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

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為進一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根據《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
  • 發布日期:上海市人民政府
全文
  一、發展基礎及面臨形勢
  “十三五”期間,經過各區、各部門和單位的共同努力,本市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各領域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網路基本成型,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市民獲得感不斷增強。
  ——制度建設。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制度,發布《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明確了9個領域96個服務項目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保障標準和牽頭負責單位。制定《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管理辦法》,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保障標準。完善基本公共服務財政保障機制,出台《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市與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逐步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標準統一、區域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機制。
  ——設施建設。根據城市規劃和人口空間布局,按照服務人口和服務半徑,最佳化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新增一批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社區嵌入式養老設施、社區健身苑點等。探索試點15分鐘社區生活圈,建設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逐步提高服務可及性、便利性。穩步擴大各類保障性住房供給,養老機構床位達到15.9萬張,新增中國小校306個,推進殘疾人養護、孤兒養育等設施建設。
  ——標準建設。實施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建設、設備配置、信息化建設、教師配置與收入、生均經費等五項建設和管理標準。實施全面覆蓋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醫保標準,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穩步拓展免疫接種、社區居民大腸癌篩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標準。出台《上海市實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本市保障類住房供應和分配標準。發布《上海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15-2020年)》,明確各項公共文化項目的服務標準、設施標準以及人員配備標準。出台《上海市體育設施管理辦法》,規範各類體育設施建設和服務標準。發出《關於規範本市保基本養老機構(床位)管理的通知》,推進保基本養老床位的規範管理。
  ——機制創新。建立健全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制度,作為本市養老基本公共服務和長期護理保險的“守門人”,推進照護服務與老年人照護需求更加合理匹配。推動學區化集團化辦學向緊密型發展,覆蓋75%以上的義務教育學校,推動實現學區和集團內優質資源共建共享共贏。做實家庭醫生“1+1+1”組合簽約,到2020年底,簽約居民超過800萬人。積極探索公共文化配送合格供應商制度,推進企業、社會組織及個人參與公共文化資源配送和公共文化設施管理運行,全市90%以上的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委託各類社會主體參與運營。持續推進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住房保障、社會保障、就業創業等民生服務納入“一網通辦”,個人可辦事項達2006項。不斷健全公共衛生體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性成果,切實維護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安全。
  儘管發展基礎較好,但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發展目標以及市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本市基本公共服務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供給不足、品質不高、便捷度不夠、發展不均衡等問題。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平,上海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面臨新的挑戰。一方面,進入新時代,市民對基本公共服務均衡發展、精準保障、品質提升的期待更高,對進一步創新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增加多元供給提出更多要求;另一方面,基本公共服務與城市功能、區域發展和產業創新的聯繫日益緊密,實現城市新的發展目標,需要進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務的支撐作用和創新能力。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和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高效能治理為目標導向,圍繞深化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補齊補強基本公共服務短板弱項,進一步促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進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品質和效率,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與人口、產業、資源相協調,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定位相適應,打造基本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的上海樣板。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應保盡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守牢民生底線,強化政府保基本責任,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切實保障市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權益,確保基本公共服務應保盡保。
