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是由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12月11日印發實施的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
- 印發機關: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1年12月11日
- 發文字號:蘇政辦發〔2021〕98號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的通知
(蘇政辦發〔2021〕98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規劃全文
江蘇省“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
公共服務是政府為滿足城鄉居民生存和發展需要,運用法定權利和公共資源,面向全體居民或特定群體,組織協調或直接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從服務供給的權責分類來看,公共服務包括基本公共服務、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兩大類。其中,基本公共服務是保障全體居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政府承擔主要保障供給數量和質量的責任,引導市場主體和公益性社會機構補充供給。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是為滿足居民更高層次需求、保障社會整體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場自發供給不足的公共服務,政府通過支持公益性社會機構或市場主體,增加服務供給、提升服務質量,推動重點領域非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化發展,實現大多數居民以可承受價格付費享有。此外,為了滿足居民多樣化、個性化、高品質服務需求,一些完全由市場供給、居民付費享有的生活服務,可以作為公共服務體系的有益補充,政府主要負責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引導相關行業規範可持續發展,做好生活服務與公共服務銜接配合。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斷提升,基本公共服務、非基本公共服務、生活服務三者之間的邊界將隨之發生變化,公共服務體系的範圍、水平和質量將穩步有序提升,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十四五”時期,是江蘇全面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奮力譜寫“強富美高”現代化新篇章的關鍵時期。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豐富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供給,構建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創造高品質生活的重大舉措,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紮實推進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務,是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撐,對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規劃依據《“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主要闡明“十四五”時期全省公共服務的發展思路、主要目標、重點任務,是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推動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的綜合性、基礎性、指導性檔案。根據國家、省相關檔案和“十三五”時期我省工作基礎,本規劃將“十四五”時期公共服務主要範圍確定為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行有所暢、環境有改善、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公共安全保障等13個領域。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全省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的要求,持續排查解決突出民生問題,以保基本、均等化、普惠化為方向,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城鄉、區域、群體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持續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有力保障。
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印發《“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十三五”時期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十三五”時期基層基本公共服務功能配置標準(試行)》《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檔案。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監測統計和民眾滿意度調查制度,定期發布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指數和發展指數,民眾滿意度從2016年的74.6分提高到2020年的86.05分。最佳化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強化省與市縣事權和支出責任,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及醫療衛生、教育、交通運輸、公共文化等9個領域具體改革方案。
保障能力全面提升。87項基本公共服務清單項目和保障標準得到有效落實,基層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配置實現度達到90%以上,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比重提高到79%。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達到85%,90%以上的義務教育學校達到省定辦學標準,15年免費特殊教育全面實施,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過15年。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左右,城鎮零就業家庭動態為零。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6.31張、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3.16人,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最低補助標準提高到80元,人均預期壽命超過79歲,居民主要健康指標接近或達到高收入國家發展水平。各類社會保險參保率保持在98%左右,基本形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每千名戶籍老年人擁有床位40張。全面建立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城鄉獨居留守老年人關愛巡訪制度覆蓋全省。全面建成覆蓋全員的五級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殘疾人康復設施覆蓋率達到76.9%,居全國首位。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81%,主要污染物減排完成國家下達任務。
均等化水平持續提高。基本公共服務資源持續向基層、農村和困難民眾傾斜,蘇南、蘇北、蘇中地區及市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差距總體縮小。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全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縣比例達到100%,義務教育實現“公民同招”。覆蓋城鄉的“15分鐘健康服務圈”持續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六統一”,低收入人口參加基本醫保實現動態全覆蓋。以設區市為單位全面實現低保標準城鄉並軌、同城同標,城鄉保障標準年均增長率分別達5.8%和8.3%,全省平均保障標準達到每人每月771元。76.3%的鄉鎮和57.7%的行政村實現公交直通縣城,位列全國之首。城鄉社區體育服務功能進一步最佳化,在全國率先建成“省有四館、市有三館、縣有兩館、鄉有一站、村有一室”五級公共文化設施網路體系,不斷改善觀影條件,積極推動農村電影放映由流動向固定轉變,實現農村電影固定點放映全覆蓋。全省廣播電視綜合覆蓋率達到100%,實現應急廣播終端行政村全覆蓋。
多樣化服務供給有效擴大。加強規劃引領和環境營造,大力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供給。加快發展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2020年新增普惠托育機構90家以上。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社會力量舉辦或經營床位數占比超過70%,護理型床位占養老床位數比重達到63.74%。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全省具有一定規模的員工制家政企業近3100家。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全省非公立醫療機構數量占比超過41%。高質量發展體育產業,人均體育場地面積累計增加50%以上,體育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超過1.5%。
總體上看,“十三五”時期全省公共服務發展成效顯著,但是,對照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公共服務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較為突出,特別是優質公共服務資源與民眾高品質生活需求不相匹配,上學、就醫、養老、托育等領域結構性矛盾凸顯;城鄉、區域、群體間公共服務資源配置不夠均衡,面向農村地區、經濟薄弱地區、弱勢群體和外來人口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仍有短板弱項;公共服務供給手段和方式較為單一,社會組織和市場力量參與不足,數位化套用有待拓展和深化。要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加快推動公共服務取得新突破、邁上新台階,持續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讓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更加彰顯。
(二)面臨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全省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進入新發展階段,江蘇肩負著“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推動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健全完善公共服務體系面臨著新的形勢和要求。
社會主要矛盾轉化提出新要求。當前,我省已進入以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關鍵階段,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民眾對公共服務產品的要求已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期盼更加優質化、多樣化的公共服務供給。適應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要更加注重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導向,持續提升公共服務保障水平,以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推動人的全面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實現社會全面進步。
構建新發展格局需要新支撐。在服務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上爭做示範,是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賦予我省的重大使命之一。公共服務一頭連著民生,一頭連著發展。健全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是擴內需、穩投資、促增長、惠民生的重要著力點,既可以有效促進民生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也可以加快培育形成高效內需體系,為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發揮好動力源和強支撐作用。
