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養老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上海市養老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是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理念,促進老有頤養,根據《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上海市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等,制定的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養老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 類型法律法規
全文
一、發展基礎與趨勢
1.1發展現狀
“十三五”期間,在上海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帶領下,經過各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本市養老服務體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定型,2017—2020年,每年受到國務院通報表揚。養老服務供給體系不斷深化,在“9073”格局的基礎上,在全國率先打造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農村互助性養老,形成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齊頭並進、協調發展的態勢。養老服務保障體系日益成型,形成了以長期護理保險、養老服務補貼制度為主體的養老服務支付能力保障,並從醫養結合、人才隊伍、信息技術等方面著重保障養老服務的內涵式發展。養老服務政策支撐體系逐步健全,形成了以《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上海市養老機構條例》為統領,一系列推動建設、運營、管理的配套政策體系。統一需求評估標準不斷更新,評估機構管理日益規範,基本養老服務的“守門員”作用初步顯現。養老服務行業監管體系不斷健全,以連續開展四年養老服務質量提升行動為契機,不斷建立完善監管機制,推出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和服務質量日常監測制度,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切實加強養老服務監管。
1.2主要成效
養老服務“增量”“增能”“增效”的目標全面落實。“增量”方面。全市養老床位數量明顯增加,超額完成了“十三五”規劃的15.9萬張目標,達到16.1萬張,其中護理型床位5.6萬張、老年認知障礙照護床位約5000張。社區綜合為老服務中心、長者照護之家、示範睦鄰點從“十二五”末萌芽起步到蓬勃發展,分別達到320家、204家、2544個。社區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和老年助餐服務場所分別達到758家和1232個,比“十二五”末分別增加了71%和94%。同時,推行“老夥伴計畫”“老吾老計畫”“居家環境適老化改造”等項目,為家庭養老持續賦能。“增能”方面。支付保障日益完善,在全國率先推出普惠性的老年綜合津貼制度,累計發放津貼257億元,惠及426萬名老年人。持續實施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年均受益老年人8萬名。在全市試點長期護理保險制度,2020年底接受服務老年人42萬多名。醫養結合持續推進,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達317家。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日益壯大,養老護理員有近7萬名,持等級證率超過70%,並湧現出“上海工匠”、技師等高技能人才。在全國率先實施養老顧問制度,兩年多來累計服務近27萬人次。推出“上海市養老服務平台”,讓尋找養老服務資源更加便捷。“增效”方面。制定和落實稅費優惠、公用事業價格優惠、綜合責任保險、“以獎代補”、公建民營、存量資源改造等一系列政策,降低機構運營成本,培育養老服務行業優質品牌,推動社會廣泛深入參與。搭建上海國際養老輔具及康復醫療博覽會、中國老年福祉產品創意創新創業大賽、康復輔助器具租賃等產業助力平台,發布智慧養老套用場景清單,推動長三角養老服務一體化發展,推動養老事業與養老產業協同發展。
1.3瓶頸問題
儘管上海養老服務發展基礎較好,但與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提升城市軟實力的要求以及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高品質養老服務需求相比,還存在一些瓶頸問題,表現在:養老服務供給總量增長與結構性矛盾並存,優質養老機構“一床難求”與部分養老機構床位空置現象並存,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護床位相對稀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布局均衡性有待最佳化;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的專業性有待進一步提升,持續運營的財力保障機制有待完善;社會力量參與的活力尚未充分激發,從事養老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企業在數量、專業水平、項目執行能力等方面與行業發展的需求還存在差距,營商環境需要進一步最佳化;此外,還有一些短板問題,包括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行業監管、郊區農村養老服務水平、老年人養老服務支付能力等,還需要聚焦突破。
1.4挑戰與機遇
