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
為進一步推進“十四五”時期全省婦女事業發展,根據《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國務院婦兒工委有關工作要求,制定本規劃。規劃期限為2021-2025年。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黨對婦女事業的全面領導,圍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視窗”主題主線,以人的現代化為導向,深入貫徹實施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進一步發揮婦女作用,最佳化婦女發展環境,推動婦女事業高質量發展、婦女權益高水平保障,實現婦女全面發展、兩性平等發展、婦女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為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貢獻巾棚力量。
(二)總體目標。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更加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格局更加鞏固。婦女在經濟社會參與、身心健康、科教文化、權益保護、家庭建設、社會環境等方面獲得更加平等、全面的發展,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進一步提升。到2025年,全省婦女發展綜合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婦女事業發展成為“重要視窗”建設的重要內容。
二、發展領域的目標和措施
(一)婦女與家庭建設。
1.促進家庭成員在家庭建設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引導家庭成員培養愛國愛家的家國情懷,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浙江精神,建立相親相愛的家庭關係,倡導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
2.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深入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完善浙江省家庭建設綜合平台,進一步開展家庭文明建設、親職教育推進、家庭平安保障、家庭發展共促、家庭服務提升五項行動計畫,引領家庭踐行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活方式。
3.倡導構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弘揚先進的性別文化,倡導婦女平等參與家庭事務決策。最佳化浙江省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平台,完善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長效機制,為廣大婦女和家庭提供婚姻指導、心理諮詢、矛盾調解、法律援助、特殊家庭幫扶等服務。推進移風易俗,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加強對廣播電視婚戀節目、社會婚戀活動和婚戀服務的規範管理。
4.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機制,推動婚姻家庭糾紛化解工作隊伍進駐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測預警,健全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有效預防矛盾糾紛的發生、激化。宣傳家庭暴力零容忍理念,依法處置家庭矛盾糾紛。
5.倡導男女平等分擔家務。推動父母育兒假調整,鼓勵用人單位支持夫妻共同履行家庭責任、共同分擔家務。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增效。大力發展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研發家務勞動便利化產品。推動照料、保潔等家務勞動社會化,縮減家務勞動時間。
6.提高老年婦女的家庭生活質量。引導家庭和子女履行贍養老人的主體責任,提升家庭照護能力,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探索子女照料住院父母的陪護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區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對需要長期照護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費或低償的“喘息服務”,對失能失智、高齡老年人家庭照護者進行免費護理技能培訓。支持家庭安裝智慧養老終端,加強智慧技術無障礙建設,保留線下服務途徑。依法保障老年婦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財產權利。
7.推動形成支持實現家庭基本功能、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推動完善生育支持、兒童養育教育、老人贍養、工作家庭平衡促進和特殊家庭關愛等政策,增強家庭發展能力。建立促進家庭發展的政策評估機制,為保障家庭健康發展提供依據。
8.推動完善家庭公共服務體系。提升婚姻家庭關係調適、親職教育指導、育幼養老等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將優質家庭服務項目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通過政府購買等形式,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家庭服務,重點為經濟困難、住房困難、臨時遭遇困難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殘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探索在鄉鎮(街道)及有條件的城鄉社區建立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提供就近便利服務。
9.推動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加快構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家庭建設工作格局。將建設好家庭、實施好家教、弘揚好家風等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及基層社會治理評價考核內容。鼓勵家庭成員積極參與基層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實踐,推動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以家庭和諧促進社會和諧。
