工程,打造新...
《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共七章、四十八條(含附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這是為了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浙江省實際而制定的,適用於該省行政區域內非物質...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
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 2022年2月22日 意見全文 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文化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動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和加強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的管理制定的辦法。通知公告 財政部 文化部關於印發《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教〔2012〕45號 中央有關部門,各省、自治...
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專項保護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按《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自核定公布文物保護單位之日起一年內劃定其保護範圍;根據文物保護需要,可以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周圍劃定建設控制...
2022年2月,財政部、文化和旅遊部印發了《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對《財政部 文化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教〔2012〕45號)進行了修訂。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管理工作,有效保護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浙江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
國家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文物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與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財政管理有關規定,...
台州市非物質文化遺代表性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級非...
2012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發文字號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2號 條例全文 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2012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
第六條 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以下自然資源領域任務:(一)生態保護和修復領域。山水林田湖草海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藍色海灣”整治工程、列入《浙江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的廢棄礦山和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等。(二)海洋綜合管理領域。海洋...
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以下簡稱“縣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保護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參照《浙江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
第一條 為了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我市各族人民...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9月24日 條例全文 浙江省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國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以下簡稱大運河遺產)的保護...
《浙江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管理辦法》於2020年2月26日印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發文通知 各市、縣(市、區)文化和旅遊局,有關單位:為推進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完善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
財政部 國家文物局關於印發《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教〔2013〕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文物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文化廣播電視局:為規範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資金管理...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是國家寶貴的自然和文化遺產。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國務院令第474號)、《歷史文化...
請按照《財政部、文化部關於印發〈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2〕45號)等要求,做好預算編制、指標安排等相關工作,並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將2021年轉移支付提前下達至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上各級財政...
浙江省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總部位於浙江省杭州市教場路26號,經營範圍為文化遺產保護。地理位置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場路26號 機構簡介 2003年8月,浙江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成立浙江省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的通知》(浙...
財政部 國家文物局關於印發《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教〔2013〕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文物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文化廣播電視局:為規範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資金管理...
第一條 為促進我市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鼓勵和支持相關單位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規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的管理,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溫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
市大運河遺產保護規劃經批准公布後,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式批准。第十二條市大運河遺產保護規劃應當與國家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總體規劃、浙江省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相一致,並與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杭州市...
2022年11月21日,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通知,公布《浙江省發展與改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發布通知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浙江省發展與改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