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背景
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面對錯綜複雜的國際形勢、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嚴重衝擊,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穩中求進、進中突破,“十三五”規劃主要目標任務順利完成。就業局勢保持穩定,就業結構更加最佳化,重點群體就業幫扶紮實開展,創業帶動就業成效顯著。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覆蓋面持續擴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人才隊伍不斷壯大,技術技能人才引育數量質量雙提升,人力資源服務能力明顯增強,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不斷提升,欠薪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工資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規範有序。人社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數位化轉型成效顯著,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標準更加完善、水平進一步提高。“十三五”時期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邁上了新台階,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作出了積極貢獻,也為“十四五”時期浙江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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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隊伍建設 1.人才資源總量(萬人) 1075 1400 1400 2.專業技術人才總量(萬人) 480 650 610 3.高、中、初級專業技術人才比例 7:25:68 8:26:66 7.4:28:64.6 4.高技能人才總量(萬人) 220 320 321.8 5.人才貢獻率(%) 35.5 >4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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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內為5年累計數。
發展環境
“十四五”到2035年,是我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關鍵階段。今後五年,是我省圍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視窗”主題主線,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率先探索構建新發展格局、率先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率先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率先推動全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關鍵時期。“十四五”時期,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機遇與挑戰並存。就業結構性矛盾仍然存在,個別行業及群體的就業壓力仍然較大,新技術對就業結構性影響逐步顯現;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了社保擴面征繳難度,人口老齡化加劇了社保可持續運行的壓力;技能人才總量和素質難以充分滿足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企業在人才培養和評價中的主體性作用發揮不足;新業態勞動用工政策供給和管理相對滯後,勞動者的維權意識更加強烈,勞動關係風險隱患進一步顯現;城鄉居民之間、不同地區行業收入差距依然較大,不同群體社保待遇不夠平衡;信息化發展對數據安全和信息保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要著眼“兩個大局”,肩負起“五大歷史使命”,深刻認識我省發展格局變化帶來的新特徵新要求,深刻把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階段性規律和特徵,增強“視窗”意識,立足省情、聚焦重點、嚴守底線,切實加強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動性,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立足新發展階段,堅持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視窗”,努力打造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更加健全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更高水平更有活力的技術技能人才隊伍、更具浙江特色更加和諧的勞動關係、更加合理更加完善的企事業工資收入分配機制、更便捷更優質的人社公共服務,爭當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排頭兵,為我省打造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視窗、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貢獻人社力量。
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決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落實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改革發展的全過程各方面,堅持以人的現代化發展和全生命周期服務為導向,對照人民民眾新期盼,著力解決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持續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
——堅持以數位化改革為牽引。以數位化改革牽引人社全領域各方面改革,運用數位化技術、數位化思維、數位化認知對人社治理的體制機制、組織架構、方式流程、手段工具進行全方位系統性重塑,打造“整體智治、唯實惟先、高效協同、系統集成”的“數字人社”,推進人社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以系統觀念為指導。堅持系統觀念,堅持統籌協調,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既兼顧不同群體利益,又促進前後政策銜接平衡;既著眼當前,紮實辦好民生實事和“關鍵小事”,又放眼長遠,謀劃完善人的全生命周期民生服務。
