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浙江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全面建立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的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推動我省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健康浙江建設,依據國家“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相關要求和《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本規劃是我省醫療保障領域的第一個五年規劃,是政府發展全民醫療保障事業的重要依據,是引導市場參與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參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 發文機關:浙江省發改委
  • 成文日期:2021年3月31日
  • 發文字號:浙發改規劃〔2021〕103號
  • 規劃期限:2021-2025年
  • 實施地區:浙江省
  • 依據:國家“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相關要求和《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
現實基礎,面臨的機遇和挑戰,總體要求,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完善醫保公平保障機制,增強醫保精準保障能力,推進“三醫聯動”集成改革,最佳化醫保公共服務供給,推動醫保運行提質增效,提高醫保依法治理水平,保障措施,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強化資源投入保障,推進部門協同聯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加強規劃監測評估,

現實基礎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在醫療保障領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實現了制度轉型,惠及範圍擴展,逐步編織起覆蓋全省人民的醫療保障網。黨的十八大以來,根據中央的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我省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和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在破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十三五”以來的五年,醫療保障工作被放在各級黨委和政府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指明了未來一個時期加快構建覆蓋全民的高質量醫療保障制度體系的方向。各級醫療保障局組建以來,通過理順醫保管理體制,出台一批提升醫療保障水平的政策,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我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邁上新台階。當前,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初見雛形,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行健康平穩。
——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省委、省政府出台《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形成省域醫保制度體系頂層設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穩步提升,11個設區市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部實現縱向統一,大病保險實現市級統籌。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保障機制,將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等12種常見慢性病納入醫保門診保障範圍,基層門診最低報銷比例提高到60%,上千萬城鄉居民慢性病患者獲益。醫療救助托底機制逐步完善,在全國率先出台醫療救助指導意見,實現醫療救助政策落實率100%和符合條件困難民眾資助參保率100%,醫保脫貧攻堅任務全面完成。出台促進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意見,推動社會醫療保障與商業保險協調發展。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2020年覆蓋全省2067萬參保人員,137.87萬人次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寧波等地探索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滿足老年人照護保障需求。
——改革舉措持續推進。全面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國率先開展全省域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改革。初步建立“總額預算、結餘留用、超支分擔”責任共擔機制、激勵醫療機構行為規範和成本控制機制,有效遏制了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勢頭。金華、台州等地開展門診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按人頭付費改革試點,縣域醫共體建設取得重要進展。藥價保聯動改革穩步推進,突出向使用環節要空間,建立騰調實現機制,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深化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改革,落實國家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中選結果,啟動省級藥品和醫用耗材帶量採購。建立線上交易產品準入和退出機制,實現醫保藥品採購全覆蓋。完成抗癌藥專項集中採購。完善線上交易藥品準入,建立退出機制,實現競爭性動態更新。在全國率先建成商流、信息流、資金流“三流合一”藥械採購平台。全方位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出台《浙江省醫保經辦事項“領跑者”標準》,推進全省醫保經辦標準化。推進實施醫療費用報銷“3+N”一件事集成改革。在全國率先建立省級醫保數據交換平台和異地定點醫院自費明細庫。
——工作基礎更為紮實。完善醫保法規體系和技術規範體系,《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會一類立法計畫。啟動以“智慧醫保”為核心的信息化工程建設,出台加快推進“網際網路+醫保”發展促進醫保數位化轉型意見,統籌推動醫保數位技術套用和制度創新。與浙江大學共建醫療保障政策和大數據研究中心,強化技術支撐,加強政策研究。推進“清廉醫保”建設,著力打好醫保精算平衡“持久戰”、醫保經辦服務標準“建設戰”、藥械招採風險“防控戰”和醫保信息數據安全“保衛戰”。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紮實推進,醫保專項治理卓見成效。實施打擊欺詐欺保三年行動計畫,組織開展公立醫院自查自糾,開展定點零售藥店和民營醫療機構專項治理,檢查定點醫藥機構4.93萬家次,處理違規醫藥機構2.41萬家次,追回醫保基金損失15.13億元。加強醫保智慧型監管和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構建醫保基金綜合監管體系,積極推進國家“兩試點一示範”工作,杭州、湖州、溫州、紹興、金華、衢州等6市成為國家試點城市,溫州、湖州創建成為國家示範城市。醫保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大幅提升,多層次醫保業務和專業能力培訓覆蓋全系統2344人次。
——民眾就醫負擔減輕。“十三五”末,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5557萬人,戶籍人員參保率穩定在99%以上。財政投入逐年加大,城鄉居民醫保年人均財政補助達到923元。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報銷水平分別達到85%和68%。提高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出台罕見病用藥保障機制,率先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支付,每年直接減輕民眾負擔約11億元。全省慢性病服務網路成型,6340家定點連鎖藥店開通刷卡結算,便利城鄉居民購藥。慢性病藥品第三方配送上門服務全面推進。全省大病保險最低籌資標準達到55元,最低報銷水平達到60%。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累計3345萬人次得到及時救助,為困難民眾減輕醫療負擔89.87億元,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問題得到緩解。全省長三角全域住院和門診雙向直接結算,實現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全覆蓋。
——疫情應對措施有力。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醫療保障系統按照國家“兩個確保”的要求,率先出台待遇和支付政策,對患者醫療費用實施兜底,累計預撥醫保基金近12億元。出台防疫藥品臨時掛網採購政策保障臨床用藥,新增新冠病毒核酸和抗體檢測項目並開展耗材集中帶量採購,滿足防疫需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153億元,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積極貢獻力量。
“十三五”時期全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取得重要成就,為“十四五”時期推動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但同時應當看到,面對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醫療保障需求,我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還存在不少問題和短板。主要表現在:一是發展不夠平衡。制度碎片化問題依然存在,基本醫療保險權益差異較大。人群之間、地區之間的籌資水平、待遇水平存在差距。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碎片化,各地區管理服務水平差距尚存,基層經辦力量相對薄弱。補充性保障發展滯後,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內各制度銜接不暢。二是保障不夠充分。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不足,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還未得到有效解決。參保人員大病和慢性病保障水平還有較大提升空間,醫療保障在化解重特大疾病醫療支出風險能力方面有待提高。三是醫保基金運行不夠可持續。人口老齡化加劇了醫保基金可持續運行壓力,醫療保障資源投入和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機制需要進一步最佳化。四是治理效能不夠最佳化。醫療保障精準保障能力不強,民眾獲得感和資源投入不相匹配。醫保基金監管長效機制尚未健全,監管成本較高。