(二)婦女與健康。
1.健全保障婦女健康的制度機制。大力推進健康浙江建設,貫徹落實《健康浙江2030行動綱要》,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行業監管、科技支撐的婦女健康保障工作機制,保障婦女獲得高質量、有效率、可負擔的醫療和保健服務。統籌推進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建設,推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保障婦女的健康需求。
2.提升婦幼健康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推進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打造一批國家級、省級婦幼保健特色專科。加強婦幼保健機構與綜合醫院、醫共體分工協作,形成橫向互補、上下聯動的服務網路,推動婦幼健康優質資源合作共享。進一步完善薪酬分配政策,加快建立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的運行新機制。加大人才培養培訓力度,提升基層婦幼健康服務能力,打造一支臨床與保健相結合的婦幼健康專業化隊伍。
3.加強婦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圍繞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等婦女群體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加強育齡婦女生殖健康和孕產婦保健。堅持保健與臨床相結合,發揮多學科協作優勢,積極發揮中醫藥在婦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4.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實施母要安全行動計畫,嚴格落實母要安全保障制度,強化關口前移和源頭管理,細化妊娠風險篩查與“五色”分級評估,做好妊娠風險防範。產前篩查率達到90%以上。進一步完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會診、轉診網路,提升各級救治中心標準化水平,重點加強縣級醫院、婦幼保健院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強化重點人群管理,加強母嬰安全監測預警。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7/10萬以下。
5.加大官頸癌、乳腺癌(以下簡稱“兩癌”)和愛滋病、梅毒、B肝母嬰傳播防治力度。推進適齡婦女“兩癌”免費檢查項目,完善篩查診治銜接機制,提高早診早治率和診治質量,降低死亡率。適齡婦女“兩癌”篩查率達到80%以上。加大愛滋病防控力度,引導婦女主動了解愛滋病防治知識和相關政策,提高防範能力。加強對感染婦女特別是流動婦女的醫療服務,提高隨訪率。全面落實預防愛滋病、梅毒、B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提高孕早期檢測率,降低母嬰傳播率。孕產婦愛滋病、梅毒、B肝檢測率保持在98%以上。
6.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服務水平。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節育知識,倡導男女兩性增強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識,減少意外妊娠以及性相關疾病傳播。開展產後和流產後避孕節育服務,創新育齡婦女避孕節育服務模式,提高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服務的可及性。婚前醫學檢查率保持在80%以上。
7.促進婦女心理健康。健全心理健康服務網路,提升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加強婦女心理健康教育與指導、心理疾病篩查與轉診服務。普及婦女心理健康、精神疾病預防等知識,引導婦女掌握基本的情緒、壓力管理調試方法,預防抑鬱和焦慮等心理問題。加強對孕產期、更年期等特定時期婦女的心理關懷,對流動、留守和遭受性侵、家庭暴力的婦女提供心理援助。充分利用婦女之家等社會組織,為婦女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係調適等服務。
8.加強流動婦女衛生保健工作。完善以現居住地為服務地區的流動婦女健康管理模式,加強對流動孕產婦的孕產期保健工作,推動流動和戶籍孕產婦健康服務均等化。通過大數據平台創新流動婦女健康管理模式,提高服務能力。
9.提升婦女健康素質。實施婦女健康知識普及行動,持續開展營養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引導婦女掌握身心健康、預防疾病、科學就醫、合理用藥技能,養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婦女參與疫情防控、應急避險的意識和能力。引導婦女主動控制菸草危害,拒絕酗酒,遠離毒品。
10.引導婦女積極投入全民健身行動。加強宣傳和指導,鼓勵婦女經常性開展適度體育鍛鍊。加大城鄉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開放力度,構建市縣鄉村四級公共體育設施網路和城市“10分鐘健身圈”。發展城鄉社區體育活動,辦好第四屆浙江省女子體育節,引導婦女有效利用社區健身設施、公共體育場所等開展健身活11.建設國內一流的婦女健康科技創新體系。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計算機仿真技術等新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的創新套用。建立婦女健康檔案信息共享機制,實施婦女群體健康管理和健康風險預警。促進信息技術在婦女專科醫聯體建設中的套用,加強婦女專科與綜合醫院的協作,促進分級診療上下聯動。
(三)婦女與教育。
1.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領域性別平等政策。將性別平等納入教育政策和發展規劃,推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制度化、法治化。將性別平等內容融入教師培訓和師範生培養課程,增強教育工作者自覺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主動性和能動性。推動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性別平等教育,探索構建學校教育、親職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性別平等教育模式。
