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2022年7月23日,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江蘇省“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進一步完善全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提升城鄉社區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城鄉社區在基層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中的基礎作用,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23日
全文
江蘇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江蘇省“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進一步完善全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提升城鄉社區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城鄉社區在基層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中的基礎作用,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全省上下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黨建引領多方參與的組織體系基本形成。持續推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式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村、社區“一肩挑”比例分別為97.5%、94.6%。在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下,以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為主導、社區居民為主體、社會組織和駐社區單位共同參與的城鄉社區服務格局基本形成。
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水平位居全國前列。截至2020年末,全省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為100%,85%達到每百戶不低於30平方米的國家標準。
便民惠民舉措不斷創新。全省“網際網路+社區政務服務”“網際網路+社區商業服務”廣泛覆蓋。共有便民利民養老助餐點7000餘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32702個、城鄉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6630個,全面建成城市社區10分鐘體育健身圈。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加快發展,截至2020年末,全省已註冊登記社區社會組織38406個,占登記社會組織總數的43%,另有備案社區社會組織105782個,建成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基地1231個。
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得到加強。全省共有城鄉社區工作者17.5萬人、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15.5萬人、城鄉社區持證社會工作者2.2萬人,城鄉社區志願者608.8萬人。這些成績的取得,為“十四五”時期全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高質量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但是對照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人民民眾新期待、基層治理新任務,全省社區服務區域發展不平衡、社會化參與不充分、多元供給體系不健全的問題依然存在,社區服務的數位化套用有待進一步拓展,社區服務的專業化、標準化、精細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間必須繼續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加快推動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新成效、邁上新台階,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部署要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高效能治理為導向,以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嚮往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全力提升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水平,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讓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切實扛起“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的光榮使命,奮力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
(三)基本原則。
1﹒堅持黨建引領。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作用,把黨的建設貫穿於城鄉社區治理與服務的各方面和全過程,以城鄉社區黨建引領各類治理主體、服務力量、社會資源,統籌推進城鄉社區服務,實現載體集成、隊伍集成、資源集成、效能提升。
2﹒堅持人民至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城鄉社區居民需求,著眼滿足民眾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要,擴大城鄉社區服務供給,構建服務場景,擴大民眾參與,最佳化服務體驗,實現城鄉社區共建共治共享。
3﹒堅持統籌推進。堅持多規合一,加強規劃引領,注重新建、更新、整合兼顧,推動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統籌協調發展,充分發揮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作用,有效整合社會力量、市場資源,不斷完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
4﹒堅持改革創新。深化城鄉社區服務體制創新、制度創新、要素創新,努力破解制約城鄉社區服務發展的制度性、基礎性問題。注重區域統籌與因地制宜相結合,鼓勵支持基層原創共創,發揮典型示範帶動作用,促進城鄉社區服務質效提升。
