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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衛生健康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2021年7月5日)
滬府發〔2021〕10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上海市衛生健康發展“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規劃內容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期間,本市堅持健康優先發展戰略,出台實施《“健康上海2030”規劃綱要》《健康上海行動(2019-2030年)》《關於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的若干意見》《關於推進本市健康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一流醫學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見》《上海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2016-2020年)》等政策檔案,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居民主要健康指標保持已開發國家和地區水平,戶籍人口平均期望壽命達到83.67歲,嬰兒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分別為2.66‰、3.66/10萬,各項改革發展任務基本完成。
(一)落實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
1.公共衛生安全防線更加牢固。出台“1+5+1”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法規政策,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提高抵禦重大疫情風險的能力。堅持科學防控、動態防控、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因時因勢調整防控策略,落實全流程閉環式管理,完善常態化防控機制。1649名醫務人員馳援疫情防控主戰場。全市衛生健康系統經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驗,取得了抗擊疫情重大戰略成果。
2.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持續提升。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建項目開工建設,啟動區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達標工程,完善發熱門診、哨點診室功能和布局,建設突發公共衛生應急事件處置系統。疫苗接種實現“五碼”聯動,結核病、愛滋病等重大傳染病保持低流行水平,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降到10%以下,常見惡性腫瘤診斷時早期比例上升到35%以上。全市急救平均反應時間縮短至12分鐘以內,衛生應急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市民健康素養水平達35.57%,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3.以“老、小、舊、遠”為重點補短板、強基層。加快老年醫療、護理等資源配置,建設市老年醫學中心,全市家庭病床超過7萬張,老年護理床位達8萬餘張。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會診搶救網路進一步完善,建成東南西北中五大兒科醫聯體,綜合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兒科建設進一步加強。推進區域性醫療服務圈和新一輪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做實家庭醫生“1+1+1”組合簽約,分級診療有序推進。
4.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建成四大區域中醫醫聯體和29個市級中醫專科專病聯盟,中醫藥全面融入社區健康服務。中醫臨床特色優勢專科、專病服務能力不斷提升,9個專科被列為國家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建設單位,7個專科被列為國家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建成2個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一批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名老專家傳承工作室。推動5個國家級海外中醫藥中心建設。牽頭制定的傳統醫學標準首次納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體系。
(二)貫徹國家和城市發展戰略,服務能級進一步提升
1.推進長三角衛生健康一體化。簽署長三角衛生健康發展合作備忘錄、公共衛生合作協定、醫療保障協同發展協定。協同推進瑞金醫院無錫分院、仁濟醫院寧波醫院、滁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等合作醫院建設,在青浦區建成長三角(上海)智慧網際網路醫院,在嘉善縣推廣上海智慧健康驛站。建立組織病理、臨床檢驗等9個長三角醫療質控中心,成立罕見病實驗診斷協作中心、院前急救和示範區家庭醫生聯盟,區域急救轉運信息共享平台覆蓋長三角22個城市,建立衛生監督聯動執法機制。實現長三角41個市級統籌區和8100餘家醫療機構異地門診醫保“一卡通”。
2.實現亞洲醫學中心城市建設目標。服務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實施“騰飛計畫”和第一輪臨床研究三年行動計畫,建設158個市臨床重點專科,29家市級醫療機構內設臨床研究中心。建設國家兒童醫學中心(上海)、國家口腔醫學中心(上海),籌建國家神經疾病醫學中心和國家傳染病醫學中心,建成6個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國家肝癌科學中心、轉化醫學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上海)。搭建臨床研究服務平台,加強醫療機構與生物醫藥企業在醫療器械、藥物和疫苗研發、腫瘤細胞治療等領域的合作。科技創新取得豐碩成果,獲32項國家科學技術獎、82項中華醫學科技獎、157項上海科學技術獎,一系列研究成果被納入國際臨床指南。全市衛生健康系統新增4名兩院院士、2名國醫大師和22名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兩院院士達到36位、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96人、入選上海市領軍人才培養計畫304名。
3.推進健康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公立醫院品牌穩步提升,在全國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中名列前茅。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等“5+X”健康服務業集聚區蓬勃發展。支持健康服務業新業態發展,建成50家網際網路醫院,率先開展國際醫療旅遊試點。社會辦醫品牌逐步凸顯,一批高水平社會辦醫療機構成為醫學院校教學基地。加快健康大數據開發套用,在健康保險等領域率先取得突破。
此外,圓滿完成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衛生健康保障任務。大力推進健康扶貧,“組團式”援藏、援疆和對口幫扶貧困縣醫院等取得顯著成效。與“一帶一路”國家開展中醫藥、公共衛生、衛生應急、衛生援外等領域合作交流進一步加強。
(三)創新衛生健康和保障制度,發展活力進一步激發
1.推進信息便民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實施“醫療付費一件事”“醫療費報銷一件事”“出生一件事”,公立醫療機構實現脫卡就醫、信用就醫。推廣證照分離改革,實行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開展簡易事項“無人干預”辦理試點,推行個人事項全市通辦。最佳化營商環境,實行診所開辦備案制和醫師、護士區域註冊制,最佳化醫療技術備案、診療科目設定、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管理等。實施公共衛生領域告知承諾改革。
2.完善現代醫院治理機制。建立黨委領導下的公立醫院院長負責制。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建立健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機制,完善醫療服務評價,實施醫療費用監測與控制。全面取消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耗材加成,穩妥有序調整1894項(次)醫療服務價格。全市公立醫療機構44項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和醫學檢驗結果實現互聯互通互認。新華-崇明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取得初步成效。