2.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依法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保持高等學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提高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道、多形式為貧困和殘疾女大學生提供幫助。嚴格控制特殊專業範圍,加強對招生中涉及性別歧視問題的監管,探索約談監管機制。消除性別因素對學生專業選擇的不利影響。
3.提高女性職業技能水平。完善學歷教育與培訓並重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支持女性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養複合型技術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鼓勵用人單位依法加大對職工技能培訓的投入,組織女職工參加各類學歷、技能培訓,擴大女職工接受職業學校教育和培訓的覆蓋面。充分利用各類教育文化陣地,幫助高校女畢業生、進城務工婦女、去產能分流女職工等重點人群提高崗位業務技能、轉崗再就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由就業培訓中心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中女性所占比例保持在2%以上。
4.提高女性科學素養。利用現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學知識教育、傳播力度。鼓勵女性人才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培養造就一批創新型和複合型套用人才。鼓勵女大學生積極參與項目設計、社會實踐、創新創業、科技競賽等活動。在婦女民眾中開展反對封建迷信、偽科學和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提高女性終身教育水平。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不斷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為女性提供多樣化的終身教育機會。滿足女性多樣化學習需求,關注因生育中斷學業和職業的女性發展需求。擴大教育資源供給,建成覆蓋全省的終身學習網路和區域性學習中心,建立浙江居民智慧學習資料庫,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區和線上教育資源。
6.加強高校婦女組織和女性學相關學科建設。擴大高校婦女組織覆蓋面,在教育引領婦女、促進婦女成長成才、助推高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推動有條件的高校建設女性學相關學科,開設婦女研究及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培養具有跨學科知識基礎和性別平等意識的女性學專業人才。加大對婦女和社會性別理論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強跨學科研究。
(四)婦女與經濟。
1.加大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保障力度。推動完善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參與經濟建設、享有經濟發展成果的政策法規,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勞動報酬、職業健康與安全、職業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權益。創新工作機制,激發婦女創造力,為婦女充分參與經濟高質量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2.消除女性就業性別歧視。全面落實消除就業領域性別歧視政策,除法律規定不適合女性的工種和崗位外,防止在招聘錄用、調崗調薪、離職解聘等環節出現性別歧視行為。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發布或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含有性別歧視性內容的招聘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
3.改善婦女就業結構。大力培育知識型、技術型、創新型女性勞動者,多渠道引導和扶持農村婦女向非農產業有序轉移。加強對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知識、創新方法、科研管理等培訓。提高女性在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就業的比例,提高就業層次和質量。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3%左右,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5%以上。
4.促進婦女就業創業。拓寬女性創業者融資渠道,創新婦女創業擔保貸款等金融服務模式。深化巾鈿雲創行動,推進數字賦能,鼓勵婦女在5G、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興行業就業創業。助推“媽媽的味道”美食、女紅等婦女就業創業工作品牌選代升級,拓展居家就業創業渠道。
5.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落實《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將女職工勞動保護納入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安全監察範圍。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強化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和完善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措施。加強女職工職業安全宣傳教育,提高防範職業病能力。推進“媽咪暖心小屋”建設,為女職工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務。
6.保障女性從業人員勞動權益。督促用人單位規範用工行為,落實女職工專項集體契約制度,提升女職工勞動契約、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契約的質量和履約實效。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縮小男女兩性收入差距。推動有條件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設立女職工維權仲裁庭,依法處理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和侵犯女職工勞動權益的行為。加強對女職工特別是外來務工婦女的勞動保護政策法律宣傳教育。
7.提高殘疾婦女就業和生活水平。提升對殘疾婦女的認知度和包容性,改善就業環境,消除殘疾婦女平等參與社會經濟建設障礙。增強殘疾婦女就業意識,鼓勵殘疾婦女靈活就業。落實殘疾人就業創業政策,鼓勵企業提供合適的崗位幫助殘疾婦女就業。加快構建適應殘疾婦女就業的福利保障體系。