  2.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根據國家要求和本市發展實際,綜合市民基本民生需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公共財政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範圍和水平,努力增進民生福祉,合理引導社會預期,讓全體市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3.公平均等,便民利民。統籌各領域各層級公共資源,加大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力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和家門口延伸、向新城和農村覆蓋、向薄弱環節和重點群體傾斜,穩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4.創新方式,提質增效。深化創新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和管理機制,豐富服務供給和市民選擇,推動實現“一站式”服務。加強服務供需對接,推進新技術新模式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套用,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面建成城鄉一體、方便可及、公平高效、均衡普惠、高質量發展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努力實現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的美好景象,不斷增強市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體系全面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清單動態有序調整;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支出統計口徑基本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更加最佳化;基本公共服務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基本建立;各領域制度和標準建設持續推進、更加完備。
  均等化水平持續提升。城鄉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基本均衡,各領域、各人群基本公共服務全面落實應保盡保,市民民眾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便利性、可及性明顯提高。衛生、養老、文化、體育等城鎮社區公共服務設施15分鐘步行可達覆蓋率達到85%左右。
  品質和效率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穩步提高,服務品質不斷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向市民家門口全面延伸,“網際網路+”基本公共服務廣泛覆蓋,體制機制創新更加深入,市民的獲得感、滿意度顯著增強,基本公共服務滿意度達到80%。
  三、重點任務
  (一)最佳化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布局,更好服務人口和城市發展
  根據人口、產業和城市發展需要,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加強統籌協調,擴大優質服務資源輻射覆蓋範圍,持續推進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更好發揮公共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1.完善主城區公共服務功能。促進公共服務布局最佳化和品質提升,重點補足社區衛生、養老、托育等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在主城區率先實現15分鐘社區生活圈高質量覆蓋。挖掘盤活存量資源,通過城市更新、存量房屋改造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公共服務設施供給,大力發展養老、托育、衛生、文化、體育等領域社區嵌入式服務站點,滿足不同群體的多樣化需求。加強各類公共服務資源共建共享,鼓勵公共服務設施綜合設定、複合利用,根據區域規劃條件和實際需要,合理設定家門口綜合服務設施,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可按照規定轉換使用功能,提高實際利用效率。注重公共服務內涵提升和品牌輸出,充分發揮優質資源的帶動作用,推動提升全市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2.整體提升新城公共服務能級。推進落實《“十四五”新城公共服務專項方案》,按照獨立綜合性節點城市的建設目標,高起點、高標準、前瞻性做好“五大新城”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配置,讓新城居民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高質量的基本公共服務。在每個新城引入三甲綜合醫院、優質教育等資源,發揮重大項目的示範帶動作用,創新打造健康醫聯體、緊密型學區集團等服務模式,促進新城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整體提升。按照“因地制宜、一城一策”原則,深入挖掘每個新城的資源稟賦,打造各具特色、魅力彰顯的文體品牌。推動市級文藝院團、體育賽事等資源下沉,豐富提升新城公共文化、公共體育服務供給,為新城居民參與全民健身、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提供更多便利。結合新城未來人口發展需要,合理布局一批功能性、專業化的養老服務設施。
