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是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12月28日印發的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 發布時間:2021年12月28日
  • 發布單位: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文通知,規劃全文,

發文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28日

規劃全文

  •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為加快打造高質量現代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民生幸福標桿城市,根據國家和浙江省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寧波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以及《寧波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動計畫(2021—2025年)》,制定本規劃。規劃期限為2021年至2025年。
  •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著力改善公共服務短板弱項,著力推動公共服務優質共享,著力構建與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居民需求結構相契合、地方財力保障相協調、供給主體多元化的高質量現代化公共服務體系,在“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弱有眾扶、軍有優撫、文旅樂享、體有強健、住有宜居”上不斷取得新的進步,為爭當浙江建設“重要視窗”模範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撐,爭創民生幸福標桿城市。
(二)基本原則
——保障基本,均等可及。兜住底線、夯實基礎,科學設定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和保障標準,確保全體居民均等享有相應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最佳化公共服務資源布局,提高均等化水平,合理設定服務人口和服務半徑,推進城鄉、區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務更加便利可及。
——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根據國家要求和本地發展實際,綜合市民基本民生需求和公共財政承受能力,強化政府履行保基本職能,動態有序調整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範圍和水平,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保持公共服務總體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
——政府主導,多元參與。強化政府對基本公共服務的兜底責任和對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的主導作用,合理劃分政府公共服務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加快補齊短板弱項。充分發揮社會主體活力,建立健全多元化供給機制,促進公共服務領域規範有序競爭,提高供給效率,豐富服務資源。
——數智賦能,機制創新。以數位化改革撬動公共服務各領域體制機制創新,推進網際網路、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深度套用,加快實現跨部門數據暢聯共享,創新服務供給方式,強化供需精準對接,改善服務體驗,最佳化公共服務資源配置。
(三)主要目標
——高質量現代化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政府保障基本、社會積極參與、全民共建共享的協同發展新格局基本建立,公共服務整體水平走在全國同類城市前列,成為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的標誌性成果。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和標準體系更加健全,均等化、標準化供給得到有效落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人群全覆蓋、服務全達標、財力全保障,城鄉間、區域間、群體間差距基本消除。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更有質量。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資源不斷增加,服務內容更加豐富,供需對接更加精準,供給主體更加多元,推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付費可享有、價格可承受、質量有保障、安全有監管,努力實現“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弱有眾扶、軍有優撫、文旅樂享、體有強健、住有宜居”。
——高品質多樣化生活性服務加速發展。適應人民民眾日益多樣化、個性化、高品質的生活服務需求,健康、托育、養老、文化、旅遊、體育、家政等生活性服務業加快提質升級,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標準化、品牌化取得重大進展,逐步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發展新格局。
——公共服務供給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公共服務設施運行和財政保障機製成熟穩定,責任劃分更加清晰,各級公共服務財政投入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服務內容、管理流程、監督評價更加透明規範,公共服務數位化系統整體運行穩定高效可持續,多樣化、精準化、智慧型化服務能力大幅提升。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主要指標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主要指標
(一)高水平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1.強化政府對基本公共服務兜底保障。落實基本公共服務政府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市與區縣(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快形成合理授權、依法規範、運轉高效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提高供給效率,確保年度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達到70%以上。嚴格規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標準,建立與經濟發展和政府財力增長相適應的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支出保障制度和增長機制。探索基本公共服務成本分擔和跨區域利益補償機制,健全“資源(錢)隨人走”的基本公共服務投入機制。