8.促進女性生育就業平衡。加快構建托育照料服務體系,增加優質幼教服務供給,提高生育意願。認真落實女性生育假、就業補貼等待通,建立健全生育保險和減負政策。依法組織實施三孩生育政策。禁止用人單位將生育狀況作為對女性招聘、錄用等的條件。
9.保障農村婦女的各項經濟權益。保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落實土地權益確權登記等制度,禁止以出嫁、離婚、喪偶等理由侵害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保障婦女在集體資產管理、使用及收益分配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10.引領婦女全力投身鄉村振興。深入實施鄉村振興巾鈿行動,鼓勵和支持婦女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提高農村婦女整體素質,重視培育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加強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政策扶持。
(五)婦女參與決策管理。
1.完善促進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相關政策。積極推動有關部門採取措施,不斷完善培養選拔女幹部的政策機制,提高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黨政工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基層組織中的女性比例。
2.重視發展中國共產黨女黨員。注重從各行各業青年女性中發展黨員,在黨代表候選人醞釀過程中,發現和培養優秀女黨員,逐步提高黨代會中女黨員代表比例。中國共產黨女黨員比例達到30%以上,黨代表女黨員比例一般不少於本地區女黨員占黨員總數的比例。
3.提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女性比例。落實人大代表選舉規則和程式,在選區劃分、代表名額分配、候選人推薦、選舉等環節,保障婦女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重視從基層、生產一線推薦人大代表女性候選人,各級人大代表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屆提高。提名推薦、協商確定政協委員建議名單時,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婦女,各級政協委員和常委中女性比例逐屆提高。充分發揮女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業中的積極作用。
4.加大培養選撥女幹部工作力度。將培養選拔女幹部的目標和要求,列入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建設總體規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女幹部培養選拔和配備的要求,做到應配盡配。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中女幹部比例逐步提高,擔任正職的女幹部占同級正職幹部的比例逐步提高。省、市、縣(市、區)黨委、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女幹部比例逐步提高,擔任正職的女幹部占同級正職幹部的比例逐步提高。注重選拔女幹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領導職務,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幹部。重視對女企業家、女性高級知識分子和新階層女性代表人物的培養,組織和推薦優秀女性參加各類參政議政活動。
5.推動婦女廣泛參與企業、事業單位決策管理。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通過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等方式,促進更多優秀婦女進入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重視在衛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業提高決策管理層的女性比例。培養選拔優秀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決策管理層。省級工會代表大會中女職工代表比例逐步提高,其他各級工會代表大會中女職工代表的比例應與女職工占職工總數的比例相適應。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中女職工董事、女職工監事占職工董事、職工監事的比例和女職工總數的比例相適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比例與女職工總數的比例相適應。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6.推動女積極參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充分發揮婦女在城鄉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注重從致富女能手、經商務工女性、鄉村女教師女醫生、女社會工作者、女退休幹部職工等群體中選拔村(社區)幹部。完善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積極鼓勵優秀婦女參與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競職,婦女當選“一肩挑”人員有一定比例,實行村民委員會女委員專職專選,努力提高婦女成員在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中的比例。村(社區)黨組織成員、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以上,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7.提高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意識和能力。引導婦女關心國家和社會事務,依法行使政治權利,積極參與民主決策和管理。加大基層婦女骨幹培訓力度,積極開展城鄉社區婦女議事會建設。支持引導婦女參與社會組織,加強對女性社會組織的支持和服務指導。社會組織中女性比例大福提高、女性負責人比例逐步提高。
(六)婦女與社會保障。
1.確保婦女公平享有社會保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及《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持續推動社會保險提質擴面,實現所有婦女應保盡保。婦女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女職工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人數逐步提高。