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體現新特徵。隨著新型城鎮化發展進入成熟穩定、質量提升階段,城鄉人口流動性進一步增強,公共服務需求更加多元,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全面覆蓋常住人口的要求更加緊迫。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需要加快健全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拓展延伸,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並軌。隨著長三角一體化等國家戰略深入實施,將持續推進更寬領域的公共服務共建共享,不斷提升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的緊密度、協同度、融合度。
人口結構及老齡化程度呈現新變化。“十四五”期間,我省人口老齡化程度將不斷加深,勞動年齡人口持續下降,社會撫養比持續上升,家庭小型化趨勢明顯、養老育幼能力趨向弱化,民眾多樣化養老、健康、托育等服務需求不斷上升,對公共服務發展帶來深遠影響。要堅持“資源跟著需求走、服務跟著居民走”,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與人口結構、群體結構、空間結構相匹配,持續最佳化完善公共服務的供給結構、資源布局和配置機制。
服務供給方式面臨新變革。隨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深入推進,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力度不斷加大,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的積極性持續增強,市場活力進一步釋放,為公共服務領域培育多元供給主體、創新服務提供方式、擴大市場開放增添了動力。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廣泛套用,與公共服務領域深度融合,將加速催生公共服務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提高公共服務精準服務水平和供給效能。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扣“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總目標,認真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務與非基本公共服務範圍,正確把握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多元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豐富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供給,穩步提升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加快構建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為在率先建設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上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撐,著力創造現代化的高品質生活,讓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二)基本原則。
立足基本,促進均衡。在科學界定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務範圍的基礎上,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保障中的主體地位,著力保基本、補短板、兜底線,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織密民生保障網底。
多元參與,共建共享。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創新服務提供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發揮好各類企事業單位、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調動民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形成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務發展格局。
突出重點,提質增效。聚焦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強統籌謀劃、重點突破,推動教育、醫療、養老、托育等領域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等重點群體基本公共服務,加快優質公共服務向農村、經濟薄弱地區和基層延伸,促進公共服務更高質量更高水平發展。
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狀況和財政負擔能力,既要關注回應民眾呼聲,穩妥有序提升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又要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不過度承諾,新增公共服務事項要加強事前論證和風險評估,實現公共服務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同頻共振”。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會多元參與、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務供給格局,紮實推動共同富裕,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更好滿足人民民眾對高品質生活的需求。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得到有效落實,標準化手段得到普及套用,基本公共服務實現目標人群全覆蓋、服務全達標、投入全保障,城鄉、區域、群體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持續提升,實現均等享有、便利可及。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提質擴容。緊扣人民民眾“急難愁盼”突出問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數量和質量得到較大提升,服務內容更加豐富、獲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給主體更加多元,基本實現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付費可享有、價格可承受、質量有保障、安全有監管。
生活服務高品質多樣化升級。家政、健康、養老、文化、旅遊等生活服務需求規模明顯擴大,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更好適應人民民眾多樣化、個性化、高品質服務需求,在增加消費、助力雙循環格局的同時,為公共服務的提質升級蓄勢儲能。
公共服務保障機制健全有力。公共服務的資源配置機制最佳化完善,多元供給格局更加健全,財政支出保障有力,責任劃分清晰,人才隊伍適應需求,供給模式創新提效,數位化新技術與公共服務深度融合,公共服務效能更好滿足全體城鄉居民。
到2035年,全面實現更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優質均衡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面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務制度建設和能力水平走在全國前列,人的全面發展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三、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質量
圍繞公共服務13個領域,強化政府對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主體責任,採取針對性更強、覆蓋面更廣、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顯的舉措,全面提升供給保障水平,加快實現全體城鄉居民公平可及獲得更高質量的基本公共服務。
(一)幼有所育。
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普及優生優育知識,指導婦女適齡懷孕、科學備孕。完善覆蓋孕前、孕期、產時、產後的孕產婦生育全程服務體系,築牢母嬰安全保障網路。執行高危孕產婦管理制度和危重新生兒篩查評估制度,嚴格專人專案、分級分類管理。推進省、市、縣三級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設,強化省對市、縣兩級分片包乾責任,推動整體救治水平提高。開展出生缺陷綜合防治,落實三級預防措施,減少嚴重多發致殘出生缺陷的發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全面加強嬰幼兒健康管理。加強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婦幼能力建設,夯實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推進孕產保健、新生兒訪視和嬰幼兒定期健康檢查,紮實做好嬰幼兒標準化發育監測篩查評估,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全面開展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規範、保障免疫規劃疫苗供應,提升預防接種管理質量。加強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確保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穩定在95%以上。
健全生育養育支持體系。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完善全面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合理配置婦幼保健、幼兒照料、學前和中國小教育、社會保障等資源,滿足新增公共服務需求。全面落實產假、哺乳假、男方護理假等政策,鼓勵用人單位為男職工安排共同育兒假。支持用人單位為婦女生育後重返工作崗位,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給予必要便利條件。
推進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展。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畫,積極建設公辦幼稚園,引導社會力量舉辦普惠性幼稚園,多渠道增加資源供給,原則上每1萬左右常住人口配備1所幼稚園。規範引導民辦幼稚園發展,穩步實施分類管理改革,健全普惠性幼稚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堅決遏制過度逐利行為。鞏固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成果,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一律舉辦為公辦園或普惠性幼稚園。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推進科學保教,堅決扭轉和治理“國小化”傾向,全面提高幼稚園保教質量。
提供高質量兒童福利服務。推進兒童福利服務內容由托底保障向權益保障、關愛服務和健康發展拓展。最佳化提質兒童福利機構,擴大縣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關愛之家)、村(社區)兒童之家的覆蓋面。提高孤兒、愛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水平,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強化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引導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參與兒童福利和保護工作。加強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落實,提高家庭照護服務能力,源頭上減少困境兒童、留守兒童等現象。
(二)學有所教。
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快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推動各地按照鄉村振興和城鎮發展前瞻規劃布局學校建設。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標準化建設,實施“一校一策”達標計畫,建立消除超大規模學校和大班額的長效機制。到2025年,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省定辦學標準。加強鄉村學校建設和管理,提升農村教育質量。大力開展集團化辦學,完善強校帶弱校、城鄉對口支援等機制。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按國家要求控制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占比。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建立健全校外培訓機構治理長效機制。健全課後服務保障機制,提高課後服務覆蓋面和育人水平。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扶制度,切實保障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務。