2.構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根據國家、省部署要求,結合寧波實際,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和保障標準,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牽頭部門及支出責任。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實施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實施效果反饋,完善閉環管理,定期開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度評價和社會滿意度調查。
3.推動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衡共享。加大向基本公共服務薄弱地區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完善基層基本公共服務支出保障機制,確保相對落後區域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低於全市規定水平。因地制宜、科學合理設定基本公共服務半徑,藉助流動服務站等載體,著力增強偏遠農村、山區、海島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跨區域合作機制,鼓勵相鄰區縣(市)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資源統籌和共建共享,擴大優質服務資源輻射覆蓋範圍。以加快杭甬、甬舟、甬紹一體化發展為先導,積極融入和擴大長三角公共服務便利共享“朋友圈”。
4.強化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統籌。加快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一體設計,逐步統一城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和建設標準,以及社保、住房等政策標準,促進我市城鄉人口有序流動。健全以流入地為主的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制度,完善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相掛鈎的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化提供機制,逐步實現流動人口在常住地便捷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二)推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提質擴能
1.強化政府統籌引導作用。各地緊緊圍繞供需矛盾突出的非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統籌規劃本地區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用好規劃、土地、投資、稅收、金融等多種政策,盤活現有設施資源,低價或無償提供給公益性機構或市場主體,幫助降低服務成本、提升運營效率,重點支持普惠托育、普惠養老、普惠學前教育、優質醫療等領域服務供給,著力提高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能力、質量和效率,實現大多數居民以可承受價格付費享有。
2.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力度,推動供給主體和供給方式多元化。制定發布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目錄,引入競爭機制,明確適合通過政府購買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實現費隨事轉。加快理順公共服務價格,引導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實現保本微利運營。進一步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定價機制、招投標機制、購買流程和購買服務評估機制,規範公開公共服務購買內容、服務要求、服務流程等。
3.積極發揮國有經濟作用。支持國有經濟以兼併、收購、參股、合作、租賃、承包等形式從事非營利性或微利活動,參與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健全國有經濟投融資體制,加強國有經濟參與公共服務的授信、審貸、還款模式創新,拓寬融資渠道。落實國有經濟參與公共服務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建立健全國有經濟退出標準和程式。
(三)豐富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
1.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與公共服務體系有序銜接。統籌構建以公共服務為基礎、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為補充的發展格局,發揮生活性服務業對公共服務體系的支撐作用,推動公共服務供給鏈條在市場領域延伸。優先發展能夠與公共服務密切配合、有序銜接的相關產業,推動形成高端醫療與公立醫院、高端養老與公辦養老機構、校外培訓與學校教育階梯式、互嵌式關係。
2.推進重點行業可持續發展。順應廣大人民民眾對更高品質生活服務需求,把握產業轉型升級趨勢,圍繞需求量大、成長性好的領域,重點培育健康服務、養老托育、家政服務、休閒旅遊、文藝欣賞、體育健身等一批生活性服務產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包容創新、鼓勵探索、積極培育的發展導向,逐步拓展服務種類,創新發展新業態新模式。
3.做大做強生活性服務業。積極培育市場主體,有序放開市場準入,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生活服務供給,引導相關行業龍頭型企業集約化發展,鼓勵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打造一批熟悉地方市場環境、緊貼地方市場需求的特色化服務品牌,保護傳承“老字號”,培育壯大“新字號”。強化服務標準建設,探索建立政府、行業組織、標桿企業協同參與的生活服務行業標準體系,以標準化促進生活服務質量提升,規範市場行為。打造誠信服務體系,推出一批“信用+生活服務”套用場景。