“十四五”時期,一方面,上海老年人口規模持續擴大,人口老齡化率持續提高,預計到2025年全市60歲以上戶籍老年人口將接近600萬,且高齡化趨勢越發明顯,預計戶籍人口中80歲以上老年人口數量將增加到近86萬。在老年人口規模增加、養老服務總需求增長的同時,人民民眾對老年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日益增長,對養老服務的品質、效率、便利性、均等化的要求和預期不斷提高,特別是伴隨著高齡老年人的增多,失能失智老年人數量的日益龐大,全社會對長期照護服務的需求將越來越凸顯。與此同時,外部環境更趨複雜嚴峻,經濟恢復仍然不穩固、不均衡,財政增長面臨的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加,對資金投入的使用效率要求會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提升上海城市軟實力,為養老服務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支撐,社會各方對養老服務的認同和推動更加有力,養老服務發展環境更加友好。人工智慧、5G、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的深化套用,有助於推動養老服務管理機制、服務方式等積極創新和轉型。深化養老服務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重需求側管理,充分發掘養老服務市場發展潛力,上海養老服務發展必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二、總體要求與發展目標
2.1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按照“人民城市建設”的要求,圍繞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和軟實力的目標,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繼續保持上海養老服務發展走在全國前列、具有國際影響,進一步增強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2基本原則
保障基本,普惠多樣。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為老年人提供水平適宜、價格適中、安全可靠、方便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豐富供給,滿足老年人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
最佳化結構,注重統籌。在持續增加養老設施與服務的基礎上,分類同步推進城鄉養老服務,協調推進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和醫養康養有機結合,強化社會養老服務與賦能家庭養老相結合,統籌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法治保障,提升質量。全面貫徹落實《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推動養老服務在法治軌道上持續健康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注重建管並舉,強化養老服務綜合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機構守信,持續最佳化服務,更好適應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要求。
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加強養老服務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重需求側管理,促進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尊重基層首創精神,調動積極因素,以創新促改革、以改革促發展,不斷增強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3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具有中國特色、符合超大城市特點的養老服務制度成熟定型,高水平的養老服務發展體系不斷健全,高品質的養老服務產品充分發展,高質量的養老行業管理全面覆蓋,多層次的養老服務供給梯度更加合理,讓老年人幸福安康、老有頤養。
高水平的發展體系。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方便可及,機構養老服務更加專業,家庭承擔養老功能的支持網路更加健全,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深化完善。
高品質的養老服務。著眼於提質求精,按照抬高底部、整體提質的思路,聚焦“人”(專業人員)、“技”(科技手段)、“物”(輔具套用)、“醫”(醫養結合)、“康”(康養結合)等方面,提升養老服務能級,實現養老服務從“有”到“優”。
高質量的行業管理。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體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形成多維度監管體系,推動養老服務行業管理向精細化發展。
多層次的供給梯度。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的基本養老服務均衡發展、覆蓋城鄉,社會力量為主舉辦的公益性養老服務充分發展、市場化養老服務有序發展,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更豐富的養老服務選擇。
2.4主要指標
類別
序號
指標名稱
單位
指標
類型
2025年
目標值
2020年
機構養老服務
1
養老床位數
萬張
預期性
17.8
15.9
機構養老服務
2
護理型床位占總養老床位的比重
%
約束性
60
32
3
老年認知障礙照護床位數
約束性
15000
約5000
4
“養老院+網際網路醫院”模式的養老機構數量
預期性
200
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5
每千人擁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築面積數
約束性
40
40
6
街鎮養老綜合體(社區綜合為老服務中心)數
預期性
500
320
7