推動高中教育多樣特色發展。加大普通高中教育資源供給力度,新建改擴建一批普通高中。擴大優質高中教育資源覆蓋面,建好高品質示範高中,支持各地探索發展科技高中、藝術高中、人文高中等特色學校。建立完善以財政投入為主、其他渠道籌措經費為輔的普通高中投入機制,鼓勵企業和個人以捐贈等方式支持普通高中資源建設。鼓勵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學籍轉換,舉辦綜合高中班,促進普職融通。實施中等職業教育領航計畫,打造一批優質特色品牌。
推進特殊教育全納融合發展。構建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體系,形成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送教上門等形式為補充的特殊教育發展格局,保障具備條件的殘疾兒童在普通學校就學。健全特殊教育師資、經費、設備保障機制,全面落實特殊教育教師準入上崗制度,普及殘疾兒童少年15年教育。
(三)勞有所得。
提升就業創業服務水平。加強就業政策與財稅、產業、社會保障等政策相互銜接,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營造公平就業制度環境。加強重點企業跟蹤服務和登記失業人員分級分類服務,提供用工指導、政策諮詢、勞動關係協調等服務指導。推進就業服務實名制,構建精準識別、精細分類、專業指導的公共就業服務模式。完善支持靈活就業的政策服務,鼓勵個人經營,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統籌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就業。暢通失業人員求助渠道,促進失業人員儘快實現就業。健全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制度,發揮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作用,確保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動態為零。健全創業帶動就業扶持長效機制,完善落實富民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稅收優惠、創業補貼政策,加大初創實體支持力度,降低創業門檻和成本。開展創業推進和指導活動,推動創業向大眾化、發展型、全領域轉變。
提高職業技能培訓效能。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和重點群體、重點行業領域專項培訓計畫,廣泛開展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支持開展訂單、定崗、定向培訓,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深化職業技能培訓市場化改革,制定政府補貼培訓目錄、培訓機構目錄、鑑定評價機構目錄。加強培訓合格率、就業成功率和參訓人員滿意度評價,提升培訓層次和質量。暢通培訓補貼直達企業和培訓者渠道,落實培訓經費稅前扣除政策。推廣“網際網路+職業培訓”模式,建設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平台。
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健全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積極探索省級行業集體協商制度,推動建立多層級勞資協商機制。完善勞動用工制度,推廣套用全省電子勞動契約信息平台。持續擴大各類企業參與和諧勞動關係建設覆蓋面,推動區域性創建活動向企業比較集中的街道(鄉鎮)、社區(村)拓展。健全勞動人事爭議多元處理機制,發揮協商、調解在爭議處理中的基礎性作用,提高仲裁辦案質效。規範企業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向社會公布、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管理。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提升執法維權效能。
健全失業和工傷保險制度。建立更加積極穩健的失業保險制度,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完善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崗、參保職工提升技能政策體系。完善失業保險調劑金制度,推進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推進平台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工作。完善失業保險金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更好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鞏固提升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水平,探索建立多層次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完善“預防、康復、補償”三位一體工傷保險制度體系。
(四)病有所醫。
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預案、專家決策諮詢制度,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多點觸發監測預警機制,建立集中統一高效的指揮體系,探索建立疫情報告與通報同步機制。全面增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早發現”能力,完善傳染病疫情監測哨點網路布局,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直報系統,推進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傳染病專科醫院及綜合醫院傳染病專科之間的信息共享。加強醫防協同建設,完善疾控機構與醫療機構服務資源共建共享和監督監管相互制約機制,搭建學科科研、技術培訓、檢驗檢測、信息共享等協作平台。支持建設區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資源儲備和採購供應機制,提高應急物資的配置效率。
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合理確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人均補助標準,拓展服務人群受益面,建立購買服務機制,規範項目績效管理評價。將更多的中醫藥服務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老年人、婦女、兒童等重點人群和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中推廣中醫治未病干預方案。構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上級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三位一體”的服務模式。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病管理中心建設,推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向健康管理轉型,促進醫防融合發展。
提質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全面推進農村區域性醫療衛生中心建設,推動符合條件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成社區醫院。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為服務平台,以提供連續綜合服務為紐帶,構建上下貫通、分工協作的基層格線化健康服務體系。推行基層首診式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壯大簽約服務隊伍,豐富簽約服務方式,優先做好重點人群個性化簽約服務。開展以家庭病床為重點的預約上門服務,大力發展“網際網路+”簽約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激勵機制,鼓勵商業保險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簽約服務履約效果考核,建立以簽約居民為主體的反饋評價機制。
傳承創新中醫藥服務。堅持傳承精華、守正創新,促進中醫藥和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將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納入區域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優先發展。強化中醫院以中醫藥服務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推進中醫藥融入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實現中醫藥在家庭醫生團隊服務中的全覆蓋。實施中醫臨床優勢培育工程,重點支持中醫脾胃、腎病、肛腸、骨傷、針灸、皮膚等優勢專科的學科建設。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作用,支持中醫藥全程深度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和醫療救治工作。
最佳化基本醫保公共服務。以提升民眾滿意度為導向,加快推進醫保公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推動實現一站式服務、一視窗辦理、一單制結算。適應人口流動需要,提高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費用直接結算質效,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有序推動省級統籌。落實基本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統一基本政策和醫保支付政策確定辦法,健全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完善統一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病保障制度,建立覆蓋全民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鞏固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提升生育保障待遇水平。推動醫療衛生機構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逐步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持續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健全罕見病用藥保障機制,更好保障民眾用藥需求。
提高全民健康素養水平。開展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多層次、全方位宣傳衛生健康知識,引導居民養成合理膳食、適量運動、戒菸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鞏固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無煙學校建設成果,加快推行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禁菸。實施心理健康促進行動,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與促進,引導居民正確認識抑鬱和焦慮症狀,掌握自我心理調適方法。推動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服務,加強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支持健康促進縣(區)和健康促進醫院建設。
(五)老有所養。
完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加快建立涵蓋全體老年人,包含設施建設、服務內容、需求評估、人才培養、資金保障、行業監管、標準體系在內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綜合考慮老年人經濟狀況、生理心理、家庭照顧能力等因素,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高齡、空巢獨居、失能(失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重點老年人群,並逐步擴展至全體老年人。聚焦老年人生存安全、生活需要、照護需求、社會參與等內容,建立省、市、縣三級基本養老服務指導性目錄,實現動態發布管理,逐步豐富發展基本養老服務項目。將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基本養老服務指導性目錄,探索設立獨生子女護理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在全省範圍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與需求綜合評估,評估結果實現全省共享和動態更新,並作為老年人享受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到2025年,全省80周歲以上老年人能力與需求綜合評估覆蓋率達到80%。