——堅持以創新發展為動力。增強改革創新精神,把創新作為事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支點,圍繞率先探索構建新發展格局,解放思想,積極創新,“勇立潮頭”,尋求突破,持續增強人力社保事業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堅持以安全穩定為基石。增強機遇意識、風險意識、憂患意識,把防風險、守底線作為重中之重,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堵塞安全漏洞,強化民生保障政策托底功能,保持就業和勞動關係局勢穩定,加強網路和數據安全保障,統籌安全和發展,維護和諧穩定大局。
主要目標
——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強化就業優先戰略,持續擴大就業規模,保持就業局勢總體穩定,完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加強城鎮各類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培訓、托底安置就業和幫扶,實施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進一步增強創業帶動就業效應。“十四五”期間,全省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500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5.5%左右,實施職業技能培訓500萬人次。
——更加健全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完善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工傷保險體系、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的失業保險體系。到“十四五”期末實現法定人群基本全覆蓋和應保盡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續運行。
——更高水平更有活力的技術技能人才隊伍。全面貫徹人才強省、創新強省首位戰略,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技能浙江”行動,構建“產教訓”融合、“政企社”協同、“育選用”貫通的技能人才培育體系,壯大技能人才隊伍。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競爭擇優、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到“十四五”末,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總量分別達到680萬(含在管理崗位的專技人才)和1150萬。
——更具浙江特色更加和諧的勞動關係。進一步提高勞動關係治理能力,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糾紛就近就地多元化解,更多勞動人事爭議終結在調解仲裁階段。深化“浙江無欠薪”行動,全域治理欠薪問題,全面實現農民工工資無拖欠,形成具有浙江辨識度的根治欠薪標誌性成果。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助力鄉村振興。
——更加合理更加完善的企事業工資收入分配機制。最佳化工資結構,健全工資分配巨觀指導調控體系,努力實現更加健全的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和更加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以提高居民工資性收入為工作重心,努力促進我省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持續擴大、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橄欖型社會結構基本形成,推動人民走向共同富裕。
——更便捷更優質的人社公共服務。以人社數位化改革為引領,基本形成覆蓋全民、城鄉一體、均等可及、智慧型服務、高效運行的人社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建成“掌上辦事之廳”,公共服務數位化模式成為全國示範標桿。到“十四五”期末,省市縣三級人社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職責定位更為清晰、力量配置更趨最佳化,服務的專業性和權威性進一步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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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專業技術人才總量(萬人)(含在管理崗位的專技人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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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新增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萬人) | | | |
14.其中:新增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萬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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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內為5年累計數。
高質量就業
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健全有利於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加強重點群體就業扶持,激發創業帶動就業活力,加快提升勞動者技能,著力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交出浙江就業高分報表。
強化就業優先導向
將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構建科學合理的高質量就業評價體系。建立就業影響評估機制,在制定實施發展改革、社會管理等重大政策和安排重大產業、重大工程項目時,充分考慮對就業吸納能力、就業環境、就業質量等方面可能產生的影響。建立財政、金融和就業政策協同機制,探索實施與企業穩崗擴崗相掛鈎的財政補貼、貸款支持等政策。壓實政府促進就業主體責任,健全縣以上政府就業工作組織領導機制,完善就業工作督查激勵機制。統籌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等,保障就業政策順利實施。