(四)數智賦能推動公共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1.推進公共服務數位化改革。建設“數字社會”系統,圍繞“嬰育、教育、就業、居住、文化、體育、旅遊、醫療、家政、養老、救助”等公共服務領域,打造公共服務“數字孿生空間”,統籌推動數字公共服務流程再造。開展跨部門多業務協同及子場景套用,探索“一件事”集成協同場景,制定系統集成清單和數據共享清單,打造部門業務“任務樹”,建立指標體系、工作體系、政策體系、評價體系,繪製數據集成流程圖和業務集成流程圖,協同推動公共服務制度創新。探索推進公共場所數位化服務大提升,打造一批特色性公共場所數位化服務品牌,推進公共服務供給創新。完善優質公共服務資源統籌共享機制,加快推進數據共享、資源互通、資質互認,提升公共服務需求主動識別、供給精準匹配能力。
2.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有序推進重點領域對外開放,提升醫療、教育培訓、休閒旅遊、體育健身等高品質個性化服務能力。全面落實社會資本進入公共服務領域的各項優惠政策,營造包容審慎的發展環境,及時清理和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相關規定和做法,加大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等試點力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發展。
3.大力培育社會組織。加強樞紐型社會組織服務平台擴面賦能,為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創造有利條件。推進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常態化,將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擴大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範圍和規模。加強社會組織日常監管,嚴格登記審批、年檢年報、等級評估、雙隨機抽查等工作,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一)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
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健全鼓勵生育配套政策,有效提升育齡婦女生育水平。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深化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做好生育保險參保擴面工作。打造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各階段的生育醫療保健服務鏈,最佳化兒科醫療服務資源布局,推進危重症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症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中心的標準化建設,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促進兒童早期發展,加強對兒童生長發育、心理等方面的綜合干預。到2025年,全市孕產婦及7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孕產婦產前篩查率達90%,嚴重致殘致畸的出生缺陷疾病發生率控制在8.5‰以下。
(二)提升家庭科學育兒能力
提高家庭照護知識和技能,提供形式多樣的家庭養育健康指導。鼓勵社會培訓機構開設母嬰幼照護培訓科目,開展家庭科學育兒培訓指導。支持發展網際網路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開發嬰幼兒養育課程、父母課堂等數位化產品。推動高職院校設定護理、嬰幼兒照護等相關專業,加快人才培養。到2025年,嬰幼兒家長科學育兒知識普及率達90%以上。
(三)加大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
完善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健全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推動嬰幼兒服務設施與鄰里中心、文化禮堂、社區活動室等其他設施共建共享。加強幼稚園托班服務供給,構建托幼服務一體化新模式。支持用人單位和產業園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加強政策引導,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到2025年,普惠性托位占比達到60%以上,培育一批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單位。
(四)加強托育服務規範化建設
嚴格落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及設施建設規範和服務標準,推動托育行業規範有序發展。嚴格實行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和持證上崗制度,強化嬰幼兒照護機構人員管理。建設完善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市本級至少建有1家具備集中托養功能的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每個區縣(市)至少建有1家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並實現實體化運行。
(五)加快育嬰服務數位化套用
依託省“出生一件事”升級平台,推進預防接種、出生醫學證明、落戶和參保登記等跨部門多證聯辦,構建面向婦幼人群的全流程掌上辦事服務體系。整合多源數據,全量歸集孕產期保健、產時分娩、嬰幼兒保健等數據信息,搭建數智托育服務平台,提供線上備案、服務展示、雲上監管、家園互通等服務,形成嬰育照護閉環管理。
(一)推動學前教育優質普惠發展
擴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實現新建小區配套幼稚園與小區建設“五同步”。實施農村幼稚園改造提升工程,每個鄉鎮(街道)在辦好1所公辦中心幼稚園的基礎上,常住人口5萬以上的鄉鎮(街道)至少建有2所公辦幼稚園。推進城鄉學前教育共同體建設,實施普惠性幼稚園擴容提升工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普惠性幼稚園,公辦幼稚園和普惠性民辦幼稚園在園幼兒占比保持在90%左右,力爭實現普及普惠縣全覆蓋。完善政府投入、社會投資、家庭合理分擔的學前教育經費保障體系。加強幼師隊伍建設,拓寬師資補充渠道。深化幼稚園內涵建設和科學發展,持續推進課程改革,創新教科研內容及方式。