強化養老服務兜底保障。健全城鄉特困老人供養服務制度,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老年人實現“應保盡保、應養盡養”。開展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需求摸底排查,指導各地合理制定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服務計畫,確保有意願入住機構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實現集中供養。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制度效能,解決困難老年人遭遇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加強對經濟困難老年群體的養老服務政策支持,通過直接供養、政府購買服務、老年人福利補貼等方式予以支持。探索建立低收入家庭特殊人員入住養老機構補貼制度。
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落實職工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困難群體幫扶政策。推動各地合理確定繳費檔次和政府補貼標準,探索建立與個人繳費水平相關聯的待遇調整機制。促進有意願、有繳費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推進被征地農民應保盡保。穩步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加強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基金投資運營監管,健全基本養老保險籌資機制,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六)逝有所安。
最佳化基本殯葬服務。強化政府兜底責任,建立殯葬事業公共投入機制,擴大殯葬服務供給,完善惠民殯葬政策,構建覆蓋城鄉、規範有序、綠色生態的殯葬服務體系。加強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按照城鄉統籌、規模適度、節地生態、方便民眾的原則,優先建設公益性骨灰堂,統籌建設公益性公墓。對區域內無喪葬補貼城鄉居民繼續實行減免遺體接運、暫存、火化、骨灰臨時暫存等基本喪葬費,逐步將戶籍居民骨灰免費存放骨灰堂納入基本殯葬公共服務範圍。適當補貼選擇樹葬、花壇葬等生態葬法的逝者,為不保留骨灰的逝者建立集中紀念設施。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適當場所,推動殯葬服務進社區,為民眾提供更加規範、方便的治喪服務。
加強殯葬法規建設。全面貫徹《江蘇省殯葬管理條例》,完善殯葬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強化殯葬改革法治保障,建立健全殯葬服務市場規範、骨灰安放(葬)設施建設管理、殯葬違法現象治理等具體規定。改革完善殯葬設施和殯葬服務審批制度,明確審批條件、程式和期限。建立健全應對突發事件基本殯葬服務保障機制,提高殯葬應急處置能力和服務保障水平。全面落實《殯儀接待服務標準》《遺體保存服務標準》等有關行業標準,實行標準化服務。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同時規範選擇性殯葬服務及喪葬用品價格形成機制。
(七)住有所居。
提高住房保障供給能力。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處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關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科學設定、穩步降低保障準入標準,加大對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的保障力度,促進住房保障對象從以戶籍家庭為主逐步轉向覆蓋城鎮常住人口,確保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現應保盡保。繼續執行和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現有土地、財政、信貸、稅費減免等支持政策。
規範發展公租房。通過集中建設、配建、收購、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公租房房源,加大公租房供給。堅持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深化政策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加大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配建租賃住房力度。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採取實物配租為主、租賃補貼為輔方式供給,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採取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方式供給。完善部門聯動審核機制和保障對象失信懲戒制度,嚴格準入退出,提升公租房運營管理專業化、規範化水平。
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淨流入多、房價高的大城市為重點,以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為特徵,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力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建立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多元主體參與、多渠道供給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投資建設機制,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探索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建設用地等按照規劃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產權清晰、收益共享、風險共擔、進退有序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管理,多元化、多渠道擴大房源籌集渠道。鼓勵各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困難群體住房消費能力,統籌研究確定共有產權住房的實施計畫、範圍和供應規模。
持續推進棚戶區改造。嚴格把握棚戶區改造範圍和標準,科學安排棚改任務,完善貨幣化安置政策,優先安排城市危舊房,重點改造老城區“髒亂差”棚戶區。加強棚改項目質量安全管理,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社區便利度,讓民眾住得放心、舒心、暖心。加大對棚戶區改造資金投入,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資金,充分發揮省級保障性住房專項引導資金的作用。支持各地在省下達的新增專項債券額度內,將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納入專項債券支持範圍,依法合規拓展融資渠道和方式。
(八)弱有所扶。
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制度。加強社會救助制度建設,推動出台社會救助條例。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對低保、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實施不同層次保障措施,建立常態化的救助幫扶機制。完善按戶保與按人保相結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城鄉一體的重殘重病“單人保”政策。建立低保標準與消費支出相掛鈎的動態調整機制,做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認定辦法,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推進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開展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認定和動態監測工作。發展慈善救助,引導慈善力量、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志願服務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實現救助主體多元化、救助方式多樣化。
加強殘疾人群體服務保障。強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線職能,完善以寄宿制托養服務為依託、鄉鎮(街道)服務機構日間照料為主體、居家托養服務為基礎的托養服務體系,提升以社區為基礎、康復及輔具服務機構為骨幹、家庭為依託的殘疾人康復服務能力,推進“殘疾人之家”由鄉鎮(街道)全覆蓋向有需求的村(社區)延伸,開展常態化服務。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低收入家庭中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經本人申請,可單獨納入低保。加快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探索困難重度殘疾人社會化照護服務。完善困難殘疾人家庭定期巡訪探視制度。健全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低收入精神殘疾人基本精神類藥物費用豁免制度和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補貼制度。推動落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和集中就業,多渠道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制定《江蘇省無障礙環境建設實施辦法》,加快推進無障礙環境市、縣、村鎮建設。實施縣域殘疾人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建設縣、鄉、村三級聯動互補的基層殘疾人服務網路。
提升困難群體法律援助水平。修訂實施《江蘇省法律援助條例》,加強法律援助機構規範化建設,合理配置法律援助資源,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務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保障困難群體合法權益。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申請門檻,對城鄉最低保障對象、享受“兩項補貼”的殘疾人、特困職工等特定群體,免予經濟狀況審查,拓展法律援助服務領域和覆蓋範圍,有效滿足民生領域法律援助需求。深化“法律惠民生”品牌建設,提升法律援助服務品質和民眾滿意度。
(九)行有所暢。
最佳化城鄉公交出行服務。加快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推進公交專用道在城市主要客流走廊成網、成規模運行。推廣公交信號優先系統,促進公共運輸運行效率再提升。完善城鄉客運基礎設施網路,最佳化鎮村公交體系。結合民眾出行需求,及時調整最佳化城鄉公交班次、站點。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綠色出行行動,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推進交通運輸無障礙環境建設,推進公共出行設施適老化改造,進一步改善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出行服務。
提高農村公路交通可達性。全面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加強農村公路與交通主骨架高效銜接,建立規範化、可持續管護機制。促進農村公路建設與農村地區資源開發、產業發展有機融合,加強特色農產品優勢區與旅遊資源富集區交通建設。打通農村物流“最後一公里”,推進農村客運與郵政、快遞融合發展,大幅提高行政村物流服務通達性。
提升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水平。探索推進城鄉公交線路配置和運營調度“一張圖”、城鄉公交智慧型信息服務“一張網”、城鄉居民出行共用“一張卡”、城鄉公交服務質量“一個標準體系”,構建融合發展、便捷惠民的全域公交新格局。推進城鄉公交與城市公交線網深度融合,減少公交出行換乘,提升建制村和集中居住點到縣城(區域中心)的公交直達率。
(十)環境有改善。
強化飲水安全保障。按照全域覆蓋、融合發展、共建共享、服務均等的要求,加快實施城鄉供水老舊管網更新改造、環狀管網建設、水源地達標建設、水質監測和監管能力建設。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完善供水水質檢測信息系統,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提升應急水源供水能力,確保居民飲水安全。