鄉村長者照護之家新增數
預期性
100
8
社區老年助餐服務供客能力
萬客/日
預期性
25
12
9
老年認知障礙友好社區的街鎮覆蓋率
%
預期性
100
36
10
居家環境適老化改造完成戶數
預期性
25000
11
符合條件的高齡獨居老人緊急救援服務覆蓋率
%
預期性
100
100
醫養康養結合服務
12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簽約服務達標率
%
預期性
100
13
長者運動健康之家新增數
預期性
100
發展保障措施
14
養老顧問街鎮和居村覆蓋率
%
預期性
100
100(街鎮)/74(居村)
15
養老護理員技能等級持證率
%
預期性
80
72
16
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繼續教育覆蓋率
%
預期性
100
17
每個養老機構、每個街鎮養老綜合體各配備社會工作者人數
預期性
1
18
康復輔具社區租賃服務實體點街鎮覆蓋率
%
約束性
100
70
三、主要任務
3.1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提供普惠均等的養老服務
3.1.1發展基本養老服務。完善由政府主導提供,全體老年人可公平獲得,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所必需的基本養老服務。建立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覆蓋城鄉、權責明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加強基本養老服務制度與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其他相關保障制度的銜接。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孤寡、失能、重度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等人員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
3.1.2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定並公布本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明確基本養老服務的項目、服務對象、服務內容、保障標準和責任機制,並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保障標準。面向經濟困難以及特殊困難老年人,通過免費提供、服務補貼等方式,完善兜底保障的養老服務項目,實現“應保盡保”。面向全體老年人,通過提供公共服務產品以及特定服務項目等方式,完善普惠均等的養老服務項目,逐步擴大受益面。
3.1.3完善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健全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標準,規範評估機構行為,夯實基本養老服務“守門人”制度,確保基本養老服務資源公平、有效配置。加強財力保障,建立基本養老服務穩定投入機制,既要有直接的補需方政策,還要有支撐公共服務產品供給的補供方政策。完善保基本養老機構(床位)的建設標準、運營方式以及入住條件、價格管理等辦法,確保全市保基本床位數不低於戶籍老年人口的1.5%,對符合條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實現“應養盡養”。加強保基本養老床位統籌利用,建立輪候服務機制,在落實各區屬地保障責任的基礎上推動區內本市戶籍常住老年人平等申請入住保基本養老床位。
3.2最佳化養老服務供給,推動居家社區機構協調發展
3.2.1擴大養老床位供給。推進養老機構建設,確保到“十四五”末全市養老床位總量達到17.8萬張,占全市戶籍老年人口數的3%。中心城區和郊區分別按照戶籍老年人口的2.5%和3.5%落實養老床位責任指標。通過政策引導,最佳化各區養老床位布局,推動五大新城養老床位增量配置和品質提升,提高遠郊地區養老機構醫療配套功能和床位利用效率。結合各區床位建設責任指標和區域戶籍常住人口規模等要素,建立健全養老床位建設的市級統籌機制。加強養老機構建築結構安全、消防安全、適老化、功能最佳化等薄弱環節升級改造,以及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能力提升。
3.2.2完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深化社區托養服務,完善發展具有社區短期托養服務功能的長者照護之家,分類發展社區交往型、專業照護型、功能嵌入型等社區日間服務機構。織密社區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及配送網路,重點發展社區長者食堂,豐富菜品、提高品質。進一步提升基本生活照料、常用臨床護理、緊急救援等居家養老服務的專業水平。在中心城區推進養老服務機構在老年人住所設立家庭照護床位,提供連續、穩定、專業的養老服務。
3.2.3增強家庭自主照料能力。健全社區關愛巡訪機制,實施低齡健康老年人為高齡獨居等老年人提供志願服務的“老夥伴計畫”,實現服務對象全覆蓋。擴大為家庭照顧者提供照護知識和技能培訓的“老吾老計畫”,實現街鎮全覆蓋。推廣“喘息服務”,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顧者提供支持。全面推開“時間銀行”制度,建立互助性養老服務時間儲蓄、兌換等激勵、保障機制。強化家庭贍養老年人的主體責任,探索老年社會監護制度,培育專業性的社會組織依法為老年人擔任監護人或者提供相關服務。
3.2.4健全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網路。中心城區和城鎮化地區的街鎮,按照“15分鐘養老服務圈”要求,形成“1(社區綜合為老服務中心)+N(家門口服務站點)”的設施網路,做實專業照護、助餐服務、醫養結合、健康促進、智慧型服務、家庭支持、養老顧問、精神文化等八類標準功能服務,打造“養老服務聯合體”,增強既有社區的持續照護能力,讓老年人在熟悉的環境中、在親情的陪伴下原居安養。以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為基點,連結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完善綜合照護服務模式,促進各類養老服務形態的融合發展。