  3.加強農村公共服務內涵建設。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大統籌力度,促進更多公共服務資源向農村傾斜,著力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落實全市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標準要求,加快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能力。在教育、衛生、養老等公共服務領域實施城鄉攜手共進計畫,引導優質資源通過委託管理、對口支援等形式在農村地區布局,提升農村整體服務水平和質量。健全公共服務領域專業人才到郊區農村工作的激勵保障機制,對在農村地區紮根工作的公共服務領域專業人才,落實職稱傾斜支持政策,完善交流培養機制,拓寬職業發展通道。
  4.推進公共服務區域協調發展。推進長三角公共服務便利共享,在深化本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基礎上,大力推進長三角區域基本公共服務領域、項目、保障範圍等標準銜接。利用新技術新手段,推動長三角區域居民異地享受相關基本公共服務並便捷結算,探索建立部分基本公共服務項目財政支出跨區域結轉機制。進一步發揮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帶動作用,率先推進示範區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的標準銜接和政策協同,動態最佳化示範區公共服務共建共享清單。協同推進示範區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布局,實施一批公共服務重點建設項目。推動臨港新片區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努力打造成教育改革開放先行區、高品質健康服務區、世界級文體旅遊目的地、家門口服務樣板間以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治理新標桿。適應南北區域轉型需要,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提升南北區域公共服務能級,通過存量更新、複合利用等方式注入公共服務特色功能,助推支撐區域轉型和產城融合。
  (二)夯實基本公共服務兜底保障,織牢織密民生底線
  持之以恆做好底線民生、基本民生工作,持續加大對困難人群、短板領域、薄弱環節的投入保障力度,努力抬高底部、縮小差距、夯實基礎,讓每一位市民都能切實感受到城市的溫度。
  1.加強困難人群保障力度。完善保障機制,穩步提高標準水平,強化基本公共服務兜底保障功能。完善相對貧困救助機制,全面提升社會救助管理水平,最佳化對特殊困難群體的精準幫扶機制。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機制,到2025年,區級未成年人保護機構規範達標率達100%。適時提高困境兒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完善困境兒童臨時照料場所功能,加強對困境兒童家庭支持力度,建設發展一批專業社會組織和兒童福利社會工作者隊伍,到2025年,持證兒童福利社會工作者超過500人。推進特殊教育優質融合發展,根據實際應設盡設普通學校特教班,提高隨班就讀教學質量,深化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啟動融合教育實驗校建設,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兒童提供有溫度個性化教育服務。全面最佳化無障礙環境,依法加強本市無障礙環境建設與管理工作。完善重度殘疾人保障機制,統籌增加重殘養護機構和設施,推進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對符合條件的一戶多殘、重度殘疾、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人、享受醫療救助等特殊困難殘疾人開展精準幫扶,確保應幫盡幫。多渠道增加精神衛生服務供給,加強社區精神障礙康復養護網路建設,提升社區精神衛生治療和管理能力,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康復後回歸社會。加大對失能失智老人保障和照護力度,完善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標準,深化推進醫養結合。穩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加強法律援助律師隊伍管理,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評估,持續提升法律援助質量。
  2.持續完善社會保險和優撫制度。持續擴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到2025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700萬人。進一步完善職工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發辦法,健全城鄉居保養老金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穩步提升對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和對困難人群的救助力度,建立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長效機制。推進工傷預防、補償和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建設,推動全面建成覆蓋各類職業人群的工傷保障體系。加強失業風險防範,最佳化經辦服務,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全面落實退役軍人各項保障政策,提升優撫安置服務保障能力,健全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動態增長機制,做好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的就業和再就業工作。
  3.織牢城市公共安全底線。全面提升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能力建設。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強化監測預警與快速回響機制,完善各級應急救治網路,加強應急救治能力建設。充分發揮社區在應對公共安全事件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平時生活圈,戰時防疫圈”原則,有序規劃和配置公共衛生應急設施,提升社區各類設施功能的彈性轉換能力。推進基本殯葬公共服務,推動修訂本市殯葬管理條例,完善殯葬惠民政策,加大生態安葬補貼力度,制定殯葬設施建設規劃,加強殯儀館建設和技術改造,推進殯葬火化設施項目落地。
  (三)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質量水平,持續增強市民感受度
  順應市民對美好生活的期待,統籌做好基本民生和質量民生工作,更加注重內涵建設和市民感受,努力使市民生活更有保障、更有品質、更加幸福。