提升大氣環境質量。完善區域大氣環境監控預警機制,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作防治,推進PM2.5和臭氧濃度“雙控雙減”、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協同減排,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嚴控建築工地揚塵污染,狠抓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實施重點行業VOCs排放總量控制,強化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和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管理。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全面推行城區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加強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全鏈條建設,實現生活垃圾源頭減量、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全面建立“戶分類投放、村分揀收集、鎮回收清運、有機垃圾生態處理”的分類收集體系。適度超前布局建設一批生活垃圾處置項目,全省生活垃圾基本實現全量焚燒處理。
改善城鄉人居環境質量。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加快水、電、氣、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加快城鎮污水管網向村莊延伸,並與農村改廁有機銜接。圍繞打造幸福河湖,紮實開展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強化農村生態河道建設,到2025年基本消除面積較大的農村黑臭水體。按照專業化、市場化運行方式,全面推行農村河道、道路交通、綠化美化、環境保潔、公共設施“五位一體”綜合管護。全面消除縣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成效,有效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環境。
(十一)優軍服務保障。
提升退役軍人服務保障能力。建強建優全省五級退役軍人服務保障網路,全面拓展職能,最佳化服務清單,實現“從有向優”轉變。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志願服務等方式增強服務力量,積極開展優撫對象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工作。探索安置地與居住地合作服務機制。加強軍休服務管理機構、優撫醫院、光榮院、軍供站、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等服務機構建設。
全面落實優撫對象優待政策。完善撫恤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完善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生活困難救助、醫療救助保障機制。優撫對象享受相應的優撫待遇,撫恤金、補助金、優待金和護理費不計入優撫對象個人和家庭收入,確保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充分享有養老、醫療、教育、就業、住房以及殘疾人、老年人等方面待遇保障。完善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健康體檢制度,逐步提高優撫醫療補助標準。
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落實退役軍人補貼性教育培訓政策及相關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學歷教育與職業技能培訓並行的退役軍人教育培訓體系。完善與大型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簽訂就業協定合作機制,帶動更多企業等市場主體專招、直招退役軍人。探索推進退役軍人就業區域合作,引導幫助退役軍人到基層組織、鄉村、開發區和退役軍人服務保障機構就業。落實國家和省鼓勵支持退役軍人創業政策措施,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退役軍人創業的良好氛圍。
(十二)文體服務保障。
提供開放多元的文體服務產品。推動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等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形式,提升服務品質,面向不同群體開展閱讀分享、藝術沙龍等普及活動。繼續實施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進一步加強錯時開放,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延時開放和夜間服務。實施主題閱讀價值引領鑄魂工程,深入推進全民閱讀,全面建設“書香江蘇”,到2025年居民閱讀指數提高到76。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廣建設體育公園、健身步道、冰雪場館、健身路徑,健全室外健身設施管理長效機制,最佳化城鄉一體化“10分鐘體育健身圈”。加大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力度,持續推動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完善覆蓋全省、上下銜接、城鄉貫通的民眾性賽事活動體系,持續辦好全民健身運動會等賽會。
健全文體服務供需精準對接機制。以城鄉社區為重點,啟動實施“千支優秀民眾文化團隊培育計畫”“千個最美公共文化空間打造計畫”,提升“送、種、育”文化實效性。實行文化評獎與文化惠民相結合,組織江蘇省文華獎、江蘇省“五星工程獎”參評作品惠民演出和獲獎作品集中展演。開展文化進萬家、戲曲進校園進鄉村、文藝志願服務、優秀文藝成果共享工程等送文化下基層活動,推動公共文化服務融入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和流動人口等不同群體開展差異化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省、市、縣、鄉、村五級運動促進健康服務機構,積極開展送體質測試、公益健身講座進社區、進鄉村活動,向基層民眾宣傳普及科學健身知識。
提升文體服務智慧化水平。推動數位化服務普惠套用,加快建設江蘇公共文化雲,促進全省公共數字文化服務互聯互通,推進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場館數位化發展,打造一批“不謝幕的劇場”“不停演的廣場”“不落幕的展覽”。建設融合5G、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的數字型育平台,促進體育場館活動預訂、賽事信息發布等整合套用,推進智慧健身步道、智慧體育公園、智慧健身中心、智慧健身館等建設,提升公共體育服務智慧化水平。推進城市應急廣播終端建設,進一步完善全省應急廣播體系。積極對接鄉村振興戰略,推進智慧廣電鄉村建設工程,實現由“看電視”向“用電視”轉變。
(十三)公共安全保障。
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深化拓展“大數據+格線化+鐵腳板”治理機制,深入推進格線化社會治理創新。強化社區公共服務多元供給,推進基層格線化服務管理、綜合治理中心規範化建設。構建以信息化為支撐的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推動城鄉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全覆蓋。發揮智慧治理支撐作用,拓展場景套用和定製服務,提高智慧型化、精細化、人性化水平。完善縣級市(區)、鎮(街道)兩級人民來訪接待中心和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建設,加強社區警務、群防群治等基層基礎工作。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和信訪化解、社會調解相聯動的體制機制,推進智慧化調解、定製式調解。
強化公共法律服務。全面構建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慧型精準的現代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實現服務事項跨平台、跨層級、跨業務協同辦理。充分發揮鄉鎮(街道)、村(社區)層面公共法律服務平台作用,深化“格線+調解”“格線+基層法律服務”“格線+律師”“格線+普法”等工作機制,引導推動基層法律服務、律師、法治宣傳等法律服務資源下沉格線、融入格線。實施公共法律服務事項清單和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合理配置律師服務、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鑑定、仲裁等法律服務項目,確保服務事項及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眾需求。
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做到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強化城鄉既有建築安全管理,抓實抓牢建築施工、燃氣生產使用、危化品生產、道路運輸等領域安全隱患整治,細緻排查基礎設施、老舊小區、電動腳踏車等各領域安全風險,強化重點時段安全生產監管監控,全面提升城鄉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提升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能力,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標準管理體系,深化餐桌安全治理。落實藥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常態化開展短缺藥、兒童用藥等安全監測和檢查。加強公共場所消防設施建設,建立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加強基層氣象災害防禦能力建設,推動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有效覆蓋到村、到戶到人。強化城鄉應急處置設施和救災物資儲備設施體系建設,推進省、市、縣、鄉四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建設。
四、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堅持以標準化建設為主線,以農村、欠發達地區和基層為重點,以常住人口為基礎,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補短板、促均衡、提質量,在全國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一)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
制定實施省級基本公共服務標準。依據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制定覆蓋全省的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明確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和牽頭負責單位,作為各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基準和人民民眾享有相應權利的重要依據。各設區市要對照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在不縮小範圍、不降低標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本地標準,確保內容無缺項、人群全覆蓋、標準不攀高、財力有保障、服務可持續。加強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實施套用的綜合協調,研究解決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的重大問題,加強監測評價,並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對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進行動態調整。
健全行業領域公共服務標準。完善各重點領域建設類、管理類、服務類標準,做好標準間統籌銜接,推進標準化管理,建立包含不同標準層次、兼顧長遠發展需求的行業領域標準體系,加強標準普及套用。探索開展區域協作聯動,加強相關標準規範對接,促進區域內設施設定、人員配備以及服務質量水平有效銜接。深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推動試點地區在最佳化資源配置、規範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等方面先行先試。
(二)推進城鄉公共服務資源均衡配置。
加快城市優質資源向農村輻射。最佳化中小城市、縣城和重點中心鎮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引導城市優質教育、醫療、養老等機構在新城新區設立分支機構,促進基本公共服務資源更加均衡可及。加快發展城鄉教育聯合體,鼓勵城鄉學校開展“學校聯盟”或“集團化辦學”。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積極發展名師空中課堂等線上教育,有效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深化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推進遠程診療、遠程手術、網際網路健康在農村廣泛套用,推行基層衛生人才“縣管鄉用”制度。統籌城鄉文化基礎設施資源,促進農村電影放映、全民閱讀、文體活動等服務供給提質增效。強化社會保險全民覆蓋,提高農村居民待遇保障的獲得感。