(四)發展目標。
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社區服務供給與服務能力位居全國前列。黨建引領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更加完善;規劃布局、服務設施、功能配置更加完備;城鄉社區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願服務銜接更加緊密;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模式更加科學;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更加充實;“五社聯動”治理服務機制更加健全;省級城鄉社區治理服務創新實驗區建設、全省美好和諧社區建設有序推進,城鄉社區服務的精準化、精細化、智慧化水平顯著提升。
江蘇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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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城鄉社區服務格局
(五)健全黨建引領機制。
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強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保障中的主體地位,依託城鄉社區區域黨建聯席會議等平台,建立和完善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為主導、社區居民為主體、社區社會組織和駐社區單位共同參與的城鄉社區服務體制機制,堅持和發揚新時代黨的民眾路線,廣泛聽取民眾意見,協調做好供需對接,有序有效發展社區服務,組織引領民眾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全面落實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服務制度,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結對共建,下沉村(社區)開展服務,探索社區流動黨員有效管理、為外來人口提供有效服務等創新做法,全面強化社區黨組織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企業的指導,推行“紅色物業”等創新服務模式。
(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健全面向城鄉社區的服務資源統籌機制,支持城鄉社區統籌調度職責範圍內的人財物等資源。強化政府在城鄉社區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保障中的主體地位,最佳化城鄉社區服務功能布局,促進服務資源科學高效配置。發揮村(社區)黨組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作用,支持群團組織向社區延伸服務。健全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激勵政策,積極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城鄉社區服務,推動社區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會公益慈善資源聯動開展服務。健全城鄉社區公共空間綜合利用機制,合理規劃建設文化、體育、商業、物流等服務設施,支持引導駐社區單位向社區居民開放停車場、文化體育設施、會議活動場地等資源。注重運用市場機制提高城鄉社區資源配置效率,支持社區服務企業發展,積極引導市場主體進入城鄉社區服務領域,鼓勵開展便民利民服務連鎖經營。
(七)推動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發展。
全面建立黨組織領導、村(居)民委員會主導的城鄉社區協商制度,圍繞民眾關心的突出問題開展協商議事,規範協商議題來源、議事主體、議事規則、議案執行等環節和流程,著力解決民眾“急難愁盼”問題。規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充分發揮其引導約束作用,完善可感、可知、可行的城鄉社區居民自治章程,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能力和水平。推進法治建設進村(社區),推動普法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公證等服務城鄉社區全覆蓋,加強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重點青少年群體等重點人群服務管理,強化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健全政府、社會、司法、家庭等多位一體的關懷幫扶體系。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掃黃打非”工作站、道德講堂、家長學校等建設,倡導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風和移風易俗新風尚。推進科學知識宣傳普及進社區,提高城鄉居民科學素養。
三、提升城鄉社區服務供給品質
(八)完善城鄉社區服務場所設施。
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將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確保新建城鄉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達標。按照居住社區建設標準,推動公共服務機構、便民服務設施、商業服務網點有效輻射,因地制宜設定養老服務設施、托育點、衛生服務中心(站)、微型消防站、體育健身設施、家政服務點、維修點、便利店、公共閱讀和雙創空間等。落實基層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標準要求,按照“小辦公、大服務”原則,實施城鄉社區公共空間整治,科學布局綜合服務中心功能結構,合理分配公益服務和文體活動空間。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城市社區綜合服務體,促進便民利民服務集群化、項目化、系統化供給。結合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進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鼓勵通過劃撥、換購、租借等方式,統籌利用存量房屋資源增設服務設施,按照每百戶居民不低於30平方米的標準,有效擴展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空間,提升設施綜合利用和服務水平。結合實施農村住房條件改善等工作,推進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完善村級綜合服務設施網路。
(九)提升城鄉社區服務綜合能力。