完善積極就業政策體系
支持企業穩定崗位,鼓勵市場主體吸納就業,激勵勞動者自主創業,促進城鄉統籌就業,著力提高政策的針對性、有效性、穩定性。加強用工服務保障,實施裁員和缺工重點企業清單管理制度,幫助企業減負穩崗。順應新業態快速發展趨勢,大力支持靈活就業。深化“十省百市千縣”省際勞務合作長效機制,建立勞務對接信息平台,暢通省外務工人員來浙就業通道,重點做好對口地區務工人員就業幫扶。大力開展以縣鄉為單位就近勞動力餘缺調劑。進一步消除戶籍、地域、身份、性別等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推動城鄉勞動者在就業地同等享受就業服務和政策。
突出保障重點群體就業
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重中之重,以智力密集型產業、現代服務業以及新業態、新模式為重點,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高質量就業崗位;鼓勵各地根據發展實際有序引進高校畢業生,加強人才儲備;實施就業創業促進計畫和基層成長計畫,引導畢業生到新興產業、中小微企業和基層就業。實施就業困難人員精準幫扶計畫,實現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統籌做好婦女、退役軍人、農民工和殘疾人等群體就業工作,推進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利用。
全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完善創業政策體系,推動建立創業帶動就業專項資金長效投入機制。推進創業孵化基地高質量建設。強化創業指導隊伍建設,加大創業培訓力度,深入開展創業精準服務。深化“奇思妙想浙江行”創業活動,聯動舉辦創業大賽、講師大賽、創業成果展示等活動,培育一批創業典型,營造更加濃厚的創業氛圍。
加強就業形勢分析研判
構建覆蓋人力資源市場、用工主體和勞動者的就業失業統計監測調查體系,推動就業數據跨部門共享,形成集統計、監測、分析、預警為一體的工作體系。深入研究技術進步、人口結構變化等對就業的影響,加強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崗位動態監測,及時分析預測就業市場變化。健全就業形勢定期會商研判機制,落實就業領域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有效防範規模性失業風險。
加強終身職業技能培訓
聚焦數字安防、綠色石化、汽車及零部件、現代紡織和服裝等產業集群和養老、家政、快遞等民生服務業以及其他重點產業,以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為抓手,大規模開展線上線下職業技能培訓。深化校企合作,全面實施企業新型學徒制。建立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形成市場培訓和政府補貼培訓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引導行業龍頭企業幫助中小微企業開展培訓。支持規上企業建設一批培訓中心,開展企業職工技能培訓。
專欄3 高質量就業專項行動 01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 健全多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強化培訓見習實習,提升畢業生就業能力;最佳化政策扶持,促進畢業生創業創新;做好離校前後信息銜接,實現專項招聘活動常態化;加強崗位推薦、培訓指導、創業扶持精細化管理,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100%實現就業。 02 就業困難人員精準幫扶計畫 每年幫扶困難人員實現就業7萬人。規範就業困難人員進入和退出機制,提高幫扶的針對性和主動性,推動政策應享盡享。聯動社會救助,推進“一件事”辦理,建立困難人員幫扶快速回響制度。強化一對一服務,實施崗位對接、技能培訓、政策落實全程跟蹤反饋。按需開發儲備一批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難以通過市場實現就業的困難人員。 03 多渠道靈活就業支持計畫 支持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合理擴大社區服務等非全日制就業規模,探索建立新就業形態崗位信息採集和統計監測制度,並把供求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範圍,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靈活就業人員提供招聘、培訓、人力資源外包等專業化服務。開展差異化職業培訓,提升靈活就業人員技能水平。 04 促進大眾創業項目 完善創業政策體系,每年發放創業擔保貸款20億元,扶持創業3萬人。支持大學生創業園、返鄉創業園等申報省級、國家級示範基地,到2025年,力爭建成國家級示範基地10個。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畫”,探索建設一批創業指導工作室,每年培訓3萬人次。 |
社會保障體系
堅持權責清晰、保障適度、應保盡保、安全規範原則,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持續提升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實現社會保障應保盡保
加強應保未保人員的動態分析和管理,持續推進精準擴面。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法定人群全覆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實現適齡參保人員應保盡保。工傷保險保障對象由企業職工向職業勞動者廣覆蓋,擴寬實習生和超齡就業人員的參保範圍。研究適應新業態的參保繳費政策,促進和引導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
健全社會保險制度
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適時調整各項制度參數和繳費費率,健全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落實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政策。建立健全城鄉居保基金省級管理制度,推進城鄉居保制度協調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政策。加快修訂《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健全相關政策制度,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推進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完善工傷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制度體系,創建工傷預防常態化工作機制。
完善社會保障待遇調整機制