推進縣城公共服務補短板提質量。積極推進以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最佳化教育、醫療衛生、養老托育、文旅體育、社會福利和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布局。補齊縣城公共衛生防控救治短板,健全縣城重要應急物資收儲調配機制、基本生活用品保障機制。支持蘇南地區縣城完善教育、衛生、文化、體育、養老等功能,打造縣域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高地。推進蘇北蘇中地區縣城補齊高等級醫療機構、職業教育、養老服務等設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務供給配置能力。
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嚴格落實鄉鎮綜合服務設施建築面積不低於1500平方米的標準,全面推進鄉鎮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指導性目錄製度,強化綜合服務能力建設,把鄉鎮建成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對被撤併鄉鎮、人口減載區域及偏遠地區,以實有人口規模為基礎,合理保留和科學完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確保就近便捷獲得基本公共服務。將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基礎設施及避難場所建設納入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
最佳化基層社區服務功能。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按照每百戶居民擁有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的標準,以新建、改造、購買、項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完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重點加強經濟薄弱村、老城區社區設施建設。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內居民服務和活動空間不低於70%,鼓勵居民民眾民主參與公共空間管理。實施“服務到家”計畫,打造社區和農村便民服務示範點。到2025年,全省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達標率達到90%。最佳化社區基本服務功能,推廣基層全科社工模式,完善激勵支持政策,加快形成“一門受理、一站式服務、全科社工”的社區服務模式,健全村級公共服務事項幫辦代辦機制,讓老百姓少跑腿、辦成事。
(三)提升區域公共服務協調發展水平。
進一步縮小省內公共服務差距。加大省級統籌力度,通過完善事權劃分、規範轉移支付、設立統籌基金等方式,完善對蘇北等經濟相對薄弱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投入機制,形成省域內待遇趨同的調節機制。打破地域限制,探索以協定合作、連鎖經營、開辦分支機構、管理輸出等方式,跨地區參與服務供給,分享先進的管理模式和高品質服務。優先支持在蘇北蘇中地區規劃設定高等院校,推動省內外高水平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在蘇北蘇中地區設立分院或院區,發揮優質資源的輻射帶動作用。
最佳化都市圈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探索建立都市圈公共服務一體化推進機制,強化內部政策協同和資源共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對接,逐步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共同打造“幸福都市圈”。推動寧鎮揚公共服務資源一卡通,擴大公共服務輻射半徑,加快推進南京都市圈優質公共服務一體化、連鎖化供給,充分發揮蘇錫常地區產業、人口和城鎮密集的獨特優勢,打造蘇錫常普惠便捷優質共享生活圈,進一步強化對長三角一體化的支撐作用。加強徐州都市圈醫療衛生、社會保障、職業教育等領域改革創新,推動跨省域、跨城市公共服務制度對接和資源共享。
推動實現市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市域內縣域間民生政策保障標準統一,對補助到個人、涉及“老小孤殘”等困難群體的兜底保障政策,以及按“人頭”算賬、民眾必需的教育、醫療、就業、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逐步推行城鄉統一、區域均衡的保障標準。對民眾需求迫切的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以及新型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逐步推行統一的建設標準,以設施標準化帶動服務水平均等化。
(四)促進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推進按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務資源。立足我省人口發展趨勢,準確把握人口總量、結構、分布特點,最佳化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強化人口數據支撐,加快推進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以常住人口基礎信息為基準的省級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分類完善公安、養老、教育、就業、衛生等信息系統,以省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為基礎,加快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信息的整合共享和綜合利用。以常住人口規模結構分布和流動趨勢為依據,科學確定各類公共服務設施服務半徑和覆蓋人群,最佳化資源配置,提升服務供給水平,做到布局最佳化、普惠可及。
持續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務質量。在常住人口居住證制度實現全覆蓋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居住證與戶籍制度並軌,加快實現身份證承載居住證功能。根據地方承載能力,有序擴大居住證附加的公共服務範圍並提高服務標準,逐步縮小居住證持有人與戶籍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差距。推動各地政府堅持“兩為主”原則,將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納入各地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推動入學待遇和升學考試同城化,促進隨遷子女與本地學生髮展融合。推進進城務工人員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平等參加職工社會保險並享受相關待遇。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參加城鎮基本醫保政策,對於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按本地居民同等標準繳費,各級財政給予同等標準補助,享受同等醫保待遇。將農業轉移落戶人口納入當地醫療衛生服務範圍,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就近選擇家庭醫生團隊進行簽約服務。加快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確保進城落戶農民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權利。
五、持續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
根據國家規劃,結合省情實際,聚焦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圍繞供需矛盾突出的托育、養老、教育、醫療等領域,統籌發揮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的作用,提供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
(一)幼有善育。
積極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探索建立嬰幼兒早期發展標準規範和服務體系。選擇20個左右縣(市、區)新建兒童早期發展示範基地,探索兒童早期發展模式,加快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促進兒童體格、生理、心理、社會適應能力全面發展。在城市治理中引入兒童視角,完善城市公共政策體系,構建適合兒童身心健康成長的城市環境。積極開展全國兒童友好型城市創建,推動兒童友好型社區、學校、圖書館、醫院、公園、安全出行和母嬰室等領域建設,探索建設標準,完善評價體系。
擴大普惠托育服務供給。加快建立主體多元、依託社區、優質普惠的托育服務體系,加強社區嵌入式、分散式、小型化的托育服務設施建設,開展家庭托育點發展試點。支持產業園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聯合專業機構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推進“托幼一體化”,鼓勵有條件的幼稚園開辦托班。推進“醫育結合”,支持婦幼保健院(所)建設普惠托育服務設施。推進“物業+托育”,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將空置物業用房用於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推進“一街道一鄉鎮一普惠”,擴大普惠托育機構覆蓋面。健全托育服務標準規範體系,加強托育服務機構專業化、品牌化、連鎖化建設,因地制宜提供全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服務。加強托育機構監督管理,保障嬰幼兒享有優質、安全的照護服務。積極創建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城市。
(二)學有優教。
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加強高校分類指導、分類支持,引導高校科學定位、特色發展、爭創一流。實施高水平大學建設工程,啟動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畫,重點建設一批基礎厚實、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的省屬高校,大力發展本科教育品牌專業和一流課程,打造一批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專業。推動研究生教育高質量、內涵式發展,建立基礎學科、套用學科、交叉學科分類發展和動態調整機制,實施急需緊缺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計畫,支持高校集聚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和較高威望的學術大師。到2025年,爭取更多有條件的高校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行列。
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推動建立以城市為節點、行業為支點、企業為重點的產教融合發展路徑與模式,促進教育和產業聯動發展,實現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積極發揮地方政府、重點產業協會牽頭作用,帶動行業骨幹企業聯合職業院校等組建產教融合聯盟。推動職業院校與重點產業、骨幹企業深度合作,建設一批高水平產教融合實訓基地。促進職業學校與地方產業園區深度融合,率先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的新路徑新機制。到2025年,全省形成一批實質性的校企合作命運共同體,力爭成為全國深化產教融合體制機制改革先行區。
構建開放融通的終身教育體系。健全全民終身學習推進機制,完善註冊學習和彈性學習制度,統籌“1+X”證書試點和學分銀行建設,推動學習成果互認和轉換。完善社區教育網路,發揮各級開放大學在社區教育體系中的骨幹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在城鄉社區建設居民家門口的學習點,探索開放、可持續發展的資源共享模式。建設老年大學服務網路,開發適合不同需求的老年教育課程體系,鼓勵發展遠程老年教育,推動部門、行業、企業、院校舉辦的老年大學進一步面向社會開放。到2025年,每個設區市至少有4所老年大學,每個縣(市)至少有1所老年大學,70%以上的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大學分校(老年學校),50%以上的村(社區)建有老年大學(老年學校)學習點。
(三)病有良醫。
擴大優質醫療服務供給。立足服務長三角一體化國家戰略,以及南京、蘇錫常、徐州等都市圈城市群發展,統籌推進區域醫療資源協同布局。依託中心城市積極創建重症、血液等國家醫學中心和綜合、癌症等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推進綜合、兒童、婦產、老年等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支持各設區市以三級綜合醫院為龍頭重點打造市級醫療中心。優先發展兒童、老年、精神、婦產、腫瘤、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專科醫療機構。到2025年,每個設區市至少建成1所達到三級專科醫院水平的兒童、精神病、老年病、腫瘤、康復醫院。