  1.辦好每一所家門口學校。聚焦入學入園矛盾突出區域和資源相對薄弱地區,綜合考慮學齡人口增長和分布,制定完善本市基礎教育基本建設規劃,著力解決人口導入區入學矛盾。推進義務教育緊密型學區、集團建設,加強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水平,進一步促進校際均衡發展。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加強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推進優質園創建工作。大力推進公辦國中“強校工程”,加強內涵建設,促進公辦國中辦學質量明顯提升。持續推進高中特色多樣發展,擴大優質高中供給。制定實施新一輪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進一步改善城鄉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不斷完善“五育並舉”課程體系,全面發展素質教育,高質量實施國家課程,積極開展課程綜合化教學,加強學生社會實踐。系統推進教育評價改革,健全基礎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創建,力爭所有區通過國家縣(區)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
  2.提供更好的醫療健康服務。強化基本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以30—50萬人為服務人口規模、以30—45分鐘車程為服務半徑,布局若干醫療服務圈,推進一批標準統一、定位清晰的區域性醫療中心建設,推進醫療衛生資源整合和上下聯動,健全分級診療制度,著力解決“看病難”問題。繼續夯實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功能,推行新一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提升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水平。根據服務人口、服務半徑等因素,研究分類管理,適度增加部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療服務功能,提高人員和硬體配置標準。每個新建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床位不少於100張,強化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功能。研究給予基層醫療機構更為靈活的收入支配方式,在按照統一標準提供服務項目的基礎上,逐步形成服務特色,提高服務質量。持續推進家庭醫生制度建設,做實簽約服務,完善績效考評、職稱晉升等激勵機制,鼓勵家庭醫生深入社區,用好用足居民電子健康檔案,使家庭醫生成為簽約居民的健康“守門人”。探索建立運動促進健康新模式,構建慢性病運動干預體系,推動健康關口前移。建立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保待遇調整機制,適時拓展保障內容。
  3.整體提升養老服務水平。積極應對人口深度老齡化,進一步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完善保基本養老服務管理制度和標準。制定統籌市域保基本床位布局和利用的引導政策,加快推動養老服務資源在全市範圍內有效利用和配置。聚焦失能失智老人照護需求,最佳化養老床位供給結構,增加認知障礙照護床位,不斷提升專業照護水平。到2025年,全市護理型養老床位占比達到60%以上,老年認知障礙友好社區建設實現街鎮全覆蓋。持續推進社區嵌入式養老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鼓勵專業社會力量參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管理。支持利用農民房屋和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房屋等資源,發展符合當地特點的養老服務。全面深化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最佳化長期照護服務項目和標準。完善養老服務補貼政策,加強與長護險制度銜接,推動形成補供方與補需方相結合的政策機制。發展社區康復輔具租賃服務,完善康復輔具租賃目錄和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到2025年,實現社區康復輔具租賃服務點街鎮全覆蓋。深化醫養結合,進一步打通體醫養資源,支持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臨近(整合)設定,有條件的嵌入體養結合服務設施。大力推進護理員隊伍建設,完善職業技能鑑定、綜合水平評價和激勵政策,提高護理人員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養老護理員持等級證的比例達到80%。
  4.完善住房保障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構建更加完善、更具包容性、更高品質的住房保障體系。“十四五”期間,新增供應保障性住房約25萬套。按照“應保盡保”的原則,持續推進以租金配租為主、實物配租補充的廉租住房保障,繼續完善實物配租房源供後管理工作。大力發展租賃住房,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覆蓋面。完善已供應公租房周轉循環使用機制,不斷提高公租房管理運營水平。加大公共租賃住房拆套合租和宿舍型房源的籌措供應力度,重點解決好公共服務行業一線務工人員階段性住房困難。完善農村低收入家庭危舊住房改造政策和實施方案,及時解決農村困難家庭住房安全問題。
  5.增強就業創業服務能力。健全覆蓋各類勞動者群體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細化完善就業創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升職業介紹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著力健全保底線、擴就業、強供給、促匹配、防失業的“五大體系”建設。紮實推進重點群體就業幫扶和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工作,加大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失業人員、殘疾人等重點對象的培訓力度,廣泛開展訂單式培訓、定崗培訓和定向培訓,提升重點群體就業創業能力。進一步規範職業培訓機構管理,完善培訓補貼機制和技能等級認定政策。統籌推進退役軍人適應性培訓、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長效服務機制,積極拓寬就業領域,鼓勵創新創業。