2.完善覆蓋城鄉的婦女生育保障制度。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確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新業態就業等婦女群體享受與其他參保職工同等生育醫療待遇。完善婦女及其家庭成員參加生育保險制度,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
3.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合理調整機制。加快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商業健康保險等為補充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建立醫療救助對象及時精準識別機制,推動女職工參加大病互助保險,發展“兩癌”等重大疾病商業保險。擴大婦女工傷保險覆蓋面,保障因工傷亡婦女享有保險權益。推動修訂《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健全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相結合的失業保險制度體系,支持女職工穩定就業。
4.完善城鄉社會救助制度。深入貫徹《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落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自然災害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制度,加大對婦女群體特別是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社會救助力度。全面實現社會救助城鄉統籌,對符合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和婦女予以保障。實施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漸退期制度。
5.加強殘疾婦女困難幫扶和權益保障。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落實困難家庭重病女患者,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婦女,符合條件的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婦女視為單人戶納入低保政策。健全主動發現機制,推進救助關口前移。全省人口相對集聚的1萬人以上的鄉鎮(街道)建有1家規範化殘疾人之家。
6.為老年婦女提供更優質的養老服務。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包括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的公益屬性,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老年婦女、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婦女提供無償或低償托養服務。建立健全兼顧老年婦女身體狀況與家庭經濟狀況的失能失智老年婦女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實現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全覆蓋,提高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比例。拓展智慧養老套用,推進適應老年婦女需求的智慧型化服務。建設“浙里養”智慧養老服務平台,推動智慧康養新基建,建設一批智慧養老院和養老社區。
7.健全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體系。建立信息管理系統,為有困難、有需求的農村留守婦女提供權益保護、生產幫扶、人身安全、精神撫慰、親職教育支持等關愛服務。加強農村文體設施建設,豐富農村留守婦女精神文化生活。支持留守婦女參與鄉村振興和家庭文明建設,在新時代文明實踐、移風易俗、鄉村治理、鄰里互助、留守老人兒童關愛服務中發揮積極作用。支持社會力量為農村留守婦女提供關愛服務。鼓勵農村公益崗位向符合條件的留守婦女傾斜。
(七)婦女與法律保護。
1.推進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的貫徹落實。推動修訂《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等法規規章,深入實施《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浙江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強化涉及婦女權益保障案件審理工作,為維護婦女權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探索開展婦女權益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將保護婦女權益法律知識普及納入法治隊伍建設、全民普法規劃和民眾性法治文化活動。
2.推動政策法規性別平等評估機制規範化建設和有效運行。明確評估範圍和標準,規範評估流程,細化評估指標。加強政策法規制定前研判、決策中貫徹、實施後評估的制度化建設。將男女平等理念落實到政策和法規規章制定實施全過程各環節。
3.加強婦女法治意識培養和能力提升。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宣傳教育,提升維護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知識普及率。鼓勵婦女多途徑參與普法活動,引導婦女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和行為習慣。注重發揮女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婦聯組織、女性社會組織等在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協商中的作用。
4.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力度。建立聯防聯動機制,完善預防、制止、救助、幫教一體化多部門合作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機制。加強社區格線化家庭暴力重點監控和預防排查,落實強制報告、緊急鹿護、告誡、人身安全保護令等制度。完善家庭暴力110處理協作機制,加強家暴警情統計,依法出具告誡書,及時簽發人身保護令,提高審核簽發效率。進一步健全家庭暴力傷情鑑定中心、舉報站、婦女熱線、庇護所,為需要幫助的婦女提供法律諮詢、醫療救治、心理疏導等服務,加強對施暴者的法治教育、心理輔導和行為矯治,開展家庭暴力案件後續跟蹤回訪。