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十四五”時期是我省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上,乘勢而上開啟高水平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時期,也是全面推動新時代符合浙江特色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從國際來看,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不確定性不穩定性因素增多,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世界經濟低迷局面短期內難以扭轉。同時,全球醫療科技領域創新突破加速推進,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注重面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醫療服務模式。網際網路醫療、遠程移動醫療、智慧醫療等新型醫療服務模式呈現蓬勃發展趨勢。從國內來看,我國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後,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釋放新需求,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被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黨中央已經作出了全面建立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的決策部署,在著力解決醫療保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上提出了具體指導意見,為開啟新時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
從我省來看,以數字經濟為引領的新經濟快速發展為經濟社會注入新活力,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加速轉化為發展新動能,全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巨觀環境依舊持續向好。但與此同時,錯綜複雜的國際環境帶來新矛盾、新挑戰,我省經濟發展不確定因素增多,財政對民生保障領域投入壓力增大。隨著全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識持續增強,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需求加快升級,對高質量的醫療保障服務有更高的期待。“十四五”時期,全省人口發展進入深度轉型階段,老齡化、高齡化速度將進一步加快,到2025年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0歲以上,老年人口約達1500萬人,全社會的醫療和照護成本將隨之上升。面向提高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發展質量目標,在滿足城鎮常住人口醫療保障需求方面還有空間。以慢性病發病率上升、呈現年輕化趨勢為特徵的疾病譜變化,新經濟湧現導致的就業形態變化,醫療技術進步導致的醫療費用變化,縣域醫共體建設帶動的醫療衛生資源重新布局,都對醫療保障事業發展提出新的要求。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決扛起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視窗”的使命擔當,牢牢抓住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戰略機遇,按照“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努力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園”的目標要求,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深入實施健康浙江戰略,圍繞“公平醫保、精準醫保、賦能醫保、數字醫保、績效醫保、法治醫保”(以下簡稱“六個醫保”)建設主線,以數位化改革為牽引,聚焦高質量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主題,著力精準保障全省人民基本醫療保障需求,著力增強醫保服務供給能力,著力創新體制機制,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更好發揮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作用,努力解除人民民眾的疾病醫療後顧之憂,在省域醫保治理現代化上持續取得新進展。

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普惠,精準保障。以充分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為目標,把滿足全省人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需求作為醫保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持續推動基本醫療保險應保盡保,縮小醫療保障服務和待遇標準差異,助力長三角地區醫保政策統一,強化各類政策措施的精準性和導向性。
——堅持數字賦能,整體智治。主動融入全省數位化改革,樹立改革意識、數字思維,將數位化技術、數位化思維、數位化認知融入“智慧醫保”建設和全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各方面和全過程,將醫保數位化改革優勢轉化為強大治理效能。紮實推動醫保法治建設,補齊地方立法短板。完善醫保業務標準,以標準化推進高水平治理。
——堅持協同治理,穩健持續。堅持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強化醫保、醫療、醫藥、醫院、中醫、醫生“六醫統籌”,建立部門協同機制,加強政策和管理協同,構建共建共治共享醫保治理格局。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與社會慈善力量作用,建設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堅持精算平衡,完善醫保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確保基金安全可持續。
——堅持深化改革,提質增效。深入研判醫療保障工作存在問題和人民民眾醫療保障需求新變化,聚焦精細化管理,在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框架下積極創新,破除不利於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加強制度、政策間的有機銜接、融會貫通。