根據國家部署,結合我省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科學調整待遇,讓參保人員合理分享發展成果。統籌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養老金、商業養老保險,加快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推進落實城鄉居保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繼續提高個人繳費水平,推動參保人提高個人賬戶積累,合理設定梯度補貼制,提高政府繳費補貼,激勵多繳多得。探索城鄉居保提檔補繳政策,鼓勵參保人員增加個人繳費積累,穩步提高養老待遇水平。適時適度調整失業、工傷保險待遇。將失業保險享受對象由失業人員擴大到所有參保職工和企業,將支出範圍從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進一步擴大到支持職工技能提升、企業穩定崗位上。
建立社保基金可持續運行機制
在持續擴大覆蓋面的基礎上,依法規範基金征繳,強化各地的主體責任,夯實繳費基數,實現應徵盡征。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健全和完善籌資機制,積極落實國有資本收益、土地出讓收入劃轉社會保障資金的政策規定,明確政府在社會保障籌資中的責任,形成規範穩定的多渠道籌措機制。積極拓展基金投資渠道和增值空間,有序開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運營工作。配合協調劃撥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推動穩定基金支撐能力。
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
全面加強社保基金風險防控,形成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的風險防控體系,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對社保基金安全的主體責任。加大全省基金監督法制建設力度,加快推進社保基金監督立法。全面開展社保基金第三方審計,強化內控機制建設監督檢查。著力健全全省社保基金安全評估機制,加強社保基金安全評估結果運用。強化數位化監管,建立常態化非現場監督機制。加強社會監督與行政監督的有機銜接,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基金監督。
專欄4 社會保障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專項行動 01 實施省級統籌 實施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穩妥推進城鄉居保基金省級管理。 02 推動全民覆蓋 完善新業態從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積極探索建立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機制。 03 推動提標提質 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正常增長機制,健全城鄉居民多繳費、長繳費的激勵機制。 04 推進治理法治化 完善我省社會保障法規體系,加強對相關法規規章的執法監督,依法健全社會保障基金監管體系,守好人民民眾的每一份“養老錢”“保命錢”。 05 推進服務數位化 積極融入全省數位化改革,不斷提高精細化管理程度和服務水平。 06 著力防範風險 建立數位化監管體系,及時發現問題苗頭、早處置、早解決,嚴格執行國家制度規定,確保全省社會保障政策制度的規範和統一。 |
人才隊伍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建設更有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構建人才培訓體系,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助力我省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和科技強省、人才強省建設。
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進力度
進一步明確引才主攻方向,暢通引才渠道,提升引才效率,招引一批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前移引才關口,擴大大學生來浙實習規模。加強與國外著名高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的交流合作,用好海外引才大使、引才工作站,逐步建立全球化、常態化引才網路。整合以賽引才、以會引才渠道,常態化開展引才活動,深入開展“揭榜掛帥”項目對接活動,舉辦海外人才創業大賽和國際青年人才論壇,更加精準高效對接海內外人才。聚焦三大科創高地建設及傳統製造業改造提升,強化產業人才有效供給。創新海外人才集聚機制,鼓勵各地建立外國人創業園,在浙舉辦或永久性落地國際國內重大活動,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立一批引才工作站和人才項目孵化器,團隊式引進人才。疊代省人才服務平台,深化人才碼、引才雲建設,建立統一的人才工程項目管理套用,打造浙江“人才工作大腦”。
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
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加快推進新興產業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職稱評價體系,推廣“學歷證書+職稱證書”雙證制試點經驗。加強對改革放權後的自主評聘單位、社會化評價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自主評聘改革和工程技術領域社會化評價改革。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製度,強化職業資格實施工作監管。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實施“浙江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選拔,進一步完善高層次人才選拔、作用發揮、表彰激勵和聯繫服務機制,深入實施省“萬人計畫”青年拔尖人才選拔培養。加快博士後事業發展,提高在站博士後經費標準和出站留浙補貼,加大對企業在站博士後科研項目支持力度,推動海內外知名高校院所與我省企業共建博士後工作站。深入推進專家服務活動,大力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
