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管理工作,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於2022年4月14日印發了《杭州市臨平區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5日
- 發布單位:杭州市臨平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發文通知
辦法全文
- 杭州市臨平區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管理工作,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於2022年4月14日印發了《杭州市臨平區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管理工作,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於2022年4月14日印發了《杭州市臨平區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發文通知各鎮人民政...
杭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2021年9月2日 辦法全文 杭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傳承弘揚杭州市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杭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根據《...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指經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認定的,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傳承保護責任,具有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與影響力的傳承人。 第三條 認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經文化和旅遊部認定的傳承人。第三條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保護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列入國務院批准公布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所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第三條 國家級非物質...
(一)地方財力因素(10分)。具體計分方式為:10分×當地轉移支付係數(按二類六檔財政補助辦法)。(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因素(80分)。主要根據省級及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數、非物質文化遺產基地數、綜合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場館數...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縣級非遺代表性項目,是指經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評選審核、縣人民政府認定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第三條 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在省市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縣級非遺...
(三)列入市、縣兩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具有重大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市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逐級申報省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某項非物質...
按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39號)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應當確定保護單位;項目保護單位需有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或相對完整的資料,有實施項目保護計畫的...
為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上海市青浦區文化和旅遊局於2022年3月3日印發了《青浦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發文通知 各街鎮相關部門,有關單位:為有效保護青浦區非...
第七條 組織管理費是指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管理工作所發生的支出,具體包括:調查研究、規劃編制、宣傳出版、諮詢評審、交流培訓、資料庫建設等。第八條 保護補助費是指補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以下簡稱代表性...
2014年12月03日,國務院公開發布《國務院關於公布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決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表述,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稱調整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進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台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大家,請認真貫徹執行...
第六條 組織管理費是指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管理工作所發生的支出,具體包括:規劃編制、調查研究、宣傳出版、培訓、資料庫建設、諮詢支出等。第七條 保護補助費是指補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
(1)財力因素。按照省財政關於地方財政財力狀況的分類分檔辦法確定補助係數測算。(2)基本因素。主要根據省級及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數、擁有各類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載體數量計算。(3)業務因素。主要根據非遺保護工作階段...
2019年11月,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2022年末,全國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1557項,共有在世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 人2433名。2023年8月,北京市擬推薦87名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名單...
(五)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視文化生態保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集中、自然生態環境基本良好、傳統文化生態保持較為完整的鄉鎮、村落、街區等重點區域以及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所依存的重要場所開列清單,並已經制定實施保護辦法和措施;(六)...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吉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以下簡稱“縣級非遺傳承人”)是指經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認定,指承擔縣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傳播、弘揚、振興等責任,在特定領域和區域內被公認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傳承人。第三...
第三十二條 申報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申報表;(二)本人在該項遺產中的習藝時間和實踐經歷;(三)本人在該項目歷史傳承譜系中的序位,與...
(三)已被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具有重大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有關規定逐級推薦列入省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名錄。第十一條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申報...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文化部現開展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會和相關專業協會按照各自章程,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第七條 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實行名錄保護、屬地管理。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編制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以下簡稱代表性項目名錄),並將...
《荔灣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項目管理辦法》,是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2022年8月25日印發的規範性檔案。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檔案通知 各街道文化站、區非遺保護單位:《荔灣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