(二)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大力推進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新時代城鄉義務教育共同體建設,逐步推進城區學區連片學校集團化辦學或組成辦學聯盟,深入開展“網際網路+義務教育”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工作,完善義務教育“公民同招”政策,依法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到2025年,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縣(市)比例達到60%以上。完善普通高中多元錄取機制,實行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到2025年,優質示範普通高中學校定向分配比例逐步達到70%。推動普通高中特色化發展,逐步形成分類辦學機制,探索適性教育,建立富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學校課程體系和育人機制。推進特殊教育資源提升工程和教學質量提升工程,完善特殊教育安置模式,進一步提高隨班就讀學生比例,加強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和無障礙設施建設。
(三)加快職業教育特色開放發展
打造具有寧波特色的現代開放型職業教育體系,統籌職業教育與技工教育發展,推進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融通,深化普職融通,健全職業教育學分互認與轉換機制。加快推進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建設,實施產教融合“五個一批”建設,健全產教協同育人機制,深化校企合作,形成與產業需求更加契合的職業教育辦學格局。建立“雙師”素養導向的職業教育教師準入機制,推進專業教師企業實踐制度,完善職業院校高層次技術人才聘用和兼職教師管理辦法,到2025年,全市“雙師”型教師占比超過90%。
(四)發展一流高等教育
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加快寧波大學“雙一流”和寧波職業技術學院“雙高”建設,支持寧波諾丁漢大學“卓越燈塔”計畫,推動寧波工程學院、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浙江萬里學院等高校建設高水平套用型大學。籌建新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和中外合作大學。改造提升浙江大學寧波校區,加快中國科學院大學寧波材料工程學院建設,支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寧波創新研究院、大連理工大學寧波研究院、西北工業大學寧波研究院等開展研究生培養。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深化學科專業建設,圍繞產業需求和重大戰略發展要求,加快“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提升高教園區發展能級,完善高教園區服務配套,以甬江科創大走廊建設為契機,建設環高教園區創新創業帶。到2025年,獨立設定的本科高校達到10所以上,高等教育機構數達到26個以上,在甬大學生、研究生分別達20萬人、2.5萬人。
(五)健全終身教育體系
建立各類教育相互銜接貫通的終身教育資歷制度,大力發展社區教育、親職教育、老年教育、成人教育和職業培訓。建立“寧波市民學習資料庫”和“寧波學分銀行”,建立市民終身學習檔案,完善學習成果認定製度。辦好老年學校,鼓勵各級各類學校開展老年教育,擴大老年教育資源供給,積極開發老年人力資源。增加終身教育公共資源,加快寧波開放大學信息化學習資源和終身學習平台建設,發展現代遠程教育,鼓勵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開放教育資源。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健全終身教育體系
(一)完善就業創業政策體系
深入實施“甬上樂業”計畫,調整完善就業政策,促進企業吸納就業、勞動者技能提升,規範新就業形態,最佳化靈活就業人員保障。提升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功能,建立各類就業信息共享機制,開展就業需求調查,完善失業預警監測機制和就業統計分析制度。最佳化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促進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勞動力和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充分就業。健全城鄉一體化的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動態管理和分級分類服務,推進城鄉就業困難人員托底幫扶,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二)最佳化職業技能培訓服務體系
構建產教訓融合、政企社協同、育選用貫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體系,實施新時代“寧波工匠”培育行動,加快遴選培育一支覆蓋廣泛、梯次銜接、上下聯動的新時代工匠骨幹隊伍。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大規模開展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加大公共實訓平台建設投入,著力打造企業培訓中心、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推動技能人才培訓機構規範發展。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建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融通機制,完善技能人才激勵機制和技術工人收入分配機制。到2025年,高技能人才達到78萬名,開展職業技能培訓100萬人次以上。
(三)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作用
最佳化全鏈條創業扶持政策,加大初創企業扶持力度,精簡創業服務辦理環節,深化完善創業擔保貸款、創業者社保補貼等支持政策,發揮政府創業引導基金作用,提高創業政策和服務精準度,激發全社會創業活力。加快創業孵化平台建設,鼓勵高校和社會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種場地資源改造建設創業孵化基地,持續培養創業人才梯隊。辦好中國(寧波)人力資源創新創業大賽,大力培育新業態新模式創業主體。推動就業創業資源對接平台向區縣(市)延伸,實現服務資源全覆蓋。
(四)提高勞動者待遇和權益保障
完善企業薪酬調整和工資指導信息發布制度,引導企業工資分配向高層次人才、技能人才傾斜,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與經濟成長及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的聯動機制,提高勞動者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實現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經濟成長保持同步。深入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促進企業發展與維護職工權益並重,全面推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推動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規範勞務派遣用工管理,最佳化新業態勞動用工服務,指導共享用工規範健康發展。健全完善以欠薪治理為重點的權益維護體系,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完善勞動爭議解決機制,提高法律援助效能,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加快打造“無欠薪城市”。推動工傷保險精準擴面,加快推動工傷保險政策從企業職工向職業勞動者廣泛覆蓋。加快推動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納入全省統籌,穩步提高失業保險保障水平。