大力發展智慧醫療。規範建設智慧醫院,開展遠程醫療服務,支持高水平醫療機構與基層醫療機構開展線上醫療服務合作,打造“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示範省。統籌建設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促進區域內醫療衛生信息互聯互通。完善醫院電子病歷和居民電子健康檔案,促進健康檔案向居民本人開放。推進5G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在醫療衛生領域套用。鼓勵發展線上醫療健康服務專業平台,推進網際網路醫院建設,探索建立適應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的價格政策和醫保支付方式。
(四)老有頤養。
擴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綜合運用規劃、土地、住房、財政、投資、融資、人才等政策,支持社會力量建設普惠養老服務設施,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價格適中、方便可及、質量可靠的普惠性服務。探索普惠養老服務的建設標準、服務標準和價格標準,形成市場原則下的普惠價格形成機制,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公建民營或公助民營以及非營利性的養老服務機構,要以提供普惠服務為主。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的閒置用房要優先用於發展普惠養老服務,並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等途徑及時發布。支持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發展養老服務。
強化家庭養老服務支持。積極發揮家庭養老服務支撐作用,推動各地普遍建立家庭養老服務支持政策。鼓勵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為長期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照護服務,減輕家庭照護壓力。完善以社區為平台、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三社聯動”機制,拓展居家上門服務覆蓋面,為有需求居家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訪、生活照料、助餐助潔、緊急救援等服務。引導各地根據實際需求,建設家庭照護床位,健全家庭照護床位建設運營政策。
完善社區養老服務網路。發展“機構+社區+居家”模式,支持專業養老機構進社區、進家庭,提升社區養老服務品質。大力推進城市街道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提升社區嵌入式護理型機構和日間照料機構覆蓋面。加強社區醫養結合,支持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通過設定護理站、醫務室或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合作協定等方式提供醫養結合服務,支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建設康復、護理、安寧療護床位和精神關愛服務點。推進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支持老舊小區增設電梯、扶手、坡道等適老化公共設施。推廣康復輔具進社區服務試點,支持社區養老設施配備康復輔助器具並為老年人提供專業指導。
提高機構養老服務質量。重點發展護理型養老機構,持續增加護理型養老床位供給。到2025年全省護理型床位占養老機構床位比例達到70%以上。推動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服務規範簽訂合作協定,進一步提高養老機構長期照護服務能力,滿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剛性需求。提高老年醫療服務保障能力,加快老年醫療機構建設,建立完善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老年醫院和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老年醫療服務網路。加強老年醫學研究和臨床適宜技術套用,完善醫療、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接續性服務機制,促進醫養深度融合。
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構建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等多層次保險體系,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完善職業年金制度。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大力發展養老儲蓄存款、養老理財和基金、專屬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養老金融產品,加強與養老服務功能緊密銜接。開展老年人金融消費教育,確保養老金安全。穩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完善保費籌集、評價評估、支付標準、監督管理等政策制度,建立互助共濟、責任共擔、動態調整的多渠道籌資機制,合理確定保障範圍和待遇標準。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研發和提供長期照護商業保險產品,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
(五)住有宜居。
加快提升農村地區居住品質。持續加大政策支持,大力推動蘇北地區有改善意願的老舊房屋和“空心村”改造,到2025年蘇北地區農民民眾住房條件明顯改善。支持蘇中蘇南地區結合實際,積極改善農民民眾住房條件。鼓勵各地按照特色田園鄉村建設標準,重點依託規劃發展村莊,改造和新建一批新型農村社區,增強公共服務和社區管理功能。對農村原有居住點及集鎮,重點補齊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及路燈照明、斷頭路等短板,改善農民居住環境和出行條件。
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以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為重點,圍繞適老化、出新、停車、安全等相關功能要求,合理確定改造內容,補齊老舊小區公共基礎設施和功能配套短板。結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合理拓展改造實施單元,推進相鄰小區及周邊地區聯動改造,有序開展綠色社區創建和完整居住社區建設。加大政府資金支持,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合理髮揮金融機構作用,推動社會力量參與,積極鼓勵居民出資。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重點任務。
六、大力推進生活服務品質化
順應生活方式改變和消費升級趨勢,突出生活服務中需求量大、成長性好的行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快家政、體育、養老、健康、文化、旅遊等生活服務提質擴容,推動向品質化和多樣化方向升級,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
(一)提質擴容家政服務。
加快建立供給充分、服務便捷、管理規範、惠及城鄉的家政服務體系,推動家政服務網點向基層社區、居住小區和農村地區延伸,進一步提升服務可及性、便利性。持續實施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領跑者”行動,支持中小家政服務企業專業化、特色化發展。發揮龍頭企業示範帶動作用,把家政服務、母嬰服務、保潔服務、養老服務等服務需求有機結合,促進家政企業做大做強。強化系統培訓和就業服務,提升家政服務規範化水平,完善家政服務人員持證上門制度,開展家政服務質量第三方認證。落實家政服務業發展稅費優惠政策,強化對家政企業的金融、就業補貼、社保補貼等政策支持。
(二)加快發展體育產業。
推動體育服務業向高品質、多樣化升級,培育競賽表演、健身休閒、場館運營、體育培訓等重點產業,推動水上、山地戶外、冰雪、航空、馬拉松、腳踏車、擊劍、馬術、汽摩和電子競技等引領性強的時尚運動項目發展。鼓勵利用商業綜合體、老舊工業廠區等,打造綜合性健身休閒與消費體驗中心。完善體育消費券發行方式,推動體育消費支付產品創新。活躍農村體育消費市場,拓展夜間體育消費,積極開展體育大賣場、體育嘉年華等體育消費主題活動,編制江蘇體育旅遊地圖,為民眾提供更加便捷、更高質量的體育消費體驗。推動體育社會組織向基層和不同人群延伸覆蓋,深化體育社團改革,促進和規範社會體育俱樂部發展,組織和服務全民健身。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與服務,積極開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
(三)積極發展養老產業。
實施“養老服務+”行動,促進養老服務與先進制造、建築設計、信息通信、健康養生、文化旅遊、金融保險、教育培訓等產業的融合發展。積極推動養老服務上下游產業相配套的各類企業和平台建設,不斷創新服務模式、改善服務體驗、擴大養老服務有效供給,加快形成較高程度的養老服務細分市場。圍繞老年人的衣、食、住、行、醫等需要,支持相關企業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重點開發適合老年人消費使用的產品用品,推進老年服裝、老年保健食品、老年文體用品、老年康復輔具等產品的研發、製造和銷售。聚力破解老年人群體“數字鴻溝”難題,重點支持企業開發適合老年人使用的數碼手環、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科技產品,引導社區、養老機構、老年大學設定針對老年人的智慧型信息技術培訓課程,滿足老年人智慧型消費新需求。完善對連鎖化、品牌化養老服務機構的獎勵支持政策,開展“江蘇省養老服務示範發展基地”“江蘇省養老服務龍頭企業”評選,促進養老服務產業規模化發展。
(四)高質量發展健康產業。
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緊缺性醫療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水平民營醫院跨區域辦醫,向基層延伸,實現品牌化、集團化發展。以高水平醫院為基礎,集聚醫療服務、醫學教育、醫學科研、藥械研發等資源,建設醫研產融合的健康產業示範基地。支持泰州建設大健康產業集聚發展示範區。支持社會力量發展健康體檢、健康諮詢、疾病預防等多樣化健康服務。引導體檢機構、健身機構提高服務水平,開展連鎖經營。加快發展心理健康服務,培育專業化、規範化的心理諮詢、輔導機構。依託沿海地區、南京都市圈、蘇北地區等豐富生態資源,大力發展康養融合,積極培育森林康養、溫泉康養、民俗康養、田園康養、中醫藥康養等特色產品,加快發展養老民宿、共享公寓等載體,提高康養服務品質和集聚發展水平,分層次建設國際化、全國性、區域性康養目的地,打造一批康養小鎮。
(五)大力促進文旅融合。
發揮文化產業創新創意優勢,推動動漫、演藝、數字藝術、創意設計向旅遊內容領域延伸,精心培育融合發展新業態,把更多文化資源轉化為高品質旅遊產品。充分挖掘地域文化、長江文化、運河文化、農耕文化、園林文化等資源,提升旅遊的文化內涵,推進鄉村旅遊、旅遊民宿品質化發展。依託大運河文化帶、長江黃金旅遊帶、黃海濕地、江南水鄉古鎮、環太湖生態文化旅遊圈等,建設富有江蘇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遊景區和度假區。到2025年,培育3-5個全國知名旅遊演藝精品項目,新增100家左右省級及以上鄉村旅遊重點村,打造一批以運河風情、濱海濕地、江畔休閒、江南水鄉、竹海茶田等為主題的鄉村旅遊集聚區。
七、系統提升公共服務效能
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最佳化資源配置機制,創新服務提供方式,完善多元供給格局,加強人才、資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和信息技術套用,持續提升公共服務供給新效能。
(一)最佳化資源配置機制。
合理布局服務設施。堅持“資源跟著需求走、服務跟著居民走”,健全服務設施與服務對象、服務半徑掛鈎的制度安排,科學布局服務設施選址。全面落實相關領域設施規劃要求,對新建居住區特別是大型居住社區的養老、托育、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配套服務設施,做到與住宅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使用,並由行業主管部門參與評審驗收;對於老舊小區公共服務用房不足的,積極推動採取回購、置換、租賃等方式,逐步補齊公共服務資源配置短板。
完善基層配置標準。適應民眾需求,持續最佳化街道(鄉鎮)、城市社區(建制村)等基層公共服務配置標準,調整完善服務類別、服務項目、功能配置等,明確配置主體、牽頭負責單位,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在基層有效落實。加快推動公共服務資源擴容下沉,打造城市15分鐘優質公共服務圈,推廣建設“一站式”公共服務綜合體,讓民眾在家門口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務。推行城鄉基層基本公共服務目錄製度,促進服務標準銜接和區域統籌。
促進供需精準對接。逐步完善精準服務、主動回響的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健全公共服務需求表達和反饋機制,實現從“人找服務”到“服務找人”的轉變。堅持功能為先、補缺補短、共建共享的原則,引導服務方式類似的各類平台和機構集中設定,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增強綜合服務能力。對幼稚園、國小、社區養老托育、衛生等服務頻次高的基層服務設施,應適度控制規模、合理安排密度,鼓勵通過集團化、連鎖化、總分館(室)等方式共建共享優質資源。在加大數位化智慧型化服務手段套用的同時,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保留必要的現場服務視窗。