1﹒提升為民服務功能。聚焦滿足居民服務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質,推動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進一步向村(社區)下沉。強化城鄉社區面向“一老一小”、殘疾人、特殊困難群體等重點人群的兜底保障服務,加大醫療衛生、養老、托育、助殘、就業、教育、文化、體育、科普等公共服務供給。著力提升基層衛生、醫療保障服務能力,推進健康村(社區)和村(居)民委員會下設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加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積極設立就業創業空間。大力發展社區教育,助力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加強婚姻家庭文化服務。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增加行政村和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提升郵政、金融、電信、供銷、廣播電視等公共事業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駐社區單位公共體育場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向社會開放程度。
2﹒完善便民服務功能。全面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農村3公里生活圈建設,大力發展與社區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便利店、綜合超市、菜市場、生鮮超市(菜店)、早餐店、美容美髮店、洗染店、藥店、家政服務點、維修點、再生資源回收點、郵政快遞綜合服務點等便民服務。支持城鄉社區服務多種業態融合發展,加強市場主體培育,引導市場、社會力量發展社區養老、托育等服務業態,提升專業化、標準化、規範化水平,促進城鄉社區服務業提質擴容。支持企業在村(社區)設定服務網點,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引進專業化物業服務,建立健全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雙向選擇機制。完善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體系,指導和監督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職責。加快推進農村生產生活服務便利化,依託村級綜合服務設施、供銷合作社等加強農村地區農產品收購、農資供應等服務供給。
3﹒強化安民服務功能。深化城鄉社區警務戰略,持續推動警力下沉,推進城市“一區一警兩輔”和農村“一村一輔警”全覆蓋。加強村(居)民委員會下設治安保衛委員會建設,發展壯大平安志願者等群防群治隊伍,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聯防聯治機制,提升村(社區)平安建設能力水平,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完善基層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快推進老舊小區、城鄉接合部、散居住宅樓等治安薄弱地區安防設施改造,健全村(社區)人防、技防、物防有機結合防控網,最大限度防範和壓降各類多發性、可防性案件。健全防範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長效機制,持續防範和整治“村霸”。加強村(社區)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設,依法打擊非法宗教活動和境外宗教滲透活動。建立健全發現報告和家庭監護監督制度,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服務。強化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夯實社會治安穩定基礎。
(十)創新城鄉社區服務供給方式。
全面推行城鄉社區集中辦公,實現居民服務事項集中辦理,社區服務設施開放和服務時間一般不少於每天8小時,民眾關切項目應提供24小時線上服務,保留必要的線下辦理渠道,及時辦理民眾所提需求。推廣“街鎮吹哨、部門報到、接訴即辦”等基層創新經驗,開展新時代新社區新生活服務質量提升行動,創新項目、載體、方式,拓展居民參與志願服務、公益慈善活動的廣度深度。協同推進簡政放權與社區減負增效,增強社區統籌調配資源和承接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嚴格落實社區事務準入制度。堅持需求導向,緊扣民眾需求,實行清單化服務和管理。最佳化服務路徑,實行服務事項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推行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委託代辦等服務方式,有效提升服務效能。推進服務精細化,完善格線化社會治理機制,深化“精網微格”工程,全面推進“微格線”建設,推廣格線聯動“服務日”制度,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空巢獨居老年人、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殘疾人、社區矯正對象等特殊群體,提供幫扶救助、志願服務、心理疏導等上門服務。建立健全常態化走訪機制,了解社情民意,回應民眾訴求,及時發現化解社會矛盾及安全隱患,更加精細治理社區環境,更加精準服務居民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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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高城鄉社區服務效能
(十一)加強民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
完善村(居)民委員會及下設委員會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村(社區)在“五社聯動”機制中的主導作用,引導居民民眾廣泛參與社區服務。到2025年,全省95%以上城鄉社區組織實現“六個規範”,即:組織架構規範、規章制度規範、陣地建設規範、職責事項規範、隊伍建設規範、工作保障規範,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區治理共同體。
(十二)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
完善社區社會組織發展政策,推動從“數量增長”向“質量提升”轉變,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社區居民。培育引導生活服務類、公益慈善類、救助幫扶類和居民互助類社區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社區服務。到2025年,選樹品牌社區社會組織案例100個、品牌項目案例200個,實現社區社會組織結構布局進一步最佳化,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展,形成比較成熟的社區社會組織服務制度,推動居民更加便捷融入城鄉社區治理、踴躍參與社區服務。