5.持續加大打擊拐賣婦女工作力度。落實預防、打擊、救助、康復為一體的防揚工作長效機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提高全社會防拐意識以及婦女防範意識和能力。開展打拐專項行動,利用網路信息和現代偵查技術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團伙,重點整治買方市場,及時解救被拐婦女並幫助融入社會。加強跨區域司法協作,堅決打擊拐賣婦女犯罪。
6.嚴厲打擊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犯罪行為。加強網路治理,嚴厲打擊利用網路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特別是強迫、引誘智障婦女賣淫。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查處涉黃娛樂服務場所、網站,建立常態化整治機制,鼓勵民眾監督舉報違法犯罪行為。
7.有效控制和嚴懲強姦、狠褻、侮辱婦女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性侵教育,提升婦女的自我防護意識。建立完善重點人群和家庭關愛服務、婦女侵權案件發現報告、多部門聯防聯動、婦女權益輿情應對等機制。完善立案偵查制度,及時全面收集固定證據,完善網際網路自查功能。及時清理淫穢色情信息。加強違法犯罪人員信息庫建設,建立健全涉性侵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
8.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多形式、多渠道傳播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知識,增強婦女防範和制止性騷擾的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強聯防聯控,發揮典型案例示範指引作用。推動機關、企業、學校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9.嚴厲打擊利用網路對婦女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網路信息內容整治,依法打擊網路信息服務平台、生產者和使用者對婦女實施侮辱、誹謗、威脅、侵犯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信息資源共享、大眾互助網路平台的規範管理,保護婦女個人信息安全,依法懲治利用網路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婦女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採取非法網路貸款、虛假投資、諮詢服務等手段騙取婦女錢財的犯罪行為。
10.維護婦女在婚姻家庭和財產等方面的平等權利。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家庭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以及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繼承遺產、子女平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保障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知情權、處理權,在婚約財產返還、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認定、分配上,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離婚時,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保障婦女依法獲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權益,保障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婦女獲得補償、無過錯婦女依法獲得損害賠償。
11.為婦女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完善婦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機制,保障造受侵害婦女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救助。促進矛盾糾紛化解、法律諮詢等公共法律服務惠及城鄉婦女特別是低收入婦女、老年婦女、單親困難母親等群體。進一步擴大面向婦女法律援助的社會知曉率和覆蓋面,保障婦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依法獲得法律援助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加強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專業律師團隊和志願者隊伍建設。在針對婦女的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遺棄、虐待等案件辦理過程中注意人文關懷,最佳化辦案綠色通道,建立健全有女性工作人員參加的案件辦理機制,保護受害婦女隱私,防止在取證、核證、詢問等環節對女性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需要救助的婦女獲得司法救助。
(八)婦女與環境。
1.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引領。運用多種形式面向婦女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教育,引導婦女聽黨話、跟黨走,增強“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新時代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新女性。
2.構建和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性別文化。推動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計畫和各級幹部培訓規劃。多渠道、多形式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優秀女性典型,推動性別平等意識成為社會主流價值觀。消除網路媒體、影視作品、公共出版物中歧視貶抑婦女、侮辱婦女人格尊嚴、物化婦女形象等不良現象。
3.加強文化和傳媒領域性別平等評估和監管。完善傳媒監管機制,加強涉及性別平等內容的審核管理,吸納社會性別專家參與傳媒監測評估。加強網路信息平台管理,規範網路名人和公眾賬號傳播行為,消除對婦女的偏見和歧視。加強文化傳媒工作者和傳媒相關專業學生的性別平等培訓,使性別平等成為文化傳媒工作者自覺踐行的行為準則。
4.全面提升婦女的媒介素養。利用社區婦女之家、圖書館、網路課堂等開展面向婦女的媒介素養培訓和指導,提高婦女運用網際網路獲取知識和信息的能力。為婦女接觸、學習和運用大眾媒體提供條件和機會,重點幫助農村和貧困、流動、殘疾等婦女群體使用媒體和通信傳播技術,鼓勵民間機構和企業等運用各類信息通信技術幫助邊遠地區婦女獲得信息和服務。