(一)加強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設
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提升實驗室檢測能力,實施縣級疾控中心標準建設和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全市疾控機構標準化全達標,傳染病暴發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原因查明率達100%,打造公共衛生最安全城市。構建分級分層、規模適宜、功能完善、平戰結合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網路,建設寧波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打造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動市縣兩級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發熱門診等建設,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監測哨點全覆蓋。加強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和中醫應急隊伍建設,提升中西醫結合疫情防治能力。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立公共衛生戰略物資儲備體系。
(二)加大優質醫療資源供給
全面實施“醫學高峰”計畫,高標準創建一批具有較強臨床診療能力、科技創新能力和區域輻射能力的省級區域醫療中心,鼓勵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國際醫療部。持續推進醫學品牌學科和醫學重點學科體系建設,重點加強感染性疾病科、急診醫學科、重症醫學科等薄弱學科資源配置。最佳化整合市級三甲醫院資源,按照“一院多區”的模式,將市級優質醫療資源延伸覆蓋到城市新興區域。打造緊密型城市醫聯體,形成以市級三甲醫院為龍頭,區級醫院為骨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康復、護理等其他醫療機構共同參與的醫聯體管理模式。主動參與長三角一體化區域醫療優勢專科合作,探索杭紹甬、甬舟等跨區域組團式發展。實施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計畫,推進寧波市中醫院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力爭寧波市中醫院躋身全國中醫院100強。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數達到6.6張,力爭3家市級醫院達到國家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A+等級,2家市級醫院綜合競爭力進入全省醫院前10位。
(三)全面提升縣域醫療服務水平
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級,強化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的龍頭紐帶作用,加強重點專科建設,推進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的規範化建設。完善“雙下沉、兩提升”長效機制,推進城市優質醫療資源逐級下沉。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逐步建立專項補助與付費購買相結合、資金補償與服務績效相掛鈎的新機制,推動村衛生室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深化區縣(市)、鄉鎮(街道)、村(站)醫療衛生一體化管理。到2025年,力爭每個區縣(市)有1家以上三級綜合醫院,所有醫共體牽頭醫院達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水平,縣域就診率保持在90%以上,基層就診率達到65%以上。
(四)加快發展健康服務新業態
建立健全網際網路醫院發展相關配套政策,健全網際網路診療收費和報銷制度,研究制訂衛生應急、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地方標準。鼓勵民營醫療機構建設網際網路醫院,與醫聯體共享資源、互通信息。有效整合區縣(市)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打造“網際網路+醫聯體(醫共體)”一體化信息平台,逐步實現居民“足不出戶看名醫”。
(五)完善醫療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法定人群全覆蓋、困難人群應保盡保,到2025年,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800萬人。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納入省級統籌。加快構建以促進健康為導向的新型醫保制度,大力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完善“先救治、後收費”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擴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覆蓋範圍,方便異地參保人員在我市實現醫保直接結算。落實醫保差別化支付政策,完善總額預算管理下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全面實施住院費用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點數付費,加快實施基層門診按人頭、住院按床日的支付方式改革,試點慢病、康復、精神疾病、安寧療護按床日付費,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完善醫療保障制度
(一)最佳化養老服務設施布局
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按照“機構跟著老人走”要求,構建分布均衡、適應需求、服務便利的養老機構布局體系。增加中心城區嵌入式、多功能、綜合性養老服務設施,完成縣、鄉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敬老院)設施改造提升,不斷提升鄉鎮敬老院服務能力和輻射範圍。嚴格落實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配建標準,對未達到配建標準的已建成住宅小區,以社區為單位推進整改,推動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與社區鄰里中心、文化禮堂、社區活動室等共建共享。支持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開展居家適老化改造,創建認知症友好社區和示範型老年友好社區。加快推進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公共活動空間增設適合老年人休息的設施。