3.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保總額預算管理,在6家醫療機構實施按病種付費試點,在2家市級醫院和11個區實施按大數據病組分值付費試點,在崇明區試點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按人頭付費。對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給予醫保預算額度傾斜,支撐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和緊密型區域醫療聯合體建設。
4.最佳化藥品招標採購機制。建成醫藥招標採購“陽光平台”,率先開展藥品帶量採購試點,三批42個藥品價格平均降幅54%,為全國改革提供上海經驗。組織實施三批四次國家藥品集中採購,“4+7”國家集中採購25個藥品平均降價52%,擴圍後平均降價59%,第二批32個和第三批55個藥品平均降價53%。開展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試點,首個試點品種平均降價72%。
5.穩步提高醫療保障待遇。完善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體系,將外來從業人員和被征地人員納入職工醫保,開展個人賬戶結餘資金購買商業保險試點,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職工醫保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55萬元,居民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到75%,居民大病保險再次報銷比例提高到60%,其中低保低收入家庭提高至65%。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下調至9.5%。
6.最佳化衛生健康全行業管理。完善綜合監管制度,構建醫療服務全過程監管體系,建立57個市級臨床專業質控中心。開展新一周期醫院等級評審。完善醫療機構和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制度,出台實施整治藥品回扣“1+7”配套檔案,排查整治衛生領域黑惡問題和醫療亂象。修訂出台《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辦法》,制定醫保醫師約談、記分管理、舉報獎勵等政策。市級醫院住院患者滿意度位居全國前列,社區衛生服務在第三方滿意度測評中連續五年位居全國首位。
二、面臨形勢
(一)衛生健康日益成為服務國家戰略、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支撐
衛生健康發展同國家和城市整體戰略緊密銜接。“三大任務一大平台”等重大戰略任務,迫切要求加快衛生健康制度創新、推動資源要素跨區域流動,實行開放式創新和國際化發展,提升參與全球健康治理的能力,打造與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衛生健康服務和保障體系。
(二)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對城市治理形成重大挑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但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壓力依然很大。城市治理面臨多種傳染病威脅並存、多種健康影響因素交織的複雜挑戰。人口高度密集、人員國內外流動頻繁,增加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風險,迫切需要提升公共衛生安全防控能力。
(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結構變化將深刻影響衛生健康服務供需格局
人民民眾對高品質健康服務需求大幅增長,供需不匹配矛盾日益凸顯。區域一體化加快,統籌服務全國人民與保障本地居民就醫的難度加大。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癌症、心腦血管疾病以及失能失智等日益成為家庭和社會的沉重負擔,倒逼衛生健康服務和保障政策調整。全市出生人口數量呈逐年減少態勢,要求加快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四)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推動衛生健康服務和保障體系深刻轉型
現代醫學與生物、信息、材料、工程等前沿技術交叉融合態勢愈發明顯,合成生物學、微生物組、腦科學、幹細胞等前沿醫學技術研發提速,新療法、新藥物、新材料和新器械創新迸發,5G、人工智慧、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深刻改變衛生健康服務和管理模式,要求衛生健康順應城市數位化轉型發展戰略,加快行業治理變革。
(五)衛生健康領域主要矛盾的新變化對改革發展提出新訴求
優質資源總量不足、布局不均衡,新城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待加快。衛生健康服務體系整合、協同不夠,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不足,區域性醫療中心能級有待提升,基層服務品質仍需加強,中醫藥發展創新不足、傳承不夠,多元化健康服務體系有待培育。高水平臨床研究不足,醫學科技創新策源力亟待提升。公立醫療機構服務供給與功能定位不夠一致,保障公益性的機制有待健全,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仍比較突出。不斷增長的醫療費用對醫保基金收支平衡形成較大壓力,需要深化“三醫聯動”,提高行業管理水平,積極應對矛盾和問題,促進衛生健康事業更高質量發展。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和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認真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和新時期衛生健康發展方針,打造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質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服務人民民眾高品質生活,提高人民民眾對衛生健康服務的感受度,在打造健康上海品牌中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在推進長三角衛生健康一體化發展中發揮龍頭帶動作用,為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動以治病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轉變,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醫防融合,中西醫並重,盡最大努力維護人民民眾生命健康。
2.堅持系統治理、共建共享。把衛生健康作為城市治理的重要內容,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積極參與國內外合作和全球健康治理,加快形成大衛生、大健康治理格局和全社會促進健康的強大合力。
3.堅持戰略導向、服務發展。主動順應科技和產業變革大趨勢,積極應對人口結構變化挑戰,推動健康服務和保障體系轉型發展,提升醫學科技創新策源力,持續增強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
4.堅持追求卓越、改革創新。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平,推進供給側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衛生健康發展活力,建設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質健康服務體系。
(三)發展目標
建設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質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實現醫療保障待遇公平適度、運行穩健持續、服務最佳化便捷,向著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健康科技創新中心和全球健康城市典範堅實邁進,建設成為全球公共衛生體系最健全的城市之一。
——居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市民健康素養水平逐步提高,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逐步降低,常見惡性腫瘤診斷時早期比例逐步提高。市民主要健康指標保持已開發國家水平,人均健康預期壽命不低於71歲。
——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現代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達到國際一流水準。區域性醫療中心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初步建成適宜、綜合、連續的社區健康服務體系。
——醫療服務品牌更加響亮。培育若干醫學協同創新集群和研究型醫院,醫學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打造一批世界知名、全國領先的醫學學科,重大疑難疾病診治能力逐步提升。
——健康服務業規模和質量顯著提升。逐步形成內涵豐富、布局合理、結構最佳化的健康服務業體系,成為城市重要支柱產業。
——衛生健康智慧化程度不斷提升。初步形成與健康服務智慧化相配套的制度體系,成為智慧化健康服務高地。
——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全行業治理水平明顯提高。行業管理法治化、標準化、智慧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基本建成智慧型化監管體系。