(十三)健全基層社會工作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社會工作服務體系。深化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支持其向社區延伸服務,引導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下沉到一線,在場地、資金、項目等方面給予扶持。到2025年,實現每個社區都有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社區社會工作服務室等服務站點,讓民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專業的社會工作服務。
(十四)提升社區志願服務能力。
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鄉鎮(街道)社工站等,不斷壯大志願服務隊伍,促進志願服務常態化、便利化。推廣使用江蘇志願服務信息系統,健全志願服務供需對接機制,建立志願服務統計和發布制度,促進社區志願服務信息統一歸集管理。探索社區志願服務“時間銀行”,圍繞扶危濟困、助孤助殘、社區治理等,廣泛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推動志願服務品牌化、項目化發展。
(十五)完善社區慈善服務供給機制。
建立社區慈善供需精準對接機制,引導慈善項目有效落地。鼓勵支持社區與慈善組織平等協作,設立慈善小屋、慈善超市等日常慈善捐助和志願服務站點,方便基層慈善服務。推廣設立社區慈善基金(會),促進慈善力量參與社區服務,為民眾解決“急難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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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快城鄉社區智慧化建設
(十六)推進基層治理智慧化。
實施“網際網路+基層治理”,依託政務服務大數據,加快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等基礎資料庫,推動政府部門之間數據共享。根據服務民眾需要,依法依規向村(社區)開放數據資源,發揮信息為民服務作用。完善基層治理數據綜合採集機制,推進村(社區)基礎數據資源建設,實現村(社區)格線數據一次採集,跨部門、多層級互聯互通。推動政務服務平台、社區感知設施、家庭終端和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及互聯互通,推進實時監測、智慧型預警、應急救援救護和智慧養老等社區惠民服務套用。有效拓展智慧社區治理場景,加強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格線管理、應急管理等智慧化社區治理。深化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信息系統、中國智慧社區服務網的推廣套用,拓展社區服務功能,組織開展線上服務評價工作。鼓勵多方參與、集約化建設,支持社會資本運用5G、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投資建設智慧社區。
(十七)促進社區服務智慧化。
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開展線上辦、社區代辦、格線內上門辦、自助服務辦等社區服務。推動線上政務服務和線下村(社區)服務站點的有效融合,實現“前台一門受理、後台分工協同”方式,推動網際網路套用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提升便民服務效能。引導網際網路企業和各類社會力量、市場主體參與社區便民服務,實現優質資源共建、共享和共用,促進智慧社區建設,開發居家養老、托育、衛生健康、文體活動、家政服務、購物消費、交通出行等智慧化社區服務套用。推動物業設備設施、安防設備等智慧型化改造升級,最佳化智慧型門禁、車輛管理、視頻監控等智慧型化物業管理服務。推進數字社區服務圈、智慧家庭建設,促進社區家庭聯動智慧服務生活圈發展。大力發展城鄉社區電子商務,高效匹配社區全生活鏈供需,探索推動無人物流配送進社區。
(十八)探索民眾自治智慧化。
探索“網際網路+民眾自治”,引導社區居民民眾通過智慧化平台、信息化手段參與社區治理和民眾自治,探索村(居)民委員會換屆網上選民登記,試行線上社區協商、村(居)務公開、村(居)務監督等,拓展民眾參與渠道。搭建社區治理網上交流平台,開闢“社區建議”和“社區論壇”互動交流園地,受理社區居民意見建議及投訴,提升社區快速反應處置效能。引導居民運用平台促進人際交往,開闢“鄰里圈”,開展鄰里互助,密切鄰里關係。加強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法人信息管理,完善村(居)民委員會統一賦碼信息,依法規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頒發和使用。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開展智慧社區、現代社區服務體系試點建設。
六、加強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十九)合理確定社區崗位人員配備標準。
統籌考慮社區成熟度、社區工作強度和實際服務居民數量等因素,合理確定社區規模和社區工作者配備數量,一個社區格線配備1名專職格線員並納入社區工作者管理。依法開展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全面落實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資格聯審機制,嚴格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式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制度,建立健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後備人才庫,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公開公正招錄社區工作者,及時開展缺位補錄。
(二十)提升社區服務人才素質。
支持具備條件的高校開設社會工作相關專業,鼓勵具備社會工作等專業知識背景的畢業生擔任專職社區工作者,建立社區工作者長效培訓機制。積極推進村書記專業化管理、社區工作者職業化建設,鼓勵引導社區工作者積極參與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定期分層組織專業培訓,大力推進持證上崗。
(二十一)增強社區工作者履職能力。
明晰社區工作機構及工作者職責,最佳化工作事項清單,規範設定工作崗位,切實為社區工作者減負增能。健全職業規範和服務標準,推行簡潔實用的崗位績效考核辦法。注重社區工作者政治素質和專業能力雙提升,認真做好新時代民眾工作。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培訓,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二十二)健全激勵機制。
將社區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各級人才發展規劃,支持符合規定條件的社區工作者優先進入承擔社會服務職能的黨政機關、群團組織和事業單位,從福利待遇、職業前景上,建立公平穩定的保障機制。注重發揮社區服務人才典型示範引領作用,持續開展“江蘇省社會工作領軍人才”選拔、“最美社區工作者”選樹等活動,營造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