(二)構建多元供給格局。
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加快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持續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強化公益屬性,提高治理效能。聚焦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公共服務需求,引導事業單位參與公共服務供給。統籌盤活用好沉澱和低效配置的事業編制資源,加大對編制緊缺行業領域和地區的統籌調劑力度,有效解決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公共文化等編制需要。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進一步放開準入限制,推進公平準入,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參與公共服務供給。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涉及資本進入公共服務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整合公共服務機構設定、執業許可、跨區域服務等審批環節,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在資格準入、職稱評定、土地供給、財政支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對待民辦與公辦機構。鼓勵國有經濟參與公共服務發展,推動國有資本在提供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建設和公益性服務等關係國計民生的關鍵領域發揮更大作用。
支持社會組織發展。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培育面向社區居民提供各類公共服務的社區組織,支持社區社會組織承接社區公共服務,開展社區志願服務。逐步擴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範圍和規模,對民生保障、社會治理、行業管理、公益慈善等領域的公共服務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積極培育社會工作類社會組織,引導社會工作者提供專業服務。大力發展慈善組織,廣泛動員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者參與公共服務,鼓勵企事業單位提供公益慈善服務。完善激勵保障措施,落實慈善捐贈優惠政策,共同營造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的良好環境。
(三)完善要素保障體系。
強化財力保障。堅持把基本公共服務作為公共財政的支出重點,最佳化民生財政支出結構,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補短板、強弱項、兜底線,加強對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的支持,推動本規劃確定的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分年度、足額落實到位。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相一致”的基本原則,完善權責清晰、財力協調、標準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務投入機制,確保與政府財力相匹配、與民眾需求相適應。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引導撬動社會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嚴格規範財政轉移支付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綜合利用債券、保險、信貸等方式,為公共服務項目融資提供支持。
加強人才建設。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開設家政、托育、健康、護理、養老、文化、旅遊、社工等公共服務領域專業學科建設,擴大專業服務和管理人才培養規模。圍繞急需緊缺領域,加大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創新多樣化培訓模式,提升各類公共服務人才素質和能力。實施蘇南帶動蘇北、城市帶動農村的人才對口支援政策,引導人才向基層和蘇北地區、欠發達地區流動。持續開展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畫、農村教師特崗計畫、全科醫生特崗計畫。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完善工資待遇、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障等激勵政策,到2025年實現村(居)社會工作服務全覆蓋。
保障用地需求。將公共服務機構和設施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年度用地計畫並優先予以保障,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要適當向公共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傾斜。鼓勵利用低效土地或閒置場所建設公共服務設施。社會力量舉辦的非營利性公共服務機構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在符合相關規劃前提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利用現有房屋和土地發展國家支持產業、行業的,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過渡期為5年,過渡期滿後需按新用途辦理用地手續。公共服務項目用地除可按劃撥方式供應外,還可按彈性年期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的方式供應土地,與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建設。
降低服務成本。統籌用好規劃、土地、投資、稅收、金融等多種支持政策,通過建設資金補助、運營補貼、租金減免、水電氣價格優惠等方式,幫助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主體降低服務成本、提升運營效率,擴大普惠性非基本服務供給。按照保本微利、優質優價、節約資源、公平負擔的原則,加快理順公共服務價格,引導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主體提供與當地居民收入水平相適應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遏制過度逐利行為。依據成本變化、居民收入等情況,健全非基本公共服務價格調整機制,及時公開披露項目運行等信息。
(四)提升便利共享水平。
推進新技術創新套用。聚焦教育、醫療、養老、托育、托幼、就業、社保、文體等重點領域,推動數位化服務普惠套用,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物聯網、網際網路、區塊鏈等新技術手段,鼓勵支持新科技賦能公共服務,為民眾提供更加智慧型、更加便捷、更加優質的公共服務。促進人工智慧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套用,鼓勵數字創意、智慧就業、智慧醫療、智慧旅遊、智慧文化、智慧廣電、智慧型體育、智慧養老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探索“區塊鏈+”在公共服務領域的運用。促進“網際網路+公共服務”發展,推動線上線下融合互動,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務機構對接基層、農村和經濟薄弱地區,擴大優質公共服務輻射覆蓋面。健全公共服務領域跨越“數字鴻溝”的解決方案,切實保障各類群體基本服務需求。針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需求特點,加強技術創新,開發提供更多智慧型化的簡易產品和服務。
推動服務數據互聯互通。推進數字政府建設,依託全省一體化大數據共享交換平台體系,強化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等重點領域數據信息交換共享,加快實現民生保障事項“一地受理、一次辦理”。結合各級政務信息整合,推出“線上+線下”服務設施地圖,提升公共服務信息獲取的便利性。加強地區間信息互聯互通,積極推進相關群體補貼、社會關係轉移接續、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異地就醫結算等便利服務。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務機構數據開放共享制度,推動公共服務領域和政府部門數據有序開放。加強公共服務數據安全保障和隱私保護。
八、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一)加強黨的領導。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領導貫穿於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各個階段、各個領域、各個環節,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高質量發展公共服務、紮實推進共同富裕的強大動力,推動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務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落實。
(二)強化統籌協調。
省級層面加強工作統籌,加大對跨區域、跨領域、跨部門重要事項的協調力度,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把受益面廣、關注度高的重點項目納入省政府年度民生實事,形成系統謀劃與階段重點相結合的規劃落實機制。省相關部門要把本領域的公共服務建設納入“十四五”行業發展規劃,列入年度工作計畫,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安排,統籌推進各項任務舉措。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強化責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推動規劃提出的重點任務、保障工程和清單項目有效落實。
(三)深化合作共建。
加快推進長三角公共服務便利共享,堅持優勢互補,加強政策協同,持續深化教育、醫療衛生、就業社保、文化旅遊、體育、養老等領域合作共建。加大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協同力度,大力促進長三角地區各行業領域標準間的統籌銜接。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數據資源在長三角地區實現跨部門、跨領域、跨區域融合共享,促進居民異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務並便捷結算,使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四)動態監測評估。
健全省級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監測制度,完善監測體系和實施辦法。加強對公共服務建設情況跟蹤分析,開展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全面加強績效考核與督導評估,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對公共服務的績效、水平和質量進行評價。
(五)營造良好氛圍。
健全政府與企業、社會的溝通和交流機制,拓寬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公共服務的渠道,動員、鼓勵、激發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和人民民眾積極參與和推進規劃實施。發揮各類新聞媒體和宣傳陣地的作用,加強宣傳解讀,做好輿論引導,激發全體居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共建共享公共服務的濃厚氛圍。
內容解讀
根據江蘇省之前相關檔案和“十三五”時期工作基礎,《規劃》和《標準》將江蘇現階段基本公共服務的主要領域確定為“十有三保障”,即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行有所暢、環境有改善,以及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公共安全保障。
從內涵和重點方向來看——
基本公共服務發力“均等化”,政府承擔主責,在保障城鄉居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的基礎上,持續縮小城鄉、區域、群體的服務差距;
非基本公共服務發力“普惠化”,圍繞托育、養老、教育、醫療等供需矛盾突出領域,統籌發揮政府和市場的作用,逐步實現付費可享有、價格可承受、質量有保障、供需矛盾明顯緩解;
生活服務發力“品質化”,完全由市場供給、居民付費享有,政府主要負責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不斷滿足我省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並為今後公共服務提檔升級蓄勢儲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