5.提升婦女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能力。增強婦女生態文明意識,引導婦女積極參與生態文化宣傳和生態環境保護活動。發揮婦女在建設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倡導綠色出行、綠色消費,制止餐飲浪費和實施垃圾分類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婦女的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普及率達到100%。
6.促進婦女共建共享文明建設成果。豐富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滿足婦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勵婦女積極參與城市文明建設,將男女平等參與程度和婦女滿意度納入文明城市評選內容。促進婦女參與文明村鎮建設,主動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文化發展、文明鄉風培育和鄉村社會治理。深入推進廁所革命,推動旅遊景區、商場等公共場所建設第三衛生間,將男女廁位比例的規範化建設和達標率納入文明創建活動考評體系。
7.在突發事件應對中重點關切婦女群體的特殊需求。在構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編制應急預案時充分考慮婦女特殊需求,優先保障女性衛生用品、孕產婦用品和重要醫用物資供給。面向婦女開展突發事件預防知識、自救技能的指導培訓,引導婦女儲備家庭必要應急物資,全方位提高婦女的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應對突發事件中加強對有需求的婦女群體的救助服務和心理疏導。
8.加強婦女用品、化妝品質量監督。加強化妝品監管體系建設,突出重點領域質量監管,維護婦女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打擊危害婦女的假冒偽劣產品,加大婦女衛生用品質量抽查力度,及時公開發布有關質量信息,保障婦女的健康權益。全省婦女衛生用品發現質量問題處置率達到100%。
9.推進長三角地區女性合作發展。充分藉助聯席會議平台開展聯誼活動,深化一體化合作交流機制,促進長三角攜手發展。鼓勵和促進長三角區域婦女主動參與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巾榴力量。
三、重點實事項目
(一)婦幼保健機構能力提升項目。市縣兩級均設定政府舉辦的標準化婦幼保健機構,規範設定與機構職能、任務、規模相適應的業務部門。推進“醫學高峰”計畫,依託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產科醫院,高標準高質量建設國家婦產區城醫療中心,打造國內領先的婦產醫療技術高地和疑難危重症診治高地。提升市級婦幼保健機構能力,推動“雙下沉、兩提升”以及醫聯體、醫共體建設,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婦幼保健門診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員培訓。推進婦幼保健機構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完善薪酬分配政策。
(二)女大學生就業創業促進項目。健全多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強化培訓見習實習,提升女大學生就業能力。最佳化政策扶持,促進女大學生創業創新。做好離校前後信息銜接,實現專項招聘活動常態化。加強崗位推薦、培訓指導、創業扶持精細化管理,為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女性畢業生100%提供就業機會。
(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設項目。加強縣級心理輔導中心建設,70%的縣(市、區)建成標準化心理輔導中心,為中小學生提供心理諮詢和危機干預。加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標準化建設,95%以上的高校達標,打造20個標準化建設高校,推進專職心理健康教師註冊心理師證書、所有專職輔導員達到國中級培訓要求,提升女大學生心理健康水平。
(四)家庭養老照護服務項目。按1萬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於300張床位為規劃單元。1個規劃單元內,將養老機構分多處設定,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區(>3000人/平方公里)500米內、中密度居住區(1000-3000人/平方公里)1000米內建有1家養老機構。提升家庭照護能力。培育1000個康養聯合體。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開展上門服務。
(五)婦幼健康服務效能提升項目。構建整合型婦幼健康信息平台,深化“網際網路+母子健康”服務模式,以出生“一件事”為抓手,推動孕期保健、產時分娩、預防接種、兒童保健等信息資源互聯互通,在最佳化流程、拓展內容、便民辦事等方面深化改革創新,推動“掌上辦”“網上辦”在婦幼健康服務方面的常態化套用,不斷提升民眾獲得感、滿意度。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各級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承擔落實相應的目標任務。
(二)強化規劃落實。各市、縣(市、區)政府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婦女發展規劃,有關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並做好與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採取有效舉措,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三)加大保障力度。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並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實施本規劃和婦女兒童工作機構開展工作所必需的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省財政設立婦女兒童發展專項資金,用於推動規劃實施和支持各地婦女兒童工作。
(四)完善監測評估。對規劃實施開展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各級婦兒工委組織開展中期和終期評估,婦兒工委成員單位、相關機構及有關部門向同級婦兒工委和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按國家要求落實性別統計監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