“十四五”衛生健康發展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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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級以上精神專科醫院開設兒童青少年心理門診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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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人均預期壽命、人均健康預期壽命、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以戶籍人口為統計對象。
四、主要任務
(一)推進公共衛生體系現代化,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水平
1.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現代化。按照國家要求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建設醫防融合、運轉高效、回響及時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實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建工程項目、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達標建設和能力提升工程。在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一批公共衛生重點學科群和重點實驗室,對標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建設標準,率先建成在全國具有較強影響力和引領示範效應的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共建高水平公共衛生學科。鼓勵醫學院校設定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相關專業並加強學科建設。完善疾病預防控制信息化建設,建立多部門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機制,推進健康大數據在公共衛生領域的套用。提高醫療機構績效考核評價中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權重,完善與居民健康結果相掛鈎的公共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激勵機制。
2.打造權威的健康教育與科普體系。將健康教育與科普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推動全民健康科普運動,探索更經濟、更高效的健康投入產出路徑。發揮市健康促進中心作用,統籌各類健康教育資源,建設市級健康科普專家庫、資源庫,打造全媒體、廣覆蓋、高效率的健康科普信息發布平台和傳播網路,引導市民積極參與健康促進活動。加強健康教育與促進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在醫療機構建設健康科普基地,強化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健康教育與促進職責,將健康科普工作作為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和醫務人員職稱評定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醫務人員、教師、科學家、學術團體和媒體等在健康科普中的作用。實施居民健康素養提升工程,推進市民自我健康管理小組建設,到2025年,參與健康自我管理小組的人數達95萬人。推進無菸環境建設,強化公共場所控煙監督執法,以青少年為重點開展控煙宣傳教育,努力減少新增吸菸人口。
3.發展精準化健康管理服務。以癌症、糖尿病、高血壓、腦卒中、慢阻肺等疾病為重點,加快推進醫防融合的疾病綜合防治服務管理體系建設,提高居民對公共衛生服務的感受度。鼓勵公立醫院整合健康管理資源,推動院內體檢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轉型。依託健康雲平台,完善慢性病多因素綜合風險評估、篩查、干預和管理機制,支撐居民健康自主管理。實施癌症防治行動,普及防治核心知識,以大腸癌、肺癌、胃癌、乳腺癌、宮頸癌等為重點,完善篩查策略,提高早發現、早診斷比例和五年生存率。加強愛滋病、結核病、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患者社區規範管理,強化重點人群高危行為干預和隨訪管理。完善疫苗免疫效果評價體系,鞏固預防接種服務全程可追溯管理。完善視覺、口腔健康服務管理網路,落實分級分類視覺服務管理,實施健康口腔行動。
加強職業健康管理與服務,強化職業人群肌肉骨骼疾患、工作壓力綜合徵和新發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干預。推進職業病危害精準防控,建立噪聲、高危粉塵、高毒物品等線上監測體系。加強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推進職業病防治機構升級達標。依託“一網通辦”平台,推進職業健康“一件事”服務。落實好國民營養計畫實施方案,對重點人群實施營養干預。推進食品安全標準建設,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4.加快精神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構建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心理健康服務網路,打造醫防融合、功能互補、市區協同、優質高效的精神疾病綜合防治服務網路。做強市精神衛生中心,建設重性精神疾病臨床診療中心,支持創建國家精神醫學中心。建設市、區聯動的精神專科醫療聯盟,打造網際網路精神專科醫院平台。推動市強制醫療所和區精神衛生中心建設。分類設定和管理精神專科床位,推動優質資源下沉,提升精神專科診療服務同質化水平。加強以家庭為基礎、機構為支撐的社區精神障礙康復養護網路建設,培育康復與養護服務類社會專業組織和機構,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康復後回歸社會。發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家庭照護服務,完善救治救助政策。健全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網路,規範心理健康服務行業發展。提升精神專科醫療機構和綜合性醫療機構心理治療及心理諮詢服務功能,普及常見精神障礙防治知識,提高人群對抑鬱、焦慮等心理行為問題的自我識別能力。健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處置心理援助與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機制。
5.深化愛國衛生運動。充分發揮愛國衛生運動制度優勢、組織優勢、文化優勢和民眾優勢,組織開展民眾性愛國衛生運動,將愛國衛生運動與傳染病、慢性病防控緊密結合,全面改善人居環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推動環境衛生治理向全面社會健康管理轉變。鞏固提升國家衛生區鎮創建成果,開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推進社區、企業、單位、學校、家庭等健康“細胞”工程,營造健康環境、培育健康人群,提高全社會健康管理主動性和積極性。推動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廣健康影響評估套用,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貫穿於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各環節。
(二)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6.完善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市公共衛生應急指揮中心,構建統一領導、權責匹配、權威高效的公共衛生大應急管理體系。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回響制度,完善應急預案並建立定期修訂製度。將生物安全納入城市安全體系,制定生物安全事件預防、應對等預案。依託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平台,建設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系統。
7.強化監測預警與快速回響。以新發突發傳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為重點,完善監測哨點布局,強化症候群、疾病、危險因素和事件的監測和分析。依託市大數據資源平台,實現公共衛生基礎數據整合共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多元信息匯聚與疾病風險評估預警,建立智慧化風險預警多點觸發機制。推進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標準化發熱門診建設,加強社區發熱哨點診室能力建設。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中強化感染性疾病、呼吸與急危重症專業診治能力,開展面向臨床醫師的流行病學、傳染病臨床救治和風險警覺意識教育。充分利用全社會公共衛生實驗室檢測資源,構建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第三方檢測實驗室等組成的公共衛生病原檢測實驗室網路和平行實驗平台。