(二)推動養老服務提質升級
推進養老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強化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兜底線、保基本”定位,探索建立養老床位短缺預警機制,推進公辦養老服務設施向常住老年人開放,拓展鄉鎮敬老院的區域輻射功能。支持社會資本與其他投資主體同等享受市場準入標準和優惠政策,鼓勵提供成本可負擔、便利可及的普惠型養老服務。提升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村社居家養老服務站服務功能,發揮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輻射連結作用,完善老年助餐體系。
(三)提升養老保障水平
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基本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法定人群全覆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適齡參保人員應保盡保,穩妥做好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推進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等依法依規參加社會保險,到2025年,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620萬。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養老保險待遇動態合理調整機制,建立社保基金支出測算模型,推動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逐步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保持省內領先水平。
(四)深度推進醫養康養有機結合
加快發展醫養結合型養老服務機構,規範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簽約合作,提高養老機構醫療服務能力,加快養老機構失能失智照護專區、護理專區建設。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醫養康養特色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個性化養老服務,鼓勵興辦多種形式的社區醫養服務設施。推動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加強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規範化建設,支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開設護理、康復床位,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護理床位占比。引導社區養老服務中心設定失能失智老人照護中心、老年康復照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等專區。推動建立老年人防跌倒綜合干預機制、老年失智症防治體系。
(五)發展智慧養老新模式
建設“甬易養”智慧養老平台,打造面向個人、市場主體、養老從業人員和政務人員的綜合性養老服務套用,支持企業開發和生產適合老年群體的智慧型化養老產品,促進養老用品製造向智慧型製造、柔性生產等數位化方式轉型。創新“子女網上下單、老人體驗服務”等消費模式,加快破解老年人“數字鴻溝”。鼓勵各級各類老年教育機構舉辦“雲上老年大學”,開放共享教育資源。引導網際網路企業全面對接養老服務需求,培育養老領域行業性綜合信息平台。打造5G養老院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推進智慧養老社區建設。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發展智慧養老新模式
(一)完善分層梯度的大救助體系
深入推進“1+8+X”大救助體系建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為主體、專項救助為支撐、急難救助為輔助,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社會救助新格局,健全救助標準與消費支出掛鈎的動態調整機制,到2025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達到14000元/年。適度提高專項救助水平,制定分類分檔的臨時救助標準。健全社會救助長效機制,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健全困難人員精準識別和長效幫扶機制、基本生活救助政策體系,完善重點群體定期探訪慰問制度。創新社會救助方式,提升大救助數位化服務平台,推進困難民眾救助“一件事”集成改革,實現救助服務“碼上辦”;鼓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引導公益慈善力量開展多樣化的社會救助。
(二)加強重點人群保障與服務
實施“陽光關愛”領先工程。強化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健全未成年人服務體系,完善監護制度,推進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站和村(社區)兒童之家規範化建設,加強婦女兒童心理健康引導。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服務體系,多渠道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健全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完善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設施,支持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到2025年,每個區縣(市)至少建有1個具備集中托養功能的兒童福利實體機構並實現實體化運行,每個鎮(街道)和萬人以上鄉都建有1家規範化殘疾人之家。
(三)大力發展現代慈善事業
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實施、公眾參與、專業運作”,鼓勵支持與強化監管並重,重點培育支持型、資助型慈善組織。推進慈善行業組織建設,發揮行業組織作用。鼓勵社會各界運用慈善信託方式參與慈善活動。加強慈善相關專業人才培養和慈善組織隊伍建設,提升慈善專業化和職業化水平。建立志願服務激勵保障機制,推廣時間銀行等模式。開展“寧波慈善獎”評選,深化“中華慈善日”宣傳,培育全民慈善理念。到2025年,慈善組織總量達到130家,力爭樞紐型、行業性慈善組織達到11家。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大力發展現代慈善事業