總體目標

到2025年,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基本成熟定型,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平穩推進,初步形成“整體智治”的現代化醫療保障治理體系,醫療保障事業發展持續保持全國領先地位,打造全國醫保經辦最便捷省份,全省人民醫療保障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走在全國前列。
——待遇保障更加公平。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全面做實,省級統籌穩步推進。實現待遇政策公平統一,醫保制度碎片化問題解決取得實質性進展,城鄉間、區域間醫療保障水平差距明顯縮小,大病和慢性病保障水平顯著提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有力推進。
——籌資責任更加均衡。醫保參保繳費政策逐步完善,參保人員、用人單位和政府等各方責任更加均衡。穩健可持續的籌資運行機制全面建立。個人參保繳費意識明顯提升,適應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參保繳費服務逐步建立健全。醫療救助籌資水平顯著提高。
——醫保服務更加優質。以智慧醫保建設為依託的醫療保障公共服務惠及全省人民。打造醫療保障30分鐘服務圈,公立醫院滿意度全面提升,醫保公共服務事項掌上辦(網上辦)覆蓋率100%,醫保電子憑證結算定點醫藥機構覆蓋率100%,醫保關係轉移接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更加便捷,長三角區域醫療保障一體化紮實推進。
——治理效能更加凸顯。公平醫保、精準醫保、賦能醫保、數字醫保、績效醫保、法治醫保建設效能逐漸顯現,醫療保障在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中發揮更重要作用。醫保基金績效評價覆蓋全省,醫保信用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現代化醫療保障治理體系基本形成。
表:“十四五”時期浙江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主要指標
“十四五”時期浙江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主要指標
序號
指 標
2020年
實際值
2025年
目標值
屬性
-
1
基本醫療保險戶籍人口參保率
>99%
>99%
約束性
-
2
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報銷比例(含大病保險)
職工
85%左右
85%左右
約束性
城鄉居民
68%左右
70%左右
約束性
-
-
3
重點救助對象門診慢特病和住院費用救助比例
70%
約束性
-
4
醫保公共服務事項掌上辦(網上辦)覆蓋率
80%
100%
約束性
-
5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支出增長率
<10%
<10%
約束性
-
6
醫保“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覆蓋率
29%
>80%
約束性
-
7
醫保信用監管體系建設
定點醫藥機構覆蓋率
6%
>95%
約束性
信用主體(類)
2
5
約束性
-
-
8
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率
35%
>50%
預期性
-
9
醫療保障政務服務滿意率
>85%
預期性
-
10
商業健康保險賠付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例
3%左右
10%左右
預期性
-

主要任務

完善醫保公平保障機制

提高醫保統籌層次。各設區市按照制度政策統一、基金統收統支、管理服務一體的標準,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區域共濟能力,促進醫療保障區域公平。逐步實現各設區市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全市統一管理和使用,基金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建立各級政府責任分擔機制,完善管理體制,強化基金管理主體責任。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統一基金征繳和撥付流程。按照分級管理、責任共擔、統籌調劑、預算考核的思路,穩步推進省級統籌。
均衡籌資繳費責任。落實醫保籌資主體責任,最佳化籌資結構,提高醫保基金互助共濟能力。綜合考慮醫療保障待遇、經濟發展和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籌資標準,均衡個人、用人單位、政府三方籌資繳費責任。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強化個人繳費責任。統一全省職工醫保基準費率,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統一繳費基數核定辦法。適應數字經濟、平台經濟和線上經濟等新業態發展,完善靈活就業人員職工醫保參保繳費辦法。逐步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可支配收入掛鈎機制。建立適應老齡社會的醫療保障多渠道籌資政策,明晰基本醫療保障財政責任,穩定財政投入。
建立重大疫情醫療費用保障機制。確保重大疫情等緊急情況下醫療費用醫保及時、足額支付,保證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分級分類免除醫保目錄、支付限額、用藥量等限制性條款。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下基本醫療保險目錄、醫療服務價格應急調整機制。制定醫保助力維穩的一攬子機制,建立醫療保障服務應急供給機制等。統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公共衛生服務資金使用,提升資金在面對緊急情況下的使用和分配效率。
公平醫保建設工程
專欄1 公平醫保建設工程
穩步提升醫保統籌層次。統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政策,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做實基本醫保市級統籌,實現基金市級統一集中管理,建立基金責任分擔機制。加強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及其經辦機構統一編制職工醫保基金、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加快推進統一的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基金安全高效運行機制。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激勵約束機制,出台旨在壓實縣(市、區)政府責任的考核獎懲辦法。在全面實現市級統籌基礎上,研究出台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政策框架,穩步推進省級統籌實施。