  6.豐富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持續拓展全民健身公共空間,打造一批以體育健身為主要元素、與自然生態融為一體的體育公園,加強通勤步道、休閒步道等社區綠道網路建設,增加各類體育運動場地和休憩健身設施。到2025年,全市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6平方米左右。完善公共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機制,鼓勵各類體育設施公益開放,持續提升學校體育設施開放質量。推動公共體育場館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改革,提高場館設施專業化管理水平和服務效能。最佳化管理和激勵機制,做實做深全民健身指導服務,組織開展公益性民眾體育賽事和健身活動。完善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推動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更新提升,深化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專業化社會化改革。鼓勵博物館、美術館、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設施錯時、延時和夜間開放。完善公共文化內容供給機制,建立全民藝術普及資源庫,最佳化文化配送,加強供需對接,鼓勵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增加公共文化內容供給的精準性和有效性,不斷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品質。完善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總分館制,深化互聯互通和共建共享,推動優質公共文化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和延伸。
  (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延伸覆蓋,健全家門口服務體系
  整合服務資源,最佳化功能配置,將更多資源下沉到社區,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向市民身邊延伸,進一步提高服務效率,促進公共服務共建共享、便利可及,讓居民民眾更有獲得感。
  1.加強家門口服務設施規劃建設。以服務半徑、服務人口為基礎,最佳化衛生、養老、文化、體育等家門口服務站點布局,採用資源整合、功能複合、優勢疊加等模式,提升服務站點規劃和建設水平,打造城鄉社區15分鐘生活圈和“一站式”服務綜合體。統籌各類資源配置和設定引導,制定15分鐘社區生活圈行動指南。總結推廣浦東新區等建設經驗,鼓勵各區因地制宜深化涵蓋教育、醫療、養老、文化體育、社區商業等內容的15分鐘社區生活圈規劃建設標準。將家門口綜合服務設施作為構建15分鐘社區生活圈的核心內容,按照“功能優先、複合利用”要求,引導各區制定最佳化設施設定標準,推進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廣泛覆蓋和標準化建設。鼓勵基層利用存量資源用於家門口服務站點建設,推進設施共建共享、錯時公用。
  2.做實家門口服務功能。推動家門口服務設施功能複合設定,深化拓展全年齡段家門口服務項目,打造融黨建群建、事務辦理、老人就餐、日間照料、看病配藥、醫療保健、文化休閒、親子活動等為一體的“多功能廳”,鼓勵和支持各區打造各具特色的家門口服務品牌。制定完善基層管理服務項目清單,構建統一管理的信息服務平台。推動市、區兩級更多公共服務資源下沉,為家門口服務設施賦能增效。因地制宜推動基本公共服務事項下沉居村辦理,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就近辦、便利辦。以家門口服務設施為平台,促進體醫養結合、“一老一小”融合,推動實現資源一體化整合、服務一站式享有。
  3.促進社區服務與社區治理相結合。夯實基層服務基礎,強化街鎮公共服務職能。以家門口服務設施為載體,打造黨建、社區參與、自治共治平台。完善社區自治機制,發揮居民主體作用,廣泛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家門口服務體系建設,以服務聚人心、以服務增認同。積極培育發展公益性社區社會組織和社區志願服務團隊,創建公益基地,打造一批社會組織服務品牌。支持鼓勵各類專業社會力量參與家門口服務設施管理運營和服務供給,進一步提高服務專業化水平,提升服務效率。
  (五)強化基本公共服務模式創新,推動實現數位化轉型
  創新理念方式,強化科技賦能,進一步推動數據歸集、系統集成、流程再造、開放共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不斷擴大基本公共服務有效供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1.拓展基本公共服務數字共享。通過數字賦能,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均衡性、精準性和可及性。支持醫療機構發展網際網路醫療,完善移動診療和遠程醫療體系,健全最佳化互聯互通的健康服務信息管理平台,深入推進“網際網路+”醫療便民惠民服務。完善學校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打造數字校園。持續整合中國小名校長名教師資源、數字教材及相關企業優質資源,推進數位化教育資源建設與共享,試點建設“數字孿生學校”。完善“文化上海雲”等平台功能,建設智慧場館,打造智慧服務,強化公共數字文化內容建設,構建公共數字文化資源庫群,方便市民隨時隨地獲取文化資源。完善智慧體育服務平台,整合全市體育數據資源,打造集場館查詢預訂、運動健身管理指導、賽事管理服務等於一體的信息系統。推動養老領域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拓展智慧養老套用場景,促進新技術和智慧型產品在養老服務領域的套用,引導和規範發展智慧型養老服務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推進社會保障卡和電子社會保障卡的推廣和套用,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居民服務“一卡通”,拓展服務功能,到2025年,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到2000萬人。依託市大數據中心,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資料庫,開展數據深度挖掘,為完善各類基本公共服務政策提供支撐。
  2.推進基本公共服務網上辦理。不斷最佳化基本公共服務申辦流程,推進公共服務網上辦、掌上辦、自動辦,高效開展“一件事一次辦”。以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為基礎,持續推動具備條件的公共服務事項接入“一網通辦”平台,發布辦事指南,對暫不具備條件的公共服務事項提供全程線上諮詢服務。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動態更新機制,推進辦事指南標準化、規範化和精準化。持續提升醫療、養老、就業等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能力。加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網際網路”發展,通過線上平台開展面向居民的家庭醫生簽約、健康管理、藥品配送等服務。完善醫保結算平台,最佳化電子憑證支付功能,推進實現醫保脫卡支付。最佳化養老服務平台功能,完善全市養老服務設施信息,為老年人申請和獲取服務提供便利。持續最佳化社會保險網上自助經辦系統服務,實現繳費查詢變更等業務全程網辦。