8.強化應急醫療救治。加強公立醫院公共衛生科室標準化建設,落實公共衛生職責。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體系,最佳化傳染病救治資源布局,加強傳染病醫院、綜合性醫院和兒科、婦產科、精神科等專科醫院傳染病區建設,在有條件的區域新建傳染病醫院。在市、區兩級公立醫院推進隔離留觀床位建設,完善急救急診、重症監護治療病房功能布局和設施設備,加強重症醫學、感染、戰傷創傷急救、護理能力建設,強化院感防控。健全院前急救轉運體系,實現急診急救信息互聯互通、無縫銜接,支持遠程指導急救轉運和應急救治。組建化學災害醫學應急救援網路和救援隊,提升化學災害監測預警評估、現場處置、實驗室分析和醫療救治能力。根據人民防空相關專業規劃,在建設醫療衛生設施時,同步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要求。加強應急心理救助和心理危機干預網路平台與專業隊伍建設,並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快公共衛生應急救治能力儲備,建立後備定點醫院整體轉換機制和應急救治“預備役”制度,完善應急狀態下醫療衛生機構動員回響、人員調集、徵用騰空和區域聯動機制。健全應急狀態下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機制。
9.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社會治理。分區域分等級評估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實施分級分類防控。完善社區治理體系,加強基層防控能力建設,加快補齊農村公共衛生服務短板。最佳化愛國衛生群防群控模式,開展不同場景的公共衛生應急演練,推動專業防控和民眾參與有機結合。制定大型公共設施轉換為應急救治設施的預案,以街鎮為單位儲備臨時可徵用設施,新建大型建築預留應急轉換接口。健全信息公開、媒體與網際網路管理制度,提升輿情引導與處置能力。推進長三角區域防控預案對接、信息互聯互通和防控措施協同。加強公共衛生國際交流合作。
10.強化應急物資保障。建設市公共衛生應急物資儲備中心,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預案,科學調整儲備品類、規模和結構,加強醫用防護物資、藥品、試劑和疫苗等儲備。完善應急物資儲備機制,加強實物、信息、生產能力和技術等儲備,對無法快速生產採購的物資,實行實物儲備並建立輪換使用機制。統籌各級各部門物資保障資源,提高物資使用效率。建立應急狀態下應急藥械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和血液製品原料血漿保障機制。鼓勵居民家庭儲備適量應急物資。完善全球採購機制。構建應急智慧型物流服務平台,建立緊缺物資運輸快速通道。
11.強化應急醫療保障。建立健全平戰結合的醫療保障長效機制,在突發重大疫情等緊急情況下,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後收費,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探索建立特殊群體、特定疾病醫藥費豁免制度,針對性免除醫保支付目錄、支付限額、用藥量等限制性條款,減輕困難群體就醫就診後顧之憂。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公共衛生資金統籌使用。
(三)發展整合型、智慧化、國際化醫療服務,建設高品質醫療服務體系
12.進一步明確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將市級醫院建設成為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危重疑難病症診療中心和醫學科技創新、臨床醫學人才培養的主要基地,打造一批國內領先、國際知名、特色鮮明的醫療中心,提高危重疑難病症診療水平,推動若干高水平市級醫院創建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把服務能力強、技術水平高的區級醫院建設成為區域性醫療中心,強化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急危重症搶救、疑難病轉診、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培訓等功能;鼓勵和引導其他區級醫院通過功能轉型、業務整合、布局調整等,成為醫療服務體系的有效補充。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打造成為政府履行基本衛生健康服務、全科醫生執業、市場資源整合、醫養結合支持的綜合性平台。最佳化多元辦醫格局,推進社會辦醫與公立醫療機構協同發展。
13.推動優質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中心城區原則上不再增加治療床位,以整合現有資源、提高運行效率為主,強化感(傳)染、臨床研究、康復、老年護理、精神衛生等短缺資源建設,提升優勢學科能級。符合條件的市級醫院通過改造升級等形式,加強應急醫療救治和醫學科技創新等功能。郊區著力加強區域性醫療中心能力建設,重點提升急診、胸痛、卒中、創傷、產科、兒科等服務能力,合理配置各類專科醫療機構。支持金山、崇明等遠郊地區加強醫療資源配置,加強金山區與中山醫院、第六人民醫院、同濟醫院、龍華醫院,崇明區與新華醫院、第十人民醫院、岳陽醫院等的深度合作,切實提升區域性醫療中心的能力和水平。鼓勵和支持醫療資源豐富區域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和長期護理機構。新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床位不少於100張,強化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功能。
以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為依據,加強醫療資源配置。每100萬人口配置1家三級綜合醫院。每30-50萬人口配置1家區域性醫療中心。每個街鎮配置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心城區每3-5個居委會或1-2萬人口配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站,郊區及農村地區每個行政村配置1所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服務範圍大於5平方公里的,可增設1家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床位達到7.5張左右。
14.加快新城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建設與新城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根據人口導入進程等,適度超前配置新城基本醫療衛生資源。推進市級優質醫療資源向新城下沉,建設中山醫院青浦新城院區、新華醫院奉賢院區、兒科醫院奉賢院區、第六人民醫院臨港院區二期擴建工程、第一人民醫院南部院區二期擴建工程和瑞金醫院北部院區二期擴建工程,加快國際和平婦幼保健院奉賢院區和嘉定新城市中醫醫院投入運行。在新城建設一批區域性醫療中心,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新城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或分支機構(站點)建設,強化公共衛生服務。按統一標準配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最佳化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加快新城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形成規模適宜、結構合理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15.做實分級診療制度。推進以家庭醫生為基礎、區域性醫療中心為支撐的分級診療體系建設。開展新一輪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功能提升與建設最佳化工程,分類分步推進社區醫院建設,打造社區康復中心、護理中心與健康管理中心,強化醫防融合、全專結合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持續推進“1+1+1”醫療機構組合簽約,制訂實施分層分類簽約服務策略,強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長期照護居民簽約服務,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延伸至功能社區,覆蓋更多家庭。推進區域性醫療中心服務能力標準化建設,加大市級醫院對區域性醫療中心的支持力度,建設關係更為緊密的醫療聯合體,建成40家左右定位清晰、功能齊全、標準統一、民眾認可的區域性醫療中心。推進基於信息技術的醫療聯合體建設,探索以醫療聯合體為單元的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醫療聯合體內分工協作模式,進一步暢通雙向轉診通道,形成比較成熟的“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分級診療模式。
16.推進服務智慧化。加快健康網三期建設。依託“一網通辦”和“一網統管”平台,最佳化就醫場景,建設全市排隊叫號平台,深化出生、醫療付費、醫保報銷等“一件事”便民套用,開展全流程核酸檢測登記管理,全面推行電子病歷卡套用,實現居民就診信息電子化記錄和手機APP查詢。推進“網際網路+”醫療便民惠民服務,建設網際網路醫院服務總平台,支持醫療機構發展網際網路醫療,完善移動診療系統和遠程醫療體系,推動網際網路醫院品牌化、特色化發展。加快智慧醫院建設和醫院信息標準化建設,完善以患者為中心、全流程閉環的智慧化醫療服務模式。推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網際網路”發展,開展面向居民的家庭醫生簽約、健康管理、健康照護、藥品配送等智慧型化服務。在社區引入醫療人工智慧影像輔助診斷平台、全科醫生輔助診療平台和遠程會診網路系統。實現智慧健康驛站街鎮全覆蓋,完善居民健康賬戶。