增強醫保精準保障能力

完善基本醫保制度。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精準參保擴面,鞏固提高參保覆蓋率,努力實現應保盡保。嚴格執行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制定貫徹落實辦法,合理引導預期。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適時出台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有關實施辦法。健全慢性病門診保障機制,鞏固提高保障水平。落實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差異化報銷要求,合理拉開統籌區內外和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含醫共體內成員單位)報銷比例,報銷水平進一步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
增強重特大疾病保障功能。推動解決看大病貴的問題,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完善大病保險籌資機制,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水平。合理確定大病保險基金支出項目和標準,探索大病保險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將部分重特大疾病治療必須的診療項目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健全困難人員大病保障傾斜機制,梯次減輕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健全罕見病用藥保障制度,完善藥品準入機制、罕見病臨床診治規範和用藥規範。
提高醫療救助防貧減貧能力。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和救助制度,構建醫療保障防貧減貧長效機制。完善醫療救助辦法,全面落實資助低保、特困供養等重點對象參保繳費政策,做到困難民眾應救盡救。在考慮家庭收入狀況基礎上,按照支出型貧困幫扶原則,根據醫療費用實際支出情況,合理確定醫療救助對象範圍。建立健全貧困人員因疾病高額費用負擔監測預警機制,用好“省大救助信息系統”,落實醫療救助對象信息數據共享,實現醫療救助事項智慧型篩選、精準識別。聯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睏難人員統一診療路徑和規劃轉診工作,降低困難人員就醫成本。穩步調高年度救助限額,提升困難人群大病醫療費用綜合保障水平。通過三年努力實現困難人員中因病致貧返貧人員大幅下降。
鼓勵商業健康保險發展。豐富健康保險產品供給,提升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保障能力,推進區域化健康保險產品定製和服務創新。加強市場行為監管,提高商業醫療保障服務能力。發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互助共濟功能,鼓勵利用個人賬戶基金結餘購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整合政策性扶貧商業補充保險。落實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依託“網際網路+”和數位化優勢,全面提升商業補充保險參保理賠便利性。
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銜接。織密基本醫療保障網,促進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協調發展。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等制度協同。建立醫療救助基金社會捐贈制度,鼓勵社會慈善捐贈,加快建立醫療救助與慈善事業的有效銜接機制,暢通社會力量參與醫療救助渠道,支持和鼓勵慈善組織、專業社會工作機構參與醫療救助。規範和完善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及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支持醫療互助有序發展。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通過標準化路徑深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為長期失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服務保障或資金保障。
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工程
專欄2 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工程
(一)建設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完善和規範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及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允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利用個人歷年賬戶餘額購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職工個人歷年賬戶可為其省內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的家庭成員(配偶、子女、父母)購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各地可根據實際,整合政策性扶貧類商業補充醫療保險。鼓勵用人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為職工和居民購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購買經費按商業健康保險規定在計算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
(二)醫療救助減貧工程
健全醫療救助“一站式”結報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精準識別工作機制,及時落實困難人群醫療救助。完善醫保結算信息系統大額醫療費用預警提示,主動發現醫療費用支出額過大人員。完善醫療救助對象資助參保辦法,全面落實符合條件的困難民眾資助參保工作。建立健全醫療救助分段救助工作機制。醫療救助實行全省統一的用藥範圍、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目錄。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機制。按照年度收支平衡原則,合理安排醫療救助資金,累計結餘資金一般不超過當年籌集資金總額的15%。
(三)紮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
以標準化為載體,深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特別是在政策標準、待遇給付、經辦服務管理方面,按照國家總體部署和要求因地制宜細化落實,完善籌資機制、保障待遇、護理服務等制度框架。綜合考慮經濟發展需求、籌資和保障需要,完善籌資機制,堅持責任共擔,合理化籌資,探索建立多渠道的籌資機制。根據老年人口的發展狀況和失能人員情況,適當擴大保障範圍,提高保障待遇。鼓勵商業保險積極參與長期護理保險建設,滿足民眾多元保障需求。