3.2.5深化養老顧問服務。深化養老顧問服務,推動街鎮和居村養老顧問點全覆蓋,培育1萬名養老顧問員,推廣線上遠程式服務方式,支持社會機構開展專業諮詢、代理代辦等個性化服務,為老年人提供零距離、有溫度的養老信息對接服務。
3.3發展農村養老服務,促進城鄉養老協調發展
3.3.1深化“組、村、片、鎮”四級網路建設。在村組層面充分發展社交活動類睦鄰點,支持發展照料服務類睦鄰點,完善睦鄰點設定與活動開展等要求,構建農村居民家門口的睦鄰家園。在村級層面推動老年活動室標準化建設,加強老年人相關的服務項目配送,豐富養老服務功能。在片區層面均衡布局綜合為老服務中心及社區托養、老年助餐等功能性設施場所,利用農村存量資源大力推進鄉村長者照護之家建設,增強服務專業性、可及性。在鎮級層面強化養老機構的專業照護能力,為就地解決農村長期失能老年人照護問題提供支撐。
3.3.2發展互助性養老。尊重農村居民的養老意願和生活習慣,依託農村宅基地房屋等資源和原生態的田園風貌,發揮親友、鄰里等作用,完善農村互助服務網路。完善農村社區關愛巡訪機制,加強對無子女老年人以及子女不在身邊的高齡獨居留守老年人的意外風險防範。
3.3.3提升農村專業照護水平。注重外地引進與本地培育相結合,發展農村專業化的養老服務組織。大力推動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公建民營方式,支持推廣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批量委託、集團化運營,提高使用效率和集約化水平。鼓勵網際網路醫院或優質醫療機構面向農村養老服務機構開展應急急救、慢病干預、健康指導等方面的遠程醫療服務。通過公益性崗位補貼、定向委託培訓等措施,鼓勵農村轉移勞動力就近就地從事養老服務工作。
3.3.4依託鄉村振興提升發展活力。將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和服務納入鄉村振興規劃,按照城鄉協調發展的要求,整體性配套建設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編制鄉村規劃,將養老服務設施單列,落地時可與其他設施綜合設定。集中居住的平移村規劃建設住房時,同步規劃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完善相關手續和流程。支持開展符合農村住宅特點的適老化改造服務,提升農村老年人居家環境的無障礙性、安全性。加強產業聯動,發展田園式、康養型農村地區特色養老。統籌安排各類財政資金,加大財力投入,向農村養老設施及服務領域傾斜。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開放性融資等資金,積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並使用農村集體經濟資源和相關土地政策,促進農村養老服務持續發展。
3.4落實健康上海行動,促進醫養康養有機結合
3.4.1最佳化醫養結合網路布局。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規劃布點時優先考慮與養老機構、社區托養機構、社區綜合為老服務中心等設施同址或鄰近設定。鼓勵養老機構提供場所,引入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按照“備案管理”、“兩證合一”等要求,推動在一定規模的養老機構內設定醫療機構和老年護理床位,按照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按規定變更登記及備案後提供養老服務。
3.4.2有效提升醫養服務能級。做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簽約合作機制,提升服務頻次,拓展服務項目,實現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簽約服務達標全覆蓋。支持醫師、護士到養老機構內設定的醫療機構開展多機構執業,養老機構設定的醫療機構涉及醫學影像、醫學檢驗、病理診斷等服務的,可由第三方專業機構提供。支持組建區域醫養聯合體,建立有序轉診、雙向轉介等機制,更好地滿足老年人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寧療護一體化的健康養老服務。
3.4.3促進康養融合發展。普及社區老年健康教育,廣泛開展老年疾病防治、意外傷害預防、心理健康與關懷等健康促進活動。完善面向老年人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推動建設100個“長者運動健康之家”,為老年人提供健身輔導、身體機能訓練、慢病運動干預等體養結合服務。支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診所以及其他專業機構,為社區老年人開展中醫治未病、中醫藥健康管理等服務,以及生活類康復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預防干預、養生保健、健身休閒、文化娛樂、旅居養老等業態深度融合。支持教育機構等為養老服務機構提供教學資源等支持,推動養教結合。
3.5聚焦失能失智長者,健全長期照護保障體系
3.5.1提升長期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水平。在養老機構中加大力度建設護理型床位及認知障礙照護床位,支持發展專門收住失智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完善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管理服務等相關標準,建立健全入院評估制度,規範分級照護服務計畫,全面提高養老機構專業照護能力,全市護理型床位數不低於10.6萬張、老年認知障礙照護床位數達到1.5萬張。深化老年認知障礙友好社區建設,培育一批專業服務組織和人員,普遍開展社區老年認知障礙健康教育和風險測評,加強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實現友好社區建設街鎮全覆蓋。