17.發展國際化醫療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建立國際醫療部,推進醫療服務標準與國際接軌。積極培育與國際接軌的高端家庭醫生服務市場,擴大高品質家庭醫生服務供給,滿足多層次健康服務需求。加快醫療支付體系與國際接軌,鼓勵醫療機構與國際商業健康保險公司開展合作,推進國際醫療保險結算,強化商業健康保險對國際化醫療服務的支撐。
18.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完善醫療服務標準和規範,推進醫療服務同質化。鼓勵醫療機構圍繞疾病診治臨床路徑,打破原有學科框架,推進內外科一體化、配套學科平台化,構建以患者為中心的專病化、集約化疾病診治中心。加強臨床藥學重點專科建設,建立臨床用藥藥師、醫師、護士銜接機制,加強藥品臨床使用監測與綜合評價,發揮處方審核、點評和藥學門診等作用,做實抗菌藥物使用與管理“三網聯動”。繼續實施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畫,促進醫患溝通,完善患者社會心理服務體系,推動醫務社工和醫院志願者服務發展。完善醫院評審體系。最佳化獻血點位布局,加強血液質量安全體系建設,保障臨床用血和血液安全。
(四)堅持需求導向、綜合施策,最佳化婦幼、兒童青少年、殘疾人、低收入人群、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
19.提升家庭生育養育意願和能力。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最佳化生育政策,不斷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經濟社會政策和公共服務。持續開展人口出生監測和生育形勢研判。加強優生優育服務,完善以托幼一體為主、以普惠性資源為主導的0-3歲嬰幼兒托育服務體系,推進母嬰設施建設,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實施“健康家庭-家庭發展能力建設”項目。完善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機制。
20.最佳化婦幼和兒童青少年健康服務。實施母嬰安全行動計畫,強化母嬰安全救治體系,進一步完善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會診搶救網路。加強生殖健康服務,完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完善產前診斷(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網路。最佳化落實婦女“兩病”篩查項目,加強更年期、老年期婦女健康管理服務。加強兒童青少年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與干預,開展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宣傳,促進心理和行為問題的早期識別、干預和康復;實施兒童青少年近視綜合防治行動,開展分級分類視力健康服務與管理,建設若干近視綜合防控示範區和示範學校;落實兒童口腔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加強兒童罕見病診治工作。關愛特殊兒童,加強醫教結合,落實學前特殊兒童個性化保健服務,完善特殊兒童早期發現與干預機制,拓展特殊兒童醫教結合服務領域。
21.促進殘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健康。增強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加強對致殘疾病以及其他致殘因素的防控,開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加強殘疾人康復和托養設施建設。根據低收入人群突出健康問題,因戶因人因病精準施策,促進低收入人群健康。
22.發展老年健康服務。建成市老年醫學中心並投入運行,推動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加強重大老年醫學問題研究,提高老年醫學臨床研究水平。全面推進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幫助更多老年人跨越就醫“數字鴻溝”。加快康復護理床位建設,鼓勵社會興辦老年康復護理機構。深化醫養結合,加強醫療衛生與養老等的合作與銜接,發展醫養結合服務,推廣社區居家醫養結合模式。加強老年健康管理,實施重點疾病早期篩查和健康指導,強化運動等非醫療健康干預和心理健康服務。開展老年失能失智預防和干預試點,強化失能失智社會認知教育和早期篩查評估。
23.完善長期護理保障制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推動制度體系成熟定型。建立健全多渠道籌資機制,體現個人、社會、政府多方責任和義務。以失能失智老年人為重點,最佳化統一需求評估制度,完善評估標準和規範。規範長期護理服務有效供給,提高服務質量。鼓勵商業保險機構提供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險產品並參與經辦相關服務。
24.加強安寧療護服務。依託相關區級醫院,建設區級安寧療護中心,開展安寧療護機構規範化建設。引導醫療、護理、養老和社區托養等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加強機構、社區與居家服務相銜接。研究和推廣針對終末期患者常見症狀的安寧療護中醫適宜技術。普及安寧療護文化理念,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五)推進海派中醫傳承創新,打造中醫藥發展高地
25.最佳化中醫藥服務網路。做強市級中醫醫院,鞏固中醫藥特色優勢,做深服務內涵,在全國保持引領和示範地位。在市級中醫醫療機構探索設立國際部,滿足多層次中醫藥服務需求。加強新城中醫醫療資源布局,支持市級中醫醫院遷建郊區或在郊區設定分院,擴大郊區中醫類醫院床位配置規模,提升基層中醫機構服務水平,培養一批基層名中醫,提高優質中醫藥服務可及性。加強中醫藥應急救治、傳染病防治等能力和網路建設,強化設施設備配置和人才技術儲備,打造一支高水平中醫疫病防治和緊急醫療救治隊伍。推進綜合醫院中醫科發展。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具有特色優勢的中醫醫療機構。
26.促進海派中醫傳承發展。匯聚全國各中醫藥學術流派優勢,打造中醫藥流派知識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體系,構築中醫藥流派傳承創新基礎平台。探索建立中醫藥流派傳承人認證制度,完善師承學習模式,形成以傳承人為主導的流派人才培養體系,加強青年中醫人才培養。建設中醫流派特色優勢臨床專科中心和中醫藥流派專科專病聯合體,弘揚各中醫藥流派專長和特色。推進中醫藥流派融入社區健康服務,鼓勵在社區建設中醫特色專病專科,提升社區中醫藥服務水平。加強海派名老中醫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老藥工傳統技藝活態傳承,挖掘民間診療技術和方藥,實現數位化、影像化記錄。
27.提升中醫藥服務水平。實施中醫藥臨床強優行動,在中醫肝病、腫瘤、外科、針灸、推拿、康復等領域爭創一批國家中醫醫學中心和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建設一批中醫臨床重點專科、特色優勢專科和中醫特色康復醫學中心、非藥物療法示範中心。強化中西醫協同,以中為主、以西為輔,推廣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建成一批在全國具有示範引領作用的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協作診療中心。依託上海市中醫藥循證醫學研究中心,加強中醫藥臨床研究方法學和循證研究能力建設,開展中醫藥防治重大疑難疾病臨床研究,推動研究成果轉化和套用。實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康復、婦兒、養生養老等領域發揮優勢作用,推動中醫藥與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相銜接。建立飲片質量追溯系統,全面提升中藥飲片質量。支持傳統經典中藥和現代中藥創新,鼓勵基於醫療機構製劑的中藥新藥研究,促進本市中醫藥產業創新發展。
28.推進中醫藥服務智慧化、標準化、國際化。推進“智慧中醫”建設,完善中醫藥服務信息化標準和規範,建成覆蓋醫療服務、“治未病”、健康管理、醫養結合等的中醫藥綜合信息平台。發展網際網路中醫醫院,開展網際網路中醫藥服務。推進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為中醫藥發展賦能,加快中醫智慧型輔助診療系統開發和套用。建設中醫藥國際標準研究中心,建立中醫藥標準研究、制定、推廣、監測和認證體系,制定推廣一批中醫藥標準。建設若干高質量海外中醫藥中心、太極健康中心、國際合作基地。
29.推動中醫藥文化傳播。深入挖掘海派中醫藥文化核心內涵,研發中醫藥文化創意產品,打造系列海派中醫藥文化品牌。建設國內領先的中醫藥文化科普基地。推動中醫藥文化進校園,加強中醫藥文化特色課程建設,開發中醫藥科普讀物與益智類遊戲,建設中醫藥特色示範學校及中藥百草園示範基地,提升青少年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普及中醫養生保健知識、技術和方法,推動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轉化和發展。
(六)堅持“數智”驅動、融合發展,打造上海醫學科技創新路線圖
30.促進醫學與相關學科深度融合。繼續實施重點學科和專科建設計畫,建設一批全國領先、世界一流的醫學學科。以嚴重危害健康的疾病為重點,推進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融合發展,開展致病機理、預防、診斷和治療等的聯合攻關。聚焦癌症、心腦血管疾病、內分泌代謝疾病、罕見病等,加快精準醫學突破。推進大數據和人工智慧在醫學科技創新領域的套用,加快發展智慧醫學,在人工智慧輔助診療、機器人治療系統等方面形成新的技術群,以數位化為紐帶推進多組學綜合分析、3D生物學技術醫學套用、靶向治療與細胞治療和新型疫苗研發。支持醫學與新興學科交叉融合發展,推進工程生物學、半導體合成生物學等在醫學領域的套用,發展智慧型細胞、腦機融合等前沿技術。