推進“三醫聯動”集成改革

全面實行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充分發揮醫保支付方式對醫藥服務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牽引作用,完善醫保總額預算管理下的按病種(病組)、按人頭、按床日、按項目等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談判機制,完善縣域醫共體總額預算、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支付機制,更好發揮醫保戰略性購買作用,激發縣域醫共體內生動力。全面實施住院費用DRG付費改革,持續完善全省統一的DRG分組方案和付費規則,強化價值規律在支付方式改革中的作用,實現同病同效同價。穩步推進全省門診支付方式改革,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推進門診費用按人頭付費,探索總額預算下門診費用按人頭包乾結合APG點數法付費,形成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閉環。加快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支付方式。
健全醫保目錄動態管理機制。建立健全醫保藥品、診療項目評價機制和評價指標體系,出台《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調整暫行辦法》,實現目錄調整、支付管理更加規範化、制度化。根據醫保目錄許可權,立足全省醫保基金承受能力,適應民眾基本醫療需求和臨床技術進步要求,建立健全醫保目錄動態管理機制和退出機制。健全醫保準入談判機制,推進按通用名制訂醫保支付標準工作,規範醫院自製製劑管理和醫療服務設施支付範圍。
深化藥械集中採購改革。堅持招采合一、量價掛鈎原則,按照政府組織、聯盟採購、平台操作總體思路,建立“省級統籌、省市聯動、市級聯合”的藥械集中帶量採購新模式。穩步推進省級藥品帶量採購,降低企業交易成本,推動構建長三角地區及全國性聯盟採購機制。探索完善公立醫療機構自行採購制度,滿足部分特殊藥品和醫用耗材的臨床需求。構建平台線上交易產品常態化和競爭性動態調整機制,實現醫保藥品通用名全覆蓋、醫用耗材線上交易全品種。推進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台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在浙江落地套用,並在此基礎上,擴大系統範圍,逐步覆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建立多方聯動機制,通過數據共享、全國聯動等手段提高監測分析能力。建立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配送、使用、結算、支付等全周期管理,提升招標、採購、交易、結算、監督一體化功能,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藥采雲”。完善醫保支付標準與集中採購價格協同機制。完善藥品、醫用耗材供應保障機制,加強藥品、醫用耗材交易價格的監測,健全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機制。加強藥品價格異常情況監測預警,落實短缺藥品直接掛網採購政策,做好保供穩價工作。
健全市場主導的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形成機制,推進全省交易價格信息共享。強化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常態化監測。堅持“控總量、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強監管”的改革路徑和“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持續最佳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規範醫療服務項目準入辦法,加快審核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建立醫療服務價格科學確定、動態調整機制,推進和完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機制化、啟動條件設定的科學化、動態調整的常態化,定期開展調價評估,及時穩妥有序調整。完善價格函詢、約談制度。
推動醫藥服務供給質量提升。建立健全推動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規範診療行為的機制,推行處方點評制度。建立醫療服務能力評估和醫院績效評價制度,有效推動醫療機構內部分配機制與醫療技術服務收入、績效考核結果掛鈎,與藥品、醫用耗材和檢查檢驗收入脫鉤。合理規劃各類醫療資源布局,紮實推進縣域醫共體和城市醫聯體建設。鼓勵社會辦基層醫療機構結合實際開展適宜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落實雙向轉診機制。發揮醫保支付政策槓桿作用,完善縣域醫共體醫保總額管理機制,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相結合的支付機制,合理設定醫共體內不同層級醫療機構報銷待遇梯度,激勵基層醫療機構提供優質醫療服務和全周期健康管理,引導民眾有序就醫。增加優質醫療服務供給,加大對開展疑難雜症和急危重症救治、引進新技術和新項目醫保政策傾斜。補齊護理、兒科、老年科、精神科等緊缺醫療服務短板。完善落實“網際網路+”醫療服務醫保支付政策,逐步擴大醫保對常見病、慢性病“網際網路+”醫療服務支付範圍,實現醫保支付網上結算。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將適宜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推動工程
專欄3 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推動工程
(一)全面實行藥械集中採購
制定《浙江省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暫行辦法》,規範省級和市級聯合集中帶量採購工作,做到程式、規則、政策相對一致,形成浙江特色的集中帶量採購模式,為醫藥企業提供良好的環境和優質的服務。“十四五”期間省級集中帶量採購藥品品種達到100個,覆蓋醫用耗材20類。到2025年,競爭性準入藥品採購金額占比提高到65%。
健全集招標、採購、交易、結算、監督一體的省級招標採購平台。組織實施《浙江省提升藥品採購平台功能推進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全覆蓋改革方案》,制定實施《浙江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產品動態調整改革方案》,實現醫保藥品通用名全覆蓋即通用名劑型線上交易達到100%,醫用耗材線上交易全品種即二級目錄內醫用耗材品類線上交易達到100%。
構建長三角區域聯盟採購機制。協調和推動長三角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在智慧醫保建設中,推進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台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在長三角地區落地套用,聯通區域間信息,按照信息共享、分頭維護原則,逐步實現價格水平合理比價、服務項目基本統一。
(二)完善價格形成機制
健全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機制。根據國家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辦法要求,適時修訂完善我省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辦法。
完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結合醫療技術發展和臨床實際需求等因素,加快受理審核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每年新增一批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每年修訂一批現行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設定啟動條件、評估觸發實施、有升有降調價、保持支付銜接、跟蹤監測考核”的基本路徑,建立符合我省醫療行業特點、科學確定的、動態調整的價格機制。
(三)最佳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
根據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銜接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等各項改革措施,統籌兼顧醫保基金負擔、醫療事業發展和人民民眾的承受能力,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最佳化醫療機構收入結構。到2025年,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收入占比達到35%以上。