專欄5 專業技術人才培育工程 01 省“萬人計畫”青年拔尖人才資助項目 每年資助10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圍繞數字經濟“一號工程”,聚焦“網際網路+”、生命健康、新材料等三大科創高地,加快培養一批能解決“卡脖子”核心技術的青年創新人才。 02 博士後科研項目擇優資助計畫 以企業博士後工作站為重點,每年擇優資助170名左右博士後在站人員,其中特別資助10名,一等資助30名,二等資助130名,對入選者給予專項資助,加速培養造就一批優秀青年科技創新人才。“十四五”期間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5500人,累計招收的博士後總量達到1.75萬人。 03 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 動態管理建設一批省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每年組織舉辦50期左右省級高級研修項目,開展大規模知識更新繼續教育,每年開展220萬人次崗位培訓和2萬名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培養。 |
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開展“技能浙江”行動,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加快遴選培育一支覆蓋廣泛、梯次銜接、上下聯動的“十百千萬”新時代工匠骨幹隊伍。推進技能創新,發揮浙江大工匠、浙江傑出工匠的示範帶頭作用,依託單位、行業建設30個左右技能創新工作團隊。廣泛開展技能競賽活動,以省政府名義每兩年舉辦一屆浙江技能大賽;鼓勵開展勞動競賽、巾幗建功立業、青年崗位能手評選等活動,帶動廣大企業職工學技能、提升技能。建立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實施“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積極推進職業技能培訓供給側改革,進一步加強技能大師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探索推進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貫通。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建立技能人才評價監管制度,加快構建多層次職業標準,積極推動制定服務“一帶一路”的技能人才培養標準和評價規範。完善技能人才激勵機制,進一步落實黨委聯繫高技能領軍人才制度;科學評價技能水平和業績貢獻,合理確定工資級差,完善技術工人工資分配機制;鼓勵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崗位津貼制度,當地政府可按規定給予一定崗位補貼。
專欄6 技能人才培育工程 構建“產教訓”融合、“政企社”協同、“育選用”貫通的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每年開展技能人才培訓100萬人次以上,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0萬人以上。 01 新時代工匠遴選培育計畫 重點培育30名左右浙江大工匠、300名左右浙江傑出工匠、3000名左右浙江工匠、10000名左右浙江青年工匠。 02 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 建設30個左右技能創新工作團隊,繼續建設一批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 03 競賽行動計畫 以世界技能大賽和全國技能大賽為龍頭,省政府每兩年舉辦一屆浙江技能大賽,廣泛開展各級職業技能大賽和企業崗位練兵技能比武,產生各級技術能手1萬名以上。 |
推動技工院校改革發展
推進技工院校國中段招生與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統一招生政策、統一招生計畫、統一招生代碼、統一招生平台。整合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養特色和職業院校辦學優勢,通過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雙掛牌,力爭實現技工院校縣(市)全覆蓋。鼓勵技師學院在規上企業舉辦技師學院分院。支持技工院校通過與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等多種形式,擴大我省技工院校在中西部地區的招生生源。推動我省企業在院校開設訂單式培養、定崗式培訓,落實免學費和助學政策,放寬落戶政策,引導學生在我省企業就業。合理確定公辦技工院校教師編制配備標準,在技師學院實行報備員額制管理。適當提高職業院校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拓展技工院校教師職業發展空間。進一步提高“雙師型”教師比例,加強實習指導教師配置。建設一批師資培訓基地,落實5年一周期的教師全員輪訓制度。
專欄7 技工院校高質量發展組合拳 01 技師學院建設項目 對標世界製造業強國,重點建設與浙江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相匹配的10所全國一流技師學院,15所萬人技師學院。建設浙江智慧型製造技師學院,打造智慧型製造技能人才培養高端平台、技工教育改革先行區和技工教育示範基地。 02 重點技工學校建設項目 選擇一批辦學特色鮮明、服務能力強、與地方產業發展高度契合的技工院校進行重點建設,增強技工院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03 技工院校新建項目 在全省新建技工院校40所,力爭實現全省縣(市)全覆蓋,提升我省技能人才供給能力。 04 高水平專業群建設項目 緊密結合我省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要求,圍繞裝備製造、交通運輸、數字經濟、文化旅遊等產業,建設50個高水平專業群,打造特色鮮明、綜合實力強的技工院校專業品牌。 05 師資培訓基地建設項目 在全省建設5個功能齊全、管理規範、教學質量高,能在全省起示範帶頭作用的技工院校師資培訓基地,擔負全省技工院校省級師資培訓任務。 |
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堅持分類管理,提高崗位設定的科學化水平。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逐步推行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完善聘用契約制度,以重點行業、重點崗位的崗位說明書為撬動點,提升崗位聘用管理的規範化水平,建立健全競爭擇優、能上能下用人機制。不斷完善體現不同行業、專業和崗位特點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法。積極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營造單位與個人雙向利好的幹事創業氛圍。拓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渠道。加快推進部、省、市到考點院校一體化人事考試指揮平台建設,實現組織管理一條線、指揮監控一盤棋、數據套用一張網。