31.加強公共衛生科技攻關能力建設。加強傳染病防控和公共衛生科技攻關體系和能力建設。制定科技攻關應急行動指南,提高緊急狀態下科技攻關的指揮、行動和保障能力。強化公共衛生科技協同攻關,培育跨學科、跨領域的科研團隊,推進醫教研產協同和國內外科研協作,最佳化數據、平台等科研資源共享和開放機制。建設市重大傳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市傳染病與生物安全應急回響重點實驗室,擇優布局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以及新型研發機構。發揮中醫藥原創優勢,研發有效治療技術和藥物。加快公共衛生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藥物、疫苗、檢測產品和醫療器械套用,推廣公共衛生安全防控技術和臨床套用經驗。
32.發展數位化、高水平臨床研究。推進臨床研究平台建設,加快形成以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轉化醫學中心為龍頭,以市級醫院臨床研究中心為骨幹,醫療衛生機構和生物醫藥企業共同參與、醫工緊密結合的臨床研究體系。布局若干高水平研究型醫院、醫學創新集群和醫企融合示範基地,建設上海臨床研究中心、上海國際醫學科創中心和上海市免疫治療創新研究院,發揮轉化醫學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上海)作用,加快產出一批示範性、標誌性研究與轉化成果。繼續實施市級醫院臨床研究三年行動計畫,推進市級醫院臨床研究中心規範化、特色化建設,建設標準化研究型病房。完善臨床數據採集、存儲、交換、利用機制,支持整合開發健康雲平台、醫聯平台、生物醫藥臨床研究平台、全實驗室自動化平台、區塊鏈醫療解決方案、精準醫療知識庫等數據平台,推進基因組學、蛋白質組學、代謝組學、表型組學等科研數據與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醫療數據融合套用,建立一批專病臨床研究資料庫,支持臨床真實世界研究。全面接軌國際臨床研究標準和規範,組織開展多中心、大樣本臨床研究,積極參與臨床研究國際標準和通用規範制定。聚焦重大疑難疾病診治,產生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臨床研究原創成果,形成一批疾病診治國際指南和標準。到2025年,在臨床研究平台建設、臨床試驗規模、臨床診治指南制定等方面處於全國領先、亞洲先進水平。
33.打通醫學科技成果轉化鏈條。發揮轉化醫學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上海)、市級醫療機構臨床研究中心等作用,搭建合作與轉化平台,加快心腦血管疾病、癌症、內分泌代謝疾病、出生缺陷、老年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研究成果轉化。在市級醫院建立“臨床診療-臨床研究-技術研發-成果轉化”一體化機制和服務平台。加快制定創新技術、醫學影像設備、健康數字產品、新型治療產品的臨床研究與套用規範,推進臨床檢驗創新成果轉化和實驗室自建檢測方法的臨床研究套用。支持醫療機構設立科研成果轉化部門,鼓勵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技術轉移服務。鼓勵產業園區、行業組織等建立產學研醫對接平台,推動醫學科技成果轉化。
34.構建跨國醫學遠程交流合作平台。依託臨床研究平台、臨床科技成果轉化平台等,構建跨國醫學遠程交流合作平台,深化國際醫學科技創新合作。支持參與全球醫學科技創新,加強與國內外高水平研究機構和醫療機構等的交流合作,與“一帶一路”國家(地區)共建聯合實驗室和研發基地。在生命健康等多學科交叉領域,積極培育並適時發起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支持國際知名醫學科技組織落戶健康服務業園區。
(七)服務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全力推進長三角衛生健康協同發展
35.完善長三角衛生健康一體化平台建設。做實長三角衛生健康省際協作平台,完善合作需求對接和工作統籌機制。推進長三角健康信息平台互聯互通,加快建立數據互通業務標準和居民電子健康檔案交換機制,向長三角居民提供健康檔案查詢、預約掛號、急救地圖信息查詢等服務,打造統一的便民惠民醫療健康服務入口。建設長三角衛生健康一體化發展專家庫。建立長三角職業健康管理協作平台,實現長三角區域職業健康信息互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建立綜合執法監督聯動協調平台,加強執法交流合作,聯合查處跨省市重大違法違規案件。
36.深化長三角公共衛生合作。建立長三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定期會商和交流機制,聯合開展公共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建立可疑病例區域通報機制,加強跨區域人員行動軌跡追溯管理。推進區域立體化急救體系建設,加強醫療救援合作。圍繞疫情防控和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保障,實行應急狀態下區域物資共享和緊急調撥。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立長三角重要防疫物資互濟互保互換常態化機制。研究制定公共衛生科技攻關聯合行動指南,持續加強臨床診治、醫療器械與診斷產品、藥物及疫苗研發、病原學與流行病學等領域的聯合科技攻關。開展中醫藥應對新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協同攻關。發揮區域領先學科與重點專科的輻射作用,強化學科間的合作與優勢互補,共建高水平公共衛生學科。在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率先推進衛生健康制度和標準一體化,先行啟動一批不受戶籍限制的基本公共服務。
37.推進長三角醫療服務協同。匯聚長三角優勢專科專家資源,開展遠程醫療諮詢、跨區域危重及疑難病人會診、特約會診等服務。推進長三角代謝病、康復醫學、血液病以及中醫肝病等專科聯盟和化學中毒救治遠程協作中心建設,逐步統一區域內醫學診斷標準、治療方案和質控標準。完善長三角血液應急聯動保障機制,推進血液管理工作的同質化和信息共享。建立中醫流派傳承、醫療、教育等領域協作機制。加快醫學科技創新協作,協同打造國家或國際領先的優勢學科群,聯合推進重大疾病科研項目攻關。加快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優質醫療資源布局,推進長三角(上海)智慧網際網路醫院二期項目建設。
38.深化長三角區域醫保一體化發展。推進實施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逐步實現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統一。探索建立跨區域的醫保經辦管理一體化機制,率先實現基本醫保公共服務便利共享。推進長三角區域藥品、耗材招標採購聯動,探索實施區域聯合採購。完善醫保異地結算和協查機制。
39.推進臨港新片區衛生健康開放創新發展。支持引進境內外高層次緊缺醫療衛生人才和先進醫療技術與裝備。強化醫企聯動,服務區域內生物醫藥創新發展。引進一批特色專科,發展若干高水平社會辦醫療。以海派中醫為特色,打造中醫健康旅遊國際品牌。率先推進制度創新,對擬入駐項目套用先進醫療技術採取評估管理辦法,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套用部分尚未在國內批准上市的產品,允許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要求,開展自行研製體外診斷試劑試點。
40.服務國家對口幫扶戰略。加強對新疆、西藏、青海、雲南等對口支援地區的醫療衛生幫扶,繼續支持福建、安徽等省的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加強對受援地初級、中級和高尖精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培養。深入推進“組團式”支援,推動新疆喀什第二人民醫院、西藏日喀則市人民醫院從創三甲向強三甲邁進。推進以網際網路為依託的醫療聯合體和專科聯盟建設,不斷提升受援地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八)推動健康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為經濟轉型升級注入新動能
41.推進“5+X”健康服務業集聚區發展。支持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上海國際醫學園區、徐匯楓林生命健康產業園區、嘉定精準醫療與健康服務集聚區等加快聯動發展、優勢互補。鼓勵依託高水平醫院,開展產學研醫結合,集聚健康科技企業,培育以臨床研究和轉化為特色的新興健康服務業園區,支持廣慈-思南轉化醫學國家創新產業園區發展。在崇明世界級生態島、環澱山湖建設國際康養旅遊集聚區。
42.培育健康服務業新業態。加快發展網際網路醫療,進一步放寬網際網路診療範圍,將符合條件的服務項目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健康大數據開發套用機制,建設醫療大數據訓練設施、人工智慧醫療測評資料庫、人工智慧算力驗證機制和評估規範,鼓勵醫企合作,促進醫療人工智慧發展。加快發展國際醫療旅遊,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服務品牌,形成比較規範的服務市場體系。在健康服務業集聚區和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加快海派中醫流派特色資源布局,推進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基地建設,開發中醫藥健康旅遊產品。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和服務品牌。