(一)加大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支持力度
積極構建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將退役軍人人力資源開發融入寧波人才“栽樹工程”,完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市縣聯動建設退役軍人創業園。擴大就業崗位供給,實現計畫分配軍轉幹部和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員)全員安置。完善退役軍人失業動態監測預警機制,精準開展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加快退役軍人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提高退役軍人轉崗就業能力,分類推行退役軍人全員適應性培訓,開展更具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最佳化課程體系設定,豐富培訓內容和形式,到2025年,實現有就業意願的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率95%以上,累計完成職業技能訂單式培訓1000人、職業技能項目制培訓1.8萬人次。
(二)完善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
深入開展全國示範型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和浙江省“新時代楓橋式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創建活動,建立完善縣、鄉、村三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體系,完善星級服務中心(站)管理辦法,切實發揮服務保障作用。引導退役軍人參加社會組織活動,打造“甬尚老兵”志願服務品牌。
(三)健全退役軍人褒揚優撫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優待制度,修訂完善《寧波市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構建撫恤優待量化保障標準,制定實施優待目錄清單,落實困難退役軍人幫扶援助機制。加快提升優撫醫院、光榮院設施水平,為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全面落實褒揚制度,在重要節日和紀念日開展烈士紀念活動,常態化開展學習宣傳退役軍人先進典型活動,激勵退役軍人建功新時代。統籌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與管理,支持有條件的區縣(市)建設軍人公墓(區)。
(四)提升退役軍人事務數位化服務能力
打造“崇軍線上”退役軍人智慧服務綜合套用,圍繞退役軍人全生命周期服務管理,實現國防教育、入伍、擁軍優屬、退役、就業創業、優撫優待、褒揚紀念等“一件事”服務,謀劃建設多跨場景套用,推動退役軍人工作核心業務全面數位化,構建“數據多元、縱橫貫通、高效協同、治理閉環、持續疊代”的退役軍人數位化服務保障體系,為退役軍人群體提供優質服務保障,增強退役軍人群體獲得感榮譽感,營造全社會尊軍崇軍良好氛圍。
(一)加強公共文化旅遊基礎設施建設
高水平建設天一閣博物館新館、非物質文化遺產館、河海博物館、文化館新館、新音樂廳等文化設施,打造新時代寧波文化地標。完善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網路,落實浙江省居民住宅區公共文化設施配套建設標準,配齊用好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農村文化禮堂和社區文化宮。提升旅遊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服務水平,切實改善道路、步行道、停車場、供水供電、垃圾污水處理、消防安防、應急救援、遊客信息等服務設施,規範旅遊引導標識系統。到2025年,每萬人擁有公共文化設施建築面積達到4565平方米。
(二)豐富文化旅遊產品供給
深入推進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建設,謀劃打造一批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辦好中國開漁節、寧海徐霞客開游節等活動,最佳化“一核、兩帶、十區”文化產業布局。推出一批高品質文化精品,打造具有寧波辨識度的標誌性文藝作品,常態化開展精品劇目、音樂會等演出活動。深化文旅融合,加大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推進大運河(寧波段)國家文化公園、詩路文化帶建設,大力發展鄉村旅遊、紅色旅遊、康養旅遊等融合型文旅模式,打造“跟著考古去旅遊”“順著運河來看海”系列文旅融合品牌,打造具有寧波特質的標誌性文化旅遊目的地。到2025年,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比重達到10%,旅遊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8%,接待國內過夜遊客達6000萬人次。
(三)提升公共文旅服務水平
推動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或錯時開放,推廣“文化家園”“城市書房”“文化驛站”等便民公共文化服務。建立健全民眾文化服務需求徵集和反饋機制,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模式,加大基層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完善全民閱讀體系。最佳化重點旅遊景區和旅遊度假區管理機制,完善集散諮詢服務體系、自駕游服務體系,打造“寧波旅遊”信息綜合服務平台,完善特殊群體旅遊服務。到2025年,人均公共圖書館藏書量達到1.5冊,全民藝術普及綜合參與率達83%。
(四)加快公共文旅服務數位化轉型
推進文化設施和文化公共空間智慧型化改造,創新“網際網路+”公共文化服務模式,打造“文化雲”平台,加快建設“詩路文化e站”,拓展文化數位化套用場景。推進景區智慧管理系統升級,強化流量監測管理,落實分時預約限流制度,完善信息動態發布機制和線上服務功能。
寧波市公共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加快公共文旅服務數位化轉型
(一)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
完善大型體育場館體系,加快寧波奧體中心二期、市體育發展中心整體提升改造工程等重大項目建設,基本實現區縣(市)“一場兩館”全覆蓋,完成中國·浙江海洋運動中心(亞帆中心)建設。實施全民健身便民惠民工程,有效利用城市空置場所、高架橋下、公園綠地、郊野綠道等空間,建設健身步道、健身中心、體育公園、百姓健身房等場地設施。落實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學校體育設施、企事業單位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到2025年,打造城市社區“10分鐘健身圈”,人均公共體育場地面積達到3平方米以上。