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圍繞“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構建,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與實體經濟協同發展。堅持育優扶優引優,建立省、市重點培育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目錄,完善培育引進政策。持續深化人力資源協同指數研究。建設一批高質量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加快人力資源服務產品數位化發展,推進服務領域創新。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圍繞新業態、新模式開發新產品,參與企業間、地區間勞動力餘缺調劑政策引導。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深度參與健康養老、社區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推進人力資源市場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積極吸引全球優質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增強國際交流與合作,鼓勵有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構建全球服務網路。到2025年,全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達7000家,提供中高端人力資源服務的機構占比達到30%,營業收入達4500億元,從業人員12萬人,每年幫助實現就業和流動1100萬人次。
專欄8 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組合拳 01 重點企業培育引進計畫 建設省級100家、市級500家重點培育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動態調整庫。大力實施“三優三百計畫”,遴選100家專業化服務水平突出的人力資源企業,重點推介人力資源服務業綜合實力和獵頭100強“扶優”榜單,編制全球和全國人力資源服務業100強“引優”企業目錄和優勢業務推介。 02 行業人才培養計畫 建立完善112行業人才培訓工作機制,每年培訓100名行業領軍人才、1000名行業骨幹人才、20000名行業基礎人才。著力提高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人力資源服務業人才隊伍。 03 產業園區建設計畫 按照統籌布局、科學定位、堅持標準、穩步推進的思路,人力資源產業園基本覆蓋各設區市,新建5家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專業性省級產業園。進一步完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與小微企業園對接合作機制。 |
勞動關係
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依法保障勞動者和企業雙方權益,有效預防和化解勞動爭議和矛盾糾紛,構建規範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
加強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全面實施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規範勞務派遣用工,最佳化新業態勞動用工服務,指導新業態勞動用工規範健康發展。實施勞動關係“和諧同行”三年行動計畫,推進勞動關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強化勞動關係源頭治理,完善勞動關係形勢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勞動關係風險監測預警體系。落實《浙江省企業規模裁員工作指引》,加強對企業經濟性裁員的監測、規範和引導,指導企業採取多種措施穩定工作崗位,會同相關部門指導關停企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確保不發生群體性事件。
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體制機制
指導用人單位完善申訴協商機制,因地因企分類推動企業、商(協)會勞動爭議協商調解機制建設。依託當地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加強基層勞動爭議預防調解,推進鄉鎮(街道)勞動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全覆蓋,做到大多數勞動糾紛就近就地首先在一線化解。強化調解,推行全流程、多環節調解機制,推進調裁、調審銜接,做到更多糾紛柔性化解。提升仲裁效能,創新辦案機制,完善流程管理、服務規程、指導監督、評價機制等制度。探索仲裁員分級管理,完善仲裁員素質提升機制。加強仲裁與訴訟銜接,逐步統一裁審標準。提升“網際網路+調解仲裁”軟硬體建設水平,推行“指尖仲裁、掌上辦案”。
改革創新勞動保障監察體制機制
實施“浙江安薪”智治工程,嚴格落實“六項制度”,加強“無欠薪”縣(市、區)動態管理和複查覆核,打造“浙江無欠薪”2.0升級版。開發建成人力社保信用監管平台,建立健全人力社保信用體系、監管責任體系,釐清重點對象清單,分類實施信用監管,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培訓監察執法員和勞資專管員,釐清監管事項清單,制定監管規則,建立人力社保相關領域執法監管體制。加大應急處置力度,修訂完善應急預案,不斷提升應急處置和風險防控能力,建成具有“浙江辨識度”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制機制。
專欄9 和諧勞動關係專項行動 01 勞動關係“和諧同行”專項行動 組織開展10萬家企業勞動用工體檢,組織培訓10萬名勞動關係協調員,創建和諧企業1萬家。 02 仲裁效能提升專項行動 提升仲裁辦案質量,建設調解仲裁基礎保障,挖掘和培育以“和”與“公平正義”為主題的調解仲裁文化核心。 03 “浙江無欠薪”行動 實施“浙江安薪”智治工程,落實“六項制度”,加強“無欠薪”縣(市、區)動態管理和複查覆核,打造“浙江無欠薪”2.0升級版。 |
強化農民工服務保障
健全完善省市縣三級農民工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工作隊伍建設,提升基層服務能力。探索建立農民工綜合信息平台。大力促進和穩定農民工就業,鼓勵農民工多渠道就業。實施百萬農民工素質提升工程,多形式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積極推進農民工返鄉入鄉合作創業,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強化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推動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契約,推進農民工依法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享受同工同酬權利。不斷提升農民工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