3.5.2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按照國家要求,健全多渠道籌資機制,全面深化推進本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完善長期護理服務項目清單、標準、規範,建立與居家、社區、養老機構和住院護理等相適宜的長護險服務內容和支付標準。加強長三角區域長期護理保險合作,推動保險待遇異地延伸,逐步實現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全覆蓋。深化商業保險公司參與長護險經辦服務。
3.5.3健全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做好養老服務補貼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銜接,適時調整補貼標準和內容,為特困供養、低保、低收入等困難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保障。完善養老服務補貼制度管理,健全經濟狀況認定機制,加強服務機構和服務流程管理,提高補貼的精準度。最佳化對各類困難人員、特殊群體的政府補貼項目,健全“補需方”的財政補貼機制。
3.6推進人力資源開發,強化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3.6.1擴大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規模。完善養老護理員穩崗措施,吸引年輕人進入養老服務行業,探索建立與中西部地區勞動力市場對接機制,擴大護理員供給,全市具有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護理員占比達到80%。建立全市統一的養老護理員信息管理系統,促進養老護理員隊伍管理。從老年人照護實際需求出發,研究養老機構醫護人員的針對性培養機制。發展老年社會工作,到2025年,每個養老機構、每個街鎮養老綜合體各至少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
3.6.2健全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教育培訓體系。加大教育培養力度,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設老年服務與管理類專業,逐步擴大招生培養規模。深化產教融合、推進校企合作,加強在校生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培養。依託各類院校和社會培訓機構廣泛開展養老護理職業技能培訓,鼓勵開展養老護理員上崗、轉崗、技能提升等各類針對性培訓。支持用人單位開展“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建立健全繼續教育制度,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管理人員的崗前培訓及定期培訓。支持建設一批養老服務領域實訓型賦能基地,為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培訓提供支撐。
3.6.3完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激勵褒揚機制。落實和完善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吸納就業及就業見習基地等扶持措施,以及市區兩級養老護理職業技能培訓等補貼政策。引導建立養老護理員薪酬等級體系,推動建立養老護理員工資集體協商、市場工資價位發布等機制,引導用人單位合理確定護理員工資水平。開展養老護理職業技能大賽以及各類人才資助、宣傳等活動,對優秀護理員從待遇改善等方面給予激勵,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予以表彰,提高養老護理員職業榮譽感和社會認同度。
3.7推動養老服務領域數位化轉型,提高養老服務品質
3.7.1打造智慧養老服務數位化場景。定期發布智慧養老服務套用場景需求清單,發揮社會和市場活力,重點扶持安全防護、照料護理、健康促進、情感關愛等領域的智慧型產品、服務及平台。打造100個智慧養老院、1000個數位化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培育一批智慧養老套用示範基地、示範社區和示範品牌。大力推進“養老院+網際網路醫院”發展模式。支持發展採用“網際網路+”服務模式的專業服務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遠程照護服務。
3.7.2推動老年人生活“數字無障礙”。開展長者智慧型技術運用能力提升行動,常態化推進針對老年人的學習智慧型手機套用等培訓和幫辦服務,提升老年人數位化技能水平。加強養老服務的適應性改造,聚焦老年人掛號就醫、康復出院、緊急救援、叫車出行等生活中高頻事項,拓展“一鍵通”服務,讓老年人享受智慧型化服務帶來的便利。
3.7.3形成養老政務服務“數治”新範式。按照“一網通辦”“一網統管”的要求,加強政府、企業、社會等各類信息系統的業務協同、數據聯動,打造智慧型便捷的數位化養老服務體系。升級上海市養老服務平台,完善養老服務信息查詢等服務功能,推動尋找養老服務資源“像網購一樣方便”,強化“政策找人”等主動服務方式。大力推行“網際網路+監管”,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手段,實現監管規範化、精準化、智慧型化。
3.8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養老產業加快發展
3.8.1發展養老照護服務產業。大力發展多樣化養老服務。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興辦面向不同收入人群的養老機構和康復護理機構。落實國家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引導更多企業提供大多數老年人可負擔的普惠養老服務。鼓勵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整合閒置資源興辦養老服務設施,培育發展以普惠型養老服務為主責主業的公共服務功能國有企業。支持外商獨資、中外合資養老服務機構在滬發展。加快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大力推進公建民營模式。鼓勵養老服務機構專業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養老服務商標品牌。