最佳化醫保公共服務供給

加強數字醫保基礎建設。加快推進智慧醫保項目建設,加強戰略謀劃和頂層設計,建立“智慧醫保”建設項目和數位化改革推進工作責任清單,打造醫保行業專屬雲,搭建穩定可靠、安全高效的醫保專網,建設互認、兼容、共享、集約、高效的浙江省醫療保障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實現醫療保障全省數據大集中、業務大貫通,高質量推動數位化改革在全省醫保系統落地落實。以參保人為中心,搭建醫保網際網路服務中台,形成全渠道、全業務、智慧型化的醫保數字服務供給體系。依法保護參保人員基本信息和數據安全,加強參保人員個人數據保護,防止泄露個人隱私。
推動數字醫保便民利民。加快醫保服務事項“簡化辦”,整合經辦環節,精簡辦理流程。不斷最佳化醫保經辦適老化線下服務渠道。推進“聯網辦”,依託全省統一醫療保障信息系統,推進參保信息數據、省內醫保異地定點醫療機構自費結算醫療明細數據全省集中,實現各類人群參保和醫保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全程聯網辦理。落實“掌上辦”,加快推進醫保移動支付套用,開通醫保電子憑證,實現參保人員線上激活,支持參保患者使用醫保電子憑證線上完成預約掛號、醫保結算、移動付費、掃碼支付、檢查取藥、查閱報告、處方外配等全流程的就醫服務。簡化就醫結算流程,擴展診間結算功能。落實醫院診間、自助機以及定點藥店的“掃碼付”,配合做好“醫後付”“醫信付”以及試點醫院“刷臉付”。加強部門聯動協作,實現“聚合辦”“聯合辦”。延伸醫保服務視窗,打造30分鐘服務圈,推廣醫保業務同城通辦。實施全省一窗式無差別通辦,開展醫保事項全時段線上自助服務。建立個人“醫保雲檔案”,實現個人醫療保障信息全周期、全方位動態管理。
 醫療保障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專欄4 醫療保障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一)推進醫保經辦標準化建設
成立浙江省醫療保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構建全省統一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標準化體系,組織實施《浙江省醫保經辦事項“領跑者”標準》,建立完善業務經辦、醫保事項、稽核體系等省級標準,簡化辦事程式,不斷提升民眾獲得感、幸福感。
(二)夯實智慧醫保建設基礎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雲+中台”套用架構和浙江省數位化改革“四橫四縱”框架體系要求,結合“一體兩翼”信息化建設理念,全新構建“一個平台、兩端服務、三套體系、四層支撐、五類資源、九大套用”醫保信息平台,實現全省統一的方便可及“大服務”、規範高效“大經辦”、智慧型精準“大治理”、融合共享“大協作”、線上可用“大數據”、安全可靠“大支撐”。
完善醫保經辦服務體系。構建全省統一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標準化體系,完善業務經辦、醫保事項、稽核體系標準。推進服務下沉,構建經辦服務大廳在縣、經辦視窗到鄉鎮(街道)、經辦服務到村的縣以下醫保經辦服務線下視窗服務體系,實現經辦服務規範一致化、事項辦理標準一致化、經辦信息系統一致化,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經辦服務全覆蓋。推進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法人治理。建立完善醫保經辦網際網路服務大廳,實現全時域全領域信息化、電子化服務。健全部門間信息互認共享機制和實時互動機制,實現服務對象精準識別、精細服務。支持定點醫療機構依託“網際網路+”提供規範、便捷、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落地套用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處方流轉中心,實現電子處方網上流轉,探索網上競價配送機制,最佳化參保人員就醫體驗。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建立健全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體系,推動醫療保障政務服務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加強醫保經辦機構風險防範,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內部控制辦法。
協同推進長三角醫保一體化。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紮實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促進長三角地區醫保一體化發展,加強區域政策協同研究,有效推進長三角基本醫保政策統一。有計畫逐步推動長三角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統一。探索推進長三角藥品、醫用耗材聯合採購,探索建立長三角醫療服務項目合理比較體系,加強招采、價格、支付聯動。強化長三角醫保基金監管聯動。推動實現長三角醫保異地線上備案服務、跨省直接結算及經辦服務“醫保一碼通”,促進長三角醫保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共享。
醫療保障公共服務惠民便民工程
專欄5 醫療保障公共服務惠民便民工程
(一)推進縣以下經辦視窗服務體系建設
強化經辦能力建設,推進服務下沉,構建起經辦服務大廳在縣、經辦視窗到鄉鎮(街道)、經辦服務到村的縣以下醫保經辦服務線下視窗服務體系,實現經辦服務規範、辦理標準、信息系統“三統一”,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經辦服務全覆蓋。
(二)推進“網際網路+醫保”線上經辦服務大廳建設
推進醫保領域數位化改革,打造醫保經辦最便捷省份,實現醫保公共服務事項掌上辦(網上辦)100%覆蓋率,辦件率持續提升。完善“網際網路+醫保”線上結算管理新服務模式,開展醫保電子憑證、人臉識別、區塊鏈等技術套用,推動醫療機構檢驗結果互認互享。建立以參保、就診、購藥、異地就醫等支付結算信息為紐帶的數位化醫保檔案雲,匯聚整合形成參保人全生命周期,省內外全域參保、就診信息的個人“醫保雲檔案”,實現個人醫療保障信息全周期、全方位動態管理。
(三)推動長三角醫保區域一體化
全面推行長三角區域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推動“網際網路+醫保”異地線上結算,不斷提升異地結算服務深度、改善患者就醫體驗。創新跨區域服務機制,出台醫療保險跨區域統一服務和轉移接續政策。建立基金監管聯動機制,實現執法檢查結果互認。加大區域資源共享,實現數據互聯互通和醫保專家資源共享,為民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醫保服務。抓好青嘉吳醫保一體化示範區建設,推進待遇政策統一工作,率先在示範區內實現醫療保障領域同城化。