專欄10 助力“鄉村振興”組合拳 01 促進鄉村高質量就業創業 持續提高鄉村公共就業服務水平,有效拓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渠道。高質量推進鄉村合作創業,組織實施鄉村合作創業帶頭人培訓三年行動,提升鄉村創業成效。 02 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 鼓勵支持大學生、科研人員等投身鄉村振興建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體制機制創新,鼓勵更多高水平教師、醫生服務農村學校、醫院。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 03 提升鄉村社會保障水平 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落實。 04 維護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 暢通調解仲裁綠色通道,快速處理農民工勞動糾紛案件。深化根治欠薪工作,加強隱患排查、實施聯合懲戒,依法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 |
分配機制
深化工資制度改革,完善企業和事業單位工資決定和增長機制,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促進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紮實推動廣大人民民眾走向共同富裕。
深化企業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完善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促進低收入群體工資較快增長。大力推廣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促進企業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努力提高技能人才工資水平,努力提高中等收入人群比重。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和工資總額管理政策,深化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健全國有企業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激發國有企業活力。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制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
專欄11 最佳化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專項行動 01 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適時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通過“提低”的傳導作用,促進部分低工資群體進入中等收入群體,到2025年,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社會平均工資的40%左右。 02 加強工資分配巨觀指導 探索改進工資指導線制度,指導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等方面拓展。建立統一規範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及正常增長機制。 03 推進工資集體協商 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行動”,積極穩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和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到2025年,已建工會企業全面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04 合理調節部分行業過高收入 對國有企業負責人實行與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經營業績相掛鈎的差異化薪酬分配方法,對部分過高收入行業、非充分競爭類國有企業實行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政策,逐步縮小行業工資收入差距。 |
改革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
持續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聯動機制。深化公立醫院和縣域醫共體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與綜合醫改相銜接的激勵約束機制;擴大和落實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權,著力構建有利於高校高水平發展的薪酬制度體系;支持和鼓勵科研院所做大做強,改革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探索實行新型事業單位管理體系;分類改革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模式,合理調控不同類型事業單位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進一步完善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激發事業單位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公共服務
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構建覆蓋全民、均等可及、高效優質的人社公共服務體系,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和民眾滿意度。
推進人社數位化改革
把數位化貫穿到黨的領導和就業創業、人才服務、社會保障、人事管理、工資分配、勞動關係等人社履職的全過程各方面,統籌推進數位技術套用和制度創新,推動人社核心業務和重大任務流程再造、協同高效,構建整體高效的政務運行體系、全域智慧的協同治理體系、優質便捷的政務服務體系、公平公正的監管執法體系、智慧型科學的決策指揮體系,破除制約創新發展的瓶頸,激發人社發展活力,加快實現全省人社治理現代化,努力在數字浙江建設中走在前列。