3.8.2大力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依託青浦西虹橋、閔行南濱江等康復輔具產業園區,加強創新孵化和產業集聚,吸引國內外優質康復輔具企業總部落戶。鼓勵張江高科技園區、漕河涇新技術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布局發展智慧型輔具產業。鼓勵醫療器械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發揮技術優勢,拓展研發康復輔具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康復輔具產品申請醫療器械註冊。推動康復輔具套用推廣,積極開展康復輔具社區租賃。積極發展老年用品產業,支持舉辦上海國際養老輔具及康復醫療博覽會、中國老年福祉產品創意創新創業大賽。
3.8.3推動“養老服務+行業”發展。支持養老服務與文化、旅遊、餐飲、體育、家政、教育、養生、健康等行業融合發展,創新和豐富養老服務產業新模式與新業態。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探索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客戶的理財、信託等金融產品,鼓勵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等保險產品,最佳化個人養老保障產品和服務,鼓勵開展“存房養老”、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等金融業務創新,鼓勵基金公司擴大養老目標基金規模並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增強家庭現金支付能力。支持社會資本設計開發更多適合老年人居住的商業住宅產品,鼓勵建設年輕人、老年人融合居住的綜合社區和長租公寓,支持市場主體利用自有土地、房屋,開發建設為老年人提供集居住、生活照料、醫療照護等一體的養老社區設施。
3.9著眼行業規範發展,完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
3.9.1加強養老服務行業管理。制定養老服務監管責任清單,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機構登記與備案管理辦法。加強養老服務領域標準培育和布局,加快養老服務的設施、服務、管理、安全等各級各類標準制修訂,建立完善本市養老服務標準體系。落實國家和本市相關標準化管理措施,推進試點示範項目和品牌項目建設,逐步推行養老服務品質第三方認證工作。發揮養老服務行業協會作用,推動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3.9.2完善養老服務質量監管。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製度,定期對養老服務機構的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等進行綜合評定。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日常監測。建立養老服務機構信用分級制度,確定養老服務機構信用等級,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對嚴重失信的養老服務機構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3.9.3加強風險監測與防控。守牢安全底線,全面落實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健全社區養老服務質量管理,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建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醫療衛生安全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健全養老服務機構突發事件應對、養老服務市場主體退出、養老服務糾紛協商調解等機制,維護養老服務運營秩序。依法查處利用養老服務機構設施和場所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依法打擊養老服務機構以養老服務為名的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3.10合理布局養老服務設施,塑造區域空間新格局
3.10.1完善養老服務設施功能布局。編制《上海市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20—2025年)》,在保障養老用地的基礎上深化“用房管理”,完善老舊住房改造、城市更新、鄉村集中居住過程中的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要求和配套政策,加強存量空間利用、社會資源供給、醫療服務支撐。注重養老服務設施城鄉差異與分類配置,最佳化區域養老床位建設與人口對應關係,強化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嵌入式”建設理念。拓展設施規劃內容,深化醫養設施結合、智慧養老場景套用、適老環境改造等配套。加強分級規劃指導,編制區級空間落地規劃與街鎮規劃指引,最佳化養老服務設施的布局和配置標準。
3.10.2最佳化市域養老服務設施空間布局。按照本市加快形成“空間新格局”要求,最佳化養老服務設施總體布局。“中心輻射”,以完善補充設施為主,將主城區成熟的養老服務機制向周邊複製、擴散。“兩翼齊飛”,在臨港新片區探索引入先進的養老產業載體,在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試點建設生態養老設施。“南北轉型”,針對性地配置特色化養老服務設施。“新城發力”,按照提前謀劃、超量配置、品質提升的原則,建設養老服務設施,既滿足現有老年人的養老需求,也為現有居民未來養老以及中心城區老年人選擇新城養老留有餘量;鼓勵新城根據區域功能定位、區位特色,打造多業態深度融合的示範型養老綜合體,促進銀髮消費。
3.10.3推動長三角養老服務一體化發展。依託長三角區域合作機制,加強養老產業規劃協同和項目協調,發揮各地資源優勢,促進功能互補,整體提升區域養老產業競爭力。推動三省一市養老產業支持政策、標準規範、數據信息等方面的銜接共享,探索共建養老人才培養基地。探索異地養老新模式,制訂配套支持政策,推進東台康養小鎮建設,為老年人異地生活提供更多選擇。