七、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重點工程建設
(二十三)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質量提升工程。
健全特殊困難群體主動發現救助機制,村(社區)組織社區工作者、專業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經常性走訪居民家庭,及時掌握居民生活困難及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急難情況。分類建立困難民眾檔案,統籌整合駐社區單位、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志願者等力量參與幫扶救助,推動需求發現、資源集聚與項目運作有機銜接。提高關愛幫扶的及時性和精準性。完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發現網路,強化臨時救助和臨時庇護服務。積極倡導社區居民結對幫扶、鄰里互助,不斷厚植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的社會基礎。
(二十四)社區應急體系強弱項工程。
總結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全面構建城鄉社區應急監控、應急處置和應急服務機制,完善社區安全防護網,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做好城鄉社區防災監測、應急避險等安全防護工作。加強社區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升應急管理能力。持續開展村(社區)安全隱患治理,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結合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等,開展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和安全檢查,全省增創200個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
(二十五)社區矛盾調處體系建設工程。
全面推廣南京市仙林街道新時代“楓橋經驗”城市版,圍繞萌芽化解、訴源治理,建立健全矛盾排查預防調處機制。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心理疏導服務機制,強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導、關係調適、社會融入等服務。依託用工單位和居住社區,發揮工會、婦聯、共青團及社會組織作用,加強對農業轉移人口幫扶關懷,鼓勵積極參加社區活動,儘快融入城市生活。在全省村(社區)格線培育至少1名法律明白人。
(二十六)社區醫療服務和心理健康服務質量提升工程。
鼓勵設立集醫療、康復、護理、生活照護等服務於一體的醫養結合機構,推進社區嵌入式醫養結合服務發展,重點為老年人、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等提供集中或居家服務。推進城鄉社區搭建心理服務平台,引入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者等專業力量提供心理科普、心理疏導、心理援助、矛盾調解、危機干預協助、鄰里家庭關係調適、社區心理文化活動等綜合社會心理服務,營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七)強化組織保障。
加強黨對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面領導,在各級城鄉基層治理委員會指導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和統籌協調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民政、發展改革部門牽頭規劃實施推進,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要做好資金統籌、推進實施等工作,鄉鎮(街道)要做好具體落實工作,形成以塊為主、條塊結合、上下貫通的工作機制,定期研究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及時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合力推進規劃落實。
(二十八)強化法治支撐。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完善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目錄及準入制度,全面規範、清理村(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事項,推動為村(社區)減負賦能,提升新時代服務民眾工作水平。研究制定和完善村(社區)志願服務、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制度。探索建立養老、托育、家政、物業等領域社區服務信用管理體系。推進社區服務標準化建設,鼓勵制定社區服務標準,研究制定智慧社區建設標準,強化數據安全管理和居民隱私保護。加強村(社區)服務檔案建設,提高檔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十九)強化政策保障。
各地要將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推進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用房政策落地見效。加大經費投入和監管力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強化政府與市場主體、社會力量的合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社區服務。鼓勵研究機構和高校積極參與政策理論研究和標準編制,不斷提升社區治理與服務科學化水平。
(三十)強化責任落實。
各地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督導,研究制定本地區“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或實施計畫,形成銜接配套的規劃體系。建立規劃實施協調配合機制和年度指標達標報告制度,落實部門指導和監管責任,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和評估工作,適時開展督促檢查,確保規劃建設任務高質量完成。堅持以居民滿意度為主要衡量標準的評價導向,確保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領導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工作推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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