推動醫保運行提質增效

提升醫保基金預算編制和執行水平。實行基本醫保市級統籌後,以設區市為單位,統一編制職工醫保基金、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完善基金預算編制多部門聯合審核機制。探索醫療救助基金預算管理和績效評價辦法。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費用控制目標、待遇政策調整、參保人員年齡結構等因素,努力提高基金預算編制科學化規範化水平。加強預算執行監督,落實預算編制目標,監督預算執行過程。
全面推行基金預算績效管理。注重績效引領,按照“預算精準、負擔合理、運行高效”的建設目標,構建符合新時代浙江醫保發展需求的基金績效評價體系。建立基金預算績效管理全過程機制,全面實施基金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發揮好激勵約束作用,促進基金管理提質增效。加強區域醫療服務能力評估,全面建立醫保基金支付與定點醫藥機構績效考核結果掛鈎機制。
建立基金收支平衡機制。樹立醫保基金中長期平衡理念,科學編制醫保基金收支計畫。積極引入第三方專業力量,開展醫保基金中長期精算評估。健全醫保基金運行風險評估、預警機制,積極開展醫保待遇調整和政策改革的基金風險評價。建立醫保基金運行全周期風險監測預警防控系統,科學設定基金風險預警線,實現風險分級監測預警,確保基金安全平穩運行。
完善醫保協定管理。統一全省醫保經辦機構經辦規程,建立健全醫療醫藥機構、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政策體系,出台對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精細化管理辦法,簡化最佳化定點申請、專業評估、協商談判程式,開展全省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精細化管理試點,總結經驗並形成省級標準全省推廣實施。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機構行為規範、服務質量和費用控制等多維評價機制。最佳化定點醫藥機構區域布局,完善定點醫藥機構準入和退出機制,健全跨區域就醫協定管理機制。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履行協定考核辦法,突出行為規範、服務質量和費用控制考核評價,完善定點醫藥機構退出機制。推行醫保協定網上籤約,完善“網際網路+醫保”服務管理,探索符合“網際網路+醫保”特點的協定管理機制。
創建共治共享醫保新格局。發揮好政府、用人單位、醫藥機構、商業保險機構、社會組織等在醫保治理格局的協同作用。鼓勵引導市場參與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制定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醫保政策研究、醫保服務滿意度評價,積極探索定點公立醫療機構醫保第三方派駐制。積極發揮高端智庫、專業機構和行業專家的決策支持和技術支撐作用,加強醫保大數據分析和開發利用,推動醫療服務評價、醫保政策評估,依法拓展醫保數據在社會治理和風險防控等領域的套用研究。加強醫保系統行風建設,組織開展全省行風建設自查自評,並委託第三方行風建設專項評價。
醫保基金可持續能力提升工程
專欄6 醫保基金可持續能力提升工程
(一)提升基金預算管理能力
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科學編制基金預算。各統籌地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工資水平、醫療保險籌資比例等因素編制收入預算,根據當地參保人員年齡結構、疾病譜、醫療費用增長趨勢、醫療保險受益面、保障水平和基金結餘情況編制支出預算。規範預算編制辦法,嚴格預算約束。
(二)健全基金績效評價體系
按照“預算精準、負擔合理、運行高效”的目標,制定醫療保障基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徵收、支付、結餘、監管等基金管理全過程進行績效評價。明確基金績效評價辦法和評價程式,制定績效考核方案,統一績效評價數據口徑、計算標準和評分依據,規範績效評價過程。建立績效評價反饋機制,推動評價結果多場景套用,完善激勵機制,以績效評價帶動基金管理補短板、提質量。
(三)完善基金中長期精算平衡機制
強化基金運行風險分析,加強基金運行狀況實時監測。對基本醫療保險人口結構、基金支出、當期結餘、累計結餘等進行動態監測,合理設定風險預警線,對基金運行狀況予以預警。
(四)開展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精細化管理機制建設
圍繞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強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精細化管理創新機制建設,提升醫保基金使用績效,推動醫院健康發展。從醫保待遇、支付方式、集采招標、基金監管、網際網路監管、滿意度等六個維度,建立管用、實用的醫保精細化管理制度流程。