  3.著力解決部分人群運用智慧型技術困難問題。在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數位化轉型過程中,保留傳統的提供方式和辦理渠道,持續改善服務流程和服務質量。針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需求特點,加強技術創新,開發提供更多智慧型化簡易產品和服務。建立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及時梳理髮現新情況、新問題,形成公共服務領域跨越“數字鴻溝”的解決方案,切實保障各類群體基本服務需求。
  四、實施保障
  (一)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管理制度。健全本市基本公共服務跨部門統籌協調工作機制,進一步形成市、區工作合力。持續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制度,最佳化清單動態調整和發布機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儲備制度,健全新增服務項目論證機制。進一步理順基本公共服務事權和支出責任,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支出口徑,強化公共財政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機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基本公共服務質量監測制度,開展基本公共服務考核評價。
  (二)深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分別制定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各領域設施建設、設備配置、人員配備、經費投入、服務規範和流程等標準,推動各級各類標準銜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動態有序調整。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基本公共服務社會滿意度調查,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情況的評估反饋。結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要求,支持有條件的區和行業領域開展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在標準制定、實施、套用等方面先行先試,創新探索。
  (三)強化對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政策支持。聚焦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市、區共同研究完善保基本養老、重殘養護、精神衛生等領域的支持政策。結合國家城企聯動計畫,探索對托育、養老、社區服務等支持政策。推進教育、衛生、體育、養老等領域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補點建設,研究對農村地區薄弱設施提升予以財政支持。完善公建配套設施建設管理機制,確保新建居住區特別是大型居住社區的公建配套教育、醫療、文化、體育、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與住宅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並由行業主管部門參與評審驗收。將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優先保障規劃選址和土地供應,鼓勵符合條件的存量資源優先用作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並按照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四)深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多元供給。深化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模式改革和監管模式創新,進一步放寬公共服務市場準入,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流程更加公開透明,為社會力量參與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創造更多機會。進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合格供應商制度,形成公開透明的供應商準入、遴選和監管機制,加強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和規範各類社會力量參與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和服務供給。完善優惠政策,通過建設資金補助、運營補貼、租金減免、水電氣價格優惠等方式,降低社會力量舉辦基本公共服務機構的成本。
  (五)加強基本公共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引導高校和職業院校加強學科專業設定,擴大公共服務領域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養規模。繼續實施教育、衛生、文化、體育、養老等領域的人才培養計畫,對參加相關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的人員按照規定給予補貼。推進人才在城鄉、區域、機構間合理流動,加強基層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在職業發展、薪酬水平、保障待遇等方面探索支持政策。大力培育和發展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社會工作者隊伍,充分發揮專業社會工作者連結資源、最佳化服務的作用。
  (六)加大基本公共服務宣傳引導力度。加強宣傳引導和理念傳播,建立健全公眾參與機制,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積極宣傳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典型案例,發揮示範帶動效應,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形成推動基本公共服務規劃實施的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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