四、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提升養老服務整體發展
4.1社區養老“民心工程”。在社區打造一批與老年人“養、食、居”密切相關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讓老年人原居安養、老有頤養,提升廣大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養”),重點完善社區綜合為老服務中心托養、醫養、康養、體養、文養、智養等服務功能,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500個以上。社區老年助餐服務場所(“食”),重點建設社區長者食堂,以及遍及社區家門口的助餐點,打造“助餐+”綜合服務模式。到2025年底,全市助餐服務日供應能力達到25萬客。居家環境適老化改造(“居”),到2025年底,為2.5萬戶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進行居住房屋的適度功能改造,有效提升居家養老的安全性、便利性與舒適性。
4.2機構養老“提升工程”。對設施條件落後、有重大安全隱患的養老機構加強薄弱環節升級改造,必要時實施“關停並轉”,提高機構養老的安全性。完善保基本養老機構建設標準,適當最佳化房型結構,適應老年人照護實際需求。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在康復護理、安全防護監測、遠程健康管理等方面配備智慧型設施設備,引入網際網路醫院,提升服務效率和質量。支持最佳化床位功能,推動護理型床位、老年認知障礙照護床位建設,提升機構養老的長期照護能力。引導包括國有企業等各類主體,改造和建設一批房型合理、設備齊全、功能完善的養老機構,滿足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
4.3智慧健康養老“雲平台”。深入貫徹數位化轉型部署,全面落實“一網通辦”要求,“十四五”建成全流程服務、全事項覆蓋、全過程便捷的智慧養老公共服務雲平台,為上海老年人、廣大市民以及長三角用戶提供各類數位化養老服務。平台提供線上線下相融合、多樣化、智慧型推送的上海以及長三角養老公共信息服務;實現老年人和養老服務機構各類養老服務事項的本市和長三角一網通辦,並全面推進政策找人、政策找機構;打通線上線下服務流程,建設“為老服務一鍵通”場景,逐步解決老年人“數字鴻溝”。
4.4養老服務管理“雲監管”。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養老服務事中事後監管,建設養老服務“網際網路+監管”平台。平台採用“主動發現、智慧型預警、自動派單、管理閉環”的“網際網路+監管”模式,依託市民政局養老服務信息系統,以及大數據中心、外部委辦單位、區級養老平台等各個渠道數據的歸集共享,積極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手段,開展養老服務市場監管、質量監管、安全監管,及時發現並處置各類安全隱患、違規行為和異常情況,提高養老服務監管智慧型化水平,實現養老服務“一網統管”。
4.5養老服務能力“孵化器”。依託上海(閔行)養老服務能力建設基地,堅持公益性、開放性、權威性、引領性,聚焦養老崗位實務能力、養老項目組織能力、養老產業促進能力、家庭養老支持能力,提供技能訓練、技能競賽、技能鑑定、創業孵化、師資培訓、課程研發等服務。基地立足上海,輻射長三角,面向全國,充分發揮示範、輻射、帶動作用,加強與其他類型培訓機構的互動協作,實現資源共享。
五、保障措施
5.1加強組織保障。市、區政府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整合各類養老服務資源,研究解決養老服務重大問題。落實區政府的第一責任,加強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養老服務組織實施工作,通過配備相應的社區工作者或者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增強養老服務工作力量。強化市、區民政部門牽頭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以及各個部門的主體責任。
5.2加強綜合保障。貫徹《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等法規,加強依法行政。落實養老服務機構財稅支持政策、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以及用電、用水、用氣等享受居民價格政策,降低養老服務機構運營成本。鼓勵利用存量資源加大養老服務設施供給力度,保障新增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需求。根據老年人口的增加和養老服務發展的需要,逐步增加養老服務投入,將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於60%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最佳化政府投資養老服務的方向、結構、方式,研究養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扶持政策,發揮好政府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5.3加強監測評估。建立養老服務監測分析與發展評價機制,完善養老服務統計分類標準,加強統計監測工作。定期開展養老服務需求和供給狀況調查,建立養老服務統計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開展對本規劃的中期、終期評估,監督重大項目的執行情況,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各級政府將養老服務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畫和績效考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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