(二)創新體育服務供給模式
引導推動社會力量辦體育,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體育場館、體育服務綜合體、全民健身中心、百姓健身房等體育服務設施建設和運營。推進“體旅融合”,大力發展集體育、康養、會展、旅遊為一體的新業態,拓展體育健身、體育觀賽、體育培訓、體育旅遊等消費新場景。
(三)打造城市品牌體育賽事
積極引進國際性體育賽事和高水平職業賽事,以世界排球聯賽、國際賽車系列賽、CBA聯賽等賽事為引領,充分發揮山、海、湖、江、河等自然資源兼具的優勢,打造地域特色鮮明的品牌項目,重點培育打造水上運動、山地戶外運動、時尚極限運動等特色體育賽事。到2025年,落戶國際高水平體育賽事2項、全國知名品牌賽事10項,每年舉辦國際國內大賽不少於50項。各區縣(市)重點打造1~2個有影響力的品牌體育賽事。
(四)加快推進體育服務數位化
深化體育領域數位化改革,不斷提升體育行業的智慧治理和服務能力,建好寧波“浙里煉”數字型育“新視窗”等體育公共服務平台,健全公共體育“一站式”服務模式,拓展多跨套用場景。推進公共體育場館數位化建設,建好體育數據倉,實現區縣(市)體育公共數據對接聯通。
十二、最佳化惠民安居環境,推動實現“住有宜居”
(一)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
大力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探索發展共有產權、公共租賃房等,統籌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和老舊小區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規範保障性住房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分配監管機制,建立信息透明公開機制,推進保障性住房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構建租購併舉的住房保障制度,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發展租賃住房業務,滿足多樣化需求。完善住房租賃政策體系,構建穩定的住房租賃關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二)打造高質量社區生活服務圈
進一步最佳化城市空間布局,加快推進職住平衡,完善社區生活服務圈功能配置,高質量打造社區“15分鐘生活圈”。提升城市新型社區品質,鼓勵配套知識技術共享型設施,完善體育活動、公園綠地、文化娛樂等生活和休閒設施,加快形成“青年友好型”社區居住環境。強化智慧型社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智慧型終端、互動平台擴面賦能。完善“城市大腦”民生套用,強化居民生活領域數位化套用的集成協同,提高民眾生活便利度和社區治理效率。大力發展規範優質的家政服務、物業服務,開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行動,探索完善家政服務行業職業標準。
(三)高水平建設未來社區
高起點謀劃和推進未來社區建設,以人本化、生態化、數字
化為導向,重點推進“鄰里、教育、健康、創業、建築、交通、低碳、服務、治理”九大場景套用,創新具有寧波特色的場景套用,把未來社區打造成為公共服務便利共享的新型城市功能單元。推動未來社區建設理念貫穿城中村改造、城市有機更新全過程,有效提升居住社區精細化治理和集成化運營水平。到2025年,建成城市未來社區20個。
十三、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一)加強黨的領導
把黨的領導貫穿於推進公共服務體系發展各階段、各領域、各環節,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推進公共服務體系發展、促進實現共同富裕的強大動力。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織密建強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強化高素質幹部隊伍配備,為順利實現規劃目標任務提供堅強保障。
(二)強化工作協同
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協同推進規劃組織實施工作,加大跨區域、跨領域、跨部門重大事項協調力度,研究推進規劃明確的重點任務、重大改革、重大項目、重點政策,協調解決堵點難點問題。市級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對本領域公共服務工作的推進力度,加強與各領域專項規劃統籌銜接,細化落實舉措,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各地要強化主體責任,結合實際落實本規劃制定的各項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和進度安排,最佳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
(三)健全要素保障
加大各級財力保障,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補短板,明確市、縣兩級公共服務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謀劃實施一批公共服務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健全“項目跟著規划走、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綜合利用債券、保險、信貸、基金等融資方式,加大土地指標分配傾斜力度,有效保障公共服務用地和資金需求。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公共服務從業人員工資待遇、技術等級評價、職稱評定等激勵政策,提高公共服務從業人員綜合素養和專業水平,支持高等院校、職業學校和科研院所最佳化調整專業設定和課程體系,定期組織職業培訓和業務輪訓,鼓勵和引導各類人才參與公共服務供給。
(四)注重考核督查
完善公共服務監測評估體系,定期開展監測評估,將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落實情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等內容納入年度工作考核體系。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地落實本領域任務的監督檢查,並將公共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服務對象誠信情況納入徵信體系,加強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各區縣(市)要根據本地需要和財政承受能力,嚴格審核項目規模和建設標準,合理安排項目建設,及時防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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