提高醫保依法治理水平

加強醫療保障地方立法。推動《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出台實施,制定配套規範性檔案。出台推進全省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統一的指導意見、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指導意見,加快形成與醫療保障改革方向相銜接、有利於制度定型完善的法規規章體系。健全完善醫保工作重大決策、重大執法決定等重大行政行為的程式。全面增強醫療保障幹部依法行政意識。
推動醫保領域標準化。嚴格貫徹執行國家15項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加強地方醫保標準化建設,構建全省統一的醫療保障管理標準化體系,出台醫療保障統計標準體系、醫療救助服務規範省級標準。推進統一的醫療保障系統套用,加快推進國家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統一標識、檔案管理規範等業務標準和網路安全、數據交換、運行維護等技術標準落地套用。完善醫保管理工作規範,推進經辦業務規範、經辦體系建設規範、醫療服務項目與價格以及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管理規範制定和實施。建立醫療保障績效考核和服務評價標準。加強標準動態維護和標準實施監督評價工作,建立標準激勵約束和最佳化改進機制,實施跟蹤調查和檢查評估,形成制定標準、貫徹實施、監督評估、完善修訂等良性循環,提升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實效。
提高行政執法水平。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建立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健全執法機制,切實保障基金安全。提升醫保基金監督檢查能力,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相關辦法。建立和完善部門間相互配合、協同監管的綜合監管制度,形成醫保、衛生健康、公安、藥監、審計等部門和法院、檢察機關組成的綜合協管,實現格線化管理。推進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健全協同執法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打擊欺詐欺保行刑銜接工作機制。
創新基金監管方式。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專項檢查、飛行檢查、重點檢查、專家審查等相結合的多形式檢查制度。開展“信用引領、雲上智治”智慧監管示範區建設,積極引入信息技術服務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商業保險機構等第三方力量,參與基金監管。建立健全醫保智慧型監控系統,加強大數據套用,做到“事前提示、事中提醒、事後處置”。推進“浙政釘”掌上執法,實施非現場動態智慧型監管。健全醫保領域質量、技術、安全、服務評估機制和專家支持體系。建立基金監管專家庫,推動專家參與醫保基金監管、醫保醫師培訓等。健全醫療保障社會監督激勵機制,完善欺詐欺保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醫保基金監督,實現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輿論監督良性互動。
加強信用管理體系建設。規範醫療保障信用管理工作,建立醫保信用記錄、信用評價制度和積分管理制度。開展對兩定醫藥機構、醫保醫師、藥師、護師、參保人等主體的信用評價工作。創新定點醫藥機構綜合績效考評機制,將信用評價結果與預算管理、檢查稽核、定點協定管理等相關聯。開展醫藥企業醫藥價格和招採信用評價,建立醫藥價格信息、產業發展指數監測與披露機制,建立失信行為信息庫。建立醫藥企業價格和行銷行為信用評價、分級處置等制度,將信用評價結果運用於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工作。加強醫療保障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對象、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依法依規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依法開展醫藥機構信息強制披露,向社會公開醫藥費用、費用結構、服務價格等信息。積極培育醫保行業組織,指導建立醫保醫師、零售藥店、民營醫院、醫保從業人員等行業協會,引導行業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規範,形成自律約定,規範行業運營。
 醫療保障信用體系建設工程
專欄7 醫療保障信用體系建設工程
(一)建立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
完善醫療保障信用管理辦法,加快信用管理體系落地實施。全面推開信用管理制度建設、系統開發等基礎性工作。推進信用主體信用信息採集,保障信用信息安全。制定各類信用主體的信用評價辦法、完善信用評價結果發布、反饋、套用。
(二)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80%以上定點醫藥機構。加強統籌協調,開展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檢查。深化執法聯動,提高檢查效能。開展跟蹤督導,建立“監管—反饋”機制,加強監管隊伍建設。

保障措施

醫療保障是實現廣大人民民眾“病有所醫”的關鍵性制度安排。要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創造規劃實施的必要條件和良好環境,努力確保規劃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堅持各級黨委在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的領導核心作用,醫療保障系統各級黨組織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將全面從嚴治黨貫穿於醫療保障部門黨的建設和黨內生活各方面,健全醫療保障系統責任落實機制。在各級黨委領導下,把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作為重要工作任務,堅持以項目為抓手帶動規劃實施,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強化部門聯動和協同管理,形成醫療保障深化改革和系統發展的強大合力。圍繞“建設清廉機關、創建模範機關”目標要求,加強清廉醫保建設,營造全系統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強化資源投入保障

合理安排醫療保障事業投入,有效落實各項行動計畫和規劃項目。加大對兜底性、基礎性醫保工作的財政投入力度,提高資金使用管理的科學性和規範性。健全醫療保障資金分配使用管理和項目建設規範,加強資金監管和績效評價。加強醫療保障隊伍建設,強化業務培訓,提高醫療保障業務人員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實醫保監管力量,加強醫保領域執法工作,強化基層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確保醫療保障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推進部門協同聯動

建立醫療保障領域部門協作聯動機制,深化“三醫聯動”、“六醫統籌”。加強與發展改革、人力社保、財政、衛生健康、民政、稅務、市場監管、藥監、公安、審計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破除部門“信息孤島”,加強信息互通共享。促成經辦服務部門合作,實現覆蓋參保人員全生命周期的醫保便捷服務。完善監督管理協作聯動工作機制,形成打擊欺詐欺保行為的部門合力,有效提升醫療保障基金安全保障水平。

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加強醫療保障政策解讀和宣傳服務,提高民眾政策知曉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預期。重要改革事項廣泛聽取意見,做好重大改革社會穩定性評估。加強醫保文化建設,充分調動各方支持配合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凝聚社會共識。加強對兩定醫藥機構和廣大參保人員有關醫保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樹立參保人的健康管理意識,提高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法治意識。積極主動曝光已查實的典型欺詐欺保案件,及時向社會傳遞打擊欺詐欺保行為的決心。

加強規劃監測評估

規劃確定的指標和任務,是對廣大人民民眾的鄭重承諾,要建立健全規劃監測評估機制,將評估結果作為改進醫保工作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積極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暢通民眾訴求和意見表達渠道。鼓勵多方參與評估,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科學精準評估規劃落地情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