43.最佳化健康服務業營商環境。推進健康服務業發展政策落地,對社會辦醫預留規劃發展空間,支持高水平社會辦醫發展。在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數量中,安排部分配置規劃用於支持社會辦醫發展。擴大國外已批准上市的抗腫瘤藥物在本市先行定點使用範圍。支持公立醫院與社會辦醫在人才、技術、管理等方面開展合作。完善相關資格認定政策,支持高水平社會辦醫成為醫學院校教學基地和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範化培養基地。制定實施高水平社會辦醫認定及納入醫保標準。
(九)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機制改革,推動發展方式轉變
44.推動衛生健康服務整合協同。健全公共衛生機構、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協同合作機制,依託家庭醫生制度,整合公共衛生、醫療和健康管理服務,推動醫防融合、全專結合、醫養結合,將家庭醫生制度打造成支撐整合型衛生健康服務體系的基礎。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激勵機制和績效考核,健全家庭醫生管費用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區域性醫療中心對社區家庭醫生的技術支撐,提升家庭醫生服務質量。推進專科專病聯盟建設,促進醫療服務同質化和分級診療。
45.推進公立醫院外部治理機制改革。強化公益性和內涵發展,制定公立醫院履行公益性的運行標準。完善補償機制,推動有條件的公立醫院通過強化醫學科技成果轉化、發展國際醫療服務和健康管理服務。按照研究型醫院、臨床型醫院等不同發展定位,對公立醫院實行分類管理。科學評價醫院成本、產出和醫生績效等,引導醫院和醫生提高效率、控制成本、提升服務能級。以三級醫院醫療資源下沉、基層服務能力提升、居民健康改善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為考核重點,完善醫療聯合體綜合績效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與政府投入、醫保支付、績效工資總量、院長績效等掛鈎。
46.最佳化公立醫院內部運營管理機制。全面加強公立醫院黨的領導,深化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以章程為引領,促進公立醫院完善運行和治理機制。推動公立醫院建立基於全面預算的全業務、全流程閉環管理體系,強化醫療服務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形成符合醫療發展規律的人、財、物等資源配置體系,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結餘。加強公立醫院預算執行審計監督,規範收支行為。制定公立醫院工作基本負荷標準。轉變公立醫院薪酬分配機制,根據規劃定位、醫療服務數量與質量、病種難易度、患者滿意度、臨床科研產出、成本控制、醫療費用控制等要素,合理核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最佳化薪酬結構,重點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幹、關鍵崗位、緊缺學科以及支援基層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
47.推進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和政策協同。發揮醫保在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中的引領作用,深化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制度改革,完善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增強醫藥服務可及性,促進醫療服務能力提升,保障市民民眾獲得優質實惠的醫藥服務。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與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用藥銜接,逐步提高各級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例。
(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
48.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完善覆蓋全民、依法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政策體系,推進醫療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穩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穩步推動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改革,完善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醫療需求保障水平。做好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計畫、少兒住院互助基金等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平衡。完善罕見病用藥保障機制。健全醫療救助制度,建立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長效機制,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49.健全穩健可持續的籌資運行機制。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畫,增強全民參保意識,確保應保盡保。建立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與基本健康需求相協調的籌資分擔和調整機制,均衡個人、用人單位、政府三方籌資繳費責任,最佳化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和地方附加基金結構和功能,最佳化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結構,研究應對老齡化醫療負擔的多渠道籌資機制。鞏固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加大對醫療救助投入力度,拓寬醫療救助籌資渠道,促進醫療救助統籌層次與基本醫療保險相協調,提高救助資金使用效率。科學編制醫療保障基金收支預算,加強預算執行監督,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基金中長期精算,構建收支平衡機制,健全基金運行風險評估、預警機制。
50.建立管用高效的支付機制。完善醫保目錄、協定、結算管理。持續推進總額預算管理框架下的多元複合醫保支付體系建設。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分類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和按病種分值付費(DIP)試點,對醫療康復、慢性精神疾病等長期住院按床日付費,對門診特殊慢病按人頭付費。支持緊密型醫聯體健康發展,完善“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辦法。探索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探索以價值為導向的按績效付費。探索醫療服務與藥品分開支付。
51.健全嚴密有力的基金監管機制。健全基金監管體制機制,落實市、區醫保監管職責,強化醫保定點機構主體管理責任。完善醫保監督檢查常態機制,依託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技術,持續推進智慧監管。完善醫療保險基金信用監管,推進信用管理。實施跨部門協同監管,探索引入第三方監管力量,強化社會監督。完善欺詐欺保舉報獎勵制度。綜合運用協定、行政、司法等手段,嚴肅追究欺詐欺保單位和個人責任,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打擊欺詐欺保、危害參保民眾權益的行為。
52.最佳化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推進醫保公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實現全市醫療保障一站式服務、一視窗辦理、一單制結算。落實電子證照在經辦服務中的套用,精簡辦理材料、最佳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加快推進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提高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加強監督執法隊伍、經辦服務隊伍建設。推進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法人治理,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經辦服務,規範和加強與商業保險機構、社會組織的合作,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成全市統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智慧醫保信息平台。