專欄12 人社數位化改革 01 政務運行數位化改革 建設并迭代政務系統,與決策部署和監督評價環節無縫銜接、有機融合,形成縱向貫通、橫向協調、執行有力、運轉高效的數位化政務運行體系。 02 協同治理數位化改革 打造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鍵智達”、執行“一貫到底”、監督“一覽無餘”的數位化協同工作場景,構建綜合集成、協同高效、閉環管理的工作運行機制,開創人社全域智慧協同治理新格局。重點包括:提升“數字就業”“數字社保”“數字人才”“智慧技能”“事業單位人事工資全周期管理”“民生一卡通”“浙江無欠薪”“智慧仲裁”等套用,建設“浙江安薪”“電子勞動契約”套用。 03 政務服務數位化改革 全面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全域通辦”“一件事”集成辦,健全全省統一、線上線下融合的政務服務體系,推動人社政務服務從“快辦”向“智辦”升級。 04 監督管理數位化改革 形成人社工作全方位、全鏈條閉環式監管架構,構建人社風險管控體系。重點包括:政策監管、基金監管、執法監管、資金使用監管。 05 決策指揮數位化改革 完善“人社指數”,建立數位化決策指揮機制,實現數字彙智更敏捷、數字輔策更智慧、數字預測更精準、數字指揮更科學,推進人社治理現代化。 06 體制機制數位化改革 全面構建一整套與數字人社相適應的體制機制和制度框架,推動數位化改革不斷邁出新步伐、實現新突破。 |
推進人社領域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
持續完善長三角高校畢業生信息共享機制,合力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探索建立統一的人才職業資格認證標準,推進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資格互認。加強長三角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市場化聯盟建設,促進市場的互融互通和共建共享。推進社保服務事項跨區域一網通辦和數據互通共享,探索推進社會保障卡“一卡多用、區域通用”。進一步強化勞動保障違法案件信息信用共享,深化跨區域監察案件協查、調解仲裁協作、農民工維權服務等。
推進人社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
構建覆蓋全民、貫穿全程、輻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建設。建立安全、便捷、高效的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網路體系,加快推進社會保障管理服務社會化工作。豐富人社服務供給渠道,加強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關愛服務。穩步推進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審批服務事項向鄉鎮和街道賦權。推進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監察、信訪入駐矛盾調解中心,實現勞動糾紛“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
推進人社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
梳理人社領域標準清單,加快制修訂公共服務標準,細化實施配套標準。堅持需求導向,進一步改革制約全流程網上辦理的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形成事項清單、業務標準疊代升級的常態化機制。貫徹《銀行辦理社保經辦業務服務指南》省級地方標準,規範社銀合作。完善公共服務設施設備布局、建設標準和人員配備標準。開展標準化試點,加強重要公共服務標準實施的監督和評估。形成組織規模完善、流程操作標準、程式制度規範、協調機制順暢的人社公共服務體系。
實施保障
廣泛動員各方力量,加大規劃監測評估,完善保障措施,保障本規劃有效實施,確保本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推進法治建設
進一步完善地方法規規章,積極推進《浙江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浙江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實施辦法》立法進程,穩步推動《浙江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修改)》《浙江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修改)》《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修改)》《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修改)》等法規修訂。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制度建設,積極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斷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法核制度、法律顧問制度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強化行政爭議預防和化解機制建設。健全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過程記錄、執法公示等專項制度。建立健全全省政策法規資料庫。貫徹落實“八五”普法規劃,堅持法制宣傳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切實提高普法效果。
強化規劃實施
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巨觀指導,加強組織協調,加大財政投入,精心組織實施。建立完善規劃實施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妥善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推進規劃順利實施。加強年度計畫與規劃的銜接,科學制訂年度計畫。健全監測評估機制,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監測和情況分析,定期實施規劃評估,檢查規劃落實情況,評價規劃實施效果。
加大宣傳力度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解讀,完善新聞發布機制,強化輿情管理。加大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宣傳力度,積極適應全媒體融合發展要求,創新宣傳形式,拓展宣傳渠道,全方位、多角度開展宣傳活動,進一步做大做強宣傳陣地,引導社會各界共同關心和支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加強隊伍建設
推動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黨員幹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好乾部標準。加強幹部教育培養和行風建設,紮實推進清廉人社、模範機關建設。團結帶領全省人社幹部在“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視窗’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中樹立新形象、展現新擔當、乾出新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