53.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支持和推動商業保險、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融合發展,鼓勵商業健康保險公司開展健康管理服務,開發相關的健康保險產品,推動健康保險從理賠型保險向管理型保險轉型。加強大數據在健康保險開發領域的套用,豐富健康保險產品。鼓勵企業、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補充保險,持續拓展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種類,鼓勵研發商業補充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發展稅優健康保險業務。
(十一)全面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為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54.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推進創新型醫學院校建設,與國際著名醫學院校開展聯合辦學和人才培養。發揮醫學院校特色,以培養醫學科學家、醫學工程師、研究型醫學技師等高端醫學人才為目標,促進醫工、醫理、醫文學科的深度融合,加速推動醫學學科建設和發展,深入推進“醫學+X”複合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強化高端基礎醫學人才、臨床研究人才和臨床藥學人才培養。堅持醫教協同,推進醫學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一體化,完善醫學人才培養供需平衡機制,按需調整最佳化培養結構。建立健康醫療教育培訓雲平台,為醫務人員提供便捷的終身教育。
55.加快各類緊缺人才培養。推進公共衛生人才隊伍提質擴容,著力培養病原學鑑定、疫情形勢研判和傳播規律研究、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等疫情防控人才,強化感染性疾病、呼吸系統疾病、重症醫學、急救創傷及醫院感染控制等醫療救治人才隊伍建設。分類建設傳染病、消毒與感染控制、病媒生物控制、食品與飲水衛生、精神衛生、核生化等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加強全科醫學學科建設和面向全體醫學生的全科醫學教育。加強中醫全科人才培養,探索建立中西醫融合的全科醫師培養模式。以中西醫結合、中藥、中醫康復和兒科等為重點,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支持中醫藥優才學院等高層次人才基地建設。強化麻醉、全科、兒科、老年、精神科、病理、護理、康復、臨床藥師、醫務社工等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擴大“5+3+X”項目培養規模,加強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複合型人才培養。完善基層和郊區人才扶持機制,充實和穩定郊區基層衛生人才隊伍。
56.加快創新人才培養和引進。完善戰略科學家發現、培養、激勵機制,培養和引進醫學科技交叉融合領軍人才、優秀學科帶頭人和複合型創新人才隊伍,開展醫師科學家培養改革試點。對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實施傾斜政策。探索衛生人才自主引進和遴選機制,對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和團隊給予資助,對高峰人才實施個性化政策。
57.最佳化人才考核、評價和激勵政策。科學核定各級各類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最佳化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公共衛生專業人才職稱評定實行單列,建立人員薪酬動態增長機制。完善醫學人才評價體系,最佳化臨床醫師職稱評定製度,強化臨床實踐評價,突出臨床研究人才創新成果和轉化,暢通成果轉化人才的晉升通道。醫院對高層次人才可自籌經費、自定薪酬,超過部分不計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等措施。建立醫院與衛生健康、醫保部門人員交流機制。
(十二)推進法治化、標準化、智慧型化,逐步實現行業治理現代化
58.加強立法、標準化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法定程式,完成《上海市發展中醫條例》修訂,研究制訂《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實施條例。實施好《上海市醫療衛生人員權益保障辦法》。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條例》,推動修改完善政府規章。進一步完善衛生健康標準體系。依託國際標準化組織中醫藥技術委員會、世界衛生組織傳統醫學國際疾病分類研究與服務評價中心等平台,制定和推廣一批中醫藥相關標準,推動國際疾病分類標準傳統醫學部分的國內和國際套用。
59.加強行業綜合監管建設。鞏固市、區兩級行業綜合監管會商機制,形成高效協同的綜合監管工作體系。健全以信用監管為基礎、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全面實施分級分類信用監管,深入開展失信懲戒。強化對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成本控制、執業行為的監管,對健康服務新業態、新技術、新模式實施包容、審慎、有效監管。開展智慧衛監信息化項目建設,推進“非接觸式”監管。依託“一網統管”平台,開展醫療廢物可追溯管理、居民小區生活飲用水衛生智慧型監管。開展執法機構規範化建設和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推進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工程。
60.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網通辦”工作,推進指南精準化、材料個性化、申請自動化、審核智慧型化。持續開展行政審批事項清理、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寬市場準入門檻,持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嚴格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提升衛生健康領域公共服務水平,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61.加強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強化醫務人員醫學人文素養和職業道德教育,弘揚新時期醫務人員職業精神,大力宣傳先進典型,營造廉潔高效的職業環境。加強精神文明創建,提高全國文明單位和市文明單位的覆蓋面。做好新聞發布、政策解讀、輿論引導和突發事件應對,加強醫療紀實節目製作和醫學科普宣傳,為促進醫患和諧與行業發展營造良好氛圍。完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制度、第三方調解機制,強化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會議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聯合開展案件查處及懲戒,形成行業新風正氣。依法打擊涉醫違法行為,維護醫務人員正常執業的法治環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對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領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對衛生健康改革發展各項決策部署。各區要將本規劃主要目標和指標納入本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年度目標和任務清單,認真組織落實。衛生健康、醫保、發展改革、財政、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科技、經濟信息化、民政、規劃資源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推進規劃落實。市、區衛生健康部門要建立健康影響評估機制,系統評估各項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對健康的影響。
(二)完善投入機制
完善職責明晰、分級負責的醫療衛生財政投入機制。按照醫療衛生領域事權和支出責任,市、區兩級政府落實好各項投入政策,加強資金保障。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重點向公共衛生能力提升、醫療資源均衡布局、中醫藥傳承創新、臨床研究和科技創新、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和智慧化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傾斜。完善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的衛生健康多元化籌資投資機制,動員社會支持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大力發展慈善事業,鼓勵社會組織和企業投資健康領域,形成多元化籌資格局。
(三)加強監測評估
建立規劃監測評估機制,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建立信息公開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完善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制度,對監測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規劃落實不力的部門和單位,加強督查和約談,確保規劃目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